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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同规范化管理意义【五篇】

时间:2024-04-13 08:00:03 来源:网友投稿

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义范文第1篇论文摘要:美国哲学家弗雷德里克·威尔认为规范不是固定不变的存在,规范研究也不是仅仅对规范进行描述和解释,更重要的是要对规范进行管控。规范可以区分出其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合同规范化管理意义【五篇】,供大家参考。

合同规范化管理意义【五篇】

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义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美国哲学家弗雷德里克·威尔认为规范不是固定不变的存在,规范研究也不是仅仅对规范进行描述和解释,更重要的是要对规范进行管控。规范可以区分出其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规范不仅仅是在其常态应用中表现出来的具体场合和反应的关系,更与其相关生活背景紧密相联。规范的长期被人们忽视的潜在方面体现出规范的四个重要性质,同时它也揭示了对规范进行管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弗雷德里克·威尔(frederick l.will)是20世纪美国规范哲学理论领域的佼佼者,规范管控(the governance of norms)理论是其规范问题研究中最成熟的理论。在阐述规范管控理论之前他做了大量的铺垫工作。他首先批判了传统哲学中演绎主义的思想模式,把它看成是基础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他认为把规范看成是对思想和行为起指导作用的样板这一传统规范观就是上述思维方式所带来的偏见。第二,他区分了规范的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的不同表现形式和性质,阐述了对规范进行哲学管控的可能性。最后在此基础上,威尔提出了如何理解对规范所进行的一系列管控的理论,并论述了经过反思和管控而得来的新规范,其合理性和有效性何在的问题。

一、什么是对规范的管控

威尔是在一个相当广义的意义上使用规范一词的,他用规范指处理问题的多种模式(pat-tern),这些模式是各个领域中思想和行为的指南或标准。这些领域包括在科学和其他认知学科中得到例证的各种形式的知识,也包括道德、法律、政治,各种实践技术和工艺,以及日常生活。www.133229.Com他认为规范在一个极端可能是精确计算的规则,在另一个极端,则可能是被赞同的实践行动的模式。它们可能是科学观察或理论建构的调整原则,又或者是道德的,政治的,或法律程序的原则。规范并不是在严格一致的活动中得到例证的样板(template),而是“体现在人类生活中的思考和行动的方式”。

而对规范的管控(governance)指的则是对已接受的规范的批评、改正等。它既包括在哲学反思中的管控,也包括非哲学的反思中的管控,还包括非反思中的管控(即根据直觉而进行的管控)。而哲学管控包括了管控活动的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哲学反思所表现出来的批评和评价作用,二是更加主动的修正,产生,重建作用。所以管控是“规范不断形成、加强、减弱、改进和退化”的方式。在规范的管控问题中,一个最大的难题就是那些对我们的思想和行为有广泛而深刻影响的规范,尤其是基础性规范,在多大程度上服从于我们哲学反思的控制,对其进行管控具有多大程度的可能性;
如果赞成管控是可能的,那么管控所产生的结果,即规范经过管控之后出现的各种变化(包括删除原有规范和建立新规范),其合理性是来自于原来已接受的规范呢,还是其他。威尔的规范管控理论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的实质就是“规范管控何以可能”的问题,也就是规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问题。

二、规范管控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威尔认为是规范本身具有的性质决定了对规范进行管控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也决定了我们的管控工作应该怎样进行。

他认为有显在方面(manifest aspect)和潜在方面(latent aspect)。规范的显在方面指的是规范固定的和常规的应用,以及在此应用中提炼出来的场合与反应的关系。按规范行动,需要对行动的场合进行正确分辨,并做出进行恰当的行动的决定。一般人们考察一个规范,常用的方式就是考察这些不同场合以及在这些场合下人们的不同反应。所以威尔说规范就存在于这种场合和反应的关系之中,而这一关系在规范的固定应用中得到例证。学习规范的人就是在他自身中建立起这种相应的关系,这种内在化了的关系会为遵循规范的人提供与规范相一致的行动的样板。同时威尔也指出显在方面并不是规范内容的全部,因为我们常常会看到具体行动中含有超出场合与反应的简单关系的内容。这就是规范的潜在方面,即规范对生活方式的依赖。威尔认为规范的潜在方面体现出规范的四个性质:活泼,开放,在有组织的能动的整体中群集的倾向,与相关生活领域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决定。这些规范本身所具有的性质是我们理解规范怎样确立,以及从哲学上评价、研究、管控规范的基础。

具体说来威尔认为规范绝不是迟钝的,而是与生活的其他特征处于动态关系之中,它倾向于变化;
由于规范是活泼的而不是迟钝的,所以它在一定程度上总是开放的而不是像其显在方面那样是关闭的。因为规范在其适用和使用中,总是可能存在着一些的模糊情况,在其中我们无法判定规范是适用的或是不适用的,也存在一些可能的场合,在其中我们无法判定规范被应用时作出的反应应该是怎样的。同时规范是有组织地被缚在一起的,尽管它们之间绑缚的松紧程度各不相同,但它们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当着思想和行动的工具和媒介。在生活的广泛领域中它们被称为生活方式、职业习惯、伦理的和宗教的教养和信仰。这些生活方式,都具体体现着规范并受到它们的引导,有时也会进一步产生相反的和超越性的规范。所以威尔认为我们应该从哲学上认识到,由规范而导致的生活的形成和由生活而导致的规范的不断形成和变革是相互影响的。

