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1篇成都市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要求,通过制定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措施,不仅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细则【五篇】,供大家参考。
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1篇
成都市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要求,通过制定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措施,不仅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之中,而且纳入了目标管理。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还成立了由局领导为组长、相关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单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结合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工作实际,各单位都配备了政治可靠、忠于职守、熟悉业务、相对稳定、文化水平高(大专以上学历)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了档案管理网络和业务档案工作流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业务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将业务档案工作列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程序,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对各处(科)室业务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处(科)室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形成的业务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此外,成都市档案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联合成立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双方领导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开展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以制度建设促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设施建设
成都市根据《规定》的要求,结合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的需要,近年来加大了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设备设施的投入,为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档案用房配置上,市社保局业务档案库房250余平方米,做到了档案库房、档案查阅室和办公室三分开。大多数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档案库房也达到了40平方米/万卷的标准,能够容纳近期应接收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其中,龙泉驿区人社局建立了档案管理中心,集中统一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中心建筑面积达400余平方米,除做到“三室分开”外,还设置了档案整理等业务用房。在档案设备设施配置上,各社保经办机构均配备了符合国家要求的档案柜(架)和档案装具,并按照档案安全管理的“九防”要求,配备了温湿度计、空调、除湿机、灭火器、防盗门窗等设备设施;
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刻录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这些设备和设施,从物质上确保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三、以制度建设促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业务建设
为提升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成都市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的宗旨,按照《规定》和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档案局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市人社局和市档案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实施细则》,要求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建立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收集、整理、保管、保密、统计、鉴定、销毁、移交等制度,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业务建设工作。在收集方面,该《实施细则》要求各社保经办机构定期对各种门类、载体档案和相关资料进行收集,确保各种业务档案材料归档及时、完整。在整理方面,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全市统一制定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分类整理工作方案和具有操作性的整理流程,并通过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督促指导,严把业务档案整理质量关。在保管方面,《实施细则》要求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对各门类、载体业务档案材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除了按照保管期限、年度、类别排列外,还要做到业务档案存放位置的指引标识清楚。同时,各社保经办机构档案管理人员还须定期对业务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规范、安全管理。
四、以制度建设促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利用服务
为方便群众查阅利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成都市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要求,修订完善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查阅利用制度。目前,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已全部使用统一的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进行管理,都建立了业务档案目录数据库,编制了规范的业务档案检索工具,实现了快速、准确查阅业务档案的目的。成都市人社局还开通了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系统,参保单位和个人不仅可以在网上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网银缴费等业务,还可以查询社保信息、历年缴费标准、业务办理情况等。
五、以制度建设促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问题整改
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办公室;
档案管理;
效率;
方法
一、办公室档案管理原则及要求
