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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教师交流轮岗个人总结【五篇】

时间:2024-03-03 12:19:01 来源:网友投稿

教师交流轮岗个人总结范文第1篇现状为使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队伍、教育质量实现高位均衡发展,2008年,无锡市在全国较早推出了创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计划,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教师交流轮岗个人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教师交流轮岗个人总结【五篇】

教师交流轮岗个人总结范文第1篇

现状

为使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队伍、教育质量实现高位均衡发展,2008年,无锡市在全国较早推出了创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计划,并于2010年开始实施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计划,要求每年全市15%的骨干教师和15%的专任教师参与轮岗交流。

两年来,全市各县(市、区)先后结合区情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教师轮岗流动数量目标基本得到完成。以下是近阶段无锡市部分典型区域形成的教师轮岗流动政策措施:

2011年惠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轮岗。轮岗期间人事隶属关系不变,轮岗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小学阶段以建制中心(实验)小学与所属定点村小(办学点)交流为主,以跨辅导区交流为辅;
初中阶段以现建制镇(街道)范围内对流为主,以跨镇(街道)交流为辅。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教育局同意可在全区范围内交流。二是支教。支教由区教学能手及以上的人员参加,以兼职为主,兼职时间一般为一年。兼职期间,支教人员每月必须到支教学校工作至少2天以上,工作内容为业务讲座、指导青年骨干教师及教学课题研究、教材分析、上课评课、信息交流等;
此外,还要满足支教学校相关学科教师来本校听课、学习的需求。每个支教人员每学期必须为支教学校上2节以上公开课、作2次业务讲座、指导2名青年骨干教师。

2011年锡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方案指出:交流原则上采用对口、就近的方式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学校内进行。交流人员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保留在流出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变,但参加流入学校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由流入学校通报流出学校并由流出学校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交流人员参加考核时所在学校的年度考核,由考核时所在学校征求人事关系所在学校意见后确定考核等次,并通知人事关系所在学校。

北塘区教育局2011年6月21日下发的《关于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指出:北塘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骨干教师集中轮岗交流每三年进行一次,并根据事业发展情况,确定交流比例。由于北塘区2010年进行了教师集中轮岗交流,下一次集中轮岗交流在2013年进行。专任教师自愿交流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同意,由局组织人事科协助办理交流手续。骨干教师自愿交流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由组织人事科审批后才能进行。

滨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轮岗交流形式有两种:一是以“校”为主的轮岗交流。人事关系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
中心校与普通小学、总校与分校之间轮岗任教3年(含3年)以上。二是以“区”为主的轮岗交流。由区教育局以挂职、轮岗、支教等形式统筹安排专任教师轮岗交流。2011年滨湖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补充意见》又指出:凡校级领导享有骨干教师称号的,不列入学校骨干教师轮岗交流对象,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交流;
凡学校中层干部享有骨干教师称号的,若在学校聘期内,可不列入骨干教师轮岗交流对象;
凡年满40周岁的区、市教学新秀、班主任新秀可不列入骨干教师轮岗交流对象。

追问

追问一:教师轮岗流动是否为了遏制择校?

据媒体报道,推进教师轮岗流动,目的之一意在遏制愈演愈烈的择校热。有“择校”这一现象,一方面表明了学生家长对优质教育的追求,另一方面也表明学校与学校之间确实有差异。如果我们承认民众有追求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权利,择校就是理所当然的,也是不能遏制的。如果过热,教育行政部门只需设定相应择校生比例加以调控即可。

国家督学、《人民教育》总编辑傅国亮曾说过:“我们中国教育的弊端就是选择性太少,让不同需求和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去受一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今后的发展方向,重点不是通过均衡师资遏制“择校”,而应当在得到政府持续公平保障的前提下,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追求看作是办好教育重要的社会动力和压力,将教师轮岗流动作为改进学校办学水平的一条途径,“特色发展、文化育人”,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给学生以可选择的优质教育。只有适合不同层次需求的学校办好了,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才能得到更好的提升。

追问二:教师轮岗流动是否每年都要进行?

