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范文第1篇为促进《**县科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党组[**]71号)和《关于对科级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加大对领导干部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的力度,切实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督管理【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监督管理范文第1篇
为促进《**县科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党组[**]71号)和《关于对科级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加大对领导干部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的力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的日常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奋发向上,勤奋工作,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更好地为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督查对象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县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机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在职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重点是党政“一把手”。
三、督查内容
(一)计划安排情况:
(二)建立的相关制度情况;
(三)工作落实情况:
1、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换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情况;
2、执行《**县科级领导班子重大议事规则》情况;
3、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
4、驻村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争先创优绩效考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6、领导班子运行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组对照《日常监督管理督查整改通知单》,采取听汇报、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随机抽查。
五、成立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
组长:艾依恒
成员:曾锋、周雪英(干部监督员)
第二督查组:
组长:张枫雪
成员:孙清洲(干部监督员)、赵祝彪
第三督查组:
组长:阿尔达克
成员:张丽珍(干部监督员)
六、督查时间
**年7月18日至**年7月20日
七、有关要求
1、对科级干部实施监督,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原则,严肃纪律。
2、督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监督管理范文第2篇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随着食品自然生产方式减少,工业化生产方式的增加,食品被人为污染的机会逐渐增多,主要表现在:食品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物对健康的直接与潜在威胁日益增大;
转基因食品、酶制剂等食品新技术和新型食品包装材料的应用给食品安全带来新的隐患;
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许多环节掺杂使假。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2003年的一项调查统计:全国有10.6万多家食品企业,其中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作坊式企业,超过10%的企业无营业执照,1/5属无标生产,2/3不具备食品检验能力,近一半食品出厂不检验,1/5对进厂原料不进行任何把关,60%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这一系列令人震惊的统计数据,可以清晰地勾勒出我国当前食品行业的现状。国外多是工业化大生产,而中国则多是小作坊式生产。一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很多都是产自一些“三无”小厂,不干不净、乱添乱加、不明不白,难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公众近年来遭遇的含毒掺假食品已经难以列举,这个名单几乎可以囊括所有种类的食品:奶粉可以做假、肉类可以兑水、调料可以掺假、蔬菜全是农药、水果可以用药物催熟⋯⋯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用品的水、米、油、盐、酱、醋、茶也都接二连三地出现过各种各样的问题,虽屡经工商质监卫生部门查获并严处,屡经媒体曝光或批评,却像按下葫芦浮起瓢,这些表明我国整体食物安全水平还处于较低状态,产品质量状况实在令人勘忧,因此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需要严阵以待,依法治食,刻不容缓。
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1农业生产环境受到污染
工业的发展让农村环境受到污染,工业三废、城市废弃物的大量排放,造成许多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土壤中,饮用水中含菌量高、重金属含量高。由于污染,很多地方的粮食、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农产品的质量受到影响。而农民喷洒化学农药等被认为现代农业必不可少的手段也大大降低了农产品消费安全性。如今,既使是家禽家畜排泄的“有机肥”,与我们先辈时代的有机肥营养成分相比也早已大相径庭。有数据显示,每万头猪每年排泄物中就含有机砷类残留物3吨,这些有毒的“有机肥”常常是未经任何处理,就被用以施肥或排入溪流,造成污染。
2加工工艺存在问题
目前国内的农业生产工艺落后,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农业还是小农经济的模式,农业设备极其落后,生产工艺非常粗糙。许多农民不能科学使用先进设备进行种植、加工,只能是在现有条件下,生产出他们自认为没有问题的农产品,忽视了质量安全,甚至根本没有质量安全的概念。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加工企业未能按照工艺要求操作。二是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非法添加物而引起食品安全问题。三是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原料带来的问题。如转基因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益生菌和酶制剂等技术在食品中的应用等。
3政府部门监管不力
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在农产品质量出了大问题或造成事故之后,政府主管部门才介入调查。这种“亡羊补牢”的方式根本不可能消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而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包括有工商、质检、卫生、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执法力度不到位,个别机关中长期存在的推诿扯皮作风,使食品监管工作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监管能力薄弱。一些地方政府存在打假不力、假打、暗地里默许甚至公开支持制假售假,这些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大隐患。
4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带来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食品法规存在许多盲区,尚未出台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现有法规分散、零乱,且标准过少。如农药残留问题,我国只规定了62种农药在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量,而美国规定了115种,日本、加拿大分别有96种。由于法规不完善,对于农产品农药残留造成的人体伤害,尚无法追究法律责任。
