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问题是近几年来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人们从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文化学等多学科、多角度对制度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随着各学科制度研究成果的不断积累,制度研究的进一步深化需要哲学的指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哲学理论论文【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哲学理论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制度本质;制度功能;制度创新;哲学研究
制度问题是近几年来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人们从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文化学等多学科、多角度对制度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随着各学科制度研究成果的不断积累,制度研究的进一步深化需要哲学的指导。哲学应当对各学科的研究材料加以概括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形成普遍有效性的一般理论,进而从宏观上统摄各学科的制度研究。本文拟就近几年来哲学理论界对制度问题研究中的一些主要观点作一综述。哲学理论界关于制度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围绕着如下几个方面而展开的。
一、哲学研究制度的维度
哲学应从哪些方面入手研究制度?或者说,哲学研究制度的切入点是什么?这是哲学涉入制度领域之前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围绕着这个问题,哲学理论界,大体上有两种观点。
有的学者认为,应从人学的角度研究制度,“制度的研究需要有一个人学的维度”〔1〕。制度是人制定的,而人又是制度的产物。由于制度与人的关系的这种内在关联性,哲学对制度问题的研究离不开对人的问题的解答,因而制度研究应该有一个人学的维度。从现实上看,如果说现代化的主要方面是政治经济制度的现代化,那么,人的现代化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和关键因素。作为对人进行专题性研究的人学,应该能够对制度以及人与制度变革之间的复杂关系作出系统探讨和深入研究。因此,我国现代化的现实要求人学考察制度问题。这种观点,从研究层次、范围和方法等三个层面具体论述了人学视野中的制度与各门实证科学研究的制度之间的区别,并且进一步提出制度研究人学维度的核心问题是“自由与秩序的关系问题”的新观点〔2〕和所谓制度研究的“人学方法论原则”〔3〕即人的本质、人的自由和人的解放与发展的原则。
有的学者则主张应从发展的角度研究制度问题。〔4〕把制度与发展联系起来加以探讨,进一步说明了制度与发展的关系,着重阐述了制度是如何影响发展的,它在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发挥作用的机制以及它与发展相适应的方式等问题,并提出了很多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的新观点:〔5〕如,制度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对象化的“他物”的观点;人通过建构制度可以保障自由,通过扬弃制度可以发展自由的观点;制度是发展由可能到现实的中介的观点;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具有内在相关性,制度建设就是将此二者统一起来的连接点等观点。
二、关于制度的本质
什么是制度或制度的本质是什么?哲学视野中的制度应当如何界定?关于这个问题,哲学理论界普遍认为,制度首先是一个关系范畴。作为关系范畴,它是“调整交往活动主体之间以及社会关系的规则或规范”〔6〕。它标志着规则或规范对人的交往活动以及社会关系的功能和价值。可见,这种观点是从人的交往活动和社会关系两个视角来考察制度的。从人的交往活动考察制度,是因为“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马克思指出,生产本身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由于任何交往活动都是有目的进行的,为了保证交往目的实现,交往主体必须通过对交往手段、交往对象、时空条件等因素进行有效的组合,使交往活动按照一定的模式来进行。又由于人们在交往过程中虽然抱有各自的目的,但他们并不希望自己的活动杂乱而无序,总是愿意使自己的活动纳入正常的秩序范围内进行。基于这种原因,制度建构就成为必然的了。
从社会关系考察制度,是因为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人只有在与他人结成的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才能生存。社会关系的含义,用马克思的话来讲,就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而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表现为人们之间的合作。合作又与制度是分不开的。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是通过对中介化的物性关系的调整,去协调相互独立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把共同依赖于物的不同主体扭结起来,形成它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合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把彼此独立的个体聚合起来的一种共同组织活动,而组织活动的实施,又是通过制定参与共同活动的人必须遵循的共同规则来实现的。离开这些共同的规则,就不会有组织行为。
那么,制度作为“社会交往的规则”〔7〕应当包括那些方面呢?关于这个问题,哲学理论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制度作为一系列内在相关的规则或规范构成的系统,既包括正式的、成文的、理性化形式,还包括风俗、习惯、道德、文化、价值观念等非正式的、不成文的、非系统理性化的表现形式。〔8〕这是关于制度的宽泛的理解,也是西方大多数学者的理解。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制度仅指正式规则。〔9〕这是因为:(1)制度范畴作为一种理论抽象,外延过宽会使内涵模糊不清,不利于人们理解和把握,也影响概念自身的明晰性。(2)作为一种调控手段,制度建设的要旨恰恰在于打破分散的、各异的习惯和惯例,建立统一的社会行动体系。它要求服从社会认可的规则,而不是个人或团体自以为是的准则;它要求形式化、明确化,而不是约定俗成,心照不宣;它立足于抑制人的恶行,而不是立足于人的道德良心,尽管它的目的也是扬善。(3)非正式规则是正式规则的“素材”,可以把它们看作“准制度”,却不可以把它们等同于制度,如同不可以把潜意识等同于意识,把心理等同于理论一样。
三、关于制度的功能
多数学者认为,制度具有普适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等特征,而这三个特征又是制度发挥功能的三个条件。设立制度,为的是调节行为,控制冲突,增强合作,规范社会关系等。具体来讲,关于制度的功能,有概括为三点的,有概括为四点的,也有概括为五点的。有的学者认为,制度具有自由功能、伦理功能和秩序功能。〔10〕
(1)自由功能。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制度为人们提供了其可以自由活动的空间,它不仅告诉人们不能、禁止和如何做什么,同时也告诉人们能、可以自由选择地去做什么。现代制度是通过限制去界定自由的:它可以通过限制某种自由去扩展他种自由;通过限制一些人的自由去扩展另一些人的自由,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限制与保障得到了统一。这是制度的自由功能。
(2)伦理功能。制度以其独特的规范功能发挥对道德建设的重要作用。制度规范着人的行动之善,规范着人的道德之形成,规范着道德正气之弘扬。这是制度的伦理功能。
(3)秩序功能。从社会哲学的角度看,制度最直接的功能是形成和塑造社会秩序。具体来说,制度的秩序功能主要表现为对社会的经济秩序、政治秩序、文化秩序,这样三个层次的调节功能。
有的学者则把制度的功能概括为:预期功能、激励功能、宽容功能和妥协功能四种功能。〔11〕这种观点尤其强调现代制度的自由秩序功能,〔12〕并且认为,“在人类对付自由秩序难题的过程”中“制度的作用带有根本性和优先性”。〔13〕
还有的学者则把制度的功能更具体地概括为:约束功能、信息功能、激励功能、形塑活动方式、整合社会力量五个方面。〔14〕
(1)约束功能。规则是限制,制定规则的目的也在于限制。规则的限制表现在,它规定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从而划定了一条行为的边界。此功能实际上类似于上述的自由功能。制度约束人的行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意识形态说服人们自我监督,一种是借助外部权威强制执行。但制度约束的底蕴是强制,不是说服。
(2)信息功能。规定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也就等于告诉了人们有关行动的信息。这些信息是以明文规定或显著标示的形式传输出来的。因此规则不仅是限制,而且是信息,限制本身就是信息。
(3)激励功能。制度的激励功能,指称其对社会成员某种行为的鼓励和促进。它通过提倡什么或反对什么,鼓励什么或压抑什么的信息传达出来,借助奖励或惩罚的强制力量得以监督执行。制度的激励,可以规定人们行为的方向,改变人们的偏好,影响人们的选择。
(4)形塑活动方式。人的活动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在社会化过程中产生或改变,社会化的主要渠道是制度化安排,制度“化”的过程即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亦即人的活动方式的形塑过程。
(5)整合社会力量。当人的活动在制度规范下被纳入某种“轨道”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时,分散的力量汇集起来,形成社会整合力量,这便是所谓社会整合,亦即恩格斯所说的“社会合力”。
四、关于制度创新
什么是制度创新?为什么要进行制度创新?怎样进行制度创新?哲学理论界围绕着上述这些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研究。
1、什么是制度创新?
有的学者认为,与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创新不同,社会哲学意义上的制度创新是一个社会关系范畴。它既包括经济领域或企业部门的制度创新,也包括整个社会的各个具体领域和各团体的制度创新。它不仅涉及到经济利益的调整,而且包含着人们的权利和价值、文化观念的调整。制度创新与人的活动是分不开的,而人的活动要以思想观念的更新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制度创新定义为:制度主体以新的观念为指导,通过制定新的行为规范,调整主体间的权利平等关系,为实现新的价值目标和理想而自主地进行的创造性的活动。
制度创新作为制度安排上的实质性变革,与制度变迁和体制改革是有区别的。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的区别就在于:在一定意义上,制度变迁是一个事实问题,而制度创新则是一个价值问题。也就是说,制度变迁只涉及制度本身的变化,至于这种变化是否具有合理性,不得而知;而制度创新则涉及制度变化合理与否即涉及到“评价”、“意义”等价值关系。因此,制度变迁本身还不能称作制度创新,而制度变迁的合理性则属于制度创新。至于制度创新与体制改革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体制改革主要着眼于现存制度的弊端和缺陷而进行的带有表面特征的变革,而制度创新则着眼于创造新的制度形式;体制改革通常是由国家和政府自上而下发起的,是对社会的具体制度进行的变革,而制度创新通常直接由人类的大多数来完成的,必须是自下而上进行的,是指对各种具体制度的制度安排上所作的创新;体制改革重在“变”,而制度创新重在“新”。〔16〕
2、为什么要进行制度创新?
