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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8篇)

时间:2024-08-20 17:38: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九大和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1年)和省委.省政府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1年)要求,持续深化改革,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保障,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体系,针对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地.各部门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落空,为全面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全面推进落实。

  一是制发XX市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职能,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定期研究问题。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3.加强考核督办。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采取“年初制定标准.定期检查督办.年终综合考评”的方式,加强考核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1.稳妥推进市政府机构改革。按照XX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调整优化市政府及工作部门职能,整合部门职责和内设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由X个减少到X个,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2.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放管服”改革。及时调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重点实施“3550100”改革,推进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新开办企业的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4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出台配套制度X项,实现工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50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0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6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惠及企业X户;全面实行“36证合一”,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X户。深化“互联网登记”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一网办理”,共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X户。

  3.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一是实行“一网通办”。

  加快系统对接,事项上网,办事用网,推动服务从“线下”向“线上”转变,网上可办率X,网办实现率X。

  二是实行“一门办理”。

  截至2021年底,XX市行政许可事项入驻率达X。

  三是推进“一次办理”。

  梳理发布XX市“马上办”事项X项.“一次办”事项X项.高频事项X项,不断压缩审批服务时限,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三)严格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将依法决策事项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行政机关拟作出的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时,分别组建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团队,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做好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1年共审查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X件。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管理,凡以XX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省政府和XX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3.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快推进XX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XX市政府带头与XX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签订政府法律顾问合作协议,聘请X名专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全市X个市直部门和X个镇(办.场.园.区)分别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四)定纷止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把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结案关,将“协调撤回”作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优先结案”手段,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21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X件,受理案件X件,不予受理案件X件。受理后已办结案件X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回案件X件.作出确认违法决定案件X件.作出撤销决定案件X件.作出维持决定案件X件,作出驳回决定案件X件,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X。

  2.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X家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树立行政机关尊法守法的良好形象。2021年,全市共有行政诉讼应诉案件X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X件,出庭应诉率X,未出现行政机关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现象。

  3.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探索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XX模式,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XX市联合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1年,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件,调处成功率X。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攻坚,按照“五个一”要求,持续开展领导包案化解活动,共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X件。

  (五)多措并举,规范基层执法行为

  1.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核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按机构改革新要求,结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调整.执法领域变化等情况,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换证.培训等工作。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开展案卷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基层一线,重点整治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一是坚持把法治培训作为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的重要课题,XX市于2021年6月.8月和11月,先后3次举办市委中心组(扩大)法治专题学习辅导报告会,分别邀请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侯江波.王利明教授.高圣平教授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全市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

  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2021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站位不高,推进工作缺乏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随着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法制机构人才不足,从事法制工作人员多为非法本专业,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路

  (一)全面组织推进。

  一是组织实施XX市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全面推进XX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是组织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专题调研.督办检查,对工作不力.推动迟缓的地方(部门)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率;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纪律和能力建设,改进队伍纪律作风,提升队伍整体执法能力;三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快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监督落实。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审查率,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发布机制和到期退出机制。6

篇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2.28?

  【字

  号】青发改法规〔2022〕124号

  【施行日期】2022.0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青海省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委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及成果

  2021年,我委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总目标,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健全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加强改进行政执法,预防和化解行政风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开局起步。一是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将***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委主任办公会集体学法、法治讲座等

  形式,系统学习***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培训中,邀请省委党校相关专家对***法治思想进行专题授课,重点讲授***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思想内涵等内容,有力推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初制定《全省发展改革系统2021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按照程序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备,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推动落实,进一步明确干部学法工作机制、压实学法普法责任等具体措施。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安排,研究制定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工作清单,对法治工作内容、牵头落实处室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落实年终述法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工作,实现我委述法主体应述尽述。三是成立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指导市州发展改革部门领导小组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强系统联动和法治工作基础保障,力促形成发展改革法治建设工作大格局。四是扎实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整改工作要求,我委认真围绕涉及省政府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到我委开展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察现场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反复研究,制定印发了委内整改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任务,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目前涉及我委的4大类11小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聚焦“全流程”规范,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以“一次办好”为目标,以政务服务标准化为牵引,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持续压减办事环节、流程和时限,实现线上

  高效“一网通办”、线下快速“一窗通办”。二是聚焦“全链条”服务,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模式,推行“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依法保证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三是聚焦“全覆盖”监管,打造严格规范的监管环境。坚持放管并重原则,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四是聚焦“全方位”保护,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坚持法治引领,全面推进《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设定政策调整适应期,健全政策法规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等工作机制。清理非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等领域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的“旋转门”“弹簧门”政策,细化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任务清单。五是聚焦“全口径”管理,打造青海特色的营商体系。健全完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宣传推介、考核评价”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常态化督导、日常监督与监督员社会监督。优化营商环境考评体系,健全考评结果运用机制,全面提升营商便利度。