如果每个学校每年有15%左右的教师流动,并且人事关系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那6年左右时间,每个学校的教师队伍就会轮换一遍。而始终处于流动中的教师队伍,必然会影响教师的归属感,进而影响教育质量。

众所周知,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是在长期教学磨合和认同中逐步形成的,学校文化不同、教师个性不同、教育理念不同、价值观不同、居住地不同、生源不同……一般而言,要让教师在这些不同中做到逐渐适应,“身有所属,心有归依”,进而使教学步入最佳境界,没有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积累是不可能达到的。

另外,随着《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全面实施,随着同一区域内学校硬件水平、师资水平的日趋均衡,是不是人人都需要流动?如何解决好流动教师的岗位聘用问题?如何让平时的调研和过程性评价发挥作用,使教师流动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而起到实效?这些都将进一步考量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的前瞻视野和领导能力。

追问三:教师轮岗流动是否需要同质流动?

教师轮岗流动理想的流动形式是通过向薄弱校派遣优秀的校长、骨干教师、一线专任教师等方式增强其师资力量,进而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
或者是薄弱学校向优质学校派遣有潜力的校长、教师在岗工作、浸润式学习,在能力提到提升后返回原校工作。像冷热水交汇才能形成热传导一样,学校之间、教师之间的差异性能够有效促进师资的对流,并在对流中逐步实现均衡发展。但是,事实却是,考虑到教师上班的路途距离,顾虑到交流成本和流入流出学校的接受程度,现在很多教师轮岗流动多为在办学水平差不多的学校之间平行流动。面对这种同质流动,学校缺少热情,教师缺少激情,成效也有待观察。

教师交流轮岗个人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教师轮岗制;
教育公平;
教育资源

中图分类号:G65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6-046-03

教师轮岗制度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均衡城乡学校的教师资源,实现教师校际交流的良性互动,抑制择校热,从而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校之间教育均衡发展,最终实现义务教育相对公平。从2006年沈阳市1977名城市教师前往农村薄弱学校支教进行大轮岗至今,教师轮岗制度已经实施了8个年头,产生了一定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择校热,均衡了教师资源,为农村薄弱学校送去了优质师资。当然,该制度在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值得我们去认真审视。

一、教师轮岗制是特定领域的师资交流制度

教师轮岗制主要存在于义务教育阶段,它与教师流动有着一定的区别。教师流动通常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教师进入或流出教师劳动力市场;
二是指教师在该领域内部的流动。这里讨论的教师轮岗主要取第二方面的意思。

现阶段我国对教师轮岗制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解释。有学者认为,中小学教师轮岗制度是指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旨在以实现区域内校际师资的均衡配置为目标而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山区)学校、中心学校和周边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有序流动的一种制度设计与制度安排。也有的学者认为,教师轮岗制度是指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教师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行政区域内的教师有计划的、有组织的,在不同学校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任教的制度。笔者认为,教师轮岗制是指在义务教育阶段这一特定领域里的一种师资交流制度。其目的是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及公平公正,它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力求从形式上体现教育资源相对均衡分配。

教师轮岗制为师资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为部分学校注入了新鲜、有活力的血液,加强了教师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使每位教师的能力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与展示,加强了学校与学校之间的相互合作,有效地促进了地区教育之间的均衡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很多弊端,如从认知上造成了单纯的“支教”和“名师轮”等狭隘的“单向流”观念,在实施过程中造成国家政策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地方政府将土政策替代执行等政策失真现象,在社会上存在着大多数人认为只有不出色的教师才会被交流出去的偏颇认识,只注重过程而不重视结果的评价与反馈机制等。