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服从、严谨、高效以及合作的相关原则,才能够准确客观和及时地完成相关工作,更好地发挥档案管理工作职能,为办公室的其他业务及管理打好基础。
(一)准确,客观地记录办公室相关内容。档案管理工作是办公室经营管理作业链中的纽带,档案管理如果不能够准确地收集、整理办公室关键信息,也就无法为单位领导等提供决策帮助,则档案管理工作就不能很好地发挥纽带作用。做到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则档案管理必须具备全局观念,具备责任心并正确地理解办公室的经营战略与发展策略,不偏不倚地对资料进行整理、对会议内容等进行记录,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才能够合理地协调下级部门及人员工作,进而促进办公室管理的更好实现。
(二)严谨,一丝不苟精准服务。现代办公室管理强调效率,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对多元化的信息进行记录、传达,并协调相关部门及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谨认真,遵循严谨性原则,一丝不苟地完成相关工作,才能够更好地服务办公室管理。要想做到档案管理工作的严谨性原则,就必须关注细节。办公室管理关注精细化或精准化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同样如此。合格的档案管理,必须关注细节,并且及时准确地根据管理层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辅助、协调,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职能得到合理发挥。现代办公室档案管理在工作中必须保持警惕,对工作中的细节进行充分地记录与分析,见微知著,并在动态环境中寻找规律,才能够不断提升档案管理的胜任力。此外,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严谨的原则,对办公室的内部信息及资料等进行妥善保管,对文件进行保密管理,不对任何人泄露文件信息,并在本职工作范围内严格地按照档案管理工作原则与办公室要求从事相关工作,不可以越权行事,也不可以利用职务便利谋求不正当利益。
(三)利用信息手段提升档案管理效率。在办公室档案管理追求信息化与高效率的背景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高效率,才能够满足办公室档案管理者与其他业务的需求。由此可见,高效原则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要想做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原则,档案管理需要较好地掌握现代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技巧,灵活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及其他管理工具,进而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更好地促进其职能的发挥。这就需要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持续保持学习意识,对档案管理工作相关的知识与技能进行不断地积累与运用。全面了解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的特性与具体要求,并正确恰当地运用相关技术,更高效的完成档案管理岗位工作。
(四)合作,正确传递合理协调。档案管理不是被动地接受文档并保存,而是需要与其它科室进行沟通、文件收集并最终完成归档。在这个过程中,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与其它科室的人员进行沟通与合作,确保档案管理能够了解内外部信息,并协调相关工作顺利地进行。要做到档案管理工作的合作原则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合作意识,并加强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以客观的立场和态度,对档案管理相关工作进行处理。
二、 办公室档案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归档不及时。办公室档案归档不及时,与办公室及其他科室的相关业务进度等脱节比较严重。甚至在部分业务完全结束后,办公室(档案室)才会收录全部的医疗服务信息,而没有在进行中不断地更新档案。特别是一些急救档案存在信息缺损或不完全等情况,后续也很难补齐,则出现医疗纠纷等很难提供完整、准确的有效文档。在这个阶段已经无法找到完整的文档资料,这不仅影响档案管理的效率,还会影响信息的完整性。建立在档案管理基础上的一些办公室研究、分析等也就会因此出现一定问题。
(二)档案管理不规范。办公室档案管理质量不高,包括资料不全、资料内容混乱。甚至,非常多的办公室档案管理中,档案管理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他们往往只是简单地对文档进行整理、编号后保存,而不具备对资料进行分类的档案管理能力。例如,在某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中,档案室并不上锁,单位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都可以自由进入。这就使得档案混乱不堪,并且经常出现编号错乱、丢失等情况,严重影响档案管理效果。
(三)权责不明。办公室档案管理中,权责不明确。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科室人员都可以随意借调办公室相关文档,其后的归还等也并不及时,这就影响了办公室档案完整性,同时也可能造成文档信息外泄,这也是非常严重的问题。甚至出现档案中机密信息泄露的情况,然而部分医疗机构内部并不具备调用档案的医护人员,患者等可以拍摄或者影印档案,这是严重违反档案管理保密性原则的。而由于档案管理责任不明确,责任的追究与处罚就会出现新的问题。
三、改善办公室档案管理效率的方法建议
(一)改善档案管理组织设置。办公室档案管理应该设置专门的办公室档案管理部门与岗位,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进行档案信息的收集、归档、录入、核对、更新、修改等工作,提升档案管理的及时性。同时,还需要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对于借调档案资料等具体情况,进行授权约束,避免档案管理中的机密信息外流等。
督促建立一个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档案收集工作网络体系,明确主管领导、档案人员的职责范围,保证档案收集工作层层有人管。明确将档案收集工作纳人办公室责任人岗位职责、工作计划和工作程序中,让负责人支持和理解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证档案齐全、完整、准时地移交档案部门。
(二)不断提高档案管理者业务素养。档案管理者可以通过职业培训班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对档案管理工作原则性与灵活性认知的同时,为更好地做到两者统一创造内在条件。档案管理者需要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职业胜任力,更灵活地完成档案管理工作。这就要求档案管理者真正做到正确认识岗位工作及职业要求,针对自身素质存在的不足进行及时的改进,确保档案管理者能够在较好的胜任力基础上从事本职工作。同时,档案管理者需要因时而动,灵活应变,在动态环境下,更好地尊重职业道德,运用工作技巧,恰当地处理相关工作,发挥岗位职能。档案管理者工作胜任力的培养,还应该兼顾档案管理职业道德与档案管理业务处理、人际关系、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建设。
(三)增加现代化技术手段的运用。针对当前办公室建设的档案管理效率差并且有效性不突出的问题,本文认为符合办公室立体化、动态化的特点,办公室档案管理中也需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改进。在一般单位的档案管理中,可以在原始档案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数字档案编号制度,将档案关键信息或者关键词录入其中,方便后续管理。在档案归档中,如果发现手工记录的档案信息不完整、字迹不清等,则需要及时核查,在档案库中对信息进行补充登记,确保信息完整。
【参考文献】
[1]刘淑仙.关于如何提高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的思考[J].人力资源开发,2015(12).