学者们一致认为:制度创新的原因和根据就在于制度本身即制度本身是有局限的。但对制度局限性的认识和具体表述有所不同。
有的学者把制度的局限性概括为三个方面:〔17〕
(1)单一性与多样性的矛盾。社会发展是多种因素(器物、制度、文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制度只是这些因素中的一个。在这个众多因素组成的系统中,制度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制度从人的关系演化而来,它可以规定、确认、强化、调节和控制既有关系,却不能决定关系的发生。因为,社会关系是交往实践的产物;制度是建立在理性选择基础上的,对非理性的情感则无能为力,且常在它们面前变形。
(2)规定性和选择性的矛盾。“制度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自身存在的规定性和选择性的矛盾,制度规定的越细,人的主动性和活动空间越小,而留给个人充分的选择空间,又为违规行为提供了机会。
(3)稳定性和变化性的矛盾。稳定性是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制度的诸多功能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条件。它的优越性就在于,减少了制度的执行成本,提高了制度的可信赖性,并由此而促进着人际交往的发展。它的局限是:过于稳定的制度潜在着僵化的危险。这就是制度的另一对矛盾,即稳定性与变化性的矛盾。单一性和多样性的矛盾,规定性和选择性的矛盾,稳定性和变化性的矛盾,既是制度局限性的原因,又是制度发展,变革的动因。
另一些学者认为,制度为创新提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生成根据。〔18〕
(1)制度僵化。任何一个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稳定的社会制度的创立和有效实施,制度的稳定性、确定性和有效性,一方面有利于社会和人的发展,另一方面又会形成一种惯性,使制度出现功能失调。制度的确定性准则与所要规范的人的行为相比较,在其变化的速度上滞后于行为变易的节奏,因此,再完善的制度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趋于保守并产生惰性。
(2)制度短缺。所谓制度短缺是指制度方面的社会实际供给不足的现象。它的形成既表现在制度供给数量的不足,也表现在制度供给主体的制度供给的意愿和能力的不足。正是这种制度供给上的不足,使本已存在的制度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3)制度非均衡的存在。所谓制度非均衡,是指人们对既定的产权安排和产权结构的一种不满足或不满意状态。一项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而且在种种可供选择的制度中净收益最小时,人们就会产生变革这一制度的动机和行动,从而出现制度失衡。
(4)制度伦理滞后性。有些学者认为,制度伦理是制度创新的主观条件之一。当人们从制度伦理的意义上对某一制度作出“不好”的评价时,就会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从而诱发制度的创新。因此,制度伦理的滞后性就成为制度创新的内生变量。
3、应当怎样进行制度创新呢?
对怎样进行制度创新的问题,有的学者提出了如下基本观点。〔19〕
(1)人民论是制度创新的合法性根据。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是制度创新成功的基本保证。一项制度没有人民的支持是建立不起来的;一项建立起来的制度没有人民的支持是不会得到遵守的;用强制力量建立和维持一种制度,没有人民的支持是不可能长久的。而决定人民支持还是反对制度创新或制度维持的基本因素,是他们的利益。
(2)社会需要是制度创新的客观根据。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乃制度创新的根源。因此,制度创新以适应发展需要为尺度。制度创新是一种选择活动。人们所以放弃在其中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制度,而补充、完善、选择和建立新制度,按唯物史观的观点,是基于对生产力发展要求和经济基础状况的认识,是适应或满足社会变化进步需要的举措。
(3)制度创新要从实际出发,就必须注重传统文化。制度创新应该保持必要的张力。能否在破旧与立新、目标与现实、传统与现代化以及民族性与时代性、继承与变革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是制度创新成功与否的关节点。
(4)人类只有不懈地通过制度创新,才能走向自由人的联合体。
另一些学者则提出了制度创新要坚持的一些方法论原则:〔20〕即批判与建设相统一的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的原则等。还有一些学者认为:(1)制度创新就是经济、政治、文化与伦理等各种规则的全面转换。在各种制度关系中,经济规则具有根本的决定意义,经济制度的合理与否是其他所有制度能否合理化的基础与动力;政治规则则具有整体强制性的社会推动或制约作用;而文化与伦理规则一方面它以经济、政治规则为保障;另一方面,它又对经济政治规则的实践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2)制度创新应坚持两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学习国外经验与自身努力探索的结合。在注重学习国外先进规则、制度时,更要注重提升自我制度创新能力。自我创新是借鉴的基础。因为国外先进制度能否得以借鉴,在根本上决定于我们是否有自我创新的能力。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二是由上而下与由下而上的结合。对我国而言,制度创新既需要由上而下,由政府主动推动,更需要由下而上,切实依靠人民的力量来推动制度创新。因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关系实践的真正主体,也是制度创新的基本主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推动我国制度创新的根本方法。〔21〕
五、存在的问题及出路
近几年来中国哲学界对制度问题的探讨和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国内哲学界涉入制度领域比较晚,对制度问题的研究还停留在抽象的理论层面,对很多实际问题的探讨还没有进一步深入下去。因此,能够把制度问题的哲学研究与中国的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实际联系起来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的论著或论文并不多见。
本人认为,制度问题的哲学研究可以围绕着如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拓展:一是制度与人性的关系问题。制度建构与对人性的预设(假定)、理解有一定的关联,或者说,制度建构有一个人性论前提。中国与西方不同的制度建构与演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者对人性的不同的理解和把握。那么,制度与人性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何种制度安排最符合人性?制度与人的命运和人的发展是什么关系?有没有普遍人性?如果有普遍人性,那么有没有普遍制度?二是制度文明问题。什么是制度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与制度文明是什么关系?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又是什么关系?三是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走向21世纪的世界和中国,在制度建设与变革方面,目前究竟面临着什么样的主要问题?改革与制度建设(制度的变革和创新)是什么关系?四是马克思关于制度的基本理论观点是什么?关于制度问题马克思都有那些论述?马克思关注的制度问题与西方社会学家对制度问题的研究有何本质区别?等等。关于这个问题国内哲学界尤其缺乏系统的研究和阐释。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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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理论论文范文第2篇
管理哲学是企业或组织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它是管理科学的哲学基础。企业除包括管理硬件即管理技术、手段和方法外,还包括管理软件即企业的思想、精神、共同理想、共同价值观等,这些管理软件就属于管理哲学的范畴。
任何管理都是某一特定文化环境的产物。不同的国家和民族由于文化传统、民族精神、价值观不同,必然产生不同的管理哲学模式。日本管理哲学就是如此。日本是单一民族构成的国家,由于自然环境恶劣和自然资源贫乏,造就了日本民族强烈的危机感和极强的群体意识。日本人深深感到,必须与别人合作,依靠群体力量,才能与大自然抗争,维持自身的生存。因此,自古以来日本人就有忠于团体、维护团体名誉、重视团体和谐的团队精神。
同时,日本又是一个善于吸取外来优秀文化的民族。自大化改新到明治维新,日本吸取中华儒家文化的精华,并把它融入自己的民族精神之中。明治维新以后,日本从“和魂汉才”文化取向转向“和魂洋才”,在制度和技术上全面效仿欧美,但在伦理道德上仍将儒学道德作为国民的基本准则。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虽然大力引进欧美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方法,但是其价值观、道德规范仍然建立在传统儒学基础之上。日本人以中国儒学为哲学基础,同时注意吸收借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并将这些外来文化与本国国情、企业特点巧妙地结合起来,形成了有别于西方又不同于中国的独具特色的日本管理哲学模式。正是这种洋溢着浓厚儒家学说色彩的企业管理哲学,支撑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使日本创造了战后经济发展的奇迹。
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管理哲学模式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以和为贵”的经营理念,强调团体内部的和谐与共同进取精神,使企业或组织形成上下团结一致、内和外争;
家族色彩浓厚的命运共同体。
号称日本经营三大支柱的终身雇用制、年功序列制和企业内工会,其核心就是为营造职工对企业的“忠诚”意识和企业内“人和”的观念。企业对职工终身雇用,使职工有稳定感;
职工把企业当成“家”,从“家”中按照自己的年龄、资历领取相应的工资;
企业内即使出现矛盾包括劳资矛盾,都属于家庭内部矛盾,由企业内工会解决。因此,企业具有浓厚的家族色彩。在这个“家”中,管理者象“家长”一样爱护职工,职工蒙受企业之恩,“忠诚”于企业,为企业拼命工作。企业上下一致,体戚与共。
2.“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重视“人”在企业中发挥的作用,使企业职工心甘情愿地为企业效力。
根据儒家管理思想,日本企业在经营中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他们不但重视经营中的硬条件,还重视软条件(思想、文化、精神之类的东西),注重发挥“人”的第一因素的作用。松下幸之助有句名言——“企业最好的资产是人”。日本企业家深知“得人心者得天下”的道理,把“得人心”作为发挥“人”的内在积极性的前提,因而千方百计地照顾本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使职工心甘情愿地为企业出力。他们特别重视“感情投资”,企业的管理者一般都熟悉每个职工的情况,亲自参加职工家里的红白喜事。企业还经常组织运动会:联欢会、纳凉会、恳谈会、野餐会和外出旅游等,每次不仅职工参加,职工家属也参加。
3.“以德为先”的经营理念,强调正人先正己的管理者作风。
日本管理哲学依据儒家“正人正己”的理论,突出道德导向,由自我管理而管理他人,十分重视管理者率先垂范和道德人格建设。日本经营大师稻盛和夫创办的跨国企业——京都高科技陶瓷公司之所以在日本经济长期低迷、企业大量破产倒闭的情况下仍立于不败之地,除了他“以心为本”的经营哲学外,更重要的是他个人巨大的人格魅力感染着员工。他不断培养自己的自律能力和美好心境,注意培养自己的意志力,提高做正确决定的能力。他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全体员工的尊敬和信赖,激发出员工极大的工作热情。被誉为“日本近代工业化之父”的涩泽荣一,倡导经济与道德合一,提出“论语与算盘”并行不悖的“儒教资本主义”。他主张应严格遵循商业道德去获取利润。这些思想,在日本具有重大影响,被许多企业管理者不同程度的接受,并融入到日本企业文化和管理哲学中。