二、教师轮岗制的困境之源

(一)不能体现制度本身的教育资源相对公平分配

中小学教师轮岗制度本来的目的是为了均衡城乡学校的教师资源,但是由于现行教师人事管理体制的局限,其实行的仍是“校管校用”的传统模式,即派出教师的人事关系仍属原学校,且其工资、奖金、福利和医疗保险仍由原学校支付,以致在制度上就没有体现教育资源的相对公平分配。在传统的“校管校用”模式下,被交流出去的教师由于人事关系仍属于原学校,对于轮岗的学校很难产生一种归属感。有些教师甚至认为自己迟早都要回到原学校的,没有必要把全部心思都花在这里,以致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二)不能及时了解教育政策的信息监督

教育政策信息的监督主体应是社会大众,政府有义务向这些普通民众公布教育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及时的教育信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民众都有机会和条件去对这些教育政策信息进行及时的监督,例如,我国有些农村地区地处偏远、交通闭塞,村中的民众很难有机会去接触到一些大众媒介,他们中的有些人甚至还不知道电视为何物,就更别奢谈对信息进行及时的监督了。

(三)不能从源头消除教育资源分配的城乡二元化现象

由于历史积弊等诸多原因,我国城乡之间的教育环境差别甚大。城市学校不管是从软件设施还是硬件设施等方面来看,都比农村学校要优越得多。在师资方面,高学历和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往往都倾向于流向发达城市,而农村学校所接收的往往都是学历层次偏低、教学经验欠缺的教师。在基础设施方面,城市学校一般都配备齐全,有电脑、投影仪、电视等多媒体教学设备。而农村学校不但基本没有这些多媒体教学设备,连最基本的学习场所——教室往往都是极其简陋的。如果不能从源头上去改善这种由于明显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所造成的城乡二元化的教育环境,那么,指望由教师轮岗所引发的暂时的优秀师资流动去缩小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只会成为一种奢望。

(四)不能平衡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

教师轮岗制度的本质是想通过再分配和调整各学校问的教师资源,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然而既得利益者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总会想方设法在保全自己利益和不抵触国家政策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的方法。一言以蔽之,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城市学校的角度来说,他们当然不愿意把自己优秀的教师派到下面的农村学校,因为优秀教师的数量多少往往是衡量一个学校品质的重要因素。如果因为将自己学校的优秀教师下派到农村地区的学校而影响到了自己学校的教学质量,那简直就是得不偿失。从教师个体来说,他们也大多不愿意去农村学校支教,毕竟大多数人都存在着“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思想,在舒适的环境中待惯了,显然谁都不会愿意去一个环境差、待遇低的地方任教。结果就造成了学校在派遣教师的时候,往往派遣的都是一些资历尚浅的年轻教师。

(五)不能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鼎力支持

任何一项教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阻力,使该项教育政策偏离原来方向执行。因而政府方面在具体地执行方针政策时必须要有自己的一整套完善的配套措施及监督体系,这样才能使得有关教育政策在相应的实施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和及时的执行。然而,近些年来一直被我国所推崇的教师轮岗政策却并未真正能够获得相关执行部门的实质性上的支持。如城镇教师被下派到农村学校教学,由于新教学单位离家远了,教师们回家的交通成本无疑会比先前有所增加,再加之如果这些新增加的交通成本都由轮岗教师一力承担而财政部门却不能给予这些轮岗教师们一定的财政支持和补贴的话,长此以往,势必会削弱这些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以致影响应有的教学质量。

(六)不能得到执行政策部门的高度重视

对于教师轮岗制度,有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往往存在着认识不足的状况,到了具体的操作阶段,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对具体措施落实不到位。如南京市教委早在2000年就计划在五县及市区部分重点学校、实验学校试行教师轮岗制度,但是直到2006年9月,鼓楼区真正到位的人员只有一人。足可见教育轮岗制度所带来的潜在效益还没有得到这些教育政策部门的高度重视,以致在具体执行政策阶段大多敷衍塞责,流于形式,草草向上面交差。

三、通过政策强化是推进教师轮岗制的节点

(一)政策支持是教师轮岗顺利实施的前提

对于教师轮岗制在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人为认识上的偏差,可以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得到提高,但要真正顺利推进这项制度的实施,就必须突破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重重瓶颈,还需要相关部门提供配套支持和政策保障。