然而,威尔对于规范的显在方面和潜在方面,以及由潜在方面体现出来的规范的四个重要特征在某一特定规范中具体如何表现,并没有举出例子来加以说明。他的同事,伊利诺斯大学的哲学教授詹姆斯·华莱士则在《行为的精神》一文中通过“装配线案例”对威尔的这一理论作了具体阐述和发展。比如从装配线上传输过来了一个元件,这时我的工作是要把一个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接在元件伸出的两个接线端上。华莱士认为这一行为看似简单,但是它也是由许多其他行为组成。指示该行为的规范其实已经事先假设了我知道如何识别电阻器,如何通过颜色来把电阻器分类,如何把电阻器接在接线端上等等。所以我的工作规范要由指导识别电阻器、分类电阻器、把电阻器接在接线端上等具体操作的规范组成。同时我的行为又是生产整个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更进一步,生产这个产品又是经济和生产活动的组成部分,而后者则又是整个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这样分析下来,即使是相对简单的装配线工作也是相当复杂的,它是一种依靠劳动而谋生的活动,也是一种满足人们需要的生产性活动。从显在方面来看,我的工作规范指示我不断进行重复操作。从装配线上传输下来一个元件,我转动它使得接线端可以看得到,拿起一个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接线,然后对下一个元件重复这些操作……这就是装配线上的常规情况,规范的显在方面足以应付这种常规情况。但是如果有一天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用完了或者找不到了,而这时下一个元件已经传输过来,我该怎么办呢?现有工作规范没有指示我如何应对这种意外。我是应该让这个元件没有装配电阻器就通过呢;
还是应该让装配线停下来呢?假如有人懂得欧姆定律,告诉我三个黄褐色相间的电阻器相当于一个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那么我应该把三个黄褐色相间的电阻器接在接线端上并将元

件放在装配线让它继续传输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依赖很多因素,比如组装最终的产品时,装上了三个电阻器的元件是否能与其他组件相适合;
装原成品的盒子是否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如此装配之后的元件;
黄褐色相间的电阻器是不是会比红绿色相间的电阻器稍贵一些;
这样装配之后的元件是否会增加与其他组件相匹配时的开支,这些开支是可接受的吗,等等。当这样的非常规情况出现时,按照威尔的观点,我的原有工作规范需要加以修正,或由另一个新增规范来加以补充,从而使得规范的显在方面能够涵盖和解决意外,重新以明确的指令来指示我该怎么做。这种对规范的管控就有多种因素需要被考虑,这就是威尔说“规范是人们生活和实践的更大的综合体的组成部分”的意义所在。所以规范本身所没有包括的与相关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的联系就是规范的潜在方面。如果规范适用的条件或人们使用规范时的具体行动发生了改变,规范也就会随之发生变化。当规范的显在方面无法应对意外情况的出现时,解决问题就要参考“人们生活和实践的更大的综合体”。

然而规范潜在方面的作用,除了要在意外出现时通过揭示规范与生活的紧密联系而指导人们解决问题,更重要的则是通过这种方式指导我们对规范进行管控,并解决这种管控何以可能的问题。对规范进行批判、保留、修正或删除,判断规范是否还是有效的,需要把规范放在相关生活领域的背景中,考察它是否能够通过其显在方面给人的行动以明确的指示,考察它应用的条件是否发生了改变;
当原有规范无法解决意外情况的出现,我们要在各种新规范的候选项中进行选择时,同样,我们也需要把它们放在相关生活背景中考察其有效性而选择出最合理的一个;
对于已经建立的新规范,如何理解其有效性的来源和保证,我们还是要诉诸于相关生活背景。

威尔区分规范的显在方面和潜在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规范管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问题。威尔认为以前人们一直只关注于规范的显在方面,关注于如何在规范的指导下思考和行动,而忽视了规范的潜在的一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无法应对意外情况的出现,也完全没有必要对已接受的规范进行反思、批判和修正,而只需接受并内化规范,严格按照规范的指示去做,在相应的场合中,应用规范作出适当的反应即可。这样一来,我们也就不可能对规范进行管控了,因为我们的任何思想和行动都禁锢在已接受的规范的网中,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应用规范或复制规范,那么我们怎么可能期待在这些规范所制定的标准下提出对它们自身的批判甚至否定呢?正是因为在生活中存在着规范功能失常的场合,存在着仅仅依靠规范中场合与反应的显在方面我们无法理解和应对的意外,我们才有必要对规范进行管控,也正是这些反常才为我们对规范进行评价和管控提供了依据和线索。威尔也承认我们对规范的管控常常只是集中在规范的显在方面,但是这种管控之所以是可能的,有权威的,合理的,就在于规范显在方面的背后隐藏着规范的潜在方面,对显在方面的管控实际上就是在反映和调整规范与生活的关系。生活为规范的管控提供了源泉和保证。威尔认为我们应该把规范的显在方面与其潜在方面结合起来。他说我们不仅仅是在复制得到认可的场合与反应的关系,而且更是在塑造我们的生活和我们自己,相应地我们也在塑造关于我们自身的规范和思想。

威尔的规范的潜在方面与显在方面的观点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的倾向。首先,他认为在许多道德的、政治的和认识的规范中,我们很容易就能辨别出规范对生活方式的依赖,但是因为受到柏拉图主义传统的影响,这种依赖通常被看作规范的一个方面,即使不能完全把它排除掉,也要把它最小化,这样就能使规范尽可能地接近于数学的和逻辑的规则,把它们理想化,而完全独立于人的生活。威尔认为这是一种偏见,他认为规范是文化地、历史地发展的,规范中有许多内容是不能用精确的公式来表达的,我们应该把规范作为更大的人类生活和实践的综合体的组成部分来看待。这样一来,我们研究规范的视野就更加广阔了,我们反思规范的目的也就变成了反思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社会生活了。其次,生活背景为我们对规范进行管控提供出各种候选项,当我们要在其中选择最合理的一项时,合理的标准在威尔看来其实就是能否有效解决意外,就是规范是否有用,是否更有利于反映和促进社会生活的进步。他认为一个未接受的规范的权威就在于它作出的承诺,即承诺能起到一般规范所起到的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同样的广泛的作用。威尔提醒我们要转移哲学研究的注意力,不是要去解释任何新规范如何合理地从旧规范中发展出来,而是关注怎样在不断从规范的源头和基础中产生出来的有效性程度明显不同的各种规范候选项中作出合理选择。复次,威尔认为任何规范脱离了它们的潜在内容,即从现实环境中抽象出来考虑,都无法发挥其指导作用。在他看来,只有具体的规范,而没有适用于任何情况、能够解决任何问题的金规则;
规范也只有在特定情境和具体事件中确定下来,才具有可比较性,才有证明其合理性和有效性的意义。