正是因为日本管理哲学具有上述特征,才提高了职工对企业的忠诚意识及工作热情,使日本企业拥有了一支世界上最忠心耿耿的职工队伍和一批优秀的企业管理人才;
同时,职工在同一企业内长期就职,使管理者十分熟悉职工的情况,有利于协调劳资关系,这种融洽的关系使企业形成上下同欲、齐心协力、气氛和谐、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命运共同体,从而创造了战后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劳动生产率。
但是,七十年代石油危机以后,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代的结束,日本的一些经济学家曾提出废除终身雇用制、年功序列制和企业内工会这种以造就员工“忠诚”“顺从”意识为目的的经营方式和理念,因为它不利于人的能力和创造力的发挥。但是,由于许多大企业都是靠员工的忠诚和一致使发展起来的,这种意识已深深扎根于日本员工的心灵之中,因此,祟尚个性和创造性的西方价值观念一直未能占据支配地位。
二、日本管理哲学模式的思想文化渊源
日本管理哲学模式是中国儒家管理思想与近代西方管理理论和方法相互融合而形成的,是中西文明结合的典范。
日本民族历来善于吸收外来优秀文化。自大化改新,日本全盘接受了中国盛唐时期的文化,促进了封建制度的发展;
到明治维新,日本又引进了西方文明,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这样,东西方两大文明便在日本有机地结合起来,有人称之为“懦教资本主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大力引进西方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并与本国的传统文化相结合,以独特的经营管理方式,创造了现代的经济发展奇迹。到七十年代,日本发展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这与它善于吸取东方文化遗产,并借鉴西方的科学文明成果有着密切关系。正是这种善于高度融合东方与西方、古代与现代一切有价值文化的能力,才使日本创造了战后经济发展的奇迹。
1.日本管理哲学模式之“源”——儒家文化
日本管理哲学是建立在凝聚着无数思想家认识成果及道德观念的儒家学说基础上的,源远流长的中国儒家文化是日本管理哲学之“源”。
从大化改新到明治维新,日本人一直处在中国古典文化影响之下。当时倡导“和魂汉才”,吸取中华文明的精华。大约在公元6世纪,中国的佛教、道教、懦教几乎同时经朝鲜传入日本。公元603年,大化改新的积极倡导者——圣德太子提出一整套模仿中国政体的设想,颁布十七条宪法。第一条便规定:以和为贵,无忤为宗,把“和”视为一切社会交往的首要原则,强调社会成员之间要和谐。这种“和”的意识在企业管理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它体现在企业内劳资关系的和协、员工之间的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上。而这种“和”正是中国儒家学说的最基本思想。
中国儒家学说奠基人孔子历来主张“和”。它将先哲“和”的思想,用于政治、经济方面,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于倾。”。其中“和无寡”意思是说一个国家在政治上做到“和”,则在经济上“贫”不致缺乏。孔子的弟子冉有亦有句名言:“礼之用,和为贵。”认为维护等级、贵贱的“礼”的社会作用主要在于“和”。继孔子之后,孟子也倡导“和”。孟子日“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天地人三才中,孟子重人,重“人和”。孟子认为,“得到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以民心的背向作为战争胜负和政治成败的关键,就是“人和”思想在军事、政治学上的应用。孟子重“和”,还在于它在天人关系上提出系统的“天人和一。”观点,这是中华民族深邃智慧的结晶,是中国和人类文化宝库中一颗灿烂夺目的明珠。
日本吸收中国儒家文化不是盲目地接受,而是根据本国的国情加以改造,并与本民族的文化相融合,创造出具有民族特色的日本式儒家学说。中国儒学重“和”,这种“和”反映在价值观上是一种“中庸之道”和“知足心理”,是强调和谐共存、维系现状;
而日本式儒学既吸取了“和谐”的精华,又强调开拓进取,强调团结和谐的共同进取。中国懦学强调“仁”,以“仁”作为伦理道德的核心;
而日本儒学则强调“忠”,以“忠”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忠”在日本被放到伦理道德准则的金字塔尖,是涵盖一切伦理标准的最高美德,而“仁”被排除在日本伦理体系之外,日本人在接受中国儒家思想时,滤掉了“仁、义、理、智、信”中的“仁”,而代之以“忠”,忠孝被视为百姓绝对的义务和责任。
这种日本式儒学的价值取向和道德伦理观念,造就了日本人具有极大的向心力、责任感、自我牺牲精神和历史使命感。日本企业的“团队精神”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日本懦学之核心“忠”的价值观念基础上。在企业中,一个人一旦被公司录用,就意味着建立一种终身契约关系,他必须把一生都消耗在这个集团里,努力证明自己对所属集团的忠诚。其忠诚程度通常是以为所属集团所作出的牺牲程度来衡量的。“忠”是日本企业内在凝聚力的基础,是团队精神的精髓。正是日本这种独特的文化动因,使其以独特的经营管理模式(终身雇用制、年功序列制、企业内工会)踏上成功的现代化之路。
2.西方文明的冲击
19世纪中叶,日本还处在幕藩统治时期,美国海军舰队迫使日本打开国门,强行要求通商,从此西方文化渐渐传入日本。自明治维新以后,日本着手建设近代国家。整个日本社会进入大规模的文化转型时期,即从明治维新前的全面接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和魂汉才”文化类型转向引进西方文明的“和魂洋才”文化类型,倡导“脱亚入欧”,吸取欧洲文明精华。
这一时期,日本接受西方文明主要表现在从各种制度上尽取西方之长。明治维新以后,日本首先派专人去收集西方各国的信息资料,进行比较研究,区别优劣,确定具体领域的引进对象。如对现代企业经营制度,日本引进西欧的股份公司制度,并进行商法的制定。在教育制度上引进法国的学校区划制度;
警察制度上效仿德国;
电报通信和铁路技术学习英国;
大学以美国为样板;
明治宪法和民法以德国为原型;
刑法则以法国为样板;
日本帝国海军学习英国皇家海军,陆军则受拿破仑帝国陆军影响较大。当时的日本明治政府十分重视博采各国之长。虽然以引进英国的先进管理制度为主,但对西欧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也十分重视,如德国中央集权下经济统制思想和富国强既念,法国的立法制度,美国的企业经营管理等。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几乎成了西方国家的文化殖民地,日本人认为,在每一个领域都尽量采用最好的模式将会使日本加快自身现代化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很快接受战败的事实,大力引进美国的科技成果,使之摆脱战争的阴影,推动经济的复苏和腾飞。五十年代中期,日本引进了美国的企业常务会制度;
六十年代引进了美国的事业部制以及经营决策制度。继而在先进管理技术和现代管理手段两方面大量引进了美国的方法,包括:统计式质量论,人事劳动管理和作业管理,动作研究和工程分析、价值分析、管理图表等;
六十年代中期以后,引进了美国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管理的技术和处理技术。在引进这些先进的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同时,日本注意将“引进”与日本国情相结合,注意消化能力与“配套”相结合,从而使引进的管理技术、制度和方法能迅速产生经济效益。这一时期,正如日本管理学家高宫晋在《现代经营是什么》一书中所说的:“日本企业在战后获得迅速增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勇敢地排除传统和因袭的枷锁,大胆的引进新的技术和方法,而且巧妙地将它与传统的习惯相结合”。
3.东西方管理哲学的冲突与融合
日本式管理哲学是将东方的中国儒家思想与西方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相互融和而形成的一种经营管理理念,它既包括中国儒家管理思想的精髓,又包含现代西方的管理方法与理念,是以中国儒学为哲学基础同时兼容西方管理精华的“东方管理学”,是东西方管理的冲突与融合,这也体现了整个日本社会经济的共同特征——“论语加算盘”的资本主义,也就是用合乎道义的方式来发展经济,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遵循道德伦理。
日本在其近代化过程中,并非全盘西化,在“软件”的经营管理层面,仍然把中国儒家思想巧妙地加以运用,因而谈经营管理则有“儒道”一说。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日本许多企业家都精通《论语》,曾有人说“孔夫子讲道理,日本人实践道理”。如著名丰田汽车公司三代领导人均以儒家学说指导商务活动。日本现代经济学家伊藤肇指出,长期以来日本企业家只要稍具水准,都熟读《论语》,孔子的教导对他们的激励、影响甚巨。在日本企业家看来,儒家学说中“义利并举”的价值方针,以“人为中心”的道德信念,祟尚“和谐”的人际关系,“正人先正己”的领导艺术等都具有推动经济行为合理化、经济活动秩序化的功用,完全可以为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文化底蕴和伦理动因,从而形成了具有日本特色的洋溢着浓厚儒家学说色彩的企业管理哲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虽然掀起了效仿美国管理的热潮,但在企业的管理软件上,还是保持了日本管理哲学的特色。日本的管理哲学与美国管理哲学有很大区别,但它也部分包容了美国管理科学的精华。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企业哲学上,美国注重企业管理中的“硬性三S”,即策略、结构、制度等,过分强调管理中的技术和理性,认为只有“硬性三S”才便于进行理性的、数学化的、合乎逻辑的、有条理的分析和研究;
把“软性四S”即人员、作风、技巧、最高目标等看作是“软心肠”人的不科学管理,是在管理中讲人情。日本企业不但重视“硬性三S”,而且重视“软性四S”,在管理中重视感情、精神等因素。日本在引进西方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同时,注意提炼民族文化中有益的东西,使西方的唯理主义与东方的灵性主义巧妙地结合起来。
第二,在领导哲学上,美国人重视个人领导,日本人则强调合作领导。日本的管理者认为企业成功的关键是靠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因此,鼓励员工参与管理,日本的管理者是“无情的情人”,既注重无情的“硬件”,又注重有情的“软件”,企业对职工终身雇用,使职工有稳定感;
而美国管理者则强调计划、目标、任务、指令、规章、纪律对人的严酷无情,动辄解雇工人,美国企业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日本企业则实行自下而上的管理,企业的重大决策,由生产、销售等部门的第一线职工提出建议,然后上级领导进行集中,体现员工共同参与管理的原则。
第三,在组织哲学上。美国的各种组织中往往最高主管个性非常鲜明,他们常常表现出个人特质,而日本组织中即使是最能干的管理者也会与该组织融为一体;
美国管理理论的哲学基石,要么是“经济人”(古典管理理论以“经济人”为哲学基础),要么是“社会人”(行为科学管理理论以“社会人”为哲学基础)、“能动人”(管理中的Y理论是以“能动人”为哲学基础的)、“复杂人”(管理中的Z理论是以“复杂人”为哲学基础的),就是不讲“组织人”,而日本的管理理论不仅讲人的经济性、社会性、能动性、复杂性,还讲人的组织性;
美国人强调自我、独立、个性、分离性身份,管理者更注重职务、权利、个人名义,日本人则强调“和”,认为“和为贵”。“和”在日本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和管理概念,它是互助、合作、和谐、团体和团队精神,管理者重视这种团体的和谐和团队精神,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互信赖关系。正象日本经营大师稻盛和夫所说:“互相信任的同仁共同于事业,无疑任何困难都是可以战胜的”。
总之,日本管理哲学是东西方管理理念冲突融合的产物,它已融入日本的民族精神之中,成为推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强大动力。
