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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合同协议书【五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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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合同协议书【五篇】

股份制合同协议书范文第1篇

甲方:发行人,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主承销商,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a股_______万股;
乙方为依法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认可具有主承销商资格,

2.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_______万股,现委托__________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负责策划本次承销事宜,__________证券公司同意接受此委托。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销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a种股票发行的主销商和股票上市推荐人,由乙方负责总承销股票业务。本次股票发行采用包销方式,即在承销期限内未能全数发行完毕,未售出部分股票由乙方全额购入。

第二条 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发行价格和发行总市值

2.1 甲方本次委托乙方代为承销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2 甲方本次委托乙方向社会公共发行的股票总额为__________股。

2.3 每股发行价格为__________元。

2.4 发行总市值为__________元(即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总额)。

第三条 承销期限及起止日期

3.1 本次股票承销期为__________天(不超过90天)。

3.2 承销期限自刊登公开招股说明书之日起至第__________天为止。

第四条 承销付款方式及日期

在本次承销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论是否全部发行完毕,乙方均应将全部股票款项(如未全部发行完毕,也包括自己包销部分的股款)在扣除承销费用后,一次划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第五条 承销手续费的计算、支付方式

5.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发行总值的_______%作为主承销费用(按证监会的收费标准,为1.5%~3%之间)。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制作费(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文书的制作)、主承销协调费等。

5.2 承销费用由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股票款项时扣除。

第六条 其他费用与承销有关的费用

与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有关的其他费用,如广告宣传费、印刷费等费用由甲方确认后由其承担。该等费用不包含在第7条所指的主承销手续费中。

第七条 上市推荐费

上市推荐费按本次发行面值_______%收取,由乙方一并在移交股款时扣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

8.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勤勉,尽责地承销股票,并有权对整个承销活动进行监督。

8.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股票款项(在扣除承销手续费和上市推荐费以后)。

8.2 甲方的义务

8.2.1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次股票发行所需的所有详尽的、真实的、完整的资料和文件,以便乙方的工作顺利地进行。

8.2.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的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对其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等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9.1 乙方的权利

9.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本次股票发行工作给予配合。

9.1.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为真实、完整、准确的。如果甲方未尽此项义务而致使本次股票发行受阻或失败,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9.1.3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收取有关承销手续费、上市推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9.2 乙方的义务

9.2.1 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的规定,尽责、勤勉地完成本次股票承销活动。

9.2.2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发行股票的申报手续,制订发行时间表。

9.2.3 乙方负责组建承销团,制订股票发行具体方案,编制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或资料,并与有关方面签订分销合同,资料备忘录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文件,并负责处理、协调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9.2.4 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上市辅导(具体协议以后再签)和推荐上市等服务工作。

9.2.5 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即其对在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所知道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不欲让外人知道的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十条 甲、乙双方声明

甲、乙双方保证,双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直到本次承销结束日为止,在事先未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招股说明书以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发行的信息,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的承诺

11.1 甲方保证其为乙方提供的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资料文件为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重大误解、虚假性陈述和重要遗漏

11.2 甲方承诺,将视本次a股发行的进程,同意乙方提出的相关合理的要求,包括采取相应的行为和提供相应的文件。以上目的是为了本次a股的顺利发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予以全额赔偿(有其他具体规定除外);
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下为具体违约责任的规定:

12.1 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又选择其他证券公司担任相同或类似的角色的,其与其他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无效,而且还应履行本协议下之全部义务;
如果已无法履行该义务,则应支付股金总额的_________/万,作为赔偿金;

12.2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本次a股未能发行,应向甲方支付股金总额的_________/万,作为赔偿金;

12.3 乙方延迟划拨股款的,按同期银行利率+_______%来计收利息。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3.1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3.2 如果双方自友好协商开始后30日内未能达成一致,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其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自本协议签署日到承销结束日之间,如果发生任何政治、军事、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重大变故,而且此等变故为双方所不可预料,不可避免,而且已经或者将会对甲方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本次a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可以决定暂时中止(不可超过30天)本协议或者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之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四份作为报审材料。

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证券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股票发行承销团协议(a股)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在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主承销商(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副主承销商(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分销商(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即主承销商)已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起人)签署了关于为发行人发行面值人民币1.00元的a种股票__________股的承销协议;

2.甲、乙、丙三方同意组成承销团,依据上述的承销协议负责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宜。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为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达成本承销团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1.1 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

1.2 股票的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__________股。

1.3 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__________元。

1.4 发行总金额

本次发行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即发行总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第二条 承销方式

本次股票发行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即在承销期届满之时仍未完全售出所有股票的,各承销团成员按承销比例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认购。

第三条 承销比例

3.1 甲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共计________万股;

3.2 乙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共计________万股;

3.3 丙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共计________万股。

第四条 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期为________天(不得多于90天),起止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 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在本次承销期届满30日内,甲方负责将全部股票款项(在扣除承销手续费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号。此处的全部股票款项,包括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所得的股票,也包括未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而被甲、乙、丙三方以发行价购入的股款。

第六条 承销缴款的公式和日期

6.1 甲、乙、丙三方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所得股款应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6.2 如果本次承销的股票未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则乙、丙两方应在本次股票承销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包销股票余额款项全部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6.3 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公式和日期

7.1 承销费用的计算

7.1.1 甲方与发行人签署的承销协议已确定本次承销费用为__________万元。

7.1.2 对于承销费用,应先扣除制作、印刷、散发、刊登招股说明书,发行公告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7.1.2 甲方作为主承销商,还应提取主承销商协调费,即__________万元,在提取主承销商协调费后剩余的部分在甲、乙、丙三者分派。

