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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单位实地考察报告【五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4-02-11 09:57:02 来源:网友投稿

消防单位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一、细化和明确部门消防工作责任1.各级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内的消防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消防工作,当好参谋,协助本级政府抓好相关部门的协调,解决消防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单位实地考察报告【五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消防单位实地考察报告【五篇】

消防单位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一、细化和明确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各级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内的消防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消防工作,当好参谋,协助本级政府抓好相关部门的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公安消防工作的专门监督机构,对消防工作实施具体监管。要认真履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群众性活动的检查审批、火灾原因调查和火灾统计、参与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等法定职责;
同时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和对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公安派出所要根据公安部73号令及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日常的消防监督抽查,及时发现隐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每季对辖区消防工作及形势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并向当地政府作书面汇报;
加强对“保消合一”消防队的建、管、训、用;
协助消防机构开展对一般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监督管理;
严格审核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得审核通过;
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严格督促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到位;
参与大型灭火演练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
抓好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推进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3.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管,对不具备生产开工条件的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审核同意的项目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不予竣工备案;
指导各地编制地方消防专项规划;
督促物业管理企业保持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道畅通;
加强对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
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水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应提前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加强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对严重违规设计经消防部门指出又拒不改正的设计单位、不按图施工造成消防隐患的施工单位和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用途的要严肃查处。

4.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好“十一五”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做好消防重大消防项目的立项及其他建设协调事宜;
在项目审批及实施过程中确保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5.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监督,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进行查处;
在土地审批、用地指标方面优先考虑消防站建设并做好土地征用工作。

6.工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把好市场主体关,依法吊销不具备消防条件企业的有关证照,对涉及消防安全前置的企业登记项目加强监管;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

7.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用工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协助做好合同制消防队员的招聘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配合做好对员工消防安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8.技术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环节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加大对消防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

9.贸粮局要加强对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负责对举办商业促销活动的审批和监管,对未经批准而举办的企业单位,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10.城管执法部门要会同属地管理部门及时依法拆除影响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清理占道经营的个体摊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对工作中发现的重特大火灾隐患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

11.教育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场所不予办理教育许可证;
要将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小学、初、高中的必修课;
负责对各类学校和教学机构日常的消防安全教育。

12.综治部门要加大考核力度,将消防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范围。

13.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防〔2004〕300号)精神,落实好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负责对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管。

14.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消防知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动态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尤其要加强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宣传;
制作消防片头片,指导编排消防文艺节目,通过电影下乡和文化下乡活动进行消防宣传;
宣传消防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对重大火灾隐患、典型火灾事故和严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曝光。

15.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严把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审批关,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项目不得办理许可证;
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督促文化经营单位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16.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星级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
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不得评为星级宾馆,对星级宾馆未按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取消其星级资格。

17.电力部门要参与大型灭火演练,保障日常消防调度指挥用电;
在发生火灾时,及时截断供电线路,确保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安全;
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18.电信部门要保障火警电话和其他消防通信线路的畅通,优先传递火情信息;
负责做好固话和手机短信的“温馨提醒”工作;
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19.民政部门要会同其他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
协助消防部门对敬老院、福利院、养老机构进行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20.交通部门要参与大型灭火演练;
加强对车辆及驾乘人员,特别是危化品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和对驾驶员、押运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负责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一切中外民用船舶、水上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21.体育部门要做好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办理大型体育活动的消防审批手续,并做好现场保卫工作;
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体育活动不得批准。

22.卫生部门要参与大型灭火演练和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治;
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医疗机构不得办理执业许可;
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及社会医疗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23.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强寺庙、教堂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办理大型宗教活动的消防审批手续;
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对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寺观、教堂等场所不得办理许可证。

24.保监部门要积极推行公共消防安全责任险,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广相关责任保险;
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5.监察部门要通过消防联席会议,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情况的监督。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照上述责任落实情况,由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追究。

26.银监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
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对机构网点未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的,不得颁发《金融许可证》。