三、九十年代以后日本管理哲学面临困境与挑战
进入九十年代,伴随着泡沫经济的崩溃、日本经济的长期低迷以及国际竞争的加剧,企业纷纷掀起兼并、重组的热潮,大量经营不佳的企业倒闭破产。日本年轻人逐渐认识到与其对企业忠诚、顺从,不如培养自己具备适应市场经济的各种能力和技能。因此,原来靠员工的一致性和“忠诚”心发展起来的家族式企业逐步走入困境,人员流动频繁,以儒学价值观为基础的、曾经支撑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日本管理哲学面临西方价值观念(崇尚个性、重视自我能力)的前所未有的挑战。
日本管理哲学面临困境与挑战的背景及原因是:
1.背景。从国际上看,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冷战体制的结束,全球一体化的推进,世界各国都在致力于本国的经济发展,国际竞争日益加剧。为了扩大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各国企业纷纷掀起并购、重组的热潮;
同时,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许多亚洲公司纷纷取消或推迟订货,严重影响了世界上一些大工业集团的经营,致使这些大公司不得不关闭工厂、大量解雇员工。如飞利浦公司于1998年11月2日宣布将其1/3的工厂关闭。这样,由于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及企业裁员是世纪之交的一大热点。
从日本国内看,进入九十年代,随着泡沫经济的崩溃,日本经济陷入长期萧条之中。尤其是进入九十年代后期,曾号称世界最强的日本金融机构背上了巨额坏帐的沉重包袱,变得寸步难行。随着作为融资担保的土地贬值,呆坏帐问题严重到用“小打小闹”的对策根本无法解决的地步。最后终于发生北海道拓殖银行、山一证券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相继倒闭破产的悲剧,日本经济体制中的缺陷在世人面前暴露无遗。由于日本经济长期不景气以及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日本的企业经营者不得不大量裁减员工,以减轻企业压力,提高竞争力。据1999年3月15日的英国《金融时报》报道,1999年3月日本索尼公司宣布将解雇1.7万名员工,这是日本企业第二轮大规模裁员举动。以前,即使经济萧条、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时,日本企业也不会裁减过剩人员,因为企业相信经济状况会很快好转。那时只是采取“出向制度”,让一部分多余人员暂时“出向”到子公司或同一集团系列内的企业,以减轻工资负担,防止企业业绩进一步恶化。一旦经济恢复景气,“出向”的员工仍可回到原来的公司。但是,九十年代以后,这种“出向”逐渐变成了实质上的失业者。企业内失业者的大量增加,使日本的终身雇用制度彻底崩溃。
2.原因。
①西方价值观念的渗透。以美国为中心的外资企业打入日本,使欧美企业的经营方式逐渐渗透到日本国内,使祟尚个性和创造性的西方价值现逐渐被日本人接受并在劳动力市场中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尤其是日本新一代年轻人,甚至比美国和英国年轻人更关注“个人价值的实现”。最近日本二家机构对日本和欧美国家的1000名年龄在13岁到24岁的年轻人进行调查,29%的日本人认为,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力,而有这种想法的美国人仅为7%,英国人为10%。另外,90%的美国人和88%的英国人认为工作是为了养家糊口,而有这种想法的日本,人仅有59%。这些数据表明,日本新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老一代日本人的价值观越来越显得陈旧和不符合现实,西方价值观正逐渐占据主流支配地位。
②企业经营思维体系的变化。随着日本经济结构的全面调整,企业面临着全面进行改革的任务。许多学者指出,经济的持续增长时代已经结束,“赶超欧美”型的模仿式思维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封闭的日本社会必须走向开放。这就要求日本不仅要进行政治、行政体制的改革,还要进行企业经营制度的现代化改造。而要进行企业改造,就需要有新型的劳动力,即愿意承担风险和创新型的企业人才。因此,提倡能力主义、奖勤罚懒,成为企业经营者的法宝。企业纷纷买行按员工的能力发放报酬的工资制度,打破了以前论资排辈型的工资体制。1997年4月武田药品工业公司,大幅度提高了工资总额中相当于工作成果报酬的“职务工资”比重,实际上导入了按能力取酬的工资制度。松下电器公司为了更多地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和特殊人才,从1998年4月起,对新职员实施了“全额工资支付型员工制度”,即新职员只要提出申请就可将退职金加到工资中提前发放。同时,该公司为了体现注重工作成果和个人能力的原则,从1999年4月起,对约11000个课长以上的管理职位实行完全年薪制。由此可见,长期以来被日本人深信不疑的随工龄、资历的提高而上升的企业工资制度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按能力取酬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本来二十年后可以稳拿的退休金以及企业所拥有的福利设施的利用方法等也正面临着彻底改革。现在日本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工资已经普遍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对一般管理人员的工资也导入了年薪制。最近甚至在企业的普遍员工间也开始推广年薪制。
③日本式经营逐渐暴露出弊端。号称日本式经营三大支柱的终身雇用制、年功序列制、企业内工会曾经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起过重要推动作用。但是,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代的结束,这种经营体制越来越暴露出弊端,越来越不适应时展的需要。一方面,经济的全球化,要求企业间人才自由流动;
另一方面: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和技术进步的飞速发展,企业要生存更需要有能力和创造性的人才。而实行终身雇用制和年功序列制,不仅限制了人才合理流动,而且不利于企业员工能力和创造性的发挥,不利于劳动力的优化组合。这样,如果企业不进行经营方式和管理哲学的变革,就不可能生存下去。正如松下电器公司人事部经理原田所说:“象松下公司这样一些靠员工的忠诚和一致性发展起来的企业越来越不适应数字化时代的要求,现在重要的是培养员工的个性。我们希望有更多与众不同的出色人才加入松下公司”。
④政府的“新就业政策”。由于传统的价值观念在日本人心中根深蒂固,习惯了终身雇用制的人们很难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而转职,因此,造成已经过剩的产业和企业积累了大批过剩劳动力,劳动者不能人尽其才。大而全的企业所拥有的大批人才不能转移到今后可望发展的产业,致使整个日本产业竞争力下降。为了更快地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政府实行了“新就业政策”。这项政策的特点是对学习新技术、希望转职的职工和支持职工转职的企业,提供优厚的失业保障和补贴。
新就业政策包括:为职工掌握新技术等增加机会的“人才再训练一揽子计划”;
援助与就业流动化相配合的企业“人才流动化计划”;
制定旨在实施“人才再训练一揽子计划”和“人才流动化计划”的“企业改革援助法”。根据上述计划和政策,不仅维持企业内的就业,对企业支援职工再就业也进行补贴。这项政策实际上是鼓励员工根据自己的能力重新寻找工作,以利于人尽其才。其颁布实施表明终身雇用制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只有实行彻底的改革,促进人员流动,企业才有出路。
综上所述,日本式经营管理正在走向崩溃,以“忠”为核心的东方儒学价值观念正在逐渐被祟尚个性的西方价值观念所代替,东西方管理哲学与理念在日本又一次发生严重冲突,如何面对世纪之交这一冲突和挑战,建立面向21世纪的日本管理哲学新模式,是致力于日本研究者的根本任务。笔者认为只有用和合学的基本原理进行研究和探索,实现东西方管理哲学的冲突、融合,从而达到社会全体的和谐、协调即和合,才能建立起面向21世纪的日本式管理哲学新模式。
四、面向21世纪的日本管理哲学新模式
1.中华文化的精髓——和合原理的倡导
世纪之交,以中华儒学为基础的日本管理哲学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西方文化及价值观的冲击与挑战,日本管理哲学应该如何回应,是完全放弃东方式的管理思维来接纳西方的价值观念,还是将属于东方文化圈的日本管理哲学加以改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继承其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吸取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这实际上足以中华儒学为代表的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在日本面临的又一次交锋。
从19世纪中叶的日本近代文明冲突可以看出,解决东西方文化冲突,应寻找两种文化的衔接点,创造性地扬弃东方传统文化,有选择的接受西方现代文化,实行两种文化的“融入”,这是解决日本近代文化冲突的道路。涩泽荣一改造儒家思想,提倡“论语加算盘”的思想,就成功地推动了日本初期资本主义的发展。这说明面对不同文明的冲突应采取冲突融合之路。
日本又一次面对东方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冲突与挑战,这种互相异质的文化发生碰撞,是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推进和国际化时代的到来而不可避免地发生的。不仅仅在日本,整个人类社会在21世纪都将面临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心灵以及不同文明之间的五大冲突,解决这些冲突的最佳文化方式选择和最优化的价值导向应是和合原理,即走冲突融合之路。而和合原理以及和合人文精神正是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华文化人文精神的精髓,是中国文化的首要价值,是中华文化生命的最完善的体现形式。
2.21世纪日本管理哲学新模式
当今世界,全球化的浪潮扑面而来,它已成为世界历史发展的显著特征。所谓全球化主要是指经济的全球化,它是由于通讯、交通尤其是信息技术的革命,造成资本、商品、信息以及人的全球范围内的空前流动,它能极大地提高各民族、各地区间经济生活的相互依存度。其实质是现代化和一体化,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为更广阔的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扩张开辟道路。
哲学理论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是--N关系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生命工程。因此,我们必须端正学风,注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与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中国人民把产生于19世纪4O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作为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思想理论,是经过长期历史选择的结果。在中国近代史上,中国人民为了找到一条拯救民族危亡,走向独立富强的道路,前赴后继,进行了可歌可泣的斗争,其中包括太平天国运动、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和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清王朝的武装起义与辛亥革命,但最终都失败了。实践证明,无论是洪秀全的“天朝田亩制度”、康有为的《大同书》还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都不能救中国。中国人同俄国人一样,经历了半个世纪时间,才“终于找到了马克思主义这个惟一正确的革命理论”。中国的先进分子从各种各样的主义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这是中国人民作出的郑重历史选择。指出,自从中国人民找到了马克思主义后,中国革命的面貌便为之一新。