7.1.3 在三者之间和分派

承销费用在扣除以上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包销比例进行分配,即甲方可获得______________万元,(即剩余部分×_____%);
乙方可获得________万元(即剩余部分×_______%);
丙方可获得__________万元(即剩余部分×________%)。

7.2 承销费用支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作为主承销商应在乙、丙两方将其包销的余股款全部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见第6条)后5天内将乙、丙两方应得的承销费用划入其各自指定的银行帐户。

乙方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

8.1.1 甲方在组织协调本次股票承销过程中,有权要求乙、丙双方给予积极配合。

8.1.2 甲方有权要求乙、丙双方在本次承销末将全部股票向社会公众售完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的规定将包销股票余额款项划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帐户。

8.2 甲方的义务

8.2.1 甲方应负责制订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并组织、协商各承销商实施本次股票发行事宜。

8.2.2 甲方应负责股票发行的广告和宣传工作。

8.2.3 甲方应在本次股票承销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除向公众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承销的信息向承销团成员以外的人泄露。

第九条 乙、丙两方的权利义务

9.1 乙、丙两方的权利

9.1.1 乙、丙两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其应得的承销费划入其分别指定的银行帐户。

9.1.2 乙、丙两方有权要求甲方向其提供包括发行人提供的所有与本次承销有关的资料文件。

9.2 乙、丙两方的义务

9.2.1 乙、丙两方应根据本协议尽职、勤勉地进行承销股票。

9.2.2 乙、丙两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除向社会公众披露的招股说明文之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承销的信息向承销团成员以外的人泄露。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构成违约,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三方或两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任何对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产生争议的,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11.2 在开始协商后30日内仍未达成一致的,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3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一份,发起人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股票发行承销协议(b股)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下列各方在______________市签署:

发行人: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股份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主包销商: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主包销商)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主承销b股股票有权利。

住所: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本协议由主包销商以自己的名义并代表以下各公司签订:

1.国际协调人:_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际协调人)一家根据__________(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名称: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

注册地址: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3.名称:__________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__________道__________号_________大厦_______楼

4.名称: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

注册地址: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鉴于:

1.股份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万元,分为________万股。其中________万股,占总股本_______%为____________公司持有,为第一大股东;
________万股,占总股本________%,为__________公司持有;
________万股,占总股本________万股,占总股本________%由内部职工持有。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了决议,将股份公司由一定向募集的公司改为社会募集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________万股b股,此次募集已为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完成此次发行工作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将达到________万股,其中普通股________万股,b股________万股。

2.双方已同意在本协议(见下)的条件的权限下,由主包销商为发行人承销b股股票________万股,主包销商已同意安排将b股以配售价作私人配售,并将在承销期满之日下午3:00之时,未被认购的b股加以认购。

3.股份公司已同意其将在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的协助下就配售编制并于备忘录日期发行有关配售的配售备忘录。

4.各包销商均已分别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进行配售b股,并包销其包销承诺书所列明的数量的配售股份。

5.股份公司及各包销商已各自同意作出下述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现各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释义

1.定义

在本协议中(包括附件),除非文义另有约定,下列词语有以下涵义:

“包销商之间的协议”是指各包销商在本协议签署日同日签署的协议,其内容涉及到本次b股配售及包销的有关事宜。

“b股”是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总数为________万股,要用外币认购的境内上市外资股。

“工作日”是指________证券交易所开门营业而且在深圳、香港及纽约各银行开门营业的日子,但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以及深圳、香港或纽约的公共假期。

“会计日期”是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美国”是指美利坚合众国。

“人民币”及“rmb”是指人民币元,即中国的法定货币。

“港元”或“hk”是指港元,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货币。

“美元”或“vs”是指美元,即美国的法定货币。

“截止配售日”是指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及各包销商在此日前完成本次配售b股。

“中国证监会”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境外投资者”是指:

(1)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香港、澳门、台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4)中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允许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士。

“章程”是指股份公司章程。

“董事”是指股份公司现任董事。

“获配售的人”是指受到包销商的邀请认购b股的境外投资者,该投资者正是根据配售书而认购b股。

“配售”是指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及包销商之间的协议,将________万股b股以私人配售的方式配售给境外投资者。

“配售备忘录”是指股份公司就本次b股配售而将发行的资料备忘录,其经包销商同意的版本的副本为认证起见已由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草签,作为本协议附录。

“配售比例”是指各包销商在本次配售中同意认购的比例。

具体如下:

包销商承担配售的b股数目占总数的百分比(%)主包销商 国际协调人**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合计100“配售价”是指每股b股配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港元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元。

“主包销商指定的帐户”是指主包销商通知国际协调人在_________银行设立的_________(港元或美元)帐户。

“所得款项发放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所得款项转交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换率”是指人民币款项折算成美元、港元的总换率,即备忘录日期所在的日历周前一个日历周_________外汇调剂中心人民币兑换美元、港元的牌价的平均价。

“国际报告会计师”是指_________会计有限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公司指定帐户”是指以_____________股份公司的名称开立的_____________(外币)现汇帐户,在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帐户号码已通知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

“国际协调人指定帐户”是指以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的名称开立的_______________(外币)帐户,在____________银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佣金”是指每配售一股b股_________元(外币)或人民币,相等于配售价_________%的款项。

“股份公司的保证”是指股份公司有关的声明、保证、承诺,即本协议第________条所规定的事项。

“包销商的保证”是指包销商有关的声明、保证、承诺,即本协议第________条所规定的事项。

“包销商”是指主承销商所代表的自己、国际协调人以及其他包销商,包括中国包销商和国际包销商。

“总发行价”是指本次b股配售所得全部款项,即发行价_________元(外币)每股_________万(即总股数)所得的款额。

“开始配售日”是指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日,各包销商将根据本协议而开始配售b股。