  (三)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信用监管和诚信建设法治化。一是牵总推动《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正式施行,使我省成为全国第3家出台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11家出台地方信用立法的省份,信用立法迈入全国前列。二是先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信用监管和诚信建设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三是着力推进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废止16件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涉失信行为监管类文件。深入实施“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共核实梳理严重违法失信主体22家、失信信用服务机构3家,并有针对性开展约谈,督促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和整改。

  (四)加快法规体系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取得积极进展。2021年,我委落实立法主体责任,加强立法统筹协调,强化立法台账管理,全力推动我委6件省级重点立法项目进程。截至12月底,《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已正式出台,《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的出台实施标志着我省信用制度和信用法律体系开始形成,夯实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基础。《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从地方立法层面夯实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础,标志着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纳入了法治化轨道,开启了营商环境法治化新征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出台健全了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有助于促进社会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激发循环发展新动能,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广泛普及绿色消费理念。此外,《青海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青海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青海省政府投资条例》年度既定任务均已完成。

  (五)防范法律风险,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一是规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责任,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26号)及相关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组织对61件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二是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实现全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档案实行“纸质+电子版”双管理制度,做到长期保存、分类保存、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初审复核责任制,确保文件合法、有效。2021年共作出61份《合法性审核意见书》,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对送审稿中存在的超越法定职权、与有关政策抵触等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协助起草部门补正,提出的审核意见全部被采纳。三是研究修订了《省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法律顾问相关

  工作。参照省政府法律顾问公示做法,对我委2名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在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目前我委外聘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3名,在我委法规规章起草、行政民事应诉、重要政策文件制定、合同审查、法治培训等工作中较好发挥了法律咨询服务作用。四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文件22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党内规范性文件1件。举办新闻宣传和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81期。

  (六)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加强改进行政执法。一是修订公布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权责清单。结合部门“三定”规定,梳理形成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清单(2021年版),修订后行政权力事项共保留34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3项),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于12月14日由省委编办统一在省政府官网予以公布。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等制度。组织相关执法处室、单位参加了全省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结合我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将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含省能源局、省粮食局、省价格认证局)行政执法人员共54名。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安排,对全省发展改革系统

  2020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类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上报。

  (七)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编制《青海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任务分工、具体举措等内容,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总指引。二是认真组织开

  展“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律进机关”等活动,努力引导全委上下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公务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等制度,2021年以来,组织“法宣在线”学法平台民法典答题、生态环境法规知识等专项答题活动共15次,各处室单位积极组织人员认真答题,参与率达到90%以上。四是组织推荐相关处室单位参评2016-202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个人,我委两个处室、单位及一名个人获得通报表扬。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总体来看,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执法业务处室、单位执法人员不足,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案卷整理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业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三是“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相关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做好法治国家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实施,全力落实委贯彻***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的研究部署。

  一是加快印发实施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制定2022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协同推进落实。二是加快推进政府投资、粮食安全两项立法项目进程,加强发展规划、能源等地方立法谋划研究,不断提高立法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强化委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第五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全面规范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抓好“三项制度”落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构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四是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开展

  对全系统法治业务尤其是行政执法领域相关业务的培训,持续提升我委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专此报告。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

篇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1.17?

  【字

  号】吴政发〔2022〕3号

  【施行日期】2021.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以来,吴忠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提升。吴忠市被评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深悟透***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一是学习宣传到位。把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市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市委常委会学习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专题研讨1次;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共组织6期,培训450余人次。举办***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专题研讨、专题讲座共78场,培训5000余人次。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开展“12·4”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宗教场所、进军营等宣传活动,不断推动***法治思想向基层延伸。二是组织保障到位。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听取5个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法治吴忠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吴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通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是工作措施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效能目标考核,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目前,各类共性、个性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印发《吴忠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实践活动,先后编印“以案释法”、“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8万余册,创作发布疫情防控新媒体宣传产品800余个。四是职责履行到位。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能够提高政治站位,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本单位(部门)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市管501名处级干部接受民主评议并进行了年终述法,24个单位接受巡察并完成整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力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着力推进立法工作。健全政府规章立项、起草、审议、论证等工作机制,制定首部政府规章《吴忠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紧密结合我市“9+1”重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1年8月2日公布实施。二是着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吴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吴忠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督促责任单位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制定《吴忠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请市委同意后在网站公示。2021年以来,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5项,行政措施24项,合同协议15件,出具法制审核意