规范的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的区分和关联,为威尔进一步阐述其规范管控思想奠定了基础。一方面只有把规范放在一个超出了其显在方面的更广阔的生活背景之中,我们的管控工作才有了必要性和丰富的可利用的资源;
另一方面,在发掘出规范所依赖的真正的生活背景的变化之后,我们才能反过来更好地管控其显在的方面。所以威尔提出对规范进行管控的关键就是重建规范概念,把规范的显在方面与潜在方面结合起来。至于具体如何结合,威尔只提出了对规范进行跨领域研究的建议。因为他认为规范的潜在方面贯穿于它所维持的社会,一个领域之内的规范可以与多个其他领域相关联,比如宗教信仰和惯例,就可能与涉及公民权利、政府征兵、税收、医疗惯例的争论相关;
而天文学解释框架则可能与认识的、技术的、经济的、宗教的、法律的、政治的多个领域的发展有关。与其说威尔是在解决问题,还不如说他是在进行呼吁,呼吁更多的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来关注和研究规范问题。国内研究规范问题的学者在分析了规范论的对象和性质后,也提出了相同的建议:“对规范的研究是涉及多学科的综合性研究。……这样的研究需要多学科的专家通力合作才能做好。”

三、规范管控理论的革命性

威尔的规范管控理论,不仅仅致力于对规范及其体系进行描述和解释,更是要论证对规范进行管控的可能性与方法。这与其他许多当代西方规范理论的思路大不相同。比如德国法哲学家凯尔森就认为,研究法律规范所建立起来的纯粹法理论是一门科学,“唯一目的在于认识法律而不在于形成法律”,他认为科学必须就其对象实际上是什么来加以叙述,而不是从某些特定的价值判断的观点来规定它应该如何或不应该如何。但威尔的规范理论正是要在评价的基础上对规范进行管控。他认为规范及其体系是开放的,不断变化着的,而只有经过了反思和管控的规范及其体系才是真正合理的。所以,威尔的管控理论无疑代表了规范研究的另一条思路,同时也体现出了规范研究工作的最终目的所在。

同时,威尔的理论也贯穿着反基础主义和反普遍主义这两个革命性特征,而这两个特征又

是统一的。

威尔认为,在传统规范观中,人们通常只注意到规范的显在方面,把规范看成是对思想和行为起指导作用的样板,这种观点的核心就是演绎主义(deductivism)。演绎主义就是要求有先在的规范存在,并且这些先在的规范能够说明在对它们的使用中出现的新思想或特殊行为,并保证这些思想和行为的有效性。如果采用演绎主义的思维方式,那么先在的、已接受的规范就不在我们反思和管控的范围之内了,它们是独立于人的思想和行动的,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根据一般规范演绎出特殊事件中的特殊的思想和行动的方式而已。这样对规范进行管控也就毫无必要和可能性了。威尔对这种演绎主义持强烈的批判的态度。如上文所述,他认为规范与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之间的关系只是规范性质的一个方面,规范同时还要与生活背景紧密相联,而后者才是规范的本质属性。而对于规范与生活背景之间关系是不能仅仅用演绎主义的思路来看待和研究的。

更进一步,威尔认为现代哲学最深的要求就是寻找“不受管控的管控者(ungoverned gover-nors)”。这种“不受管控的管控者”是演绎主义的希望和保证。从规范论的角度来看,威尔所批判的“不受管控的管控者”,其实就是仅仅作为我们思想和行为样板而存在的规范,这样的规范是我们思想和行动最后的根据和标准,通过演绎和复制这些规范,我们一般就能得到有效的和恰当的结果。这样的规范是我们思想和行动的管控者,管控和指示着我们如何去想和如何去做,同时这些规范是在我们管控范围之外的,其权威不受挑战。所以它们就是我们思想和行动的基础,如果要为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寻找最后的理由,它们就是不断回溯之后我们最终所找到的根据。这种存在“不受管控的管控者”的思维方式是典型的基础主义的表现。威尔认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不受管控的管控者”,因为如前所述,规范既是管控性的,又是被管控的。德国哲学家马提亚·凯特纳(matthias kettner)也认为规范总是产生于管控的过程之中,总是包含有学习的因素在其中,因此不存在不受管控的管控者。

威尔采用实用主义来应对基础主义的困境。他认为,首先思想和行为的规范不是从柏拉图式的天国中下降而来的,而是文化地、历史地发展的,它们体现在受特殊传统教育的人中。这一点在关于规范的潜在方面的学说中已经得到了证明。规范长期以来被人们所忽视的与生活的联系,就是其文化性和历史性的表现。规范不仅历史地被确定,而且其发展、变化和消失也是因为生活背景的变化而产生的。没有什么先在于我们的文化和历史的,脱离了人的生活的最终根据和保证。其次,人们可以在面对反常,解决问题的过程之中修正最初的原则和观念。已接受的规范之所以受到了挑战,就在于它们遇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而新规范的有效性就在于解决问题上,它们能够作出与旧规范同样甚至更有效的承诺。人们依据实用主义的原则可以对原有的思想和行为的根据作出修正。所以任何规范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开放的,接受批判、反思和管控的,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再次,如“装配线案例”中所分析的,规范中有许多内容是不能用精确的公式来表达的。使规范尽可能地接近于数学的和逻辑的规则只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理想而已。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更多地是要依据历史环境和特殊场合作出适宜于当下的决断。

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义范文第2篇

【摘要】范式是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而管理学的研究范式是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关于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存在诸多争论,大体上可以分为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前者体现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社会性,后者体现科学性。其实二者本质上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认识世界的西方大范式。

【关键词】管理学研究范式二重性

一、管理学研究范式的含义

范式是托马斯·S·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来的一个术语,指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赋予这个概念以关键性的作用,他提出科学认识不是简单而纯粹的知识积累;
对科学理论进行构思、表述和组织的那种方式受到一些前提或预设的指挥和控制。他要探测一种隐蔽在预设或前提之下的、绝对而自明的集体资源。他把这些自明性称作范式。范式的这一定义同时是语义的、逻辑的和观念——逻辑的。就语义而言,范式决定着可理解性,给事物以意义;
就逻辑而言,范式决定着最主要的逻辑操作;
就观念——逻辑而言,范式是联合、淘汰、选择的第一原则,决定着观念的组织条件。根据这三个生成的和组织的含义,范式指导、统治、控制着个人推理的组织和那些遵循范式的观念系统的组织。

