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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
余华作为当代中国一位先锋作家,从1984年发表第一篇小说以来,其作品的风格、主题思想和叙述方式都有较明显的阶段性变化。《许三观卖血记》是他的第三部长篇小说。
看到卖血记这三个字的时候,我以为这本书所讲的故事又会和《活着》差不多,该是一个十分悲凉的故事了。可没想到,却不完全是如此,虽然这其中夹杂着些许辛酸,悲惨的元素。但是结局却可以算的上是大团圆的欢喜结局了。而且故事中更是有许多诙谐,幽默的东西。不似悲剧结尾带给人的震撼,这种平淡无奇的结尾带给人的或喜或悲或无的感觉却更加真实,更加持久。毕竟,生活,表面风风火火,大悲大喜,这却是从人的角度所得。天若在看,人的一生便是平平常常,冷冷清清。也只有平凡才能更好的阐释人的一生。只不过,这夹杂着欢喜的寻常结局,却是许三观用自己的半条命,用一身血换来的。
其主要历史背景有①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大炼钢铁
②全国性饥荒
③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
小说主要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许三观卖血记》是读后内心畅快的一部小说。归因于结尾是给人希望的,即使是要卖血救命,最终三观的一家日子总体是熬过来了,许三观靠卖血迈过了人生中重大的坎坷,结婚、因一乐打破铁匠儿子的头赔偿医药费、卖血补充林芬芳、饥荒年月让老婆孩子吃上一碗面、为二乐讨好生产队队长、沿路卖血去上海凑钱救一乐。许三观是个纯粹的人,有自己的价值观,并且不在乎外界的评头论足,按自己的价值观行事。他无力左右世道是否平等,但他做事追求平等。
在这篇文章中我看到了质朴,性情,暖意,浪漫。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许三观至少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教了我一些东西。存在和劳动形成一个人得价值,我们的价值,很难衡量,但肯定每个人都不一样。许三观的价值就是维持一个家,他的劳动维持正常的生活,他的血用来应对他生活中的大事,所有这些都是围绕着他的那个家,所以他的价值就体现在他的那个家上,到年老,卖血被拒,他很伤心,伤心的理由就是他觉得自己没用了,对于他那个家没有用了。这是我们这些芸芸众生的共同价值,虽然有些人可能要多做点,但根源不变。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许三观一家在饥荒年代饿的吃不上饭时,用生动的话语给家人炒菜的情景,生动形象,好似真的吃到了梦寐以求想吃到的饭。
这段的细节动人,以至于以后每次我想吃炒猪肝的时候还能清晰的回忆起来,雾气腾腾中一盘掺着椒红蒜绿的猪肝端上来,筷子夹住猪肝片微微颤抖着,边缘泛起油色明亮的光,牙齿迫不及待咬下去,爽利干脆的切断经络,舌尖清晰的分辨出酒香蒜香辣椒香和肝脏特有的感觉,略加咀嚼已经不见了。一片接着一片,一盘猪肝浅下去,最后只剩盘底汪汪的油映着食客略带疲倦的神色。
全文共记录的卖了十一次血,在那个连生存都难得的年代,帮家庭一次又一次的度过了难关。他坚韧的性格以及文章中对无数历史时代的不着痕迹的讽刺,真的令我看完后受益匪浅。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无数次幻想如果我是许三观,我会怎么做?无法做到他那样。发现自己养了九年、最疼爱的大儿子一乐是别人的孩子,我的行为可能会比较极端。这不禁让我想,有的时候一个家庭的悲剧是某些事件造成的?还是家庭的主流价值观决定了事情的走向。换句话说,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不同的家庭,那一乐非亲生子一事,对很多人很多家庭来说就已经给家庭的温馨美满判了死刑。当一件不如己意的事情发生时,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发生在我身上,为什么我这么惨!很难跳出当下的环境,从更宽的角度去想,这只是人生的一个坎,时间终归过去,坎也会跨过去。在铁匠来他们家搬家当的时候,许三观是客气的请他们喝茶,搬家具比铁匠们更加卖力,在许三观的价值观中,这是公平的。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
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积极的,通过人物的命运改变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的自强不息。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
许三观多次卖血,且有时血头违规操作,但幸运的是他一直健康无事,没有染上艾滋病之类的,真是万幸,让人觉得生活还是公平美好的。
还有一点挺有意思,从许三观娶妻之前到一乐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卖一次血(400毫升)的价钱一直是35元,这可不可以说明,中国在那二十年里,经济没有一点儿发展。除此之外,我还由衷地感叹,看来计划经济也不是一无是处啊,至少物价稳定,呵呵,开个玩笑,题外话。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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