27.总工会负责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28.科技部门负责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消防科技计划、项目的编制和实施,开展消防科技研究开发,评定消防科技新成果、新产品并推广运用;
将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教育内容。

29.人防部门负责对人防公共工程的消防监管,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对未经消防验收的人防工程不得办理使用管理证。

30.政府其他部门要分别负责做好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公安消防机构。

二、建立相关制度,保障责任落实

1.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市长牵头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以此为平台,检查和推进责任的落实。

2.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明确分管消防的责任领导,明确相关处室和单位协助抓好工作落实。每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系统分析,并书面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报告。

3.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履责提醒抄告制度。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未履责或履责不到位的现象及时书面函告各部门及分管的责任领导,及时予以提醒。对提醒后仍未纠正的,将相关情况抄告同级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备案。

4.监察部门要通过消防联席会议,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并将其作为机关效能监察和对部门评先、评优和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

消防单位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验收管理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一、技改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公用设施(指项目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并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联动负荷试车合格,能够生产出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3)、生产准备工作能够满足投产的需要;

(4)、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等设施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完成,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单项验收合格;

(5)、项目所有相关资料均按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归档,能够满足生产使用、维护和后评价的需要。

二、技改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的管理

影响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涉及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各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依照项目建设所在地方政府的管理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具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投标. 经过规定的评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同时建设单位要及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过程控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各级责任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其中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监理和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核心.严格对项目工程的基础、主体、完工三个结点进行严格质量检查,并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组织和过程管理工作。

项目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应由设计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应用的设计文件;
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规定严格监理;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展现了设计意图,从而为工程实体质量提供有效保证,满足设计并达到设计目,符合现行验收规范规定。

在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整个验收工作的工作量大,任务繁杂,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经过不断学习和积累工作经验,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适用的方法。首先,形成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为五大责任主体的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
其次,对照设计检查实物完成情况;
最后,对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把关,对存在疑问环节都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测量。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处以数据作为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进行项目建筑质量的竣工验收评估,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三、建设工程环保验收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的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颁布了两项制度,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保验收是“三同时”的归纳与总结,对污染源的控制以及实现环保目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建设单位对于环评和批复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中的环评批复执行标准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这就意味着一定要执行。

然而对于其所给出的具体环保举措,可以在建设过程中与创新中贯彻,针对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应该灵活变通。

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果出现了一定的改变,就是原有排放标准被新排放标准所替代,验收依然采取执行环评报告批复规定中的有关标准,具体参照新的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条件: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符合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条件,包括:具备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9、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消减其它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所在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采取“区域消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四、建筑工程安全消防验收管理

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及电器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技术检测报告;
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以及竣工图纸及初验、中间验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送原审公安消防机构;
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一般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建筑工程档案验收管理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项目开工6个月内、项目档案预验收后1个月内和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分别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项目档案预验收情况表”和“项目档案正式验收情况表”。为此,各项目建设单位须每年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报省(市)档案局,使之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档案指导工作。

基建档案是一个总类,应该包括基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档案、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档案和基本建设工程的竣工档案。而基本建设工程档案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是整个项目工程的核心部分,其反映了项目工程内在质量评定的依据,反映了项目工程的内在质量。为此,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且各级档案管理行政部门要主动地做好对所在地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做到早期介入、中间检查、最后验收。这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就能管理好并顺利通过验收。

六、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管理

项目工程决算审计是在建设方、施工方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的基础上,依据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由具有相关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相关费用( 包括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定额编制测定费、计划利润、税金) 的计取和材料价格核定为主要内容,实现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项目在完成了工程质量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该项目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要组织相关人员全力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在项目审计开始前,要进行充分介绍建设项目基本概况,提供项目建设过程的有关情况资料。在建设项目工程审计时,要求项目审计单位选派精通基建工程审计业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定额、组价原则和程序人员担任主审。同时,要做好项目审计工作的调度,确保审计客观公正。在审计组进审时,凡是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一律实行审计回避,不得参与。