  见书63份。三是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以“一清单(《吴忠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一方案(《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方案》)、两流程(《吴忠市人民政府涉法事务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吴忠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的方式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2021年以来,市政府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按照要求向自治区政府、市人大进行备案,备案率、及时率均为100%。四是着力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市共筛查行政文件32万余件,经清理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77件,宣布失效362件;共废止政策性文件747件,宣布失效1358件。其中市政府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宣布失效11件;决定废止政策性文件112件,宣布失效105件。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断抓实“放管服”改革。对市发改委、教育局等31个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进行了调整,增加行政职权1078项,减少行政职权473项,变更行政职权要素1009项1829处。率先在五市启动“互联网+监管”工作,推动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建设。深化“三减一提升”,办理时限、环节再压减62.04%、21.29%。推行市县两级“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与浙江宁波、陕西榆林等6省13个市签订“跨省通办”协议,市政务大厅可承接跨省通办事项132项。二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便利化措施,优化企业开办线下服务,实行“审核合一、一窗通办,首办负责、一办到底”登记模式,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6398户,总量达到12.1万户。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7个部门实施的35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通过“融信通”等线上平台帮助小微企业融资更加安全便捷,实现融资33.7亿元,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不断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守法诚信联合奖惩机制,归集

  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承诺11.6万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1044条、行政处罚信息7137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54条,治理退出199条,帮助各类企业修复失信记录365条,确保失信名单“有进有出”。全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由年初187位上升到84位,上升103名。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1+3+2+6+1+N”工作模式,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有力保障。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审核要点等,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班,完成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5个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采取现场评查、现场点评和互动问答的方式,抽查60多个单位行政执法案卷200多份,评出优秀案卷30本,其中有8本案卷入选全区优秀典型案例,占全区典型案例的三分之一。三是完成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综合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统一规范乡镇“五办四中心”职能职责,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梳理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123项,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将629名行政事业编制调整为乡镇人员编制,乡镇(街道)人员编制平均增幅达31.3%,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职权83项。整合乡镇(街道)原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执法办公室,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四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相关信息及时归集到自治区平台,提高抽查专业性。截至目前,抽查企业7306家次,立案处罚158起,处罚金额486.572万元,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着力打造政务透明公开。一是主动接受监

  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和向市政协通报制度。2021年以来,办理区、市两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87件、政协委员提案213件,办复率100%。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保障和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2021年完成审计项目39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涉及金额4.23亿元,移送处理事项6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条。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2021年办理市本级行政应诉案件21件,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研发“吴忠法宝”APP和小程序,构建以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为主体,微信视频电话为补充的乡村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21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16件,案件回访率100%。二是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组织体系,积极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建设,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塞上枫桥”工作品牌。2021年共排查矛盾纠纷4759起,调解纠纷4679起,成功调处4600起,调解成功率98.3%。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件,受理22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9件,法定期限办结率100%。

  (七)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一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

  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召开全市“八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八五”普法工作。二是普法责任全面落实。召开吴忠市2021年第一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大会,明确11项具体工作责任,细化5大项25个具体评估指标,对市检察院等5个首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120万余人次访问网络投票、累计投票48.3万次。三是普法活动全面开展。充分发挥民法典讲师团、机关单位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作用,累计组织法治讲座、宣传活动1500余场。利用“吴忠法治”微信公众号开展民法典及“庆建党百年

  学党内法规”有奖答题活动等,参与6万余人次;开设“以案普法”“普法课堂”专栏,累计制作疫情防控微视频30余个、电视节目8期,发布民法典相关信息和典型案例160余条。分批组织市直30多个部门的2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旁听法庭庭审。四是依法治理全面提升。落实“1+6”政策性文件,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为抓手,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市域治理与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社团6大领域治理。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编印《“法律明白人”学习工作手册》,截至目前,累计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6.9万余人、骨干3400余人,此经验在全区推广。依法依规推动“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全区校园治理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办实事清单891项,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虽然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基层法治建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专职机构设置和专职人员配备跟不上行政复议改革的需要;法治机构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还不相适应等。

  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一是不断深化法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

  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不断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推广应用好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监督。重点抓好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切实解决基层一线执法水平偏低的问题。四是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能力。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动民法典深入实施,扎实开展“法律八进”工作,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五是充分发挥督察考核作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落实考核结果,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篇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定安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1.26?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县政府文件

  省人民政府、县委、县人大: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定安县政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1.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取得新成效。将***法治思想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全县各单位、部门开展***法治思想学习296次。把***法治思想纳入政法队伍教育整

  顿必修内容,开展政法工作队伍全战线、全覆盖培训,全县政法部门开展***法治思想学习19次。将学习宣传***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思想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2.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冯云飞县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工作。2021年组织召开中共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内容的学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反馈的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确定74项整改任务。对县直各部门和各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察,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压实责任落实。

  3.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中共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中共定安县委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方案》。紧密结合定安“十四五”规划纲要、2035年远景目标要求和大部制改革实际,组织编制《法治定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方案的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权限,2021年认领实施37项事项,同时制定我县赋权方案,将老人证等36项高频事项赋权乡镇,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参照中

  央和省级清单要求,实施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83项,以“承诺”代替“证明”。直接取消审批事项30项,审批改为备案3项,优化审批服务641项,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精简注册登记材料,取消提交住所证明手续,企业开办时间由2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办理不超过0.5个工作日。2021年,全县新增商事主体5798户,其中企业1269户,个体工商户45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家。