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 变革内容
中图分类号:F233;
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1-0079-01
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于1984年6月1日联合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预字【1984】85号);
1998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
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这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化,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地发展有依有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12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的意义
就高校而言,旧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无法适应新形式的需要,主要表现在:1.各高校的会计信息已大量使用会计电算化管理,没有明确而又统一、规范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使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多样化。2.各高校由于题科研经费的不断增加,会计核算量也随之大增。近些年会计档案的数量逐年递增,凭证柜、档案盒等会计档案的管理成本也随之不断增加。3.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式的需要,对会计法规、法律不断进行充实、更新、调整;
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不完全适应会计法规、法律的调整变化。
所以更新旧的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适应改革的需要,出台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更是当务之急。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实现电子化管理;
倡导绿色、低碳的电子介质存储会计档案,旨在推动互联网新的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优化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使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创新及变革部分内容
1.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细化了会计档案组织领导的相关规定,完善了会计档案的概念和范围,增加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相关规定。第八条对电子档案管理有了新规定,是重大变革,未来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实现电子化管理。第十二条增加了对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规定,要求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必须对其的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等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才能接收。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了会计档案管理的范围,填补了以往会计档案管理无电子档案的空白,增加电子档案这部分内容,有利于推动互连网经济的蓬勃发展。
2.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档案不再打印,没有一味地要求所有的会计档案都必须打印成册。这样做既节约了会计凭证的整理成本和管理成本,又符合国家绿色环保低碳生活的倡导。
3.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立了会计档案的法律地位,其中第三条增加了 “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的规定,有利于推动电子会计信息数据的挖掘和发展,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便捷有用的会计信息。
4.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归档时间及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第十四条将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第十六条对会计档案销毁进行了修改“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增加了鉴定销毁环节。即根据实际鉴定结果销毁或继续保存。到了保管期限的会计凭证,经过鉴定没有利用价值便可销毁;
有利用价值继续保留。十七条“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十八条增加“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销毁程序严格由相关部门互相监督,疏而不漏。
5.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基层单位管理会计档案的具体职责。在第五条里增加了规定:“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删除了原来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里,会计凭证中的汇总凭证与其他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中的辅助账簿、财务报告中的“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中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增加了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与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这是对会计档案范围的界定。
6.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增加了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凭证有关的规定,更加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二十四条对会计档案的交接上也增加了“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充实了会计档案交接内容。