范式的含义既强烈又模糊,强烈是因为范式具有一种彻底的意义,它是方法论的指导、思维的基本图式、预设或起关键作用的信仰,因此它本身带有一种理论统治权。模糊是因为范式摇摆于多种含义之间,最终以含混的方式涵盖了科学家们对一种世界观的集体赞同。范式概念的不充分和不精确不仅揭示了库恩思想的缺陷,也揭示了思考范式概念的困难。一种范式,对于在这种范式控制下进行的所有话语而言,包含着可理解性的基本概念或主要范畴,同时也包含这些概念或范畴之间的吸引/排斥的逻辑关系的类型。一种范式的性质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界定,第一是对主要的可理解性的范畴的推广或选择;
第二是对主要的逻辑操作的规定。

管理学范式是一种世界观,是管理学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它主要从科学哲学角度探讨与管理学学科体系和基本假设有关的一般原理问题,即指导管理研究的原则、逻辑基础以及学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在既定的范式中,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务问题的解决往往是沿着既定的路径。按照管理学家的解释,知识的发展一般是遵循一定的路径从而形成一定的理论范式。在管理实践中,一般现存企业是在已有管理知识范式和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寻求管理变革或改进管理的。而新企业和新技术往往会带来知识跳跃式发展的新范式。如果一种新技术的背后有全新的知识范式作为支撑,那么将对已有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能力构成威胁。

按照库恩的标准,管理学范式是划分管理科学共同体的标准,不同的范式决定管理学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而某个特定研究方向或领域内所特有的共同世界观、共识及基本观点则形成管理学家群体。管理学范式就是管理学家对他们的研究主题所表现出来的基本意向和潜在知识假设。由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不同,所以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管理学范式理论包括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本体论视角,二是认识论视角,三是方法论视角。所以管理学的范式理论是以管理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与管理学之间呈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相互作用又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管理学研究的科学主义范式

西方的管理思想和学说从产生的时期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古典管理理论,主要包括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和韦泊的组织理论等;
第二类是行为管理理论,发端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产生的人际关系学说,而后发展成为行为科学;
第三类是当代的各种管理理论,产生和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至今。这三类理论只是产生的时期有先后,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三个阶段。它们相互影响,继承演变,形成各种流派。根据不同的逻辑起点,管理学的理论研究有两个范式,一个是以组织的效率为起点,另一个是以人的需要为起点。前者被称为科学主义范式,后者被称为人本主义范式。科学主义范式是以组织的存在为根本,把人纳入组织,人的存在就是为了提高组织效率;
人本主义范式把人的存在和需要作为根本,通过满足人的需要来实现组织目标。

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以美国古典管理学家泰罗为代表,通常把科学主义范式称为泰罗范式。该范式的核心是如何使工作更加多产和高效,“科学管理”注重的是如何改进职工的工作表现,演示了工作要素的可辩识性和可重复性,泰罗坚信通过确定出工人完成某项作业的最佳时间,管理者就可能判断工人是否干得出色。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带来了组织效率的提高。随着管理学的发展,在泰罗范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主义范式以实证主义、经验主义为哲学基础,把人的认识局限在人的经验所及的领域,其方法论范式深受自然科学方法论范式的强烈影响。这种范式认为,组织及其管理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具有一般性的普遍规律。管理学的任务就是要运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从观察经验事实出发,研究和发展组织及其管理领域内的一般性普遍规律。

科学主义范式体现在具有理性约束的个体追求服从技术规律和组织纪律带来的高效率。从人的行为特征来看,“经济人”的行为是理性的,因此,假定每个行为主体的行为都是合乎理性的,管理原理、原则和制度必须以管理主体的个人行为为基础并且可以从社会历史背景中抽象出来。单个行为主体都服从于技术规律,通过时间动作的分析,实现工作方法的标准化、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和工作时间的标准化。适应这样的行为主体的组织是一个高度结构化、形式化、不受个人支配的集权组织。

三、管理学研究的人本主义范式

管理学范式的第一次变革是由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说完成的,人本主义者指责泰罗的科学管理方法是不道德的,是将工作“非人性化”,并把极具人性色彩的管理变成了简单的效率衡量。他们对科学主义范式提出批评,认为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的管理问题,更重要的是人的管理问题,人是每一个组织中的核心,是具有社会性的动物,应当重视人的积极性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和作用。从人本主义范式的理论主张可以发现,行为管理是为解决效率与人性之间的矛盾而出现的。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对人性进行深入的研究并采取相应的行为准则,使得管理活动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人和组织与环境的关系时达到最佳的平衡状态,更加符合人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古典管理学的原罪促成了人本主义范式的兴起。人本主义范式以新康德主义、现象学、诠释学等哲学思潮为理论基础,强调管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认为组织及其关系现象的本质是人的主体精神外化或客体化,是精神世界和文化世界。严格来说,行为科学学派来自于社会学,法国学者涂尔干指出,在任何社会组织中群体总是由建立他们的价值观和规范来控制人们的行为。

人本主义范式强调应把人放在管理学研究的中心位置,组织中最宝贵的资源不是原材料、资本、机器、土地或能源,而是人。这里所说的“人”,是被看成“生活在社会里的人”,他们是不断地被密如蛛网的人际关系网所包围,而他们自身也是这个关系网的一部分。在人本主义范式中,整个人类的本性是由积极的与消极的、崇高的与卑劣的品质构成,他们反对科学主义范式把人看成仅仅是一味索取的自利主义的“经济人”,强调利他主义与给予的品质也是人性中最根本的东西。同时该范式强调人的潜质的生长与发展,而且这种潜质的生长始终处于动态过程中,是不断成长和进化的,是随着时间和社会文化场景的变化而变化的。早在西方科学发展的初期,培根(F.Bacon)就觉察到了对一切认识活动产生影响的社会文化束缚,并同时觉察到了摆脱这些束缚的必要性。他在对认识的社会——文化规定性进行诊断时指出,认识的使命在于把认识从社会——文化规定性中解放出来,使认识成为科学。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认为,已经获得的合理性会随着促使它形成的那个过程的延续而削弱,合理性的操作特征会被不合理的社会力量所截取和利用。组织理论学家布赖尔和摩根在《社会学范式与组织分析》一书中隐含地指出,社会科学理论主要有两条轴线,一条代表科学本质属性的连续体,另一条代表社会(组织)本质属性的连续体。科学的本质属性强调稳定性、可证实性和规定性,而社会的本质属性体现为永恒的变革。