要有效地实施教师轮岗制,必须改变教师与学校、教师与政府之间的传统关系。这就需要变“学校招聘教师”为“教育行政部门招聘教师”,变“教师学校所有”为“教师教育行政部门所有”。即变原有“校管校用”的人事管理制度为“县管校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也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在此新规定下,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对参与轮岗的教师们实行“无校籍管理”,这也是对以往中小学具有自主招聘教师、自主管理教师权利模式的一种全新突破。自此,教师编制的“终身制”格局被打破。

为了进一步均衡城乡之间的师资力量,加快城乡之间教师的灵活流动,仅仅只靠突破传统的教师人事管理模式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应从法律层面对中小学教师的法律地位进行重新的界定,并赋予中小学教师以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在此前提之下,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地位也就有了法律的依托和保障,教师轮岗制也随之成为一项具有强制性的公务员的人事流动制度,轮岗教师也不必担心轮岗结束回到原学校后遭到排挤甚至被无故解聘了。

(二)提高并规范教师工资待遇是教师轮岗顺利实施的关键

就现阶段来说,城乡之间教师工资待遇差别过大,无疑是阻碍我国教师轮岗制度顺利推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城乡之间教学环境的巨大差距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相比,不但工作环境差,教学任务重,就连工资待遇都要比同级别的城市教师低了不少。如果让本来收入待遇就比农村教师要高上一截的城市教师到环境更差、任务更重的农村学校去任教,那么,肯定没有哪位教师会自愿被交流出去。即使被交流出去,他们也肯定不会像在原学校教学那样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就更别提将自己丰富的教学经验传授给轮岗学校的教师们了。

为此,政府还必须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并统一同一区域内城乡教师的工资标准,建立起城乡教师收入平衡机制。除此之外,还可借鉴日本的做法,依据学校教学的环境及交通等状况来适当地给予一些农村教师以补贴,并适当地抑制高收入教师的比例,争取最大范围地实现城乡教师的收入平衡,进而为教师轮岗制度的顺利推进铺平道路。

(三)扶助山区是教师轮岗顺利实施的突破口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类型多样,且总体来说山地地形多于平地地形,约占全国总面积的2/3以上。我国的一些中小学校分布在了这些条件艰苦的山区之中,有些学校甚至是散落在了大山的最深处。不便利的交通、艰苦的工作环境加之险恶的自然条件,无疑都会给这些在山区工作的教师们带来巨大的困难。在轮岗交流中,这些学校往往是最缺乏吸引力的,没有教师愿意踏足这里。

因此,为了保证这些条件艰苦的山区学校也能够有优秀教师被交流进来,国家除了要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还必须给予自愿来山区学校教书的教师以一定的优惠补贴,同时还可规定具有山区学校轮岗经历的教师可以在晋升及评优评先中享有一定的优先权。

(四)为轮岗教师提供支持服务是教师轮岗顺利实施的后盾

教师交流轮岗个人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教师轮岗制度 教师流动 教育公平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11-0199-01

所谓教师轮岗制,其全称应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轮岗制度。它指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在以实现区域内校际师资的均衡配置为目标而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山区)学校、中心学校和周边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有序流动的一种制度设计与制度安排。

当前教师轮岗制的实践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推进它的顺利实施。

一、“教师轮岗制度”实施中学校的困境

1.轮岗制度的实施并未使学校教育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行教师轮岗制,对促进当地整体教育资源的均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非常有益的,但教育资源的均衡,不仅体现在教师资源上,更体现在教育质量、教学硬件上。[1]一些农村现在还有危房校舍。可想而知,这种学习环境和县城敞亮的校舍环境是难以相比拟的。

其次,参加轮岗的不一定是优秀教师。而更真实的理由是,由于目前各学校仍然比拼分数,基于学校声誉,学校不会轻易让名师轮岗出去,取而代之的是选派一些非顶尖的普通教师参与轮岗,这样的流动单纯地完成了表面上的轮岗程序要求,既不科学、又不理智,可能还需承担更大的风险,更不用说提升学校的整体教育质量了。