  2.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构建“四个一”办事平台,建立“一窗受理”,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事务、交通环保和工改3个综合窗口,将20个单位552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窗办理,统一窗口出证,进一步缩短等候时间,提高群众办事体验。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审批事项可网办率达95%。实行“一张审批网”,2021年我县使用“一张审批网”受理办件共29789件,办结28637件,事项提前办结率达到98.03%。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将各单位570个业务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明确审批权限,并对划转后的事项梳理压缩,共减少543个环节,压缩3428个工作日,压缩时限达到45.4%,进一步简化、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时效。

  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制定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工作,纾解企业反映强烈的瓶颈梗阻问题。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全县登记在册共24家行业协会商会,其中5家收取会费,采取自愿缴纳会费原则。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全县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651万元,5家企业享受自由贸易港15%企业所得税优惠。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支持县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担保业务。截至2021年底,我县现有涉及中小企业贷款3笔,贷款额350万元,共拨付2021年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8.83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人295万元,直接带动100余人就业;拨付政府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发放“政保贷”贷款2450万元。

  4.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增量和存量政策文件及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全县22个单位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其中实行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的单位有1个、起草部门自我审查的单位有1个、起草部门自我审查+内部特定机构复核等审查机制的单位有20个。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审查政策文件,审查增量文件50件,经审查修改后出台文件47件。

  5.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县直各部门、各镇均开展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守信意识,全县政府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全力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构建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倒逼窗口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加大问题整改推进力度,成功完成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和隐性债务化解。偿还无分歧账款40.33万元,偿还分歧账款10.88万元;完成隐性债务化解172.92万元,超额完成本年度化债任务。建立项目建设“红黄黑”挂旗管理机制,对全县104个重点项目、18家项目责任单位挂旗,以制度创新**项目推进难问题。认真开展“查破促”活动,2021年全县80家单位在两轮堵点问题排查工作中共查找、认领堵点问题491个,办结459个,办结率93.48%。

  6.着力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全省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全面梳理各单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共排查出历史遗留问题295个,其中资金类问题80个、资产类问题85个、人员类问题24个、其他类问题106个,涉及用地、工程款拨付、接待费未结清、人员编制、房产证办理等多个方面。已解决问题113个,未解决问题182个,化解率为38.31%,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7.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实体、12348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2021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工作

  站接待群众来访560人次,12348热线解答法律咨询9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0件,办理公证件652件,律师进行认罪认罚见证192人次。聘请26名村(居)法律顾问,实现126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村(居)事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21年海南省村(居)法律顾问现场会在定安顺利举办,我县荣获“2021年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8.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有序推进生态环保“百日大决战”各项重点任务,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制定措施33项,完成20项,按时序推进13项,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2%。全力做好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整改工作,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任务全部完成,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0宗信访件,全部完成省级整改到期17项任务,完成县级整改到期任务35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反馈整改到期任务15项。

  9.推动作风整顿建设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把作风整顿建设嵌入到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作风转变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开展“4·13”专项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3个;推出“1+5”工作模式,以作风整顿建设统领优化营商环境等5个专项活动。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起8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首次开展“四风”案件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在县委常委会上对“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建立作风“体验官”和“好差评”制度,聘任10名作风体验官,对行政审批服务、信访事项办理等进行暗访式、沉浸式等体验,提出意见建议7条;在面向群众的16个窗口单位试点作风“好差评”制度,以群众视角发现并纠正作风顽疾。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制定出台《定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增强制度建设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后评估工作,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行政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为以后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提供经验支撑。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管理。落实《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严格执行“1+3+1”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2021年,全县制定规范性文件7件,审核规范性文件7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7件,报备率100%,从源头履行政府依法行政职责。

  3.开展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工作部署,在全县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排查1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不存在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定安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25条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规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实施监督和责任追究,为全县各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提供理论指导,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2021年共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32次,讨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44个。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落实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县政府网站开辟“我为海南省定安县十四五规划、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专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集“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意见。向社会公开征集定安教育发

  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龙湖镇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建议等与群众利益相关方面的决策意见。

  3.积极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在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公职律师长足发展的基础上,着力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已聘请法律顾问单位37家。县政府聘请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单位,明确张宝华律师作为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法核政府重大合同、方案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72件。制定出台《定安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及其工作规则,统筹做好全县法律顾问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坚实保障。

  (五)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落实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制度,对各行政执法单位105宗案卷开展评查,助推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组织编纂《定安县2020年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荣获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实效。依法对市场监督、生态环保、旅游文化市场、劳动监察、国土资源、农业执法、交通运输、市容管控等八个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2021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1次,抽查企业66家,办理643宗案件,罚款504.33万元。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人员逢入必审、逢入必培、逢入必考。举办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公共法部分)专题培训班和定安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县13个行政执法单位102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海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公共法部分)考试;梳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国家统一

