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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五篇】

时间:2024-03-12 14:57: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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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五篇】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范文第1篇

领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注意事项1、考生本人领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委托书、考生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领取。

3、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信封内包含: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调档函、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助学贷款申请表等。(仅供参考,不同院校、不同录取类型的考生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信封也不相同。)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范文第2篇

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独立研究能力的高级戏剧、影视艺术研究人才。其应具备坚实深厚的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学科修养,能从事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理论及实践等领域研究,深入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前沿研究,对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系统、科学的研究与创见,能够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者文化部门等,从事教学、研究、创作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

中央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详见专业目录);学习年限均为3年。

学院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录取的非全日制博士应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遵守学院考勤制度,服从学院课程安排。

三、报考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进行)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可打印后签字,须提供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五)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当提交已学过的硕士学位课程证明材料(证书和成绩单)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论文内容为相关学科领域,字数在20000字以上,论文在知网可查;不包含待及用刊证明等),并须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方能录取。

(六)现役军人应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大军区政治部盖章同意的《军队干部报考普通高校研究生登记表》)

四、报名

中央戏剧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2018年实行“申请-审核-考试”的考试方式。请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及附件,完成以下报名环节,并按照要求提交报名、审核材料。缺少任何一个环节,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未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进入以下(三)(四)环节。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月5-11日(截止时间为1月11日22时)。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方式: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博士网报”页面,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按照要求填写附件《课题研修申报书》,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至邮箱:bszs@zhongxi.cn。考生可同时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学科领域)论文及艺术实践证明等材料(word格式)。

3、《专家推荐书》须由专家本人填写并亲自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至邮箱:bszs@zhongxi.cn,须在邮件标题中注明被推荐人姓名。

4、港澳台考生参加网报,报名手续同祖国大陆考生,须经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参加现场确认;外国来华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考生不参加网报,须经留学生管理处审核后参加现场确认。(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学生管理处电话+86-10-56620498)。

(二)考试资格审核

1、学院对考生提交的《课题研修申报书》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每位考生的《课题研修申报书》由三名专家评审、其中两名评审专家评审成绩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生所报考的导师、考生的硕士生导师以及推荐专家执行回避制度。

2、综合考生的《课题研修申报书》评审情况、《专家推荐书》、先修学历、考生提交的论文及艺术实践证明等材料,确定通过考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3、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于3月20日前在中央戏剧学院官网公示。

4、考生的《课题研修申报书》所确定的研修课题,即为考生在学期间的研修课题,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三)汇款支付报考费

考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汇款支付报考费。

汇款日期:2018年3月21-28日。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标准为200元/人、考生以银行汇款的形式汇到我院账户(汇款时应注明“博士生报考费”及考生本人姓名)。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户名:中央戏剧学院;账号:332456018721。

港澳台考生及外国来华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报考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现场确认

1、时间:3月27-28日,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一层),联系电话:010-56620342。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赴现场进行。

2、《2018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后,在系统中生成、打印本表,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或者“同意报考非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所填写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应与本人报考的研究方向相符)的意见,并签字盖章。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非院系)签章,档案在人才市场的往届生由人才市场签章。公章打印无效,电子签章无效。未提供上述签字盖章材料者,不予准考(港澳台考生无须盖章)。

3、考生须于现场确认时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

(1)填写、签章完整的《2018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交验身份证原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三张本人照片(2寸彩色证件照);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专业技术职称水平相当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中需按要求提供专家的联系电话,推荐书使用中文书写,手写签字);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论文评阅意见书和答辩委员会决议等(应届生只需提供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应当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需于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不提交上述第3项材料,需提交已学过的硕士学位课程证明材料(结业证书、成绩单)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

(6)《课题研修申报书》,以及与所报考专业有关的论文(限已经公开发表的)、艺术实践证明材料;

(7)汇款收据(交复印件,验原件)。

网上报名信息通过审核、规定日期汇款支付报名费、现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1)外国语。(2)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政治理论)。(3)业务课3-4门。(4)口试(面试)。(5)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

报考导演系的考生,“导演理论”科目须成绩合格(满分100分, 7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导演理论”成绩合格者名单将于“导演构思”科目考试前通知考生。

(二)考试时间、地点:2018年5月7-11日,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组织办法,本院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除《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注明外,每位导师招生人数最多不超过两名,学院预计招生总数不超过28名。招生人数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本年度博士招生计划为准。因专业目录中所列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之合,大于教育部最终下达给学院本年度的博士招生计划,博士生导师最终招生名额的确定,按《中央戏剧学院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的规定》(见附件2)执行。因上述原因(总)名额所限,可能会出现导师名下第一名不能录取的情况,请考生认真阅读文件,了解学院文件后审慎报考。

(二)我院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排序,并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与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入学考试成绩排序依据为:

1、各科考试成绩均达到我院合格标准的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按导师分别排队);各科合格标准在考试结束两周左右划定、公布。