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后,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数据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项结算。

七、技改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技改项目的建筑工程竣工以及设备投资完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后,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技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主要是对技改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其他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拖期,不能按照计划如期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调整,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调整后的项目方案内容进行各项验收,并进行专项审计。

八、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起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并备齐以下材料:

(1)、项目简介和立项背景;

(2)、投资完成情况。包括投资决算和审计报告,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等;

(3)、项目改造内容完成情况;

(4)、工程质量及工艺技术设备运转情况。包括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设施等单项验收情况;

(5)、项目改造后工艺水平、生产能力,产品水平、质量等情况;

(6)、生产准备情况。包括工装制造、材料供应、外协件质量及人员培训等;

(7)、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项目的情况;

(8)、经济效益情况;

(9)、主要问题和主要经验教训。

(10)、竣工验收的依据及其他有关附件

九、结语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是一项复杂的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建筑施工质量、设备采购等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管理工作的涉及面比较广泛,为了将项目完工后的各个单项验收工作及时到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明确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有效组织协调、规范地履行好相应的职责.顺利完成对各个阶段的验收任务。

最后由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行业内专家对技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组的咨询和评价,对整个技改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以及达到的效果作出专业评价。

参考文献

[1]梁威.对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问题的探讨[J].中国科技纵横,2011(5).

[2]吕维锋,吴佳颖.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2011,03:66-70.

[3]范申慧.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工作中的问题与应对策略[J].办公室业务,2012,11:48+50.

[4]牟杰,王东,陈勇.浅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J].山西建筑,2007,18:210-211.

消防单位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防控任务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摸清11个疫情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摸清疫情非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滞留地点、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市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市、县(区)按照《集中医学观察管理规范要求》,分别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专门用于滞留区外返程师生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集中隔离。工作人员从相应的公安、卫健、疾控、教育等部门抽调。(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按照市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固防指办发〔2021〕4号)要求,对区外返固师生分类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部门报送返固师生信息。对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接送到集中隔离点,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各学校要监督本人向所属社区、小区(村组)登记报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校要随时掌握隔离人员身体状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县(区)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的红外额温仪、消毒液,为师生规模达500名以上的学校安装热成像红外体温测量系统。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各学校要按照《全区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返程作息,实行“两错时两错峰”

 

一要实行滞留区外师生错峰返程。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和滞留师生统计情况,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指导所属学校师生返程计划,安排分类错峰返程:滞留区外教师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提前15天返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分期分批返程;中小学生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按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确定返程事宜;宁夏师范学院师生返校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对高校的统一规定。滞留在湖北省的师生根据疫情情况确定返程时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实行错时开学。实行高中(含中职)、初级中学、小学按间隔2-3天依次错时错级开学。幼儿园待小学开学后一周开学。宁夏师范学院开学时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实行错时上下学(课)。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年级按间隔10-15分钟依次错时上下学(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实行错峰就餐。提供就餐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就餐方案,实行错峰就餐,统一餐具,统一配餐,单人单桌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各学校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要按照《体温检测查验站设置规范(试行)》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时必须测体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让其戴上医用口罩,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各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校医(保健教师)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三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各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不得举办任何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教师不得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举办个人学术讲座,学生不得开展各种综合实践、社团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1.5米距离,有序出入。接送学生、幼儿的家长不得提前在校门口等候、停留,值班护送教师要指挥疏导学生及家长即接即走。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指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师生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果断处置。(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各县(区))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疫情期间不得回家,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室)、学术会堂、体育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对中午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在所在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保障服务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当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属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区)教育体育局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教育部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五级联动、协同高效的防控工作网络。(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建立医教协同体系。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与卫健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学校与属地医疗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医疗机构定期到学校指导防疫工作,协同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健康防护和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救治工作,共同落实防疫责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

 

3、建立家校联动体系。各学校要通过家委会、班级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空中课堂等方式,协调家长做好学生健康卡填写、自我防护、心理干预疏导、在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网信部门要加强涉校涉生疫情舆情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处置和回应引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指挥部舆情引导组、各县(区))