5企业由于利益驱使带来的信用缺失问题。
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信用缺失是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最直接原因。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个别人把勤劳和智慧发挥到了不该发挥的地方,惟利是图的人层出不穷,尽干伤天害理的缺德事。他们何以敢冒险呢?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假、造假、售假的风险成本太低,往往是遇到问题交点罚款就可以平安无事。有时我们的监管部门与生产企业之间好象是处于猫鼠同眠的状况,监管部门需要生产企业交罚款以完成任务指标;
生产企业交了罚款就可以继续生产谋取暴利。在这种情况下,食品问题自然屡禁不止。
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措施
1完善法制,严格执法
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建设,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证。据了解,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法》等法规,并正在加紧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超市经营环境卫生标准》等多部与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安全流程有关的法规。但是按照我国现有《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处罚相对过轻,基本上是以罚款来处理,而违法者又不怕被罚。因此,首先是要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协调、修订,加重对违法人的处罚强度,“治乱世用重典”,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处罚必须是一棍子打死,让他坐牢,让他倾家荡产,使违法的成本极高、代价极大,人们也就都遵纪守法了。其次是组建联合执法网,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通力合作,各司其职,严格依法行政,形成一个工作高效、监管到位、老百姓信得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切实形成合力。此外,政府主管部门应切实改善行政效率,加强监管力度,改革现行体制,从根本上堵住问题食品的源头。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严打不法商人,严厉查处制售假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一定要做到治标治本并重,扎扎实实落实好食品管理方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做到协调、统一、高效。
2强化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
首先,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除了开展检测、把好入市关口外,更主要的是要从源头上控制,从根本上治理;
切实改善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好安全优质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确保农产品在干净清洁的环境中生产,从根本上杜绝有毒有害物质对农产品的污染。其次,推进和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定制度,为市场准入提供“通行
证”,变流通入口为关口。认证认定是质量评价的基本手段,是对达到一定标准水平的产品发放标志、给予认可,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目前在农产品质量认证上,主要有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再次,规范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限制、禁止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对明令禁用、限用的投入品加强监管和抽查,对违规者予以处罚,切实把住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
3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政府应加快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检验检疫、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包括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相配套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使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分别达到市场准入标准、进入超市专卖标准,并向广大农民、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荐和介绍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加快食品质量安全立法进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法》,可以提高食品企业准入市场门槛,为预防食品安全隐患增加最重要的一道关口。为此,合法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都急切盼望《食品安全法》出台,以从法律上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
4加强舆论监督,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对那些恶意造假坑害百姓的不法分子,要坚决揭露予以曝光,必要时要动用法律的手段换回百姓盘中餐的“清白”。注意引导消费,保护和宣传那些守法经营的企业,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群众监督网,做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让消费者掌握正确的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加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参与食品安全管理,最终使假冒伪劣产品失去消费市场。
5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监管的角度,完善食品安全法制和构筑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新的监管体制,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和治本之策。对监管不力的部门和官员应及时追究其责任,应将问责制深入贯彻到包括食品监管部门在内的各政府职能部门中去,并将问责制引入《食品安全法》中,把食品安全问题和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挂起钩来。同时应修订现有食品管理的法规,加大对食品违法的处罚力度,改变对违法者惩戒力度不够、难以形成震慑、致使不法者见利忘义铤而走险的现状。建议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出食品行业具体的准入门槛,作为从事该行业的前提条件,而且门槛一定要设得高一些。对于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这就需要农业、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构建一个强有力的控制体系,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审批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宣传、教育和指导,让其了解《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从事生产经营,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和市场秩序。
6尽快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结构
2004年12月24日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卫生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这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尽快清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和卫生标准,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要求制定的。七部委在《意见》中确定了近期工作的重点,即全面清理现行食品标准,以食品安全标准为重点调整食品标准体系结构,重点安排食品卫生、食品生产安全控制等一批重要标准的修订工作。这说明国家十分重视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化进程的工作。