中共领导中国人民8O多年的奋斗历史,反复证明了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建设时期,理论都带有根本性,理论建设都是党的建设的根本。理论正确,革命和建设事业就发展、胜利;
理论错了,革命和建设事业就将遭致挫折和失败。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内有两种马克思主义者:一种是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不懂得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反复教导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不懂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陈独秀的右倾错误,是照抄照搬俄国孟什维克的策略,认为资产阶级革命就应该由资产阶级领导,因而放弃无产阶级领导权。王明的“左”倾错误,是照抄照搬俄国布尔什维克的策略,认为俄国武装攻打大城市,中国也应走这条道路。另一种是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是杰出代表。他在反对党内教条主义的斗争中,创造性地提出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这是他对中国革命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独创性贡献。他紧紧抓住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主题,在斗争中逐步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党领导人民正是在这个理论和路线的指引下,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整个民主革命时期的实践证明:中国人在没有找到马克思主义以前,革命不免遭致失败;
在找到马克思主义以后,由于没有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革命也还是不免遭致挫折;
而一经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革命就无往而不胜。新中国成立后,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和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在这个理论和路线的指引下,比较好地完成了过渡时期的历史任务。
后来在长达20年的社会主义探索中,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所以先后发生了“”特别是“”那样全局性的重大错误,固然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也是出在理论。如过分夸大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无产阶级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理论,等等。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首先着手解决的也是理论问题。我们党在新时期的探索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牢牢把握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条贯穿其中的基本线索,从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
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全面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是重中之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它关系哲学社会科学的方向,关系党和国家的方向和前途命运。“工程”的第一项任务是着力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我们党在80多年奋斗历程中所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我们党最宝贵的理论财富。它们与马克思主义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活水与源头的关系。我们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不丢老祖宗,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是了解和熟悉马克思主义,为此要切实做好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编译和研究工作,又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马克思主义,讲出老祖宗没有讲过的新话,不断创新理论,把坚持和发展、继承和创新统一起来。坚持是发展的前提,不坚持就谈不上发展;
发展是坚持的条件,不发展就坚持不住。“工程”的第二项任务,就是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及解决对策,如“三农”问题、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问题、地区差距问题、贫富差距问题、生态环境问题、腐败问题等等。“工程”的第三项任务,是要编写一套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以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文学、历史学等教材。教材与专著不同,它的对象不是少数专业工作者,而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大学生。编写高质量的教材,对于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和现代科学知识武装广大干部和青年学生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历史上,任何一个统治阶级在思想文化领域如果不坚持以本阶级的思想作为统治思想,它在经济、政治等领域的统治地位也坚持不住。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是坚持用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和科学世界观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指导思想。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已是多元的了,但是指导思想不能多元化,只能一元化。如果在意识形态领域里搞多元化,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要,原苏联已有前车之鉴。多元并存与一元主导,几乎是任何一个有阶级社会的共同特征。社会主义是这样,资本主义也如此。
意识形态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中的社会理论观点和思想体系,在有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意识形态领域不是真空的,也并不平静。当前,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各种文化、思潮、思想理论应有尽有。重要的是坚持原则,区别对待,正确引导。所谓坚持原则,就是对于提倡什么,允许什么,限制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旗帜鲜明,不能含糊。所谓区别对待,就是对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非社会主义和主义应当有所区别。所谓正确引导,就是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意识形态领域阵地,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反马克思主义就会去占领。我们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占领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决不给那些反马克思主义的人以可乘之机。与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相联系的另一个问题是;
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怎样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它的基本内涵是怎样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邓小平曾经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同样,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也有一个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必须改善马克思主义指导的问题。首先,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各个学科的学科建设。这就是说,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指导学科建设。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科学所有学科的理论基础。离开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社会科学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
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人,都应通晓历史唯物主义。其次,指导学科建设和处理学术问题,不能采取行政手段,给不同学派贴上政治标签,而必须用学术方式,这就要认真贯彻“双百”方针。“双百”方针是促进科学文化理论繁荣发展的正确方针。贯彻执行“双百”方针,支持和鼓励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大胆探索和自由争论,为的是创造一个适合于科学、文化、艺术和理论发展繁荣的良好环境。古语云:“欲致鱼者必先通水”,这是通水求鱼之道。“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没有“海阔”、“天高”的条件,鱼就无法跃,鸟就不能飞。“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是不可分割的。“双百”方针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二为”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一定要划清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界线,不要把学术问题上纲为政治问题,重犯过去“左”的错误,也不应把政治问题当作学术问题。所谓政治问题,就是反对也要萋把马克思主义自身的主学科建设搞好,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其它学科的建设。我们一定要花大力气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搞清楚哪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必须长期坚持;
哪些是针对当时历史条件所提出的个别论断,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过时;
哪些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的理解,需要重新认识和理解;
哪些是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错误观点,需要澄清。只有把这些是非界限搞清,马克思主义才能在指导学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还要加强理论创新,用创新的理论指导学科建设。