“股份”是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股份。

“有关的证券法规”是指任何与本次b股发行、本协议的签署或者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交易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5年12月25日生效的《国务院关于股份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中国证券委员会于1996年5月3日颁发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1998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保证”是指股份公司、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和其他包销商的保证、承诺。

“中国法律意见”是指以下二种情况:

(1)股份公司的法律顾问_____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法律为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以及其他包销商等作出的法律意见书。为验证起见,该法律意见书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的代表草签;

(2)包销商的法律顾问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法律为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作出的法律意见书。为验证起见,该法律意见书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的代表草签。

“验证文件”是指由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拟订的,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验证文件(已签署的副本已呈交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

2.各标题仅是为方便而加上,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a提到法律、法规条文时,是指可能已经、或者不时会被修订、修改或重订的上述法律、法规条文。

4.a本协议中提到的时间,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均是指_________时间。

5.各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配售

1.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同时又在第_________条股份公司所作的保证、声明和承诺的基础上,各包销商分别向股份公司作出承诺,将根据各自的配售比例,进行b股和配售,并在截止配售日下午3:00之时还有未配售出的股票之际,将此股票按配售比例以配售价全部购入。

2.股份公司是以私人配售方式发售配售b股供境外投资者在发行价及本协议条款及配售文件所规限的条件下认购。

3.股份公司委托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此项b股配售活动,其他包销商也是受股份公司委托而进行此项b股配售活动的。

4.各包销商按本协议的约定,接受委托,负责本次b股的配售活动。股份公司与各包销商共同商定,各包销商有权代股份公司完全行使本次b股配售有关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代表股份公司接受或拒绝(全部或部分)境外投资者按照配售书所提出的申请。

5.各包销商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和责任为个别的,而非连带的。

6.如果某个或某几包销商未履行其(1)分条的义务,其他包销商有权利(但没有义务)就该违约包销商所没有认购或没有找到认购者认购的b股,促成别的认购者加以认购或自行认购;
若多名其他包销商欲行使此权利,则按各自认购比例来分担。

7.主承销商有义务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于截止日后的第_______个工作日上午________之前向股份公司提交有关配售b股认购名单;
各包销商均有义务按照本协议及包销商协议的规定,向主承销商提交其包销义务范围以内的有关b股的认购名单,以便主承销商转交股份公司。

第三条 b股配售备忘录

股份公司将在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的协助下编制b股配售备忘录,并应于配售备忘录日期向国际协调人(代表主包销商)交付其要求的份数的b股配售备忘录。

第四条 登记

1.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须在不迟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将下列人士的姓名及申请的配售股份数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股份公司:

(1)每一名获配售人;

(2)每一名获配售人或包销商(如果有的话)所申请的b股数目。

2.股份公司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已认购的b股部分配给有关配售人及各包销商(如有的话)。

3.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应合作向各被接纳申请人提供开立使其能持有及实买配售之b股的帐户所需有关资料和文件。

4.股份公司在接到上述通知的有效名单后,只要其所列名单上人士已将款项按约定支付,股份公司就应确保该认购名单内人士的名字将被登记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且其认购的b股股数列入于该认购名单中其名字对应的位置。

5.股份公司应在收到认购名单之后第三个工作日的上午_________(时)在完成第(4)分文所规定之义务后,根据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向其提交一份或多份股权凭证。证明上述认购名单中列人士的b股股权,并促使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将所列名单人士的姓名或名称及所认购的b股数输入其保存的股东数据库;
并在完成此事项后第二个工作日,促使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向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提交已收到股权凭证的书面确认书_________份。

6.股份公司保证其所分配、发行的b股,没有任何留置权、抵押权、产权负担以及第三者的权利负担于其上,而且该b股其有该等股份所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股息、投票等权利。

第五条 付款

1.各包销商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申请人收到的所有有关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相当于佣金数目的金额(具有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存入主包销商指定帐户内,上述款项应指定为“________股份公司发行b股”付款。

2.国际协调人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申请人收到的所有有关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国际协调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汇入主承销商的指定帐户。

3.在上述两项条件被满足的条件下,主承销商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工作日内,将其自申请人及其他包销商处收到的所有有关本次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主承销商佣金和其他费用(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汇入股份公司指定的帐户上。

4.

(1)如果按照本协议条款,生效条件未得以满足或被放弃,本协议则应立即终止并适用第_________条的规定。

(2)如果第一条所载的条件均符合或者被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放弃,而且第一条及其他有关的股份公司作出的声明、保证、承诺并没有被违反,主承销商帐户内的资金,应依第(3)分条规定无条件执行,汇入股份公司指定的帐户上。

5.双方协商确认如下:

(1)在主包销商按第4条第(3)分条的规定支付款项后,主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即行终止;

(2)在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按第4条第(1)、(2)分条的规定支付款项后,国际协调及其他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即行终止。

第六条 条件

1.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而必须负担的义务,须在开始配售日或该日之前,下列各项条件已经符合或被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放弃:

(1)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股份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之规定,而且为各包销商满意;

(2)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包销商和中国法律顾问拟订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之规定,且为各包销商满意;

(3)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国际会计师写给包销商的意见书,其格式与内容为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满意;

(4)对股份公司有关业务及资产的妥当谨慎验证及b股配售文件的验证已经完成,并为主承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满意;