2.轮岗教师的衣食住行成为贫困学校的负担

一旦有轮岗教师的到来,最让其担忧的就是教师的吃住问题。众所周知,农村的生活环境不比市区,而对于义务帮助自己学校的教师,生怕哪个细节没有打点好,怠慢了人家。饮食方面,校长怕城市教师饮食的不习惯,总在征求教师的意愿,把自己能力所及的最高规格的饭菜送予这些远方贵客。轮岗教师的到来,的确带来了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带来了学生们期待已久的优质教育。但同时对于并不富裕的镇小学的人力、物力都具有一定的影响,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二、“教师轮岗制度”实施中教师自身的困境

1.轮岗教师家、校两地,生活极为不便

目前,城镇学校中的骨干教师,多属于中年一代,即上有年逾花甲的父母等待照料,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孩。对于她们来说,两地跑便成了最明显的问题。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教师的轮岗多数是到基层,也就是农村任教,属于下行流动。这本身就使得教师在心灵深处隐藏着潜在的抵触情绪。因此强行将教师调任到离家很远同时交通不便的农村,不仅不能促成轮岗教师到农村安心执教,而且对教师本人也会造成巨大的家庭心理负担。

随着教师轮岗制度的执行,教师生活质量需求与校方提供能力成为制度博弈的一个重要节点。[2]一方面,轮岗教师的到来,的确带来了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与之相关的轮岗教师的生活待遇、教师归属感等问题理应得到补偿;
另一方面,对于并不富裕的学校而言,要完全制造良好的轮岗教育教学环境显然又是不现实的,矛盾的最终结果便是导致轮岗老师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降。

2.轮岗教师是教师评比制度下的被动参与者

真正走进农村教育现场执教的城镇教师,很多都对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有着长期规划。如今,大部分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基层工作经历起着举足轻重的一笔。这对教师轮岗起到了巨大的拉动作用。但这些教师盲目的走进农村教育现场,缺乏应有的准备。在如今这种轮岗制度还不完善的时期,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和学校并未给予即将走进乡村学校的教师一整套既定的规划与目标,只有简明扼要的扶助宗旨,这就大大削减了此计划的实效性。对于城镇教师身处乡村学校盼望早日回城的艰难守望,体现了这种轮岗制度评价机制的缺乏。单单用日期来限定教师的去留问题,颇显牵强,不尽如人意。

三、有效实施教师轮岗制度的对策建议

1.完善轮岗教师制度的评价体系

在城镇学校开始选拔轮岗教师的时候,就应该综合考虑每个教师的教学水平、适应能力、家庭背景等条件。[3]最好以那些年龄稍大,经验较为丰富并且家庭事务并不累赘的教师为首选。另外,轮岗教师的选拔应需几次考核,教师要准备进人农村学校的课堂教案、教学方法、授课的进度和准备实现的教学目标,通过城镇学校的一系列审核后,还应集体的进行农村教育的思维逻辑的学习,也就是身以乡村文化环境和经济水平来思考课堂的实施,从而能有充分的准备走进乡村小学。其次,通过学生、老师和校长对轮岗教师进行形成性与总结性评价。

2.增加投入农村学校的教育经费

“轮岗教师制度”的实施,其宗旨就是要帮扶农村的学校教育,从而促使义务教育努力走向均衡、和谐的发展道路。但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不仅仅是教师一个因素所能完成的。我国教育经费一直不足,并且其中大部分的资金都流向了大城市的重点学校,留给农村学校的经费就严重短缺,造成农村与城市的学校之间产生巨大的差距。要改善农村的教育现状,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大教育投人,使农村的教育硬件设施水平有所提高,缩小与城市学校的差距。