7.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九条等对会计档案有其他要求,明确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明确了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管理也应参照本办法。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很广。
三、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不完善之点滴
1.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的保管期限全部延后,其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均延期保管15年。在高校,超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占据储存空间太大,浪费经济资源比较严重。各高校财务处的会计凭证年年递增,学校的档案室储存空间很有限,只有部分的空间是储存会计档案的,其他档案柜无法容放会计凭证。高校各单位按人员配置办公室,根本没有多余的储存空间,存放档案。只好放在财务处的办公室或档案室一部分;
放不下的档案另找存放地点。为了档案规范化管理,年年买凭证柜、档案盒等既增加了档案管理的成本,因存放地点的分散,查找档案也不太方便。所以笔者认为,只要不牵扯到未结债权债务的凭证,还是按保管期为十五年,就可销毁。一来可以节约档案管理成本,二来也可腾出一些存储空间,放置新凭证,加速周转,便于查找,提高工作效率。
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机关档案测评
根据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区县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京档发〔2012〕1号),《区县机关档案工作测评细则》作为对北京市各区县机关档案室工作的综合测量和评价指标自2012年1月起实施。2012年北京市16区县96个机关单位通过了测评,其中东城区对区属机关单位中的25个单位进行了测评,测评工作严格按照测评办法的程序要求实施,对强化档案业务指导,提高业务规范执行力,提升区县机关档案工作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实施过程中对工作程序及测评细则涉及的有关业务问题的思考和把握也为今后测评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
一、测评的意义
区县机关档案工作测评是对区县机关单位档案工作进行全面的综合的检查评价,是区县档案行政部门对各机关单位开展工作的抓手,是保证区县机关档案工作质量的有效手段。测评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对测评工作的认识与评价也不应以通过测评单位的数量或测评得分为标志,而应以对工作的促进和提升为标准。测评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区县机关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培养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切实提高区县机关档案工作质量,为党和国家积累史料,为百姓民生提供服务。
二、测评的实施
(一)结合区情,细化标准
测评办法及测评细则是北京市档案局根据全市区县机关档案工作情况统一制定的,对区县机关档案工作从领导体系、基础业务、信息开发利用、下属单位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各区县在实施测评时,有必要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对测评办法的工作程序以及测评细则的具体指标及分值做出细化标准,使测评工作对本区县机关起到确切的指导和提升作用。以东城区为例,为了提高各单位领导重视程度,经过请示市档案局,将“测评后向市局上报材料,审批后下发标牌”的程序调整为在测评前做全面预检,预检后即将材料报批,正式测评时对通过测评的单位当场颁发标牌,收到了更好的现场效果。在测评细则的执行方面,2010年区划调整后,新东城各单位档案工作均涉及原东城、原崇文、新东城三个部分的工作内容,各部分工作水平不均衡,为了全面考量新东城各单位档案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东城区将测评细则的各项指标做了量化拆分,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了无遗漏无死角的全面综合检查。
(二)双向培训,精细指导
测评前,对接受测评单位及测评员进行双向培训。一方面对接受测评单位主管领导及档案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测评程序及方法,详解测评细则各项要求及量化指标。另一方面对测评员进行系统培训,包括测评细则的量化执行、证明材料的质量要求、各门类档案的检查要点等。双向培训一方面提高各单位对测评工作的总体认识和重视程度,明确测评前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另一方面统一测评员对细则的执行标准,把测评员个体差异对测评结果的误差影响降到最低。
在系统培训的基础上,对被测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全面指导。通过指导发现各单位工作中的优长,鼓励和推动工作,也发现薄弱环节,并采用专兼职档案员培训、交流学习等方法弥补强化。
(三)提前预检,精确整改
为了保证测评工作效果和质量,在测评方法规定的操作程序上,另外增加了预检环节。预检时间在正式测评之前一个月左右,由两个测评员共同进行,严格按照测评细则,对迎检文件材料、库房硬件设施、档案管理体系及案卷质量等逐一系统检查,填写评分表,计算总分,明确指出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和存在的问题,给出整改建议。
预检是在正式测评之前测评员与被测评单位的积极互动,被测评单位在预检之后对本单位工作情况有了清晰定位和明确认识,根据预检意见及时进行针对性强化性精确整改,目标精准,措施得力,工作中许多细节问题在这一环节得到修正和解决。
(四)领导带队,严格检查
测评的具体实施是整个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各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测评组由市局有关领导或区档案局一把手带队,测评程序严格按照听取工作报告、检查迎检材料、库房实地检查、背对背综合评议、意见反馈及颁发标牌五个步骤组织实施。有下属单位的,测评前提前抽查两个下属单位,抽查情况计入综合评议结果。
现场意见反馈环节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明确各单位档案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肯定;
二是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即评分中失分项目逐一说明,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测评后迅速整理下发书面反馈意见,要求各单位根据测评意见加强档案工作。