哲学理论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哲学;建构主义;国际关系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开始突破了现实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朝多元化、跨学科、交叉性的方向发展。冷战结束后,这种多元竞争的局面更加活跃。这一时期兴起和逐步完善的以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Wendt)为突出代表的国际政治社会建构主义理论日益受到人们重视,成长为势头强劲的理论学派。它与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一起,成为了当代最有影响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且渐有后来居上之势。建构主义的理论基础,探讨的主题,考察问题的角度、方法和思路都与哲学有着紧密的关联,或者说有着鲜明的哲学特征。
一、建构主义的哲学基础
建构主义原本并不是国际关系学界的概念。它最初被用于教育心理学领域,曾经出现在瑞士心理学家让·皮亚杰论述心理发生发展及认识形成的著作《发生认识论原理》当中。在这一领域,“建构主义”被用来说明儿童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同化”与“顺应”两个基本过程,逐步建立起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从而发展自身的认识结构。这一心理学基础应用于教育学中,即演化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学生、教材(知识)、媒介四要素相互作用的建构主义教学模式。[1](P58-60)
对建构主义使用最广泛、最深刻的是社会学领域,建构主义被人们公认为社会学领域内的概念或方法。这也是国际关系领域内的建构主义被称为“国际政治社会学”的原因。在这一领域,建构主义主要是指一种系统的社会学方法论,即从社会化、规范化的宏观整体出发,研究社会体系、构成这一体系的个体及其观念、身份和行为实践。
国际关系社会建构主义理论可以从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社会理论、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韦伯的政治社会学、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等找到其深厚的社会学渊源。[2](P1)然而,作为一种足以挑战国际关系主流理性主义学派的全新理论,建构主义首先要做的就是夯实它整个理论大厦的根基,建立与之相联系的深厚哲学基础。
哲学是什么?形而上地说,“哲学是指导人们生活的艺术或智慧”。形而下地说,哲学是人们理解世界和人自身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和方法,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价值观。哲学源于人类好奇的本能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它的永恒主题是人。[3](P4)
亚历山大·温特的《国际政治社会理论》是全面提出和阐述国际关系建构主义理论的代表作,著作的第一部分基本上是社会理论和哲学理论。[4](P3)温特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各个方面讨论了社会建构问题,同时建构了他“温和建构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一是基础性层面,即第二层面问题,涉及有什么内容以及我们怎样解释和理解建构主义”。[4](P5)建构主义在其理论部分的中心词语是:社会结构,施动者,共有观念,建构。即认为:国际社会的结构是由国际体系的施动者通过其共有观念来建构的社会性结构,而非纯粹的物质性结构;即使是行为体自身的身份和利益也不是天然固有的,而是由共有观念和与之相应的社会性结构来建构的。这是国际关系几大要素的基本关系问题。
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建构主义承认社会结构和行为者身份是一种存在,观念属于思维范畴,但是这一存在并不是先验的、绝对的存在,而是物质因素和思维共同建构的存在。它们的联系就在于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存在,同时建构了存在。而存在既是已有的物质存在,同时也是受思维影响的存在。因为世界毕竟只是人们所认知的世界。(比如,我们现在看到的太阳,其实只是感受到了它在几分钟以前放射出的光芒,而不是此刻真正的太阳的状态。)这也就是说,建构主义并不否认理性主义所讨论的世界具有客观性,并且可以认识,但是这种客观性只有在认识的主体间才能得到体现。因为认识客观世界必须在认知实践中才能实现。[5](P30)
建构主义试图以整体主义和观念主义的方法,诠释国际政治的体系和个体及其相互作用,对观念的建构作用、社会结构和行为体的相互作用的阐发带有明显的黑格尔辩证唯心主义哲学的痕迹。它所宣称的“探求国际政治环境从洛克文化到康德文化的过渡”,追寻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友谊的目标取向,则更鲜明地展现了建构主义类似哲学的价值追求。
二、建构主义与人、社会、观念
在国际关系的动力和构成问题上,建构主义认为,国际社会的主要施动者“国家”实际上是无法看到的,国家行动依赖于个人活动,个人的共有知识再造了国家作为团体人或团体自我的观念,“国家也是人”[4](P272-278)。实际上,相对于理性主义把国家设定为“理性经济人”的那种人格化来说,建构主义更加深刻地分析了个体主义的人和人性,它揭示出,施动者(国家)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意愿的多元化作用建构了国家的共同观念,从而影响国际政治。它甚至把国家比拟为人,但它是一个有观念和主观性的“人”,而不是一个客观的符号。从这一点来说,建构主义可以称得上是人本主义。
而人恰恰是哲学的主题。哲学探讨人的肉体与灵魂、生存与毁灭、精神与价值以及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建构主义从具有主观观念和主体认识功能的“人”的角度来观察世界,考察国际关系,实质上是在阐述关于人、人的观念、人与社会(国家层次和国际层次的)相互关系的建构主义主张。
建构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关系规定了人的存在,而社会的人及其观念共同建构国家,从而建构整个世界。建构主义从它的角度揭示了人存在的意义以及国际关系的实质:即国际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人与人的关系,从特征上看是扩大了的人际关系,是人以及人们的共有观念建构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由此,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凭空的,不是先验的,而是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互动的结果;不是不包含人的观念与价值的“冰冷的机器”,而是能够体现人的主体性、社会实践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政治现象。它跟国内政治一样,是公民的意愿与选择的多元化作用的结果。建构主义发掘人,人的观念和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联系,把三者有机地统一了起来。它拉近了个人与国际关系的距离,使国际关系变得人性化,使国际关系不再是实质上只作为概念存在的“国家”之间的事,使人性回归国际政治。[4](P31)这不能不说是建构主义对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贡献。
三、建构主义的世界观与价值观
所谓世界观,通常是指人们对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而价值观则反映人们的需要、取舍、倾向和意愿。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注重价值观,世界观与价值观反映哲学的特性。
建构主义的世界观是明确的。它认为,“世界无政府状态”是一种特定事实,但是它不是先验的、自在的。它是世界体系的施动者及其共有观念建构的,因而也是可变的。这在哲学上就是说,世界是我们所认识的世界,也是我们的世界,人对世界来说不是无为的。这样,建构主义既肯定了现实主义关于世界无政府状态的实在性,肯定了新现实主义关于世界体系的结构性,又修正了这两者的观点,把这两种理论避而不谈的“世界无政府状态到底是怎么来的”这个问题提了出来,并且深入研究,进而提出了自己革命性的理念主义观点:“人类关系的结构主要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由物质力量决定的”[4](P1)。与此同时,建构主义用辩证主义哲学的方法,把新现实主义体系理论所忽略的单位层次因素对体系的建构作用,作为建构主义所要解决的另一个中心问题。而它的答案就是:“结构引导角色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重新界定它们的利益和认同甚至角色自身。”[6](P380)简言之,这个国际关系的世界,实质上是体系和施动者(包括共有观念)之间的相互建构。这是国际关系的基本状态问题。
与此相应的,在国际关系的发展趋势和方向问题上,建构主义坚决摒弃了科学行为主义的所谓价值中立,在现实的基础上提出了国际关系研究的价值观问题,提出了理性的“理想主义”。它认为,既然国际体系的施动者国家是个体人共有观念的集合,世界体系是由施动者及其共有观念建构的,体系也建构了施动者的身份和利益,而和平、幸福与友谊是正常的个人的需要,那么也就有理由相信,国际社会可以坚决地抛弃“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霍布斯式无政府文化,从竞争对手式的当代洛克文化状态走向相互友爱的康德文化,从而确保世界的和平和人类的福祉。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结构可以变化,变化的方向是向前的、进步的、乐观的,从而国际关系也将向着和解与和平的方向发展。它断然拒绝了现实主义关于国家的自私本能导致国际关系悲剧循环的理论,在肯定由于国家的选择和实践的消极和失误有导致国际社会“依然陷于洛克文化之中不能自拔”[4](P42)的可能性的同时,展望了国际社会的光明前途,并对有实力的大国以及它们的选择和努力寄予厚望。这一点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社会发展的螺旋式上升理论殊途同归。
四、建构主义的方法论
建构主义成型于旧的国际格局解体、新的格局尚未形成的国际关系大变革时代,实践的需要呼唤理论的创新,建构主义国际政治理论由此应运而生。但是,理性主义方法统治国际关系理论界已有多年,建构主义如何引导人们摆脱绝对理性主义的束缚,从一个崭新的视角来分析和研究国际关系呢?
建构主义的方法论特征是整体主义,它从国际体系结构的总体出发,强调体系对国家的建构作用,特别是国际体系文化对国家身份和利益的建构。首先,它引导人们怀疑理性主义关于行为体身份不变的假定前提,通过两个相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关系和观念,[4](P40)轻而易举地对理性主义理论的这一固有缺陷进行证伪。国家间关系是变化的,国家之间彼此的看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一点人人皆知,因而理性主义理论派别对此根本无从反驳。然后,进一步归纳得出:建立在实证主义和因果性解释基础上的理论假定———国际关系是一个外在的客观现实,可以通过自然科学方法加以证实的观念———是错误的。因为社会历史事件是不可逆转、不可还原的,它只能由我们,站在各自不同的位置,带着各自特有的知识、经验、价值和道德观念去认知。进一步说,完全客观的现象即使存在,对于人来说也是没有意义的,理论研究者诠释的所有事件都是人们主观认知的现象,它不能脱离物质因素的作用,但观念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的。而国际关系的实质,就是结构、施动者和共有观念的互相建构。建构主义用普通的哲学逻辑方法,向人展示了一个建构主义的国际关系世界。
但是,如果我们追问,建构主义最初是何以发现和断言国际关系的这种建构主义特征的?因为观念建构体系,体系与施动者互构本身也是不能由科学加以证实的,恐怕这只能归功于建构主义的最初创立者们所谓“智的直觉”了。
五、结语