  行政执法证326个。

  4.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共同研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重大疑难问题。2021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2宗,向法院移交案件20宗。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根据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立案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份。

  5.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新型犯罪重点打击、各类犯罪专项打击,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全年刑事案件立案689宗,破案389宗,破案率56.46%,抓获犯罪嫌疑人302人;受理治安案件936起,查处936起,查处率100%,查获违法人员781人;破获涉黑涉恶团伙3个;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立案11宗,破案11宗;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4宗,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7人,查获吸毒人员26人,缴获各类毒品145.45克。

  (六)优化政府内外监督机制,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牢固树立权力滥用“零容忍”理念,坚决克服懒政怠政,依法从严治官、从严治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组织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办理人大建议103件,办理政协提案87件,对于已解决事项群众满意率为100%。

  2.依法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办理诉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021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0宗,人民法院已审结7宗,当事人撤回起诉1宗,判决6宗,胜诉6宗,胜诉率100%。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已开庭的行政应诉案件当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宗。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依托《作风建设进行时》栏目,定期曝光群众关切热

  点、项目建设堵点等问题,截至目前共播出111期,曝光并督促解决问题165个。部门对照找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对照五个方面查摆问题5069个,已完成整改4990个,整改率98%。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解决干部作风问题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0个,约谈提醒49人,追责问责6人,通报曝光39起102人。开办“一把手”纪律教育暨“贤内助”家风教育班,对全县200余名党员干部及其家属、成年子女开展家风教育。容错纠错为干部撑腰鼓劲,对受到诬告的1名干部澄清正名,在全县通报受到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后的1名县管干部重新使用,释放敢于担当的积极信号。

  4.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审计。2021年完成29项审计项目,其中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3个、财政审计项目1个、民生审计项目3个、资源环境审计项目3个、经责审计项目18个、公共投资审计项目1个。发现违规金额9110.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0983.45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99.91万元,提出整改建议74条。同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的社保基金审计、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建设政策跟踪审计等12个审计项目。

  5.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重点政务信息,发布各级政策文件408件,公示公告376件,人事信息16件,财政公开41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依法进行办理答复。完善12345热线平台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全县受理办件43771件,办结43558件,办结率99.51%,群众满意度98.12%。

  (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原则,明确定安县司法局为县行政复议工作的具体承办机构,设置岗位数2个,挑选2名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人员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积极引入听证、集体讨论等形式,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宗,不予受理4宗,受理19宗,召开听证会4宗,受理案件已全部办结。

  2.抓好信访矛盾化解。依法分类处理各类信访诉求,有序做好信访工作,全力以赴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全年接待和登记信访总量449件,涉及819人次,在建党100周年、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首届消博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点敏感时期实现了“零进京上访”“零非接待场所上访”目标。

  3.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成1个“枫桥式派出所”,3个“智慧安防小区”

篇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科技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公布日期】2022.03.31?

  【文

  号】

  【施行日期】2022.03.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科技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科技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称“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科技法治建设。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法治思想。部党组、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专题辅导报告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充分认识***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和重大意义,学习领会***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部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制定印发工作方

  案,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把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与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相结合,对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进行规划,加强对重要任务的统筹协调和研究部署。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一是审慎编制科技部权责清单。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全面梳理科技部职责任务,科学界定权责事项,规范编写事项内容。

  二是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科技部法制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有力促进科技行政决策的法治化规范化。

  三是持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管理制度创新,推进“三减一加一优化”务实减负举措,推动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优化人类遗传资源等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和服务。在科技项目申报与管理、区域创新高地建设,以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等方面,加强对科研人员和各类创新主体的服务,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法治环境。

  四是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依法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等应急处置工作。编撰《科技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汇编》,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法律法规制度支撑。

  (三)统筹推进立改废释,不断完善科技法律体系。

  一是完成《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工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与科技部共同牵头,加强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修订工作。《科学技术进步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2月24日修订通过,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新增了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技合作和监督管理四个章节,着重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此次修订是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

  善了科技创新法律体系,全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是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精神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提供行为规范,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是完善重点领域配套法律制度。积极推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制修订工作。上述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将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法律制度。

  三是依法开展科技法规政策专项清理。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新法不一致的专项清理工作。根据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规定,全面梳理科技部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逐件研究与新法不一致、不衔接的内容,确保法规政策文件与新法有效衔接,维护法律的统一和权威。

  四是加强科技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判。针对科技创新立法、科技伦理治理等多项议题开展研究,研提对策建议。

  (四)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严格依法公正执法。

  一是依法开展行政审批。进一步改进行政许可制度规范,严格依法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行政审批、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指导地方开展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行政许可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会同移民局推行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不断优化审批流程。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认真落实《科技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细化立案、听证和执行等程序规范,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三是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加强对人类遗传资源等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加强科