 

4、建立交通保障体系。市、县(区)交通、运管等部门要统筹居民区、学校分布、错时上下学等因素合理调配运力,加密上下学时段的公交班次,科学制定学生乘车方案,开通或加密学校专线公交车次,加强师生乘车疏导,确保每趟公交车乘客率不超过50%。城市公交要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做到一车一消毒,一趟一通风。(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社会管控组、交通管控组、各县(区))。

消防单位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根据县纪委和省市工商局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为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现将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监察室)。

要求:1、以“廉政宣教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好《廉政准则》和廉政自律规定的学习和法律法规的测试。2、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一把手从政行为报告》等制度的落实。3、结合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4、严查违反“五严禁”的行为。

(二)加强对“三公一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金)的检查和治理(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股、督察队、监察室)

要求:1、完善公务接待办法,认真执行制止奢侈浪费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严禁超标接待。2、落实省局《关于认真治理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检查,严禁违反规定配置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切实规范执法车辆管理。3、严格执行严禁公款旅游的有关规定,完善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办法,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的审批。4、落实《礼品礼金登记管理办法》,严查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三)确保机构改革顺利实施,加强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人事纪律的行为(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结合干部调整工作,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加强对财物管理、移交情况的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财务股、办公室)。

要求:1、严格机构改革工作纪律要求。2、规范干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3、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总局“五个更加”和省局“三最一高”、市局“双一”以及县局“争创工作一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督察队)。

要求:按照督察计划,定期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和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察,通报。

二、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一)推进岗位廉政教育(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党办)。

要求:1、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廉政宣教月”活动和《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2、总结推广勤廉典型评选做法,加大先进典型宣传;
以《警示通报》定期汇编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案例剖析、对照检查。3、开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测试,使干部明确岗位风险、工作流程以及防范措施;
落实风险迹象管理和预警提示制度,针对举报、日常管理、干部考核等途径发现的风险迹象以及年检验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及时提示风险。4、继续抓好廉政文化“四进四上”(进机关、进基层、进岗位、进家庭,上墙面、上桌面、上网络、上讲台)建设。

(二)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督察队)。

要求:1、与“基层监管落实年”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好以“强化责任心、强化落实力”为主题的队伍作风纪律整训活动,严治“庸懒散”问题,促进服务质量提高和执法监管职能到位。2、把干部作风纪律作为督察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和频度,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曝光作风纪律方面存在问题。

(三)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督察队)。

要求:建立经常性、交叉性的督察暗访机制和定期开展规模较大的督察暗访活动,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省局新“禁令”,提高执行力。

三、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工商特色惩防体系建设

(一)做好风险迹象防控、预警和处置(责任单位:各直属单位、各股室和协会)。

要求:1、按新“三定”和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十个全覆盖”任务分解的要求,在建立配套的规范、程序、制度和操作办法的同时,重新梳理风险点位,完善工作流程,制定防控措施。2、落实《湖北省工商局廉政风险迹象预警提示制度》和《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廉政风险迹象防控、预警、处置责任制和风险迹象月排查制度,发挥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和预警提示制度在廉政建设中的预防作用。3、实行业务工作和风险迹象防控、预警、处置双向责任制,在业务部署时要提示风险、检查和报告时要包含风险迹象管理内容。4、研究完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人财物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制度和机制。

(二)深化政务局务党务“三公开”(责任单位:各单位负责本业务口政务和局务信息公开和更新,机关党办负责党务公开;
办公室负责外网政务公开的督办检查及局务党务公开平台的完善,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其他形式和内容的督办检查,督察队负责基层工商所政务所务党务公开的督办检查)。

要求: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和局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完整、真实,方便群众和干部职工查阅。2、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推进党务公开。3、按照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要求,抓好基层工商所政务所务党务公开。4、进一步完善局务党务公开工作平台。