四、结论

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分别是管理理论中注重技术与注重人的两个主要方面,这两种范式的发展构成了早期管理学发展的历史。前者注重的技术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的,随着生产力发展和技术创新科学主义范式不断变革,所以科学主义范式恰好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社会性。而人本主义范式注重人的需要,认为人是组织的核心,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而且是人,这样的观点恰恰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科学性。人是管理学研究的主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的行为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样的研究方法正是辨证的和科学的。组织及其管理的效率不仅是科学主义范式理性创新所产生的效率,也包括人本主义范式对工作认同的诠释所产生的效率。

从本质上分析,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西方大范式。这个大范式是由笛卡尔提出并随着17世纪以来欧洲历史的发展而确立了下来。笛卡尔的范式把主体和客体分离开来,使它们各自拥有自己的领域,一边是科学和客观性研究,一边是哲学和反思性研究。这个范式决定着一种二元世界观,也是同一个世界的二元化:一方面是必须接受观察、实验和操作的客体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对自己提出存在、沟通、意识、命运等问题的主体的世界,客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而主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人本主义范式。

参考文献:

[1][美]丹尼尔.豪斯曼编,丁建峰译.经济学的哲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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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魏文斌.西方管理学范式的三种维度.国外社会科学,2007,(1).

[7]罗珉.论管理学复杂范式.管理科学,2006,(1).

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义范文第3篇

高校的行政管理规范化,基于工作中重视制度的态度,制度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促进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它对高校的行政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完善高校工作的标准化体系、增强高校的活力、凝聚力和竞争力都有重要的意义。

2、分析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的特点

掌握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能够为其规范发展产生积极地意义。首先,它具有民主性。民主管理在高校的管理制度中是必不可少的,当高校在进行行政管理规范化时,需要通过民主的形式来进行参与和表决。行政管理的规范化离不开民主的监督,来确定和执行它的建立和修正必须经过教代会、职代会、学代会等各项重要会议的集体审议才能通过;
高校在进行行政管理时通常采取分级治理的形式,在全校上下形成人人关心学校、人人关心管理、大家自觉遵守行政管理规范的风气和格局,促进学校行政管理的和谐发展。其次,高校行政管理具有超前性。高校既是一个学习的场所,又像一个小社会,它是面向全社会输送人才的最终阶段。高校在培养人才时,应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因此,在行政管理时应当注重管理手段和形式的创新。高校在进行行政管理规范时要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形式和需求,要高瞻远瞩,才能够更好地推动高校又好又快的发展。再次,高校在进行行政管理时一定要注重科学合理。科学的行政管理一定要做到实事求是,用先进的理论作为高校发展的依据,在理论和时间上都要做到有效可行,在规范化的过程中能够很好地完成。在行政管理规范化的过程中,一定要汲取多方建议,与当前的发展紧密结合,考虑规范化过程中师生的反应和感受,思想道德和政治水平应当与行政管理规范相适应。最后,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应当对师生产生激励的作用。高校在进行行政管理规范化是发展和建设的必然,但是一定要关注规范对师生所产生的影响,因为任何制度的更改和完善都会存在一定得利与弊。因此,规范化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师生的意见,不能影响到他们的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要对高校的发展起到正确的导向和推动作用。

3、分析行政管理规范化的措施

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管理学研究范式二重性

一、管理学研究范式的含义

范式是托马斯·S·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来的一个术语,指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赋予这个概念以关键性的作用,他提出科学认识不是简单而纯粹的知识积累;
对科学理论进行构思、表述和组织的那种方式受到一些前提或预设的指挥和控制。他要探测一种隐蔽在预设或前提之下的、绝对而自明的集体资源。他把这些自明性称作范式。范式的这一定义同时是语义的、逻辑的和观念——逻辑的。就语义而言,范式决定着可理解性,给事物以意义;
就逻辑而言,范式决定着最主要的逻辑操作;
就观念——逻辑而言,范式是联合、淘汰、选择的第一原则,决定着观念的组织条件。根据这三个生成的和组织的含义,范式指导、统治、控制着个人推理的组织和那些遵循范式的观念系统的组织。

范式的含义既强烈又模糊,强烈是因为范式具有一种彻底的意义,它是方法论的指导、思维的基本图式、预设或起关键作用的信仰,因此它本身带有一种理论统治权。模糊是因为范式摇摆于多种含义之间,最终以含混的方式涵盖了科学家们对一种世界观的集体赞同。范式概念的不充分和不精确不仅揭示了库恩思想的缺陷,也揭示了思考范式概念的困难。一种范式,对于在这种范式控制下进行的所有话语而言,包含着可理解性的基本概念或主要范畴,同时也包含这些概念或范畴之间的吸引/排斥的逻辑关系的类型。一种范式的性质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界定,第一是对主要的可理解性的范畴的推广或选择;
第二是对主要的逻辑操作的规定。

管理学范式是一种世界观,是管理学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它主要从科学哲学角度探讨与管理学学科体系和基本假设有关的一般原理问题,即指导管理研究的原则、逻辑基础以及学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在既定的范式中,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务问题的解决往往是沿着既定的路径。按照管理学家的解释,知识的发展一般是遵循一定的路径从而形成一定的理论范式。在管理实践中,一般现存企业是在已有管理知识范式和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寻求管理变革或改进管理的。而新企业和新技术往往会带来知识跳跃式发展的新范式。如果一种新技术的背后有全新的知识范式作为支撑,那么将对已有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能力构成威胁。

按照库恩的标准,管理学范式是划分管理科学共同体的标准,不同的范式决定管理学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而某个特定研究方向或领域内所特有的共同世界观、共识及基本观点则形成管理学家群体。管理学范式就是管理学家对他们的研究主题所表现出来的基本意向和潜在知识假设。由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不同,所以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管理学范式理论包括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本体论视角,二是认识论视角,三是方法论视角。所以管理学的范式理论是以管理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与管理学之间呈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相互作用又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管理学研究的科学主义范式

西方的管理思想和学说从产生的时期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古典管理理论,主要包括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和韦泊的组织理论等;
第二类是行为管理理论,发端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产生的人际关系学说,而后发展成为行为科学;
第三类是当代的各种管理理论,产生和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至今。这三类理论只是产生的时期有先后,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三个阶段。它们相互影响,继承演变,形成各种流派。根据不同的逻辑起点,管理学的理论研究有两个范式,一个是以组织的效率为起点,另一个是以人的需要为起点。前者被称为科学主义范式,后者被称为人本主义范式。科学主义范式是以组织的存在为根本,把人纳入组织,人的存在就是为了提高组织效率;
人本主义范式把人的存在和需要作为根本,通过满足人的需要来实现组织目标。