从哲学视角考察和分析建构主义,无疑会让对这种理论更加充满期待。温特的建构主义理论是辩证的,它重视理念的作用,又不否定物质;它是实践的,它把国际关系中问题的最终解决出路放在国家的实践上;在分析体系结构和国家时,它实际上是真正承认现实的理性主张,却又对国际社会达到互相友爱的康德文化状态充满理想主义的激情;它把国家比拟为人,从人本、人性来考察国际关系的真实属性。温特“温和建构主义”的本意是要在传统理性主义与反思主义之间找到一条中间道路[4](P2),却开辟了一方研究国际关系理论的全新领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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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军哲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美]温特国际政治社会理论[M]秦亚青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哲学理论论文范文第5篇
1、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概念
合理性这1概念,从根本上说,是从人与世界的相互关系中产生出来的。人以自己的活动和行为确证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和地位,因此,立足于人类的与现实,从哲学的高度研究人的活动与行为,在人文中占有10分重要的地位。韦伯是第1位从哲学的“理性”范式转换到社会科学的“合理性”范式、用合理性概念来洞悉欧洲资本主义演进及其本质的古典社会学家。在韦伯看来,理性是把双刃剑:1方面,理性的觉醒和伸张,导致社会开始摆脱传统的控制,转向运用理性和文明的来理解和征服世界。可以说,西方文明的全部成就皆源于理性的启蒙。但另1方面,理性又过于偏执,1切行为都单纯以“目的—工具合理性”行为为取向。随着这种原则的推广,理性化的现代社会就日益处于价值和道德的冲突、分裂中。为此,韦伯对现代文明的前途感到悲观、失望。
正是鉴于韦伯的工具理性观,哈贝马斯提出了自己的交往理性观。他指出:韦伯的问题在于对理性这1概念的理解太狭隘。把目的合理性等同于合理性,仅仅从目的合理性这1单向度来剖析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
在于韦伯仅局限于传统意识哲学,脱离了语言来研究人类行动。因为目的理就是选择最有效的工具、手段以实现预定的目的。这种合理性的核心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从人和的关系的角度去把握人的主体性、人的理性能力。而哈贝马斯认为,只有跳出传统意识哲学范式下的主客2分法,引进语言范式下的交往理性概念,才能更充分地把握合理性概念的整全性,从而克服韦伯式的理性悲观主义。
与目的行为不同,交往行为是定向于主体际地遵循与相互期望相联系的有效性规范;
是1种主体间通过符号协调的相互作用,它以语言为媒介,通过对话,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1致”,从而形成有效的社会规范。可以看出,相互理解是交往行为的核心。而主体间为了达到相互理解,诉诸的手段就是“语言”。正是在语言中,在言谈中,自我和他我在相互理解中得到认同和彼此承认。哈贝马斯认为“目的理性活动所掌握的规则,使我们具有熟练的纪律性;
内心深处的规范使我们具备了人格结构。技巧使我们能够解决问题;
种种动机使我们可以执行统1的规范。”1也就是说,目的理作为1种技巧性的知识与经验只涉及了人与客观的外在世界的关系,而内在于人的动机结构中的交往行为则考虑的是人与自然世界、社会世界、主观世界的统1关系。所以,“交往合理”这1概念比“目的理”在揭示社会历史本质时,更具有合理性。
从哈贝马斯的相关论述中,我们可以大致地将交往理性的特点概括为:语言性(准确地说应是语用性)、互主体性与程序性。
第1,交往理性是语言性的。与韦伯及传统的理性观不同,哈贝马斯不再把理性与意识、精神联系起来,而是将理性看成是语言性的。认为只有在语言或话语中,主体间才可能达到1致性。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相互理解作为目的寓居于人的语言中”2。
第2,交往理性是与哲学中的互主体性相对应的。既与康德的独白式的理性概念区别开来,也与韦伯的主客2分的理性概念不同,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更强调哲学中的互主体性。交往理性的核心是主体间的关系,它所处理的是主体间达成1致的可能条件。
第3,交往理性是程序性的。与传统哲学所追求的实体性理性概念不同,交往理性不是实体性的,它从形式上被规定为1个纯程序性的操作原则、商谈论证程序。
不难看出,交往理性的核心问题是主体间如何能相互理解和达成1致。哈贝马斯的解决办法是借助于语言或话语。在理想的言谈情境下,主体进行真实地、正当地、真诚地交流。显然,与传统的自我意识的理性范式不同,哈贝马斯主张1种语言的交往理性范式。那么,他又是如何从传统的意识领域转变到语言的范式下的?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牵涉较多,除了上面谈到的韦伯合理性理论的启示之外,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深刻教训和当代西方语言哲学的转向都是哈贝马斯实现转变的重要原因。对于这些我在此就不赘述了。本文是想站在哈贝马斯的立场上,通过他对德国古典哲学的解读,让我们在深刻而全面地理解传统自我意识理论的特点的同时,了解他是如何从德国古典哲学家们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痕迹中去建构自己的交往行为理论的。
.2、康德:先验统觉论中的独白式自我
自笛卡儿提出“我思故我在”,把自我意识与思考的自我等同起来之后,认知主体与其自身的关系就成为传统形而上学领域里的1个兴久不衰的论题。笛卡儿第1次地将众多对象中的“我思”看成是坚实可靠的,不可怀疑的。在他眼里,自我就是具有直接的自我意识的灵魂的实体,对于它我们不需要通过外在知觉感知,因为它是内在自明的。但是仅仅确定“我在思考或我在怀疑”是不够的,还需要知道自我的意识是否具有同1性及自我是如何达到这种同1性的?即我思考的对象是否与我对它的知觉、感觉或思维相1致及我的自我与你的自我、他的自我对同1对象的认识是否1致?这里涉及到两种反思关系:1是自我是如何达到与自身相关的同1?即对自我反思的反思经验;
另1是自我是如何与他人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即主体在主体通性中所形成的反思经验。对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是建立交往行为理论的必要前提。哈贝马斯在研究和这些问题时,首先梳理和理清了自康德以来哲学家们对这1问题的解决脉络。
哈贝马斯认为,康德的“自我意识”或“反思”概念表述的是反思哲学的基本经验,即自我反思中的自我同1性的经验。即对于有限的知性,综合的统1性是如何在观念的多样性中形成的?康德假定了1种能够把全部属于我的1切观念结合在自我意识中的能力——想象力,1种存在于与自身相同1的自我的经验中的、自发的能力。想象力的作用就在于对直观材料进行综合,在知性范畴下保持它的必然统1性。有了“想象力”,纯粹统觉产生的“我思”观念,必然能和1切其他的观念相同1,无需由其他观念相伴随和反思。“这里自我被设想为‘纯粹的、同自身相关的统1’,即被设想为必须能够伴随我的1切表象的‘我思’。”3概括地说,康德的思路是从经验的前提出发,得出先验的统觉。把本来应该在经验领域中解决的问题搁置起来,认为自我意识的同1性在先验的统觉中已形成,无须再探讨自我意识是如何与自身同1的;
认为人只要去认识,去反思,就先天地能将意识与自身同1起来。怪不得哈贝马斯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康德同时用他的认识论前提来解释这种自我反思的经验:他从经验统觉中把应该保证先验意识统1性的原初统觉净化了出来。”4
我们知道,康德在笛卡儿的基础上,赋予了“自我”以新的和意义。在《纯粹理性批判》1书中,他将自我分为“经验的自我”和“先验的自我”两种。经验的自我是经验认识的对象。那种对自我反思的反思过程就属于经验的认识。但康德同时又主张先验自我的存在,并认为先验的自我为经验认识提供了结构,确保了认识的统1性。作为认识活动的1种主观心理结构,先验的自我逻辑地先于任何确定的思维;
它作为经验的先在过程的基础,在所有直观、表象和概念的综合活动中始终保持同1。因而它是意识统1的最后根据,是1切知识的最高原则。作为主体的自我,它不是认识的对象,而是认识对象所以成立的理由或先决条件。可见,正如哈贝马斯所言,关于自我是如何与自身同1的问题已在康德所设立的那种独白式的、先验的自我中得到解决。
有趣的是,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又提出了另1个自我的观念,那就是在实践行为中具有“自由意志”的自我。这个自我也不是经验认识的对象,它既不能被感性地直观到,也不能用因果关系等知性范畴去认识。只是为了确保人的实践行为的道德公正,他又假设了在道德实践中,能够承担道义责任的自由意志的自我的存在。这样,在康德那里就有3个自我,先验的自我、经验的自我和自由意志的自我。尽管康德想在理论理性的领域里谈前2者的关系,在实践理性中论后2者的关系,但对于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是否能统1起来,3个自我是如何同1的问题,康德都没有给予充分的说明。
显然,哈贝马斯对康德的解决办法很不满意。因为就如同康德自己曾明确表述过的,“若不以现象为具有其实际所有以上之意义,即若不以现象为物自身而仅视为依据经验的法则所联结之表象,则现象自身必具有‘其非现象1类之根据’”5。就是说,如果现象不是物自身,而是经验层面上的表象,那么现象就必须有不是现象的东西作其存在的根据。同样的道理,先验的反思也须有除它自身之外而证明它存在的依据。因为任何形式的认识都只能是1个综合的过程,所以康德在先验自我中达成的原初同1必须得到说明。所以,哈贝马斯说:“如果自我意识的先验的统1体,只有在研究过程中从最初的统觉活动中才能被理解,那么,在自我意识的先验统1体开始时,建立在毫无疑问的先验的自我反思经验基础上的自我同1性,将必然得到考虑。”6
3、费希特:孤独的反思主体式的自我
哈贝马斯认为,费希特深化了康德的自我意识的先验统觉论。在1794年发表的《知识学的辩证法》中,他探讨了自我和他人在认识自身的主观性中的辨证关系。提出:“知识学的辩证法作为自我意识的理论,是对这样1种疑难关系的回答:在这种关系中,自我是通过自我在1个认定同自我本身相同的他人身上认识自身时形成的。”7也就是说,自我是自我和非我的同1。在确定自我的过程中,主体通过把自己同非我相对立的方法设定自我,使自己成为1个对象,1个客体。这个被设定的客体也是1个自我,1个自由而能动的主体。主体的自由是通过另1个主体对自己提出期望或要求而形成的。自由的领域就是通过诸主体间既相互反对,又彼此尊敬的约束和自我约束的交互关系形成的。这就说明,作为个体,我必须面对他者,又同时必须面对我。既要考虑到自我的意识,又要考虑到他人眼中的我。只有把我的理性存在看成是1种外在的存在,自我意识才能形成。
诚如哈贝马斯所言,费希特的独特之处在于:通过自我设定,将主体意识与对象意识区分开。因为费希特意识到,传统自我理论的困难在于:它的“反思模式”即从1现成的或先验的自我出发,经反思之光又返回到那个早已存在的自我。但问题是那个返回到的自我与先前的自我有什么区别,如何鉴别呢?为此,费希特提出了“自我设定自身”的观点。这意味着:自我生产出它知道的东西,同时它又知道它所生产的。所以,费希特的自我在哲学方面既不像在笛卡儿那里那样是单纯从事逻辑思维的精神实体,也不像在康德那里那样永远与自在之物处于对峙的地位,而是1个既能进行严密逻辑思维,又能创造合理的现实事物的能动理性实体。但是费希特没有说清楚从事创造活动的绝对的自我与个体的自我有什么关系。
所以,哈贝马斯认为,费希特的自我设定是1种孤独的自我反思,即是意识哲学的1种循环论证。从自我——非我——回归自我,是正反合1的、合题的抽象行为。虽然,费希特把主体间关系分解为1种主客体关系,也谈到了他者面对自己的期望是相互对象化的动力,但终究囿于主体哲学的范围,不可能真正解决主体通性的问题。
4、黑格尔:普遍与个别相同1的自我
在解读黑格尔的时候,哈贝马斯注意到了常被人们所忽视的黑格尔在耶拿时期的《精神哲学》。他说:“黑格尔在耶拿大学讲授的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中,为精神的形成过程创立了1种独特的理论体系”8。哈贝马斯认为,早在耶拿时期,黑格尔已超出费希特的孤独的自我反思关系,而迷恋于自我和他人在“精神的主体通性中的框架中的辨证关系”9,也就是说,自我意识不再是原初的、孤独的自我反思关系,而是主体在相互作用中,学会了用其他主体的眼光来看我自己的经验。哈贝马斯谈到,青年黑格尔曾用恋人间的关系进行说明:爱情就是在对方身上认识自己的那种认识。“任何1种知识,都在它同对方的对立中与对方等同。因此,它自身之有别于对方,也就是它自身之等同于对方,并且它之所以是认识恰恰在于……:对它自身来说,它同对方的对立本身转变为与之等同,或者说,这就像它在对方身上观察到自身那样,知道对方就是自己。”10恋人间的这种对立又同1的关系就是在爱的活动中,在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正是在这里,黑格尔揭示了真正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即自我只有通过对立物而存在,自我意识只有从别人那里获得承认、确证时,才成其为自我意识。也就是说,自我意识不可能在自己对自己的关系中形成,自我如果不越出自身,不迷失在他者之中,也就不会生成自己,真正地认识自己。自我意识只有在自我和他我的相互理解、彼此承认的基础上形成。哈贝马斯把它称作是“得到承认的意识”。伽达默尔视之为“黑格尔思辩辩证法的1个最可爱之处”,是黑格尔最伟大的功绩之1。