在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诸多因素中,标准是质量的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食品安全标准的水平决定了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本文来自范文中国网。因此,对无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食品应尽快制定地方标准加以规范,对蔬菜、果品、水产品等从生产基地到餐桌的监督检验进行地方立法,对现行的有关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也要尽快修订完善,且要以国际标准、指南、建议为基础,制定我国的食品安全卫生限量指标——食品卫生系列标准。
监督管理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建立完善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各分局、各直属机构配备。
第三条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各单位上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实行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察部门进行业务管理和所在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双重领导管理。
(一)业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按照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实施管理;
每月按照纪检监察业务考核指标对其进行量化考核。
(二)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对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考勤,督促其参加学习和各类活动;
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履行职责中的情况。
第五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要及时调整确定兼职纪检监察员。
第六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要征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兼职纪检监察员负监督责任。
第八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必须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在部门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监督本部门一把手及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种文件、制度等;
(四)对行政许可、执法办案、暂扣、罚没物资等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所在部门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反映;
(六)协助局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本部门职工违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
(七)完成局纪检监察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工作任务
第九条兼职纪检监察员主要对所在单位以下工作进行监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执行县局党委、局纪委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三)贯彻落实县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协助所在单位领导对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以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等工作,落实各项廉政制度。监督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思想防线。
第十一条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8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
第十二条按照纪检监察部门安排,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参加县局作风纪律督查、执法监察工作和明察暗访活动,参加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第十三条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第十四条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第五章工作方式
第十五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必须参加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各项决策和各类活动。
第十六条兼职纪检监察员要对所在单位财务支出、案件处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落实定期走访制度,每季通过走访辖区内相对人,了解执法、服务、作风、廉政等情况,征求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局纪检监察部门。
第十八条参与局纪检监察部门的学习、调查、走访、述职述廉等相关活动。并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履行职责中的情况。
第十九条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兼职纪检监察员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并做好跟踪督察。对不按时限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督察。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撤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一)所在单位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执法办案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在单位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失察或发现后不制止、隐瞒不报的;
(三)泄漏工作秘密的;
(四)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
(五)应该报告而没有报告的;
(六)对纪检监察部门布置的工作落实不力的。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党委根据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表现,在提拨使用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营造尽责履职、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
第八章保障
监督管理范文第4篇
为切实提高我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3月13日上午,由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张志刚带队,一行四人组成的督查组,对我县三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首先,督查组听取了我局关于贯彻落实2019年2月2日全市系统机构改革过度期间加强“三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查看了我局工作落实情况资料,包括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图片和文字。