(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全面开展网上登记、网上年检(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分局)。二是推进行政处罚权分权制衡和案件处罚程序网上运行,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分局)。三是探索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网络加强内部人财物管理程序监督和过程控制,实现有效预警和防范(责任单位:监察室、办公室)。

要求:1、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率分别达到10%和60%。2、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00%实现处罚程序网上运行,回访率达90%以上。

四、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责任单位:监察室、各直属分局、工商所)。

要求:1、对年政风行风评议中,群众所提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广泛征求群众对工商部门整改落实的意见。3、开展好面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使工商干部的履职活动置于监管服务对象的监督之下。基层工商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消费维权、市场监管等岗位工作人员述职述廉面达100%;
直属分局工作人员述职述廉面达50%以上。

(二)认真处理群众和诉求(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要求:落实《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维稳办法》,畅通渠道,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时限处理,及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局领导批示的督办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分办职能业务工作方面的事项;
各职能单位负责本业务口事项的办理、督办工作;
人教股负责涉及人事管理方面的事项;
监察室负责涉及干部处理申诉和对干部违纪举报方面的事项。

(三)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单位、督察队、监察室)

要求:1、突出加强对基层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坚决纠正服务态度“生、冷、硬”和办事拖拉、效率不高,执法作风粗暴、执法争利、执法扰民、变相收费、乱摊派和滥罚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坚决制止利用工商职能强制收取会费的行为。2、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提高办事效率;
落实执法评议考核、案件回访、推进行政指导,规范执法行为。3、加强对窗口部位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行政执法规范性的专项督察。

(四)严查违法违纪案件(责任单位:监察室)

要求:1、重点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2、抓好案例剖析、通报,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3、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严肃追究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单位相关领导责任。

(五)完成纠风工作分工任务。一是加强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分局牵头)。二是协助相关部门深化工程建设、国土资源、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工作(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分局)。三是加强商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严查制假售假以及食品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消保分局、公平交易分局牵头)。四是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抓好红盾护农(责任单位:消保分局牵头)。五是治理商业贿赂、严查商业欺诈、打击传销(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分局牵头)。六是严肃查处查虚假违法广告(责任单位:商广股、公平交易分局牵头)。

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监察室、各各直属分局、工商所)

要求:1、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职责划分清晰、任务分工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落实领导带队检查考核,加大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促使领导干部强化“一岗双责”的意识。2、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3、班子其他成员和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研究,分析薄弱环节,督促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工负责的工作相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4、要坚持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组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
班子成员要定期向本级党组(委)报告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奖惩意见。

消防单位实地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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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疫情处置方案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 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的群体性传染病、重大疫情。

二、组织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各班主任

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XXX

职责:在突发时间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三、建立保障机制

(一)当学校未出现传染病或疫情时

学校突发传染病或疫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1、加强健康教育

本学期开学初,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有关健康教育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期结束前组织1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公开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2、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门卫值守、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校内、外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阅览室、微机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3、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积极做好因病缺课的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时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医院就医,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

4、加强师生体制锻炼。学校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5、学校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全天候畅通。

(二)当学校周边出现传染病或疫情后的防治应急处置

1、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避免到传染病或疫情爆发的地区活动,避免接触流感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如果学生与流感样病人密切接触过,应主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则可以正常到学校上课。

3、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4、如果疫情加重时,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三)当学校突发传染病或疫情后的防治应急处置

1、启动预案

突发传染病或疫情后,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开展具体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应急救援命令;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
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救援;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2、应急措施

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上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预案;
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防治责任制度;
负责常见传染病、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
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疫情防治措施;
利用校内(外)、课内(外)的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对学生和教职工的传染病、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
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病症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有异状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街道办的部署启动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传染病、疫情防治措施。

3、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1)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疫情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2)预防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病例或疑似病例的;
出现一定数量的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
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
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3)预防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2小时内以书面信息报区教育局,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4)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则迅速切断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学校在区防疫站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息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5)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具体要求如下: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4、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1)学校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后,应立即将情况发生的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上级领导报告;
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病情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上报。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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