(5)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已获得足够的证据,证明已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并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和许可,并已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及已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使配售能够进行及b股能够发行并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股份公司所做的第________条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2.股份公司应促使上述条件得以完成,假如上述条件并未完成或被满足,则本协议即失效,各个义务即告终止。同时适用第______条的有关规定。例外的是上述条件被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豁免;
或是股份公司与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进行商洽(各方有义务进行此项商洽)。

第七条 声明、保证及承诺

1.股份公司向全体及每一名包销商就下列事项及附件一部分规定的条款作出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接受和承认作为每一名包销商均是依此所有声明、保证和承诺才签订本协议的;
此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在本协议签字日作出的,并被认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项发放日就当时相应事实与情况重复作出:

(1)如果股份公司在任何时候知悉任何将会使本条和附件一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为不真实或不正确或被违反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并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补救或予以。

(2)股份公司承诺其支付所有因本次b股的发行,以及因签署、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协议和股份公司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在中国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及其他政府性收费。

(3)股份公司承诺其应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以确保本次b股的配售发行能在配售日进行,以及b股能够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股份公司承诺,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到b股截止日止,股份公司将在事先未与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协商的情况下,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新闻或公开或散发文件形式,向公众披露除b股配售文件以外的可能影响本次b股发行的资料。股份公司还承诺确保其董事、雇员及人也不为上述行为。

2.所有包销商及每一名包销商分别向股份公司作出以下所列各条及附件二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接受和承认股份公司是根据该等所有声明、保证和承诺才签订本协议的;
此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本协议签字日作出的,并被认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项发放日就当时相应事实与情况重复作出:

(1)使每一包销商均承诺,如果其在任何时候知悉任何会使本条和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为不真实或不正确违反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及其他包销商并进行协调,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公布;

(2)每一包销商均承诺,其将尽责、勤勉地按本协议的规定完成本次b股发行工作。

(3)除非另有约定,每一项保证均应独立解释,不应因参照任何其他保证之条款或本协议之条款而受到限制,也不应受上述条款的影响。

(4)由于违反第7条、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所引起的任何责任,不应因本次b股的认购发行完毕而受到影响。

第八条 佣金和费用

1.作为各包销商按本协议提供服务的代价,股份公司将以_________(币种,一般为外币)向各包销商支付佣金:

(1)股份公司须向主包销商支付包销佣金和协调费用,相等于其他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2)股份公司须向国际协调人支付包销佣金和协调费用,相等于其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3)股份公司须向其他包销商支付包销佣金,相等于各自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2.包销商在b股配售方面支付的或者代股份公司支付的所有律师费及其他专业印刷及其他相关费用应由股份公司负担,其支付方法同于佣金。

3.各包销商指定的帐户:

(1)主包销商: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___。

(2)国际协调人: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3)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4)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5)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在本次b股配售实行日之前的任何时候,如果发生、出现、存在或者实施以下各项情形:

(1)任何新法律、法规或者现有法律、法规这任何变动,或任何法院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对现有法律、法规之诠释或应用方面之变动;
而该等事项在主包销商(代表各包销商利益)和国际协调人在知悉后,并在考虑了其所有其认为重要的因素后,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认为该事件或情形已经或可能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帐务状况、公司前景或者配售b股,或者对b股持有人之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任何国内、国际政冶、经济、金融、市场、军事及其他状况发生变化,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认为该等事件或情形已经或可能将会对股份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前景或者本次b股配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之一般证券买卖因金融市场上之特殊情况或其他原因而被冻结、暂停或限制的情况;

(4)任何地震、火灾、暴风、暴雨、海啸等不为人力所控制的自然灾害,主承销商与国际协调人认为此等事情已经或将要对本次b股配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在出现上述任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形下,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可以向股份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列出所根据本条款的理由,从而暂停(不超过20天)或者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违约赔偿

1.股份公司同意并承诺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项,导致任何一名包销商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要负担某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索赔、承担责任、法律费用、开支等,股份公司要负责进行全面赔偿,前提是该等损失或支出的费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费用是由于每一名包销商自己、或其任何高级职员或雇员的疏忽欠诚意所引致,则该包销商不得为此而索赔,股份公司也有权拒绝赔偿:

(1)根据本协议而为本次b股发行所为的任何正常行为;
或以及

(2)股份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有不正确、不完整,或者是误导的;
或以及

(3)股份公司违反了本协议内其所作出的声明、保证、承诺或其他义务。

2.各包销商同意并承诺如果发生以下事项,导致股份公司要负担某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b股发行被迟延,或失败,或造成其他开支、法律费用等,除非下列条款另有约定,由各包销商负责进行全面赔偿,前提是该等损失或支出的费用是合理的;
如果上述费用是由于股份公司自己或其任何高级职员或雇员的疏忽或欠诚意所引致,则股份公司不得为此而索赔,该包销商也有权拒绝赔偿:

(1)各包销商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任何重大违约致使本次b股配售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或

(2)各包销商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不真实或有误导使配售不能按本协议规定进行;

(3)如果各包销商在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日未能按约足额付款的话,违约方应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向其支付未付款项之利息。计息日自其应付日期到实际付款日期止,利息的计算以每360天为基准,以_________%(某外币的基准利率)加_________惩罚利率来计算。在违约期间按此利率逐日计算复利。

股份公司同意每一包销商的此项赔偿责任均为独立的,即任何包销商不必为任何其他包销商因未能履行其在本条项下的义务而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终止

1.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各包销商有权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时之前任何时候,向股份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应负的义务:

(1)发生第9条之情事;

(2)股份公司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于付款放行日或之前应完成或履行的义务;

(3)股份公司在本协议及附件一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保证在实质上不准确、不真实、有误导、有重大遗漏或未得到履行;