当然,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并不仅仅在主体通性的关系中来解释在他人身上认识自己的关系,而是同时借助于自我是普遍和个别相同1的观念。黑格尔在这里不是像费希特那样用返回到自身的自我意识来论证自我同1性的起源问题,而是用1种精神理论来回答这个问题。他把意识作为两个自我沟通的媒介,诸个主体就是在这个中介里相互接触。“自我作为普遍和个别的同1,只能从精神的统1中来理解,而精神把自我的同1性和1个与他不同1的他人连结在1起。精神是单个人以普遍的东西为媒介的交往,普遍的东西同个人的关系如同语言的语法同说话的人的关系,或者如同有效的规范系统同行动的个人的关系;
普遍的东西并不突出同个别性相对应的普遍性要素,而是允许个别性的独特联系。”11也就是说,主体要想保持自己的个体性、特殊性,只能借助于普遍的东西。那么,这个“普遍的东西”又是什么呢?黑格尔在此认为是精神。认为只有在精神的统1中,自我才能与他人相互理解,彼此连结。不难看出,黑格尔的自我意识并不是“我=我”这种抽象的自我同1,而是接触到了“自我意识只有在1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这1具体的我与你的经验关系,并认为这种关系才是真实的自我意识。自我的同1性也只有在我与你之间所形成的普遍的精神中才能形成。
从对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并没有解决自我同1性的问题。他的所谓精神就是“绝对理念”。自我只不过是在绝对理念运动过程中的1个环节而已。这可以从《精神现象学》中,对前述“我与你”的关系转变成“类”,即“我们”事实上得到说明。黑格尔谈到“意识所须进1步掌握的,关于精神究竟是什么的经验,——精神是这样的绝对的实体,它在它的对立面之充分的自由和独立中,亦即在相互差异、各个独立存在的自我意识中,作为它们的统1而存在:我就是我们,而我们就是我。”12显然,这里的“我们”就是绝对精神。
所以,哈贝马斯说:“黑格尔的自我概念,作为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1,考虑的是纯粹的、同自身相关的最初的统觉意识的抽象统1。13但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可贵的地方在于:在实践意识的经验领域或在伦说的批判中,充分发挥了自我意识的辨证法经验。把自我意识放在1个完全不同的维度——行动的相互作用中来看。自我意识成为争取相互承认的辩证法。这是哈贝马斯感兴趣的地方,也是他呼吁人们重视黑格尔在耶拿时期所阐述的精神哲学的原因所在。在黑格尔的主体通性的框架中,自我意识的反思关系已过渡到自我与他我的关系。自我认同的问题已转换到主体间性的问题上。我们也依稀从中看到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中的“互主体性”特点。但除此之外,这里还涉及到1个问题,即主体间是以什么为中介达成统1的?是借助于意识、精神,还是诉诸于语言?在此,黑格尔也经历了1个从意识到语言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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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语言与劳动:交往中的自我
哈贝马斯认为,耶拿时期的黑格尔已跳出了反思的模式,意识到自我首先是个形成过程;
其次,自我是与对立的主体的交往活动中构成自我的,也就是在诸主体间的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形成的。那么,是什么样的交往活动促使着自我意识的精神得以形成并持存呢?具体说来,“除了‘家庭’之外,被黑格尔以同样方式阐明自我形成过程媒介的只有两个范畴:语言和劳动。”14精神就是在符号表述、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的关系中达成1致的。这3种辨证模式各自以自己的方式协调着主客体的关系,但只有在3种模式的结合中,精神才能显现出来。
语言的作用在于使意识和意识对象分离开,并以符号的形式将意识或精神保持、传承下去。哈贝马斯引用赫尔德的话,对主体用语言表达的双重情感作了描述:“1方面,语言要把人所看到的事情溶化和保存在表现事情的符号中;
另1方面,语言要把意识和意识的对象分开,这时,自我通过自己创造的符号既和物,又和自身在1起。”15所以,语言是第1范畴,在这个范畴下,精神不是被想象为1种内在的东西,而是既非内在,又非外在的媒介。在这里,语言是实存的中介,而精神凝练在语言中,可以在世界遨游。
劳动的作用在于以工具的形式持存着意识。它是1种能够使欲望得到满足,能够把实存的精神同加以区别的特殊。劳动者的普遍经验及其客体表现在工具中。所以,如同语言1样,工具也是精神赖以达到实存的中介范畴。但黑格尔认为,工具和语言这两种活动是异质的,甚至是对立的。因为,通过语言形成的是命名的意识,通过工具,产生的是机巧的意识。机巧的意识随着劳动的机械化会扩大主体的自由,而命名意识的客观性则保持和控制着主观精神。
黑格尔从互为补充行动的相互作用的联系中,把自我意识理解为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结果。通过对罪犯的惩罚为例,他谈到人们如何在共同的生活联系间达成共识。主体在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过程中,必然会有这样的1种反思:必须扬弃他们自以为是代表整体的个别性,才能维护自身的存在。由此,个别性就得到了绝对的拯救,即:“自我的同1性只有通过依赖于我的承认和承认我的他人的同1性,才是可能的”16。
正是在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这3个辨证模式中,突出地表现出命名的、机巧的和得到承认的意识所构成的同1性的形成过程。“这些同1性是在表述的辩证法、劳动的辩证法和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辩证法中形成的,它们否定了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和《纯粹理性批判》的出发点——实践意志、技术意志和理智的抽象统1。”17那么,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这3种辨证模式间又是什么关系呢?也就是说,在精神形成过程中3者的地位如何,它们又是如何统1的呢?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正确地看到了3者的辨证关系。
首先,语言或表述性符号的运用是抽象精神的第1个规定,它是劳动和相互作用这两个规定的前提。相互作用与劳动(无论是工具活动或劳动)都首先取决于语言交往。“语言作为文化传统包含在交往活动中。因为只有主体通性上有效的和稳定的、产生于传统的意义,才允许指导相互关系,即指导互为补充的行为期待。因此,相互作用取决于大家都熟悉的语言交往。但是,1旦工具活动作为社会劳动从属于现实的精神范畴,那么,工具活动也就置身于相互作用网中。”18
其次,在得到承认的劳动产品中,劳动与相互作用互相联系。相互作用是建立在相互承认的基础上,但相互承认的关系是通过在劳动产品交换中所确立的相互关系本身的制度化而规范化的。比如规范、奴仆和主人的关系,都是通过劳动,在劳动的过程及结果中使主体间的各种关系得到承认而确立的。所以,“自我同1性的制度化,法律上得到承认的自我意识,是劳动和为获得承认而斗争这两个过程的结果。”19
经过对黑格尔耶拿时期精神的,哈贝马斯已意识到,黑格尔已将诸主体间相互理解的中介从意识转移到语言,把语言看成是诸主体形成1致的首要的、基本的条件。所以,他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论点:“决定精神概念的,不是绝对的反思活动中的精神本身,即,不是以语言、劳动和伦理关系表现出来的那种精神,而首先是符号化的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的辨证联系。”20也就是说,首先,精神不是如康德所言,是脱离1切形成过程的先验意识的综合活动概念,而是必须把精神的统1看成是1个形成过程;
其次,精神的统1只有在语言中,或伴随着语言的形成,在3者的辨证联系中形成。
但是,使哈贝马斯感到不幸的是,黑格尔在后来的《哲学全书》中放弃了他在耶拿时期所阐述的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这种独特的辨证关系。曾是精神形成过程的构成模式的语言和劳动后来从属于绝对精神的运动。在他人眼中中认识自己的辩证法让位给孤独的绝对精神的运动。“黑格尔是根据自我反思的模式来想象绝对精神的运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1性赖以产生的伦理关系的辩证法就包含在自我反思中:绝对精神就是绝对伦理。”21所以,虽然主体通性是黑格尔根据他的自我概念(作为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1)的模式出发得出的,但到了《精神现象学》那里,主体通性模式却失效了。“伦理关系的辩证法证明自身就是绝对精神赖以进行自我反思的运动。”22这1过程就好比是,借梯子登天,等登上天了就把梯子忘记了。黑格尔借助于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的现实联系,确立了自我意识的同1性、规范和制度。可1旦确立下来,就忘记了这种现实的决定关系,把抽象的法看成是从外部引入的,是绝对伦理的自我反思的产物。
以上基本上是哈贝马斯对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如何解决自我意识的的梳理。可以看出,哈贝马斯从康德的认识论前提出发,经费希特,充分吸收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其中,康德的独白式自我、费希特的孤独的自我反思、黑格尔的普遍与个别同1的自我都不同程度地解决了自我是如何与自身同1的,精神是如何形成统1的问题。从哈贝马斯的解读中,我们可以看出,德国古典哲学的自我意识理论经历了两次跳跃:1是从康德到黑格尔,自我意识理论经历了从独白式的自我反思转变到自我与他我的主体间的相互承认关系;
1是黑格尔自身经历了从诉诸于语言与劳动到绝对精神的转变过程,为寻找主体间达成1致的条件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正是把握住了这两次跳跃,哈贝马斯犀利地看到了传统意识哲学的致命弱点及未来趋向,在批判地继承和吸收德国古典哲学自我意识理论的基础上,他毅然地跳出了传统意识哲学的范式,实现了从意识哲学向语言哲学的转换,构建了完整的交往行为理论。
注释:
1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50页。
2参见艾4林:《哈贝马斯》,湖南出版社,1999,第98页。
3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5页。
4同上,第6页。
5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394页。
6哈贝马斯:《认识与兴趣》,郭官义、李黎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12页。
7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6页。
8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3页。
9同上,第6页。
10同上,第9页。
11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8页。
12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第122页。
13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12页。
14同上,第15页。
15同上,第16页。
16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12页。
17同上,第20页。
18同上,第22页。
19同上,第24页。
20同上,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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