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以美国古典管理学家泰罗为代表,通常把科学主义范式称为泰罗范式。该范式的核心是如何使工作更加多产和高效,“科学管理”注重的是如何改进职工的工作表现,演示了工作要素的可辩识性和可重复性,泰罗坚信通过确定出工人完成某项作业的最佳时间,管理者就可能判断工人是否干得出色。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带来了组织效率的提高。随着管理学的发展,在泰罗范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主义范式以实证主义、经验主义为哲学基础,把人的认识局限在人的经验所及的领域,其方法论范式深受自然科学方法论范式的强烈影响。这种范式认为,组织及其管理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具有一般性的普遍规律。管理学的任务就是要运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从观察经验事实出发,研究和发展组织及其管理领域内的一般性普遍规律。:

科学主义范式体现在具有理性约束的个体追求服从技术规律和组织纪律带来的高效率。从人的行为特征来看,“经济人”的行为是理性的,因此,假定每个行为主体的行为都是合乎理性的,管理原理、原则和制度必须以管理主体的个人行为为基础并且可以从社会历史背景中抽象出来。单个行为主体都服从于技术规律,通过时间动作的分析,实现工作方法的标准化、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和工作时间的标准化。适应这样的行为主体的组织是一个高度结构化、形式化、不受个人支配的集权组织。

三、管理学研究的人本主义范式

管理学范式的第一次变革是由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说完成的,人本主义者指责泰罗的科学管理方法是不道德的,是将工作“非人性化”,并把极具人性色彩的管理变成了简单的效率衡量。他们对科学主义范式提出批评,认为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的管理问题,更重要的是人的管理问题,人是每一个组织中的核心,是具有社会性的动物,应当重视人的积极性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和作用。从人本主义范式的理论主张可以发现,行为管理是为解决效率与人性之间的矛盾而出现的。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对人性进行深入的研究并采取相应的行为准则,使得管理活动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人和组织与环境的关系时达到最佳的平衡状态,更加符合人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古典管理学的原罪促成了人本主义范式的兴起。人本主义范式以新康德主义、现象学、诠释学等哲学思潮为理论基础,强调管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认为组织及其关系现象的本质是人的主体精神外化或客体化,是精神世界和文化世界。严格来说,行为科学学派来自于社会学,法国学者涂尔干指出,在任何社会组织中群体总是由建立他们的价值观和规范来控制人们的行为。

人本主义范式强调应把人放在管理学研究的中心位置,组织中最宝贵的资源不是原材料、资本、机器、土地或能源,而是人。这里所说的“人”,是被看成“生活在社会里的人”,他们是不断地被密如蛛网的人际关系网所包围,而他们自身也是这个关系网的一部分。在人本主义范式中,整个人类的本性是由积极的与消极的、崇高的与卑劣的品质构成,他们反对科学主义范式把人看成仅仅是一味索取的自利主义的“经济人”,强调利他主义与给予的品质也是人性中最根本的东西。同时该范式强调人的潜质的生长与发展,而且这种潜质的生长始终处于动态过程中,是不断成长和进化的,是随着时间和社会文化场景的变化而变化的。早在西方科学发展的初期,培根(F.Bacon)就觉察到了对一切认识活动产生影响的社会文化束缚,并同时觉察到了摆脱这些束缚的必要性。他在对认识的社会——文化规定性进行诊断时指出,认识的使命在于把认识从社会——文化规定性中解放出来,使认识成为科学。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认为,已经获得的合理性会随着促使它形成的那个过程的延续而削弱,合理性的操作特征会被不合理的社会力量所截取和利用。组织理论学家布赖尔和摩根在《社会学范式与组织分析》一书中隐含地指出,社会科学理论主要有两条轴线,一条代表科学本质属性的连续体,另一条代表社会(组织)本质属性的连续体。科学的本质属性强调稳定性、可证实性和规定性,而社会的本质属性体现为永恒的变革。

四、结论

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分别是管理理论中注重技术与注重人的两个主要方面,这两种范式的发展构成了早期管理学发展的历史。前者注重的技术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的,随着生产力发展和技术创新科学主义范式不断变革,所以科学主义范式恰好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社会性。而人本主义范式注重人的需要,认为人是组织的核心,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而且是人,这样的观点恰恰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科学性。人是管理学研究的主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的行为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样的研究方法正是辨证的和科学的。组织及其管理的效率不仅是科学主义范式理性创新所产生的效率,也包括人本主义范式对工作认同的诠释所产生的效率。

从本质上分析,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西方大范式。这个大范式是由笛卡尔提出并随着17世纪以来欧洲历史的发展而确立了下来。笛卡尔的范式把主体和客体分离开来,使它们各自拥有自己的领域,一边是科学和客观性研究,一边是哲学和反思性研究。这个范式决定着一种二元世界观,也是同一个世界的二元化:一方面是必须接受观察、实验和操作的客体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对自己提出存在、沟通、意识、命运等问题的主体的世界,客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而主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人本主义范式。

参考文献:

[1][美]丹尼尔.豪斯曼编,丁建峰译.经济学的哲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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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罗珉.论管理学范式革命.当代经济管理,2005,(5).

[6]魏文斌.西方管理学范式的三种维度.国外社会科学,2007,(1).

[7]罗珉.论管理学复杂范式.管理科学,2006,(1).