(4)在本协议签署日以后,及付款放行日之前,发生或出现了某种情事,而该等情事的发生或出现,会导致股份公司于本协议及附件一内所作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在实质上变得失实、不准确或致人误解。

2.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股份公司有权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时之前任何时候,向主包销商(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股份公司根据本协议应负的义务:

(1)发生第9条之情事;

(2)各包销商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于付款放行日或之前应完成或履行的义务;

(3)各包销商在本协议及附件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保证在实质上不准确、不真实、有误导、有重大遗漏或者未得到履行;

(4)在本协议签署日以后,及付款放行日之前,发生或出现了某种情事,而该等情事的发生或出现,会导致股份公司于本协议及附件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在实质上变得失实、不准确或致人误解。

3.如果本次发行的b股在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或股份公司与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约定的其他日期)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主承销商和股份公司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及所有其他承销商,中止各自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4.在发生以上情事之时,各方可以(但不是义务)不发出。中止本协议的通知,而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商洽,作出修改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决定。

5.上面条款的规定均不影响第9条、第10条的效力。

第十二条 转让

1.本协议对各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均有约束力并保证各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的利益。

2.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转移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第十三条 弃权

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在任何时候不行使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不得视同或构成或被解释为放弃该等权利。

第十四条 进一步保证

股份公司同意,在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如果主包销商或国际协调人提出使本协议完全生效及确保主包销商或国际协调人为完全履行本协议而得到本协议授予其的权力、权利及补救而必须的合理的要求(包括行动及文件),股份公司给予满足。

第十五条 通知

1.本协议项下所述事项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给予或作出,而且除非另有具体规定,应以中文与英文两种语言书写。

2.任何上述通知或其他通讯应按第(3)分条规定的地址发送,且应依下列情况视为已适当给予或发出:

(1)如以专人投递,则在有关接受方地址交递时;

(2)如以邮寄,则于寄出后五个工作日后;
但是空邮除外;

(3)如以电传或传真,惟有当发送方的电传机或传真机上自开始或结束时均正确显示回答相关代码、传输信号等方可作实。

3.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应发往下列地址:

若致股份公司: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人名)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致主包销商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人名)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致国际协调人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人名)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人名)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致_________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人名)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人名)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部分失效或可执行

若本协议或包销商协议的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或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影响在任何方面影响本协议或包销商协议的其他条款,也不会影响其修改或其他安排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十七条 文字

本协议以中文及英文订立,两种文本涵义应互相一致,且具有同等效力。一旦两种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中文本为准。

第十八条 时间

时间是本协议的关键因素。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按中国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解释。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索赔要求,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开始协商后20天未达成一致,则应向中国北京市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全部采用中、英文进行且仲裁裁决为终局的,且对本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 保密

1.本协议各方,包括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应该(也应包括促使其各自高级职员及其)对他方不欲公开的资料、文件等信息履行保密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协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本次b股配售的信息以及一方的商业秘密等不欲他人所知晓的资料文件等信息。

2.除非有下列情况之一,否则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应向第三人披露上述一切信息:

(1)有关法律规定;

(2)如果一方所服从或受监管的政府机关、证券交易所规定,

(3)向各自一方的法律顾问和审计师披露;

(4)资料已被公开,但不是由于该一方的过错;

(5)双方协商披露,在此需有书面协议,但是任何上述资料只可于在与其他方协商之后方可披露。

第二十二条 以往达成之协议

同是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各方当事人就本次b股配售或任何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和安排(无论是书面或是口头形式,但包销商协议除外)将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被本协议所取代。而以上所指的任何协议或安排均于本协议签署日之后失效。

第二十三条 副本

本协议可由本协议各方分别加以签署多份数量的相对文本;
每份如此签署的相对文本均构成一份正本,但所有的该等协议应该是一份相同的文件,也仅构成一份文件。

第二十四条 生效

1.本协议应由各方当事人的董事会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2.本协议自前款条各方在本协议首揭日期签署后生效。

附件一 股份公司的保证

股份公司向每一个包销商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及承诺:

1.股份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和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1)股份公司为进行本次b股配售而需的一切文件及业务所必要的一切批准、授权、执照和同意已被取得并持续有效或将会取得;
而且股份公司现在没有且将来也不会违反任何上述批准、授权、执照和同意;
而且股份公司现在并未知悉任何上述批准、授权、执照和同意将以口头或书面的通知或威胁给以取消或更改、且股份公司在将来知悉以上事实,将尽快通知每一包销商。

(2)股份公司具有必要的权力、权限来签订及履行本协议。

(3)股份公司已经根据重组,合法地取得有关业务及其资产,而且也获得授权按b股配售文件所预期的方式从事业务活动。

(4)股份公司向每一包销商提供的章程,为股份公司现有章程,而且业已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且股份公司已采纳,该提供的章程副本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股份公司并无违反其章程。

2.股份公司在本协议及根据本协议规定必需签署的任何其他文件于签署后,按其各自的条款构成股份公司的有效及有约束力的义务。而股份公司在履行该等义务时,没有,亦将不会出现以下情事:与公司的其他协议所载条件或条文有冲突,或者使该等条件或条文产生违反;
与任何现有而且适用的法律、法规、裁决、规章,或者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通告或决定,或者任何股份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有司法管辖权的部门的决定或裁决有冲突。

3.除本协议以外,并不存在任何未执行的认购权或其他权利、协议或义务,以致须发行或转让股份公司的任何股份、债券或其他证券。

4.b股配售文件的承诺

(1)每一份b股配售文件现已包含,并在一经发行时将包含,有关股份公司和b股配售的全部要求的重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及其投资顾问对公司的财产、负担、财务状况、盈利、损失、业务情况及前景等一切资料;
上述文件资料要求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格式和内容。