同时,督查组还随机抽查了我县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南昌同心紫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督查组深入企业生产车间,听取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的汇报,并就如何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产品质量进行了现场交流指导。
监督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建筑节能
1加强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在建筑节能工作中的作用
1.1积极完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在具体的完善工作中,需要对建筑工程自身的特点和性质进行合理,并根据每个施工环节进行对应的监督管理,最后将各个施工环节进行整合,从而有效地对质量监督工作的完善提供参考。而且,由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需要对整个建筑工程进行贯穿,充分地对每个环节进行深入了解,并通过以责任主体的行为以及工程的具体施工为监督核心,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此外,通过对某建筑节能工程的分析资料显示,积极完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地为建筑质量提供保障的同时,为建筑节能工程的发展提供帮助。1.2完善建筑质量检测体系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之后,需要为监督管理工作的成效进行鉴定,也就是利用检测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根据鉴定的结果判断建筑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在具体的完善工作中,由于需要准确的检测数据来进行判定,所以对应的检测仪器的精准度必须进行提升,从而为判定的工作提供保障。而通过对某工程当前的检测体系来看,并为针对建筑节能工程本身制定对应的检测体系。相对来说,存在的部分检测体系的精准度以及检测效果并不能够准确地为建筑建筑质量提供保障。所以,对于建筑检测体系必须进行完善,从而在有效提升检测体系的同时为建筑质量提供保障。
2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作用分析
通过对某建筑工程提供的数据显示,要想有效地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就必须依附于其核心主旨建立一套核心的体系。如监督站。根据国家命令推行的相关政策《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的表示:“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集齐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所以,无论是建筑工程的建设还是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体系下进行。而对应的监督站也应该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根据国家命令推行的法律能够制定对应法律法规以及相对规范性的建筑质量监督体系。在围绕工程进行开展的同时,实施多方位以及多角度地深入对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中,从而有效地为工程质量提供保障。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来看,除了要建立核心的监督站外,也要根据建筑质量的实体形式为参考,并将其分为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三个方面。通过全面介入建筑的施工过程,从而有效地为建筑质量以及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2.1施工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从对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监督情况来看,建筑企业是建筑工程的主要承担责任的主体,当建筑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时,直接受到影响的也同样是建筑企业本身。所以,想要有效保障建筑的质量,就必须要求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能够贯穿建筑工程的始终。首先是对工程单位的监督,建筑单位直接负责着建筑工程的设计、材料选用、造价控制以及建筑选型,而这些方面所存在的因素或多或少都会对建筑质量造成影响。而且,根据某工程提供的监督管理的经验来看,在应用于建筑节能工作中时,需要对监督建设单位所设计的方案进行探讨,并确定其是在基于建筑节能工作为核心的基础上进行扩展。此外,在施工前对工程质量单位的监督工作中,需要明确工程建筑的核心。在开展节能项目时,必须在满足建筑性能和质量的前提下,而由于实际情况而不得不进行修改时候,则需要充分地对其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2.2施工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一般来说,在施工过程中对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工作则体现在施工工艺、节能材料等方面。其一,施工工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水平的高低能够直接影响建筑的质量,无论是稳定性还是安全性,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施工工艺的高低。所以,在具体的监督工作中,监督工作人员则需要根据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以及节能工程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并且要求施工人员能够准确按照施工工艺进行,从而有效保障建筑的质量以及节能工程的开展。其二,节能材料。建筑企业想要有效开展建筑节能工程,就必须对节能材料方面进行重视。而且,节能材料在建筑节能工程中也占据着相对较多的比重。此外,在对施工中对节能工程质量监督中,则需要对使用的节能材料、构配件、材料规格、性能以及审查合格的相关文件,在确保节能材料质量以及性能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再进行施工。
2.3施工后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在建筑工程竣工后,需要开展的监督工作大多体现在整体质量检测方面,通过利用不同的检测方法对建筑工程进行检验,并为施工前、施工时的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保障。而在具体的监督工作中,以建筑节能工程以及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指标为核心,以及根据建筑工程本身的特性进行分析,并合理选用恰当的检测方法对其进行检测。此外,由于建筑节能工程的特殊性,在具体的检测方法选择时,则需要根据检测方法的优劣势进行分析,尽量避免由于选用不合适的检测方法而对建筑本身的质量造成影响。众所周知,随着建筑体系的不断发展,对应的检测方法也同样在提升,无论是种类还是检测性能,这些因素都是需要分析的种类,根据建筑节能工作的特性而选取合适的检测方法,从而有效地为建筑工程的监督质量提供保障。
3结语
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已经成为当前的趋势,随着对资源保护意识的提升,对于节能工作也越来越重视。但是,需要在基于建筑本身的性能以及质量为前提下进行,所以对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就有必要进行提升,在对建筑质量提供保障的同时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此外,通过对我国部分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来看,并不能为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所以,想要有效的在保障建筑质量的前提下开展建筑节能的工作,就必须对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更提升和完善,从而在保障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同时,实现我国建筑工程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作者:李红宾 赵娟娟 单位: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参考文献:
[1]于宝太.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分析与管理研究[J].工程质量,2014(S2):15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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