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意义范文第5篇

我国传统主体品德修养的提升强调“人”内在的精神力量,而忽视了他律,忽视了德性培育过程中外在约束的机制与功能[1],即学校制度的育人作用缺失。发挥制度的德育规范作用,有利于将道德原则和道德规则通过制度确定下来,成为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以此弥补个体修养提升品德的不足。1.班级管理制度的内涵。班级管理制度是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它是通过确定权利义务规范师生主体行为和调整师生间管理关系的活动体系及管理规则。班级管理制度调整师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营造良好的班级管理秩序,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其目标的深刻与远大决定了班级管理制度的内容必然是复杂而系统的。从横向来看,班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班级组织建设制度、班级日常管理制度和班级活动管理制度三个大部分;
从纵向来看,班级管理制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种制度;
二是依据上述制度制定的校内规则;
三是班级组织自己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2]。本文探讨的班级管理制度是指根据国家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结合班级自身特点制定的班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班级组织建设制度、班级日常管理制度及班级活动管理制度。2.班级管理制度与德育的内在逻辑关系。制度和道德是规范人们社会活动的不同途径,但它们在起源上同根同源,内容上相互渗透,功能上相互支撑[3],因此学校班级管理制度与德育之间存在密切的逻辑关系。

第一,学生品德发展是班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性追求。合理性是现代制度得以存在的根据,人们对制度的遵从以其正当、合理为基础。合理的制度是通过正当的程序运行符合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愿望的制度,它体现的是社会生活主体的价值追求,因此具有得到主体服从和自愿遵守的真正权威性。班级管理制度是工具合理性与目的合理性追求的统一,工具合理性是指制度对班级管理活动秩序与效率的追求,班级管理制度的目的合理性致力于学生自由全面平等的发展,班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性追求是其本质追求。强调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功能,首先有利于班级管理制度本身的完善。因为任何制度都是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的统一,班级管理制度对班级教育活动秩序的维持是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全面发展理念指导下班级管理活动更加科学合理;
其次重视班级管理制度的教育作用有利于解决班级管理活动中的教师权威的不合理利用、班级管理活动的功利主义及控制主义倾向等问题。我国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其中学生品德发展是教育活动的核心追求,因此班级管理制度对学生品德发展的追求不仅能够提升班级管理制度的教育价值,且有利于班级管理制度自身的完善。

第二,班级管理制度具有丰富的德育价值。班级管理制度向学生提出道德规则和道德原则的要求或者将一定的道德要求通过制度体现出来而具有丰富德育价值。首先,班级管理制度中明确的行为规范要求是学生道德知识的来源。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就是知识或者是智慧,人只会做自己认为善的事情,不会故意作恶,美德首先建立在人们对自身及他人认识基础之上,所以德育应该向人们揭示美德发展的应然状态。尽管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道德哲学命题遭到我国不少学者的反驳,但是他强调道德教育的核心是使人获得关于善的理性认识的观点得到国内外道德教育工作者的普遍认可。学生品德是由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三部分构成,其中道德认知是基础,是产生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的必要条件。班级管理制度对学生行为规范做出了明确要求,告诉学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同时,也明确或暗示学生遵守制度会得到肯定,违反制度要受到惩罚,这有利于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因此,班级管理制度中对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是对学生进行道德知识教育的资源。其次,班级管理制度的合理性为学生的品德发展提供价值导向作用。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符合教育培养人的价值追求,其首要目的就是培养有道德的人。从班级管理制度的本质规定和运作框架中能够引出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也可以将社会对学生的道德要求通过制度规则表达出来。班级管理制度在价值指引下规范师生在班级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班级管理生活中的学生必然会对制度内在的价值产生心理认同,将制度的价值追求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追求,自觉加强自我品德修养。最后,班级管理制度所规范的班级社会关系,构成学生发展的德性环境。班级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单位,是具有共同价值追求和活动目标的社会群体。班级社会关系需要正式的规章制度维持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不仅是对学生群体的约束也是对教师群体的规范。班级管理制度一方面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其民主意识和平等意识;
另一方面明确教师在班级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既可以防止教师权威过度膨胀或权威消解,也要求教师承担起管理育人的义务。班级管理制度规范的学生与学生之间角色关系是民主、平等的,管理班级是全体学生的权利与义务。马卡连柯认为:“平行教育影响”不会使学生总是感觉自己是被教育的对象而导致厌恶之感,使学生体验到自己才是教育的主体,从而提高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4]。班级管理制度通过对班级社会关系的规范,为学生发展营造充满德性的教育环境,有利于学生在班级管理活动中培养民主、平等和责任意识。

二、班级管理制度的正向德育功能

教育功能是教育活动和教育系统对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各种影响和作用,它既有正向功能又有负向功能,本文探讨班级管理制度的正向德育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功能。班级管理制度是通过确定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师生主体行为和调整主体间关系的活动体系及管理规则,可以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研究班级管理制度的德育规范功能。从静态角度看,班级管理制度的德育规范功能是指对班级管理制度內容和主体两方面的规范。班级管理制度內容的科学合理是其德育功能发挥的前提条件。班级管理制度在合理价值追求指引下,明确禁止什么、肯定什么等规范内容,帮助学生明辨是非、去恶扬善,为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和品德发展打下基础;
班级管理制度内容的规范也包括对制度表现形式的规范,班级管理制度是以正式文本还是以口头的方式呈现出来,能够反映出主体对制度的重视程度,口头上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易流于形式、缺乏保障。通过文本呈现的制度将对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具体化、明确化,是学生行动的依据;
班级管理制度德育功能的实现还要注意规范班级管理制度的表述方式,应多运用道德语言向学生明确提出品德发展的要求和方向,班级管理制度不仅使用“禁止”、“不准”等否定性词语约束学生的违规行为,也要使用“希望”、“建议”等肯定性词语和表述方式指导学生良好行为的产生;
另一方面是班级管理制度对德育主体——教师和学生进行规范,师生在班级管理中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应该达到一个平衡的状态。班级管理活动中,教师权力的过度膨胀或者过度消解都会影响到教师被认同、被尊重和被信任的教育影响力,而且制度规范学生在班级管理中的主体地位,防止学生管理班级的权力被不合理利用。从动态角度研究班级管理制度的德育规范功能主要是指对班级管理制度运行过程的规范。首先,班级管理制度对学生参与班级管理进行规范。学生参与制度的制定,制度从而能体现学生主体的愿望,学生更愿意接受他们自身选择的生活方式和相应的伦理价值规范。其次,班级管理制度对制度执行进行规范,它明确禁止某些行为,对违反制度的个体进行惩罚,通过惩罚维持教育教学秩序的同时对学生进行道德规则的教育,约束学生的不规行为;
根据强化理论,班级管理制度对道德行为的肯定可以刺激学生更多地做出集体所期望的行为,明确的行为规范是学生管理活动的指南,学生头脑中模糊的善恶观念在此过程中得到明确、具体。