3.优化教师轮岗制度配套政策

政府作为教师轮岗制的领导主体,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树立“以教师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引导教师树立爱教育、爱学生的职业情操。一方面,加大老师轮岗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教师对轮岗制度的认知水平,让每一个教师都能理解教师轮岗制度的现实意义,明确自己在教师轮岗中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积极解答教师最关心的问题,尽最大能力为教师解决轮岗带来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定期组织教师进行轮岗制度学习与培训。通过学习教师轮岗制度的相关文件和政策,全面掌握轮岗年限、轮岗待遇和轮岗实施举措等基本内容,使教师形成定期轮岗的意识,提高轮岗积极性,化解消极抵触情绪。

参考文献:

[1]陈正华,范海燕.教师轮岗制的问题与政策建议[J].教学与管理,2009(12).

教师交流轮岗个人总结范文第4篇

从今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开始,北京将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英语听力考试从笔试中分离,一年两次,实行机考;
在录取批次中,将取消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并。

2016年,北京高招政策总体稳定,同时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打下基础。为配合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市将制定高考综合改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机考、综合素质评价等系列配套文件。其中包括建设英语听力标准化机考考场;
做好中学教学调整、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学生选科指导和高校选考科目范围等,确保各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上海:推进小学兴趣化体育课改

上海将组织专家编写小学体育教学案例资源库,开展体育教师专题集中培训,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推进小学兴趣化体育课程改革。

从2015年6月起,上海在22所学校开展小学兴趣化体育课程改革试点工作,成立课题项目工作组,以项目引领教学实践。学校开展以主题教学、情景教学和游戏教学为主体的兴趣化体育课程教学设计,努力做到在游戏中凸显教学重点,在活动中体现体智结合。

目前,上海已编写完成《小学一二年级教学内容游戏化资料汇编》,小学三至五年级教学内容游戏化资料编写正在推进。今后将通过区教研员的引领,立足学校体育教研联合体所包含的周边10所学校,建立更大的学科研究团队,扩大兴趣化改革范围。

四川:教师评优应有交流轮岗经历

四川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明确,2016年确定部分县(市、区)开展交流轮岗试点,2017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实施,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川省规定,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满3届(每届任期3年)的校级干部、任教满9年的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且校长交流轮岗的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届,教师交流轮岗的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各县(市、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不少于应交流轮岗教师的10%,其中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从2017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加省级评优表彰,原则上应有1年以上的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的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江苏:丹阳建立德育协作片区

本着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促共进的德育工作新格局的原则,近日江苏省丹阳市教育局将全市中小学划分为7个德育工作协作片区,由德育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引领,设立片长、副片长学校,每个协作片区确立一个研究主题,其中小学东片主题为“锻造班级精神”、小学南片主题为“本土生活德育研究”、小学西片主题为“一班一品,以校训铸班风”、中学东片主题为“传递关爱,铸造未来一一关爱外来务工子女教育活动”、中学南片主题为“八礼四仪行动研究”、中学西片主题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高中片主题为“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研究”。

丹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谢春华在2016年全市政教(德育)主任会议上指出,整个年度教育局德育科将以片为单位定期围绕主题开展层次性、开放性、实效性的观摩、展示活动,各校一定要有传承、有抓手、有引领,真正明确目标、大胆创新、认真落实,依据学校传统和特长,做到灵活高效、优质辐射,从而真正推动德育协作片工作系统化、常态化、品牌化。

广西:148所农村校试点“双师教学”模式

广西将在74个县(市)148所农村学校开展“双师教学”模式培训改革试点工作,使这些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精准提高一批农村教师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

“双师教学”模式的实施是基于远程授课的网络平台,由城市中小学的一线优秀教师担当主课堂教学,由农村学校作为第二课堂,以远程直播的形式为农村学校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使农村学生在“城市+乡村”双师模式下进行课堂学习。

教师交流轮岗个人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交流轮岗;
教育均衡;
体制机制

【中D分类号】G5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61-0023-02

【作者简介】燕学敏,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88),副研究员,博士。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也关系着国计民生。近年来,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而教育均衡是体现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不仅成为关系国家战略的重大问题,也是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对优质教育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我国在积极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也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这一政策的推行和实施,对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积极的实践价值。