严格测评程序,高标准高规格执行测评,体现了测评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有效提高了各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也提高了档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实现了通过测评推进工作的最终目标。
三、测评中的主要问题与解决策略
在区县机关档案工作测评中,也发现一些操作性和业务性问题,下面分析一些主要问题并根据规范要求及工作实践提出解决策略。
(一)测评与其他工作的衔接
区县机关档案工作测评部署于2012年,主要由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实施,测评工作如何与1990年至2010年在区县机关广泛开展的升级复查工作衔接,使被测评单位理解工作的继承性和延续性,业务指导部门在实施测评时,如何与局内各部门对基层档案室的工作衔接,全面协调,整合资源,推动基层档案室的全面工作,是一个关系到测评工作实质效果的重要问题。
1.与升级复查的衔接。机关档案工作测评细则出台之前,大多数区县机关接受了升级及复查。根据测评办法要求,结合东城区、崇文区区划调整合并后新东城区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于街道办事处等未调整合并单位,按照原有目标管理等级升级复查时间进行测评,对于各职能局等由原东城、原崇文两个机构合并为一个的,参照原东城或原崇文升级复查时间确定测评时间。
2.与档案局各项基层工作的衔接。测评项目涉及档案局各部门对基层档案室的工作,例如档案移交接收、信息报送、执法检查、信息化、科研工作等,测评前要沟通各有关科室,汇总情况,在各单位自行提供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参考局内各部门的工作记录确定测评得分,使局馆对基层档案室的各项工作要求与测评工作一体化。
(二)测评员把握标准的一致性差异
在测评工作实践中,由于工作经验和思维判断的差异,不同的测评员对测评细则各项指标的理解和把握难免存在差异。为了将这种差异对工作结果的影响误差控制在最小范围,采取了两个有效措施:
1.指导人员两人交叉组合指导前提下的业务例会。完善指导工作流程,每次指导由两名指导人员共同完成,指导人员交叉组合,增加不同指导人员配合工作的频次,提高一致性。每周召开业务例会,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各组指导工作情况,详细说明各类业务问题的指导意见或解决办法,统一工作方法。
2.测评细则项目指标精细量化基础上的统一培训。前文所述双向培训针对测评员的培训中,结合新东城三年来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对测评细则各项指标进行精细量化并通过培训在全体测评员中高度统一,最大程度避免了测评员执行标准时可能产生的个体差异。
(三)几个业务问题的解析
在指导和测评过程中,有些业务问题较常出现,对这些问题要以测评细则及有关业务标准为原则,结合工作实践给出解决办法。
1.列入机关年度工作计划
部分单位未能将档案工作列入机关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将档案工作列入机关年度工作计划不是泛泛之论,而是体现了机关从整体工作规划上对档案工作的重视,所以这一标准不能降低,测评时对于没有列入计划的按比例扣分,以促进被测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档案工作列入机关年度工作计划,与机关中心工作同步实施。
2.制度的、修订与落实
档案工作制度要及时修订,切实贯彻,有效落实,确实起到约束和规范工作的作用。只提供《档案工作制度汇编》不能说明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测评时要注意一是制度健全,对各门类档案是否都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
二是及时修订,制度文本内容是否全面并与机关工作相适应;
三是制度签发,并采取适当方式学习宣传使机关内部广泛知悉;
四是坚持考核,要提供制度执行的有关记录和考核材料。
3.各项工作的时效性
测评是在一个时间点上进行的工作检查,很多档案工作任务要求在特定时间段完成,如次年六月底前归档,汛期库房安全检查等,在测评时要注意检查有关工作记录,确定工作任务是在规定的时间按时完成的,对于日常工作拖沓,测评前为了迎检突击完成的,要按照测评细则按比例扣除相应分值,并要求被测评单位加强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对库房的检查
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细则范文第5篇
根据我国的行政区划的划分,我国共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这些地区都是少数民族密集分布的地区。由调查可知,截止至2013年底,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档案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共有38部,其中有10部为自治区、自治州进行立法并颁布实施的档案法规,另外的28部均为各地档案馆制定的与当地的档案法规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一)五个自治区的档案法规体系较为完善
从档案法规数量上来看,五个自治区的档案法规数量较多,且都是由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的立法。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法规名称以“档案管理条例”命名,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法规名称以“档案条例”命名,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则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值得一提的是,新疆自治区根据地方档案事业的发展情况和民族特色又颁布并实施了一部《重大活动档案管理规定》以保证当地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少数民族地区对档案事业和工作的重视。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法规的制定紧跟时代的潮流,在档案数字化的背景下,当地档案局出台了一系列的电子档案和电子文件数据光盘的整理规则和工作标准,是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档案事业的发展较为先进的地区。
(二)三十个自治州的档案法规民族特色较为凸显
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区30个自治州中,仅有5个自治州颁布实施的5部档案法规,其余自治州均使用所属的省级行政区的档案法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虽然自治州的法规数量不多,但每部档案法规都凸显了该地区的民族特色。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文档朝文档案管理办法》中规定了以朝鲜语为表达方式的档案的管理办法;