2、总分折算公式:“外国语+中外戏剧名著分析+业务课考试科目2+业务课考试科目3+专业面试(口试)。

总分相同按专业面试(口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总分、专业面试(口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业务课考试科目3”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学院将按照《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要求,且符合《中央戏剧学院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及岗位工资标准的规定》,进行拟录取工作。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在本专业方向内,按排名先后,经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 并综合考虑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后,进行调剂拟录取。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拟录取原则及名单向社会公示。我院确定的拟录取名单须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被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取消入学资格。

八、报考费用及学习期间的待遇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参加考试的往返路费、录取后赴校的路费、行李托运费等,由本人自理。在学期间待遇由我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

2018级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北京生源(含定向和非定向)不安排住宿;非京生源(含定向和非定向)在昌平校区安排住宿。

九、学费标准

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10000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学院建立奖助体系,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

留学生学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就业

考生可报考定向(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院,我院、考生及其档案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录取协议)或非定向(录取后档案转入我院)博士研究生。

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有关报名材料必须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院教师不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我院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历年试卷。

社会上以“中央戏剧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与中央戏剧学院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以免受骗。

(三)对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或考试中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伪造替代、抄袭雷同或作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zhongxi.cn

中央戏剧学院北京昌平校区地址(邮件寄送请使用顺丰95338):

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温都水城附近)中央戏剧学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02209

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天通苑北站下车,换乘快速公交3线,温都水城站下车;地铁2号线安定门站下车,换乘快速公交3线,温都水城站下车。快速公交3线请乘坐安定门—温都水城线路。(快3公交车有三条支线,请注意选择安定门—温都水城线)。

联系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56620342 (未尽事宜及疑难问题)

(010)56620341 (考试资格审核相关问题)

纪检监察办公室

(010)56620371

点击附件下载:

2018留学生、港澳台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须知-终稿171207.doc

附件2:招生名额文件.doc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范文第3篇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生毕业(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报考论文博士生一般须已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过长期实际工作,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取得了突出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表明申请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清华大学“论文博士生”工作实施办法》;

6.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是来自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单位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并与我校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三个领域有国家重大专项合作,在相关工程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获硕士学位后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个别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

7.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是高等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包括企业人士及公务员),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学位;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祖国大陆所有考生(含军人)报名、考试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我校建筑学院、环境学院、机械工程系、工业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航天航空学院、化学工程系、生命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清华-北大-伯克利”联合培养心理学方向、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医学院生物学专业2014年博士生招生方式请见《清华大学2014年部分院系博士生招生方式的说明》。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部分院系参加9月份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2013年8月30日9:00-9月13日16:00;参加3月份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9:00—11月29日16:00(本科直博生按初步录取通知要求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均在3月份考试。

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下载“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4)考生在参加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时(本科直博生按初步录取通知要求时间)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推荐信及所需附件交(外校本科直博按要求时间寄)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5)论文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对论文博士要求的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12月5日前寄(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工程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参与重大专项的项目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的第一页和参加人员名单页(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报考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及所需附件等,12月5日前寄(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教育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反映自己学术水平或工作业绩的成果,资格审查时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三、 报名考试费

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博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入学考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考试

3月份考试的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笔试:1.基础外语;

2.一门专业课(部分招生院系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笔试)。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是否有资格参加综合考试,视各院系生源情况、考生笔试成绩等由各院系决定,并通知考生。土木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系、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数学系、金融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美术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医学院临床专业的综合考试将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其他院系综合考试在笔试后立即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院系)和自然辩证法。

考试日期:9月份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由报考院系通知;

3月份考试的考生,笔试安排在2014年3月15日(周六)。各科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准考证于2014年3月初在网上下载。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

六、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基本要求,经综合考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统招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说明

1.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年1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2. 我校自2011年起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100名,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设奖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学科倾斜。该奖学金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生无需提交申请。获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网站及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3. 2014年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包括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两部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表明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深圳研究生院不招收委托定向生。

4. 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为专业学位博士,录取考生均为委托培养,具体收费标准向教育研究院咨询。

5. 我校将在2013年11月网上报名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考生留意查询。

6. 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7. 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8.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9. 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考生如有问题请向报考院系咨询。

10.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报考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报考院系网页查询。

11.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委托培养博士生,招生名额已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12.2014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

13.2014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计划执行,报考与普通博士同期进行。

14.工程博士、教育博士均采取非脱产学习。

15.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大致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16.体检统一安排在考试期间,地点: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7.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3年录取的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4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博士生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不转档案)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主页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招生查询网址: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3824、010-62782192

传 真:010-62770325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范文第4篇

在招生简章中,对报考条件、报名程序、考核程序和录取等事项作了具体说明,简章中明确规定深圳研究院招收博士生的来源主要为华南地区及至港澳地区,考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在职定向”:录取考生应交纳学费,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一、招生信息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考生须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下载《初试成绩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
②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特别说明:我院部分导师对2014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等),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目内的要求,以免错报。