  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对执行期3年以内的科研项目最多只开展1次现场检查。深化“飞行检查”模式,研究制定《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规范有序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五)积极办理复议诉讼案件,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科技部高度重视,依法稳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按时出庭应诉,依法答辩举证,按照法律程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积极处理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答复中国政府网、部长信箱等网民留言,对公众咨询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激发科研人员创造积极性。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大格局。围绕加强政治机关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改革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监督等方面,构建形成权力监督制约大格局。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召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暨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会,压实专业机构项目管理主体责任。部系统各单位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评估执行效果,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制度落实落地。

  三是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召开科技部警示教育大会,警示部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汲取教训,防微杜渐。部系统各单位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保持警钟长鸣。

  四是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安全。按照《科技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

  开指南,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依法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做好重大文件发布解读和宣传,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七)强化法治工作条件保障,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集成对接,实现科技业务的全流程协同办理和全国“一网通办”。

  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整合数据资源,建立政务资源共享目录,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等政务资源的共享。

  (八)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介。

  一是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张贴宣传挂图,营造学习宪法的热烈氛围。组织部系统干部职工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党支部会等方式学习党内法规,精心挑选《我与宪法共成长》《行政处罚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知识视频供干部职工学习,在干部线上培训课程中丰富法律课程等,加强宪法法律知识普及。

  二是开展《生物安全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普法宣传。组织录制《生物安全法》普法视频,重点宣讲“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和“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等内容,并在多个省市开展专题培训讲座,宣传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生物安全法律意识。

  三是开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普法宣传。通过座谈会、调研、指导地方科技奖励政策等方式,向科学家群体和科研管理人员讲解《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重点内容,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虑

  2022年,科技部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文件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

  府建设,推动科技立法、执法、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全面提升科技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以法治力量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将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重要法规作为部系统、驻外干部、新入部公务员等重点学习内容,提高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水平。深化对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依规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推动法规政策立改废释。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共同做好立法后相关工作,共同编写《科学技术进步法》释义并出版印发。组织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修改或废止与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不一致不衔接的规定。指导地方修改科技进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参与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法治氛围。

  三是加快推进科技领域立法,加强科技立法规划。加快推进《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工作。制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加强科技创新立法规划和储备,部署新技术立法前瞻研究,强化科技法律法规的刚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机制建设,制定行政执法规范。从科技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程序规范、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科技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对实验动物管理执法的业务指导,加强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

  五是稳慎办理复议诉讼案件,积极防范化解矛盾。制定科技部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办理流程规范。严格依法、稳慎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扎实细致处理投诉

  举报和信访,积极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总结案件规律,系统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篇六: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海东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22.01.24?

  【字

  号】东政〔2022〕3号

  【施行日期】2022.0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始终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把中央、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工作部署与海东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发挥“领头雁”作用,多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等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重要会议精神、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重点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海东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确保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地;换届后,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委员和四个协调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2021年初,按要求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省政府、市委、市人大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有效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科学统筹推进。制定实施《海东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海东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海东市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青海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切实加强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指导,科学、高效、精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如:化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政策法规宣传,突出法治引领作用,被评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2021年10月,平安区出现疫情后,实施两级党委政府扁平化管理,构建起了统一指挥、上下贯通、联防联控、高效运转的疫情指挥体系,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海东贡献。四是提升法治素养。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青海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平台学习***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和政策法规知识,运用“法治海东”“12348海东法网”“法治海东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采用图解、视频、动漫等方式,在网络平台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形成法治宣传规模,切实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同时,将***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各级党校培训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考试必学必考内

  容。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相关专家以《党内法规有关问题》《***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为题作专题讲座,切实把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意识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和“终身课”。各级人大积极推行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制度,凡是人大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都进行宪法宣誓,增强了他们的宪法意识。

  (二)以深化改革为突破,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始终将“放管服”改革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印发《海东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海东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任务清单》《海东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试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海东市2021年度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责任分工方案》等,全面开展了2021年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细化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稳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市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1项,下放186项,承接92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2项,取消15项,现行保留事项215项。开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区,有效整合14个单位79项行政许可事项,确保“最多跑一次,服务零距离”改革不断提质、提标、提速。持续深化“一网通办”,率先在全省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和编制637项,编制规范市级实施清单913条;通过国家政务服务网、青海政务服务网、青松办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及国家政务服务网APP实现智能办、轻松办、网上办、掌上办。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预审+快递送”审批服务模式,实现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线上网办率达98%,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出入境、公积金、不动产登记、车管等14个窗口184项业务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办理,网上办理占总办件量66%。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全面实现第一批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等13项行政事项的“跨省通办”,大幅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海东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统筹市级23个部门,确定141项年度抽查内容,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和抽查事项清单,梳理共涉及15个部门,26个抽查领域、55个抽查事项清单。举办“双随机”联合检查专题培训,通过各类宣传载体进行专题解读和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有效推进了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为形式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了执法行为,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实施《海东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海东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已公布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34项。五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通过整合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在六大领域同一行业内横向实现综合执法的同时,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压缩、回收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编制资源,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牵头抓总、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跨区域协调执法办案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执法力量进一步得到充实。完成了生态环保和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应急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六是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印发《海东市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整合行政复议职责,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市、县两级已完成行政复议办公室挂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正在建立。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核查市级执法主体资格33个,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