(2)每一份b股配售文件所包含的一切事实陈述均为或者将为真实的、正确的和没有误导的。

(3)b股发售文件所包含的意见、估计、预制、前景等的陈述是真实且诚实的,是在经过认真和审慎地考虑了一切有关情况以及基于合理的假设而作出的反映了合理和公允的预期。

(4)有关会计资料及文件

①在b股配售文件中所有的股份公司的帐目均已经过符合有关规定的审计,而且此帐目是符合中国有关法律采用通用一贯的会计标准原则和惯例编制的,并且真实、公允地反映了股份公司在其有关的会计参考日期的财务状况及其有关的公司业绩,(而且上述帐目均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准确的,对于其他未清算确定事项已按正当会计惯例注明。)以上帐目均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调整。

②股份公司为每一包销商及_________国际审计师提供的有关的资料和文件均为真实和正确的,其中所有预测及估计均已经过适当、审慎、公允的考虑,并且代表股份公司基于已知事实而作出的真实、合理、公正的期望和预计。

③在本次b股配售中,股份公司应该向包销商或包销商的律师或_________国际会计师披露或提供的资料文件,均已被披露或提供,而且该等资料文件均为完整、真实、没有误导性、虚假性的信息。

(5)b股配售备忘录

①b股配售备忘录包括(但不限于)b股配售备忘录规定的会计师报告及估值报告。

②为了编制b股售配备忘录,股份公司应向包销商、包销商律师、国际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分别充分提供和披露有关资料,而且该等文件资料在所有方面均为真实、正确且不存在误导的。

③b股配售备忘录所载的关于事实的陈述不仅现在而且将来在所有方面均为正确的,且不存在误导性;
其所载的关于意见、意向或期望均是基于公允、真诚的;
且在根据到所有一切有关情况,小心及适当考虑后所作出的。而且,b股配售备忘录中没有任何股份公司或其董事会或其每一名董事知悉或经合理究查其应知悉的,而且应披露于b股想售备忘录中的事实。

5.诉讼

(1)就目前而言,并不存在涉及股份公司有关业务、有关资产及有关债务的任何诉讼或仲裁正在进行;

(2)就股份公司所知,也没有将要发生或可能面临有重大诉讼或仲裁的威胁。

6.保险

(1)股份公司所拥有物业及经营的业务均已按国际良好惯例正常地购买了保险;
保险公司是合法存续,而且拥有较高声誉及经济实力,该等保险也并不存在因没有作出或作出了某项事项而失效或者可能失效或者被撤销。

(2)股份公司的职工均已参加了中国政府统筹安排的社会保险。

7.所有权

(1)对于b股配售备忘录中所涉及的股份公司的一切财产或财产权,除有披露外,不存在任何( )如抵押、质押等在内的( )权利负担。

(2)对于该等财产或财产权已经或将会获得有关政府机构的批准,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8.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除b股配售书中已披露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以外,股份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9.重大投资项目

除b股配售书中已披露的重大投资项目以外,股份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投资项目。

10.验证笔录的答录

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就国际包销商的法律顾问编制的验证笔记所提供的答复,在各方面均为真实与准确的,且不存在重大误导。

附件二  包销商的保证

每一包销商均个别地向股份公司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而且该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在本协议签订日作出的,并被视为在截止日重复作出的:

1.每一包销商并没有,将来也不会向境外投资者以外的其他人配售b股或发出邀请他们申请b股的邀请。

2.每包销商均为根据有关法律而具有必需的权力或授权来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每一包销商除在与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和股份公司协商并取得书面一致后,不能将配售说明书以外的,能够或者可能影响本次b股配售的信息,以报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开或公布。

4.每一包销商在任何一司法管辖权区内进行b股配售时,将以合理的、谨慎的态度来使其b股配售符合该管辖权的法律法例。

5.每一包销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每一义务,均不会导致以下情事:

(1)导致其违反自己的章程的规定;

股份制合同协议书范文第2篇

经过以下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弘扬普洱茶文化,发展普洱茶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普洱同昌顺茶业(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1、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2、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3、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4、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5、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电话: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大写):

二、企业宗旨和质量方针

1、企业宗旨为:一切为了顾客,一切为了市场。

2、企业质量方针:永远做更好。

3、企业质量目标:顾客和市场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质量目标。

三、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各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否则,按退股条款处理。经协商,各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合作方式和内容

1、股份为10000元(人民币)/股;股比为:姓名,股数股,股比%;姓名,股数股,股比%;姓名,股比%;姓名,股比%;姓名,股数股,股比%。

2、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元(大写):,于年月日之前由银行验资后统一存入企业帐户;开户银行为,账号为。股东入股的股份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有效期满后如果企业继续存在,出现退股的,必须经过召开董事会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本企业的股份转让必须依法进行并由董事会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书所称的董事即为股东,以下同。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向社会和本企业普通职员中小企业融资招股,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按相关法规确定。

3、企业经营的内容为各种普洱茶的收购、加工、销售、服务和普洱茶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传播。企业以茶叶初制所为起步阶段,力争在一年之内向有限公司过度,真正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模式。

4、本企业的股东即为董事会成员,企业由各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股份比例较大并综合考虑管理能力强的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长为企业负责人(法人),负责组织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领导董事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由董事长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在股东中推选一名作风正、人品好、有经验,管理能力强的董事任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进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通过董事会进行外聘,必要时董事会聘任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董事会有权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罢免企业任何不称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