三、报考类别及学习形式

(一)深圳研究院招收博士生的来源主要为华南地区及至港澳地区,考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在职定向”:录取考生应交纳学费,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二)深圳研究院招收的博士生第一年培养原则上回学校本部。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8:00——11月25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网址:
pgs.ruc.edu.cn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用户。

(2)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详见网报系统说明)。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北京考生:2013年11月30日。

外地考生:2014年3月11日,具体时间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具体地点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特别说明:所有考生(含普通招考及“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考核,不得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

(三)交报名材料

1、报考法学院、商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经济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经济学院,具体要求请参见经济学院网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微软雅黑,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果、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8)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法学院、商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报考经济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初试程序如下:

1、准考证下载:请考生于2014年3月13-14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pgs.ruc.edu.cn)

2、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3、初试日期:2014年3月15-16日。

4、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两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5、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考生于2014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法学院、商学院指定专业的我院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经济学院的我院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③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

④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到各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上旬。

七、学习年限及费用

我院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学年。

注:学费中不含住宿费。

深圳研究院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安排住宿,实行住宿收费制。

八、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gs.ruc.edu.cn

深圳研究院:0755-26548581,26548552,szruc.net

院系联系方式: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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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从2016年起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该制度旨在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的智慧和自主权,通过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全面考核,不拘一格地发现和选拔创新型优秀人才。为确保我所“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考核和选拔程序,研究所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条件并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网上报名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根据报考方向进行一门加试。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直博生不适用此简章的方案。

1、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

该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条件、报考材料、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等均与《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致,请见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报考材料请寄至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研究生部,截止时间: 网上截止日期。考试科目中,外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见2017年我所博士招生目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值均为100分。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我所招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必须为全日制脱产学习非在职博士生。

2、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研究所具体要求报考。

3、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研究所面试审批后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见研究所推免生招生简章。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推免报名。

(三)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非在职博士生。

二、报名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申请材料

1、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材料清单(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需签署本人姓名)。

2、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签字件。

3、《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须双面打印,签署本人姓名)。

4、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密封,在封口签字,由考生转交)。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若为复印件,须重新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6、非应届硕士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人员免交);
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

8、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

9、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0、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提交有关条件证明材料,及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专家推荐信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除外,签字页须手签后扫描)按顺利整理为一个pdf文档,在2016年12月30日17:00前发送至bigphd@big.ac.cn,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文件名及邮件名,如“144306116700001张三”。

所以材料签字纸质版原件在参加综合考核报到时直接交由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研究生部审核备案,复核通过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报名材料作为审核和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不予退还。

四、材料审核

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研究生部负责形式审核。研究生部负责在基因组所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研究所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核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核。

形式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学术审核: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均通过者,为通过资格审核,发放综合考核通知。2017年1月初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考核环节。综合考核时间:2017年1月底之前,具体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申请-考核”外国语:英语文献阅读及理解。考试时间3小时,闭卷,满分100。考生可以查阅纸版字典,但严禁使用互联网。

2、“申请-考核”业务课:考试时间共3.5小时,闭卷。

(1)业务课一:综合性试题。10个概念性试题及10个原理性试题。考生从中各选5题,满分100。

(2)业务课二:开放性试题。设计研究方案类试题,考生须给出总体研究思路和理论依据,满分100。

(二)面试

1、面试专家组面试:英语口语及阅读理解;
业务能力面试答辩:考生须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专家组提问和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满分100。

2、拟报考导师面试:由导师自主决定所实施的形式,但面试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并对考核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满分100。

3、同等学力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进行加试。

六、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

所有考生的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面试时由我所统一组织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由“申请-考核”外国语、“申请-考核”业务课一、“申请-考核”业务课二、面试专家组面试成绩和导师面试成绩组成。

各项考试成绩比例分配:“申请-考核”外国语成绩占30%、“申请-考核”业务课一成绩占15%、“申请-考核”业务课二成绩占15%、面试专家组面试成绩占20%、拟报考导师面试成绩占20%。

研究所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成绩,并结合政审、体检结果、心理素质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八、报考费用

无考试报名费。初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及体检费自理。

九、入学注册

1、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基因组所研究生部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公示与监督

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研究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期结束后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二次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核确定录取,发放录取批件,研究所收到录取批件后,即可向考生发放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印制的博士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期间,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接受考生投诉的电话为:010-84097410,邮箱为:wangcp@big.ac.cn。

十一、学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十二、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招生和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4、请随时关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关于博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及我所网站关于招生考试的通知。

5、申请表格及网上填报的本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自行承担不能及时取到准考证等一系列通知的后果。

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博士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0167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104号楼

单位邮编:1001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刘明娟 王彩平

电话:010-84097415,010-84097410

传真:010-8409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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