  (三)以良法善治为目标,高质量推进行政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对立法规

  划、法规起草、征求意见、法规审议等作出规范,细化立法流程,完善技术规范。二是着力抓好重点领域立法。印发《海东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完成《海东市河湟文化保护条例》的审查工作,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我省首部保护传承弘扬河湟文化的地方性法规。完成市政府规章《海东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海东市促进拉面产业发展办法》的审查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海东市人民政府令颁布,将分别于2022年2月1日和3月1日起施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委常委会议同意,印发《海东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地方性法规提交市人大常委会项目2项,政府规章立法项目1项。三是不断强化备案审查监督。完成《海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市政府政务数据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管理办法》《海东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发布工作,并按要求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省司法厅进行备案。完成《海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等40件重大文件、市级单位230项权责清单备案审查。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督察内容和考评体系,对6县区政府、28个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开展情况、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程序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以规范公权为重点,高标准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权责事项进一步规范。切实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制度效用,积极推进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梳理审核“11+X”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责任事项,完成公布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编制工作,推动实现部门“三定”规定与权责清单有机衔接,构建权责清晰、运行公开的政府权责机制,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了有效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法律顾问制

  度进一步落实。健全完善市委市政府联合法律顾问团工作机制,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60%。各类企业法律顾问覆盖率大幅增加,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数量实现新增长。2021年,市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42件,行政复议案件48件,其他法律服务事项110余次,提供法律政策咨询200余次,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通过常态化和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效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现象,行政执法进一步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和卫生监督系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审工作,采取交叉互评、集中点评等方式,对处罚主体、处罚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审,行政执法水平和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了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系列行政执法大检查、大查处、大整顿活动,依法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了依法行政的外部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全面完成全市执法证件更换与新申领系统填报工作,提交换发证件申请2569条,考试报名审核通过1382条。组织1092名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参加考试,665人考试成绩合格,合格率为61.28%,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以矛盾调处为牵引,高层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21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0件,受理42件,受案率83.67%,有效发挥“定纷止争”作用,复议决定书已全部实现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当事人查询。二是依法积极参与行政应诉案件。2021年全市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环保行政处罚、城市规划等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142件,审结11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三是全力推动“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逐步形成调解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

  境。2021年,全市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纠纷4868件,调解成功4839件,调解成功率达99.4%。四是高效推进信访问题依法解决。深入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工作,开展信访“三无”县区创建工作,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信访,信访秩序明显好转。2021年,全市94个乡镇均建立了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87个乡镇达到市级“三无”乡镇标准,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全国少有的信访工作“三无”县区全覆盖的地级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六)以守法普法为重点,高效能探索基层治理途径。把全民守法和普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把握工作重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八五”普法启动会,对全市“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海东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任务分工方案》《海东市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动全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加强普法守法宣传。聚焦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生态建设、扫黑除恶、移风易俗、乡村振兴等工作,深入开展法治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充分运用“法治海东”“12348海东法网”“法治海东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以图解、视频、动漫等方式,在网络平台营造法治宣传声势,在全社会推动形成普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三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将普法依法治理与依法行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结合起来,目前全市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省级19个,市级53个,县级

  724个(占全市总数的68%)。全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7所、全省首批诚信守法示范企业8个,全省首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寺观教堂”3个。四是提供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行政复议工作者参与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重大决定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和公益法律服务。继续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2021年,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9件,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1899件,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570件。五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六县区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实体平台,94个乡(镇)全部挂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务站,1664个行政村(社区)设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并签订村居法律顾问,按照“月有入村,季有讲座,年有专题”形式推进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理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贯彻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各县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还需完善,日常督察有待加强;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强化,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常态执法还需持续提升;四是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形式还不够多样,内容还不够丰富。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人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头雁”作用,加强法治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领导及从事法治建设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有效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海东市贯彻落实〈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分工方案》《海东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进度,完成《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海东市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海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地方立法任务。

  三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细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提升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效能,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的解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是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借鉴运用“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做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建设青藏高原山水田园、生态绿色、宜业宜居、创新活力、城乡统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海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篇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1.23?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1年,我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我市成功入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和省碳中和试点示范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改革试点,市政务服务大厅被评为全省“市级标杆培育大厅”,翁源县龙仙镇青云村被评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武江区税务局入选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市法律援助处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现将我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

  坚持高位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全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坚持用***法治思想统揽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讲座、双周讲坛活动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宣传,将***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各主体班次教学计划,邀请领导干部、专家教授专题讲解,不断加强***法治思想的学习。