一、教师交流轮岗制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学生入学条件不断优化,入学机会逐年增加,教育公平问题得到很大的改善。但是,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从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现状来看,基础教育发展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异、校际差异、受教育者群体差异,以及由此带来的发展不均衡现象,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同一区域内,教育均衡还呈现出起伏不定的变化态势,不同群体之间接受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还不均衡,依然存在着择校的差异。择校是为了择师。当前在我国很多地区,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最大差距表现为校际间优秀教师的差距,但是优质师资包含诸如校长、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机智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教育“软件”的建设,而这绝非朝夕之功。因此,校际间师资的不均衡是制约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瓶颈”,也是解决与教育有关其他诸多社会问题的关键切入点。著名教育家梅贻琦曾说:“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尽管梅先生指的是大学,但是对中小学而言,这句话同样适用。因为没有一支数量足够、质量上乘、结构合理和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尽管学校的规模可以做得很大,硬件建得很好,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优质教育。所以,没有校际间师资的均衡发展,就不可能有校际教育均衡发展,更不会有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因此,采取措施促进师资的均衡发展,整体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是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当前教育改革的紧迫任务和更值得我们去研究的问题。正如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教授指出,“教育开放、教师自主流动,其实质不是教师教育的转型,而是教师专业化、教师教育质量的提高”。

从目前教育资源配置状况看,基础教育资源短缺主要表现为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而且在当前不能立刻提供充足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前提下,我们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一定区域内相对均衡地配置有限的教育资源,让所有孩子接受相近水平的教育,享受同等的发展机会,照顾适龄儿童有上学机会后所接受的教育质量的差异,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

这一问题也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将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年8月,教育部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力争3~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教师交流轮岗制遭遇体制机制障碍

现阶段,要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首要任务是保证同一区域内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的相对均衡,从而为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相关资料显示,2014年全国各地参与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达50.1万人次,占义务教育教师总人数的6.2%,其中464个县(市、区)各类交流轮岗教师9.9万人,覆盖1.9万所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取得一些实际效果,但是更多的是政策执行者在实际操作中遭遇到体制和机制的障碍,使得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裹足不前、搁置浅滩。

1.教师身份认同存在体制障碍。

我国教师身份隶属事业编制,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1993年我国颁布《教师法》,其中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与政府不构成基于干部身份而产生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教师身份地位并没有改变。这与教师交流轮岗制施行很好的日本相比,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在日本,从法律法规上确立了公立学校教师身份为公务员,在其《教育公务员特例法》规定:公立中小学教职员为地方公务员,在《地方公务员法》中对地方公务员的惩戒包括警告、减薪、停职、免职处分作了明确规定。该法对地方公务员的服务要求是要为公共利益全力工作,要进行服务宣誓,有遵守法令及上级命令的义务、对职务有专念的义务、有保守秘密的义务,禁止争议行为和不名誉行为,限制政治行为和从事营利企业,要为提高工作水平而研修以及勤务成绩评定等。这从法律法规上奠定了教师交流轮岗制的基础,成为教师资源行政配置的法理基础,因教师成为公务员或公务雇员的法律规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就有调配教师的权力。

但是在我国,由于教师隶属事业编制,政府对教师的行政管理没有法律基础。所以,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的前提条件是校长和教师是国家或者地方公务员或者是公务雇员。

2.交流轮岗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在《意见》中规定,加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意见》的出台是由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的,三部委联合发文旨在推进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实施,政策本身的出发点是促进县(区)内教育均衡的发展。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有效执行,需人事、编制、财务、教育等多个部门协同推进,但目前往往是由县教育局来统筹协调。实际上,教育局只能管交流轮岗人员的选派,其对于编制、经费、岗位设置等方面的事务往往无能为力。所以,要想政策落实到位,各部门必须责权明确,相互配合,协调合作,建立通畅的管理渠道,完善现有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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