另外《海北藏族自治州》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档案管理条例中》均提到建立名特档案:“州、县(自治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按有关规定收集、征集下列档案资料,建立名特档案:海北籍(黔西南)和在海北(黔西南)工作或者生活过的知名人士、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档案资料;
重要的名胜古迹、民族民间文化、历史事件和特殊地质地貌等不同载体档案资料;
有保存价值的史志、古籍、家(族)谱、契约等文献材料;
其它的珍贵、特色档案资料。”名特档案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少数民族档案在历史传承中的重要作用,凸显了少数民族自治州的民族特色。
(三)一百二十个自治县的档案法规制定较为落后
我国共有120个自治县,但档案法规及其相关文件的数量仅有8部,来自6个自治州且都由地方档案局制定。这120个自治县均实施其所属行政区的档案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由于所使用的档案法规原则性太强,规定只对档案工作的大方面进行原则性的指导,造成档案工作中的标准不统一,从而给档案工作带来一定的阻碍。这与当地的档案事业的发展的落后密不可分,要完善自治县的档案法规,就要发展档案事业,并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同时档案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努力工作也是推动档案法规完善的重要动力。不仅从法规数量上来看档案法规的制定较为落后,从法规的内容也看出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档案法规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些档案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仅针档案的接受与征集、利用与保管、鉴定与开放等常规性的档案工作。在档案信息化的今天,电子档案的出现给档案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各少数民族自治区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制定相关的电子档案或档案工作数字化的相关档案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
二、立法坚持原则性和变通性相结合原则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权力机关在制定条例时,对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做出必要的变通性规定。不因民族区域大小、民族人口多少而在法律变通上有差别。当然,在变通的同时也要受到一些原则性的限制,即从档案立法角度来看,民族地区制定档案法规时,可以对《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作适当的变通。
(一)立法坚持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相结合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在制定档案法规的同时也颁布了一些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辅助这些档案法规得以落实。当地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档案法规指明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大方向,而具体的法规执行则需要更为细化的规则、标准和裁量权的说明。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在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条例》的同时,还出台了一部《宁夏回族自治区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来规定将纸质档案转化为数字档案的一系列工作环节和步骤。又如湘西自治州在实施当地档案法规的同时还制定了《湘西自治州档案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于档案法规中的奖惩措施细化分类,使奖惩工作落到实处。
(二)综合性档案立法和专业性档案立法相结合
民族自治区地方立法实现了综合性档案立法和专业性档案立法的有机结合。随着国家经济和科技的不断进步,档案概念的外延的不断扩展。为更好的发展档案事业,使其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也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新趋势,将一些新兴的专业档案纳入归档范围,同时制定一系列的专业性档案法规以保证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的同时,也在专业性的档案方面实施地方立法机关颁布的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录音录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则(试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专业性档案法规,其中包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开发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三、少数民族地区档案法规形式的多样性
法律形式,又称法律的渊源是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从以下语义进行理解。首先是历史渊源,即指引起特定法律规范产生的过去的行为、事件和法律。换句话说,法律的历史渊源是指特定法律规范与历史上出现过的行为、事件有什么联系,或从历史上某种法律中汲取了什么内容或受到什么样的影响。其次是理论渊源,即指特定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的理论源泉。这些理论提出并论证了某种社会行为或法律原则的合理性,并得到掌握政权的阶级的普遍认同,成为特定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的理论基础。
(一)理论渊源的多样性
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档案法规理论渊源的多样性主要体现在法规名称多样化,地方性法规名称主要包括条例,规定,办法,规范性文件包括标准,细则,规范,裁量权基准等。各自治区档案法规的理论源泉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各自治州的档案法规的理论来源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外还包括自治州所在的省所颁布的地方性档案法规。各自治县档案法规的理论源泉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各自治县所在的市、省所颁布的地方性档案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