5、第一次董事会的任务是制定企业章程,并根据章程制定企业管理和生产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经过股东协商通过。董事会委托的企业经营者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企业管理。

6、总经理生产经营中超过¥元(人民币)的重大决策必须由各股东协商确定,总经理不能擅自做主,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总经理承担。

7、企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时间定于每年十二月的下旬,具体时间协商确定。除负责人外的股东不在企业上班时如果有重大决策,可通过电话协商,电话协商不了的,临时召集各股东进行协商。

8、企业的决策层为董事会,决策原则为:周密考虑,集思广益,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维护企业和股东利益。决策要形成书面文件,企业总经理要严格执行已经形成书面文件的决策。

9、本企业从成立开始就必须参照现代企业制度,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为原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0、企业股东要及时进行市场预测和评估,作出正确的决策,抵御市场风险。

11、企业股东在企业正式成立后讨论决定企业的岗位制度作为工资分配的依据。

五、企业人事和分配办法

1、本企业要严防家族化,招聘员工和选择供货商、经销商等必须以能力和实力为准。

2、企业招聘员工由总经理管辖下的人事部门按照岗位需要,通过考核、评估选择,报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

3、总经理工资为元/月,董事为元/月,由总经理每月定期打入各董事账号;一般员工的工资由总经理按岗位初定,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工资由总经理指定财务人员每月定时发放或打入员工工资卡。企业净利润在年终结算完成后扣除%的企业发展基金后由股东按股份进行分红。

4、企业对有贡献的员工和供货商实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通过董事会有决策权和分配权、资金使用权。

2、股东是公司发展的主体,因此,收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信息,搞好与地方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和销售商和供货商沟通,高瞻远瞩,进行市场推广,发展大量的客户和弘扬普洱茶文化是每个股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将根据发展的实际和为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有贡献者根据定单金额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合同定单金额的%。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书除各股东外,对任何个人都实行保密,请各股东妥善保存。

2、各股东要对企业的知识商业机密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制度。

八、违约处理

股东如果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其他股东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者提出书面通知,违约者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条款的完整性

各股东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全体股东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股东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所有股东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另外的股东。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股东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不负法律责任。

十三、企业发展条款

1、企业董事会和各个股东必须下定决心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注意借鉴中外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不断学习,更新观念,持续改进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使企业蒸蒸日上,做成普洱茶生产和销售、茶文化传播的百年老店。

2、若遇到不可抗力导致企业破产,董事会和各股东要竭尽全力,团结协作,尽量挽回损失,维护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各股东共同宣誓:为了同昌顺茶业的明天,我们将紧密团结,竭尽全力;我们已经看到,不远的将来,在云南茶叶市场、中国茶叶市场,乃至世界茶叶市场上,同昌顺的品牌一定有一席之地。

十四、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五、生效

本合同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1式份,股东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和手印: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股东投资入股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投资入股协议书范本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__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____个,企业法人________个,社会团体________个,事业法人________个,国家授权的部门_____________个。分别为:

(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 )公司,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团体法人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___万元。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___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人(指具有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制合同协议书范文第3篇

公司股份合同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丁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实际出资为 万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按公司的利润20%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四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____方单独供应。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公司股份合同协议书范本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两方签订:

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立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经济往来的基本原则,使双方关系有一个总的规范依据,也在于向社会公众和广大股东披露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使股份公司的运作尽快规范化。

第二条 由于集团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拥有生产、生活服务系统和设施;股份公司具有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本协议双方一致认为,双方仍有继续维护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在历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客观需要。

第三条 本协议所称之交易和服务项目,指第二章中所列举的项目和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历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 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所规定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处理彼此间的关系。

第五条 在本协议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双方可就同类交易或服务事项签订单项协议书,在必要时,也可就某一项交易或服务事项的某一次、某一笔或某一时期的具体事项签订具体的、内容较为详细的一次性具体合同。具体合同以单项协议书和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单项协议书以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

单项协议书和具体合同的签定不应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批准后才生效。

第六条 供方供应给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给需方的服务,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要符合双方协议书或合同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应按需方的要求,数量不足予以补足,质量不符应视不同情况予以修理、更换、重做、重新提供、退货,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 双方交易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如双方未明确予以规定,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无国家规定标准的,应按行业一般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按当地一般标准执行。

第八条 双方交易和服务的价格标准:双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如双方未明确规定价格,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如无国家价格标准,应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执行。

第九条 交易和服务费用的支付,视不同情况,一般应采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结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别的项目,也可以即时结清。

第十条 双方在交易和服务方面所形成关系的期限,原则上是长期的,至少为十年。

但在下列情况下,前款期限可以减少或提前终止:

1.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

2.因个别项目的社会公认的特殊性而必须减少或提前终止;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予以终止;

4.由于一方的绝大部分的项目义务没有履行;

5.其他法定的减少和提前终止合同期限的事由出现。

前款所规定的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整个协议或部分条款,应由有权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的一方向对方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否则因此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本协议,应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以解释。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生效,一式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交易与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

1.房屋租赁指集团公司应股份公司所需,将办公及其他用途的房屋租赁给股份公司使用。

2.集团公司应及时提供符合使用用途一般条件的房屋给股份公司,并负责维修。

3.集团公司应保证提供房屋的水电供应。

4.股份公司应保证按房屋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对非正常的损坏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 水、电供应

1.水、电供应是指集团公司的水电供应单位向股份公司提供工作、生产和生活的用水用电。

2.集团公司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水电,以保证股份公司的正常工作和生产需要以及股份公司职工的正常生活需要。

3.股份公司的用水用电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合理地使用水电。

4.集团公司应对与此项供水供电有关的水电设施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 电话通讯服务

