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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范本(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16 16:55:1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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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范本(完整文档)

  《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生命的拯救。下面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希望对您有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我之前利用夜班时间看了一本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

  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我挺难过心酸的,因为那个年代的人,如果没有钱娶媳妇只能卖血,没钱吃饭也只能卖血,饥荒也只能卖血,卖完血然后去饭店喝点黄酒,吃一盘猪肝来恢复自己的能量,突然觉得自己生在这个时代真的很幸福,不用为自己的吃喝玩乐而发愁,真本书很值得去看。(肖天旭)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许玉兰被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

  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许三观,是我们今天主人公的名字。串联他一生的关键词是“卖血”。

  第一次,是因为好玩,听人说,血这玩意是越卖越有,人身上的血就想摇钱树一样,缺的时候摇一下,立马就有了。而且卖血是证明身体好,看你身体好不好,就看你有没有卖过血,卖了几次。因为你的身体要足够好的话,血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首次的卖血钱挣了35元,这让他在四叔的瓜地里坐了一天萌生了娶媳妇的念头。于是,他大刀阔斧的发起了爱情攻势,拿下了城镇里人尽皆知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很快,他们就有了三个儿子,取名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

  第二次,一乐在外面闯了祸打了方铁匠家的儿子,缝针住院之后方铁匠来家里闹腾讨要医药费,许三观因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拒绝付医药费,等到方铁匠来家里清空家里所有家具的时候,他没有办法,去了医院,卖了血,赎回家具,这场风波才算一笔勾销。

  第三次,许三观小日子过得算是不错,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不缺吃少穿,他听说了年轻时他仰慕的女人、所谓的梦中情人林芬芳摔断了右腿住院了,他再一次用卖血换来的钱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和炖黄豆、绿豆、菊花。

  第四次,1958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的年代,一家五口人愣是喝了将近两个月的稀米粥,为了防止饿的太快,所有人吃完饭都躺在床上减少活动量,这样没吃饱的状态让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极力想讨要一口面吃,于是,许三观再次卖血为的就是带着孩子们去解放饭店吃碗油泼面。

  第五次,一乐从乡下回到城里,骨瘦如柴,在家呆了一阵后,硬是被父母亲劝回了农村,临走的时候许三观又一次将卖血的三十元给了一乐,并且叮嘱他节省着用,拿去补身体,去贿赂生产队长,争取能让自己早日抽调回城里。

  第六次,二乐的生产队长要来家里吃饭,可家里就剩两元钱,许玉兰哭诉着许三观再去卖血,这是他一个月内的第二次卖血了,医院的老李头再三拒绝后碍于许三观的苦苦哀求和老相识根龙的面子上同意了他卖血,这次卖血后在解放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席间他听说了一件事“跟他第一次卖血的老熟人阿方卖血时把尿肚子撑破了”虽说,捡回一条命,但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卖血了。

  第七次,一乐因为肝炎被送进了上海的医院,二乐也肺炎发烧。他四处借钱在去上海的路上途径的大医院他连着三次卖血,第二次卖完后他自己都垮了住进了医院,最后还是硬挺着病愈后又卖了一次才找到了一乐母子。最后,一乐康复出院了。

  第八次,这时的许三观已经年过60了,牙齿掉了,头发白了,三个儿子都已娶妻生子。这一天,他走在街上闲逛,路过胜利饭店闻见了飘香的炒猪肝,嘴馋的他又想到了卖血,这四十多年来他每次卖完血后都会来饭店下个馆子,吃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温好的黄酒。他来到医院,李血头早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年轻的胡子都没长齐的年轻血头,听到他要卖血,年轻血头嘲讽道“你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他走出医院,一个人孤独的在街上晃悠,脑子里反复循坏年轻血头说过的话,越想越委屈憋屈,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的血没人要了,他遇到灾祸该怎么办,越想越难受,老头在街上哭了起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从上滚到下。

  许三观的一生是用“血”铸就的一生,他活的大半辈子,卖了近10次血,一次未遂。卖了大半辈子的血,最后这次因为血不够好被人嫌弃。

  幸福的人生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生各有各的不幸。最近,新出的一档纪录片记录了太多普通人因大病家里突遭变故,有抗癌女博士闫宏微,有儿科重症监护室整天面对生死考验的女医生,有记录阿尔兹海默症生活完全无意识的可怜人群。在看完一期期让人泪目的节目,长呼一口气:感觉活着真好,身体健康真好。人真正的幸福不是腰缠万贯,而是有一陋室却家庭和睦;不是职位权利能量的运筹,而是有一踏实务实的走哪都有饭吃的本领;不是昙花一现的欲望满足,而是平淡时的长长久久。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写的是通透的底层现实生活。我们的人生都充满酸甜苦辣咸,个中滋味,皆尝一遍,才不枉来人世走这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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