2.导向功能。班级管理制度对德育活动的导向功能是指为学生品德发展提供价值导向,也指促进学生品德发展从他律转向道德自律。制度的产生是以一定的价值认识、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为前提,合理的制度应当体现社会生活中主体的价值追求,并为主体活动提供价值导向。班级管理制度在伦理价值指导下产生或者将道德规则或原则通过制度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班级管理制度的运行过程会体现某种价值准则,学生在参加班级日常管理活动时必然会受到制度伦理价值的影响,学生在反复的管理实践活动中产生对制度的价值认同,培养了学生的道德判断力,引导学生朝着共同的价值目标前进。班级管理制度能够促使学生从他律转向道德自律。充满德性的班级管理制度指引学生意识到自己作为班级管理中权利义务的主体之一,应积极主动参与班级管理活动,学生在对班级管理制度的服从、认同的基础上将制度的价值追求或道德原则、道德规则内化为个体的道德要求。另外,班级管理制度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强制性和稳定性,因此它具有预测作用,学生可以通过班级管理制度预测自己行为的社会评价,主动调整自己的行为,做出明确的道德选择。制度引导下的学生行为从外在纪律要求转化为内在道德发展的结果,是学生品德发展过程的体现。

3.调节功能。班级管理制度主要调节制度德育要求与学生品德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调节班级管理制度的管理功能与德育功能的关系。学生品德发展受各方面因素影响会表现出差异性,班级管理制度对全体学生统一的道德要求与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这就需要班级管理制度在制定、执行和评价过程中进行有意的调节。班级管理制度立足于底线伦理,对学生提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且通过多样化和层次化的制度满足学生个体的差异化追求,对违反基本规则的学生进行适当的处罚及对学生良好行为表现给予肯定,在评价中指明学生道德发展的方向。制度的首要职能是管理,而终极价值是制度合规律合目的发展的统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5],因此班级管理制度需要调节其管理功能与德育功能的关系,即班级管理制度注意运用德育手段、德育方法开展班级管理活动,并通过确定管理活动的评价制度避免对学生的评价过于武断、随意,从而避免班级活动陷入管理主义的窠臼。而且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全员的民主参与,它是正式的规章制度,具有强制性和公共性,它必然能够协调学校制度与班级管理制度的关系、班级管理制度与教学制度的关系。

4.陶冶功能。班级管理制度的德育陶冶功能是基于制度的规范功能、导向功能和调节功能提出的。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指导下的班级管理活动是一个富有教育意义的人际互动情境,这种情境意在使学生在参与班级管理活动过程中获得某种道德要求的切身体验,学生能够领会其中暗含的道德价值规范,陶冶其品格。班级是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它是个小型公共生活群体,学生在班级管理活动中习得社会化规范、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有利于培养学生遵守社会秩序、文明礼貌、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等公共行为规范。制度指导下的班级小公民能够将公民意识迁移到社会公共生活中去,学生对班级管理规则的遵守是其对社会法律法规遵守的基础,可以提高我国公民的社会公德素质。另外,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专业人员,其对学生的道德教育身教重于言教,教师以身作则对制度的遵守是对学生潜移默化的道德示范,通过这种方式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不仅不会受到学生的抵制,反而能够增加教师的教育影响力,学生模仿教师的言行举止可以习得其所倡导的道德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因此,班级管理制度的德育陶冶功能指向于学生未来的发展。

三、班级管理制度正向德育功能的实现路径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发现,班级管理制度是丰富的德育资源,具有强大的德育功能。但是实践活动中,班级管理制度德育功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其德育功能的实现。

1.加强班级管理制度制定阶段的合道德性。班级管理制度在制定阶段的公正、合理是实现德育功能的充分条件,班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合道德性是指班级管理制度在合理的价值观念指导下,全员民主、平等参与制定出内容科学的班级管理制度。杨小微老师认为:“持‘恶而能动’的人性假设,会看重制度的限制和控制功能;
持‘中性而被动’的人性假设,会制订塑造式的制度;
持‘善而能动’的人性假设,会提出保护的、激励的、适度规范的制度主张[6]。首先,班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该坚持符合学生的成长需求,发挥制度促进学生心灵成长、个性形成及人格完善的作用。其次,引导学生参与班级管理制度的制定,一方面有利于教师了解学生的真实想法,制定符合学生情况的班级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学生民主、平等地参与班级管理制度制定的过程也是培养学生民主、平等意识的教育过程。再次,班级管理制度目的的达成以其科学性为前提,即班级管理制度的内容符合教育规律及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班级管理制度内容的科学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班级管理制度的内容能够为学生提供正确的认知,在一所乡镇初中的学生管理细则中发现这样一条规定:要求对学生进行量化管理,每生每学期40分,若扣完即自动退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权益受到《义务教育法》的保护,上述学生管理制度要求显然违背了法律,当然不能为学生提供正确的道德认知。另外我国学校教育中有一个奇怪的“倒金字塔”现象,对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而严格检查大学生的寝室卫生,这是由于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活动无视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结果。因此班级管理制度内容应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其要求应符合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

2.注重班级管理制度执行过程的公正与合理。实现班级管理制度的德育功能一定要确保其执行过程的公正与合理。首先,贯彻班级管理制度的指导作用。师生参与班级管理活动必然会受到制度价值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在服从制度的基础上认同班级管理制度的价值追求,因此贯彻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的指导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功利主义教育价值取向对班级管理活动的影响,明确的行为规范能够促进学生道德认知的发展及有效避免班级管理活动的随意性。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是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提出系统性、整体性的要求,能够为学生的品德发展营造充满德性的成长环境。其次,应坚持教师的全方位指导。班级管理制度被全体教师所知晓并认可,并在自己的教育活动中得到强调,有利于形成全体教师的教育合力。学生是班级管理活动的主体,其自我管理能力的提高是教育应有之义,但是学生身心发展未成熟的特点决定了班级管理制度的执行离不开教师的指导,教师启发诱导学生对制度的理解,从而挖掘制度执行过程所具有的教育意义。最后,发挥家长的监督保障作用。家长的参与能保证班级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他们可以根据孩子身心发展的变化判断班级教育活动的效果如何,能够对班级管理活动起着监督作用。而且家长对制度的了解与认同有利于家长对班级管理活动的支持,教师可以就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家长讨论,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从而保证班级管理制度能够得到公正合理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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