1.电话通讯服务指集团公司通讯工程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

2.集团公司保证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及时、准确,态度热情周到。

3.股份公司保证在接受服务和使用电讯设施时,主动配合,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汽车、船舶和其他运输工具和股份公司提供服务,以满足股份公司生产需要。

2.集团公司保证服务热情、周到,优先安排并按时、按量提供有关运输工具和司机人员。

3.股份公司保证将用车和运输计划提前通知集团公司,但临时用车和特殊情况可随时要求集团公司提供服务。

4.股份公司保证合理使用车辆等运输工具,造成不合理的损害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医疗后勤服务

1.医疗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拥有的医院、诊所等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以及幼儿园、食堂向股份公司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2.集团公司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3.集团公司保证根据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条件对股份公司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

第十八条 科研服务

1.施工科研服务指股份公司以其拥有的施工科研设备、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员,向集团公司的有关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集团公司工作和生产的需要。

2.股份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务并保证科研设备和科研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3.集团公司保证对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做好****,不得外传和转让给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获得代价而转让给集团公司者除外,集团公司保证合理使用且不转让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设备,对不合理的损坏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生效

本协议经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份合同协议书范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经营,经三方合伙人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股权份额及股份转让的价格(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甲方将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丙方。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乙丙双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临时账户,本协议书生效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4、本协议书生效后,资金、财务管理将由开立的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财务会计人员处理。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丙双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经营所需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3、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四、股利分配(以及盈亏的分担):

1、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丙双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丙双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丙双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2、本协议书生效后,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并共同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3、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或双季度)第 个月第 日分取上个季度(或双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或双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5、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甲乙丙三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严重影响乙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一向乙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5、本协议约定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三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其他费用则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按协商条件共同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公司盖章确认:

股份制合同协议书范文第4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从事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报价转让,投资者参与在代办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四)推荐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挂牌,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办券商;

(五)报价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代办系统中专门用于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提供报价和转让服务的技术设施;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七)《试点办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

(八)《推荐挂牌规则》:《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

(九)《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
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
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承接其推荐主办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附件:甲方股本结构表

填表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单位: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高管股份

个人或基金

其他法人

股份制合同协议书范文第5篇

   最新投资入股协议书

   甲 方:
性别: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性别: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丙 方:
性别: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丁方:
性别: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丁四方为共同开拓、提供某某产品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体现四方公平公正,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丁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 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资各方一致同意设立的银行帐户,缴足全部出资金额。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最新投资入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资入股_________酒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主体:

   二、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娱乐综合等。

   三、经营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方以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入股;

   2、乙方以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入股。

   五、利润分配及税务

   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酒店(公司)的纯利按照各方对酒店(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酒店(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股东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股东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酒店(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股东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2、酒店(公司)利润,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其它方: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酒店(公司)亏损或风险。

   3、前款所列储备基金、酒店(公司)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股东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_%。

   六、退股、出资的转让

   1、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不得在经营不利下退股;

   (4)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货币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酒店入股协议书文章酒店入股。

   2、出资转让:允许乙方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

   七、各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酒店(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当然退股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八、各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酒店(公司)造成损失;

   3、执行酒店(公司)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被除名人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股东的权利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按股权比例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十、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十一、酒店装修完毕,正常营业后,又有参与投股的,股金根据当时店的经营价值计算,新股东入股。由所有股东评估价值后方可投股。

   十二、每个月,月初、末进行盘点,纯利润有专业会计核算,每月___号前对上个月总营业额纯利润进行分红。

   十三、公司有重大投资、外出学习、考察、培训所有费用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十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上述条款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取约定金额___%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2、以利用出卖公司利益(公饱私囊、变卖酒水、物品、吃回扣、虚报漏报财务数据、与供货商乱拉不正当关系,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影响的)为自己谋取利益者扣发当月分红以及按事由价值的___倍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并扣除所有股金。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决定,决定事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___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年。

   十八、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入股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投资入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三方共同反复商讨研究决定,于XX年XX月XX日正式达成协议,愿意合作开办一所新的小型的小规模的私人民营私立医院,具体协商如下:

   一、甲方为开办医院的领头开办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前期大部分工作主要由甲方负责办理。如:医院执业许可证的办理、城镇医保、市医保、区医保、农村合作医疗等手续的办理、医院的筹建。甲方应为医院大股东,占60%的股份,包括技术股、创办股、领导股。

   二、乙方、丙方为协助甲方共同开办医院的入股合伙人,各占20%的股份。共同协助甲方办好医院,把医院办得有声有色。

   三、投资方式:在资金暂时不足的情况下,从最小做起,慢慢发展壮大,现每方暂只投入资金各贰拾万元,共计投资陆拾万元整。如以后根据医院再需要补贴和资金周转的情况下,再按每方平均1:1:1各投入多少。

   四、医院实行自负盈亏制。共同承担所有的风险,共同承担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所出现的医疗纠纷,责任事故。任何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已的责任。

   五、如有一方因其它原因在一年或两年后要求退出,另外两方应在共同商讨同意下,医院及时办理退出手续,20万元本金如数退还,不得有任何拖欠,但应提前两个月提出。

   六、医院由甲方全权负责管理,如:人事安排、外面各种应酬,包括各单位的联系,上级领导的关系处理,凡所有关于医院成立、建设、发展的需要的外交应由甲方全部负责承担。医院发展的好坏与甲方有着重要的责任,所以甲方应起着任重而道远的作用。甲方应主动承担起这艰难而艰巨的任务,甲方应有全心全意、全力以赴、不惜牺牲一切代价把医院搞好的决心和信心。克服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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