  二、紧扣全面依法治市目标任务,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

  一是传达学习《实施纲要》精神。2021年9—10月,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先后传达学习《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谋划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对标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部署我市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制定我市的工作要点,提出38项重点工作,75个方面分工,编制了分工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要求。三是根据中央和省的“一规划两纲要”,认真研究谋划我市“一规划两方案”,印发实施《法治韶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韶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四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组织南雄市政府、曲江区政府、翁源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等9个单位做好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工作。五是对我市263个单位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并专题向市委报告督察情况。

  三、突出普法工作重点,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石

  一是重点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2021年10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会议专题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级政府部门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列入专题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全市基层干部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组织全市执法队伍参加省司法厅《行

  政处罚法》学习辅导会。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韶司在线等网站平台宣传《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二是开展精准普法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专题法规等普法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围绕不同主题开展普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突出普法重点对象,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暑假期间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法律知识测试。三是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全面履行。一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印发工作方案和三批共

  1251项“全程网办”事项清单。目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大厅进驻率96%,全程网办率近80%,一次办好率达90%。优化完善电子证照签发和电子证照用证调用规则,推进企业、群众办事免证办。深入推行清单制度动态管理,印发《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1年版)》和《韶关市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

  107项,凡未纳入此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实施。启用广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事项的梳理,指导监督各部门完成用户注册授权、监管事项认领、实施清单填报及完善等相关工作,监管事项覆盖率达100%。二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全市改革优化营商大会精神。畅通政企互动渠道,举办“韶商·市长面对面”活动,当好“服务员”“店小二”的政务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印发实施《韶关市开展营商环境补短板强优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补短板、强优势,全力为企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配合国家、省开展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修订工作。印发《韶关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修订《韶关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打破事项属地办理限制,推动政务服

  务事项“全程网办”“跨域通办”。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归集各类信用承诺28万余份。持续开展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2021年共发布诚信“红榜名单”2909个,失信“黑榜名单”97个。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韶关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时向国家信息中心报送相关数据,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韶关)共归集市、县两级333个部门各类信用信息3429.2万条。在“信用韶关”网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51.6万条、行政处罚信息3.33万条。四是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一是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高行政权力事项的信息化办理水平。印发《韶关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按照“一年谋突破、三年见成效、五年大提升”的路径,在“十四五”期间分三个阶段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二是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韶关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统一事项标准,压减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拓宽评价渠道,健全12345政府服务热线,构建以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为一体的多渠道服务体系,不断改进政务服务质量。三是推进法治韶关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2021年8月在全省率先完成省市一体化大数据地市节点和大数据分析平台的部署上线,构建“1+N”大数据分析应用体系,纵向与省互联互通,横向打通各部门共享通道,开展行业专题数据分析应用,为智慧法治提供数据交换共享支撑。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是进行“小切口”立法。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3件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工作,其中《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分别于2021年5月

  1日和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二是推动重点领域行政立法。编制《韶关市2021年规章制定计划》,出台《韶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试行)》2个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并实施。三是完成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8件次,备案审查县市区规范性文件20件。

  (四)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对7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二是重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一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全市105个镇街统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负责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通告》,105个乡镇(街道)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调整事项共547项,涉及11个领域。结合实际编印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行政执法知识手册》,汇集了行政执法的常用法律法规规章,通过问答的方式明确了行政执法过程中普遍关注的基础问题。二是执法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严格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2021年编制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四次,组织了41场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共3651人次参加,办理行政执法证件3672个。三是程序意识增强,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执法案卷评查,我市行政处罚水平明显提升,较好地保证了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六)行政权力得到有效制约监督。一是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制定《韶关市行政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的职能划转、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等工作,明确市、县司法局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二是完善行政

  复议工作机制。自2021年6月1日起实现了市县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监督”。三是配齐配强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2021年共受理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01宗,已办结71宗,办结2020年转结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80宗,共向各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80次,答辩率100%,出庭应诉54宗,胜诉33宗,胜诉91.7%,无因不答辩、不出庭应诉导致被法院撤销的情形。

  (七)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不断优化主动公开平台功能。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阳光政务”水平。三是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业务、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四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全市各地按期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力度不足。线上线下融合深度不够;政务数据共享支撑能力不足,大数据汇聚应用成效还不够明显。

  (二)营商环境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根据《2021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我市一些指标处于相对落后水平,与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市存在较大差距。

  (三)法治人才队伍不能满足法治政府建设需求。

  六、2022年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督促各地、各单位将***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入心入脑。

  (二)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抓好2021年省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整改工作,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组织参加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查考核,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

  (三)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规范治理年”的要求,重点落实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规范治理。充分应用数字政府成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成熟度,拓展政务服务模式,全面促进效率提速、服务治理提高、发展环境提升。

  (四)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抓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职责,防止监管“缺位”,探索创新培训方式方法。

  (五)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认真贯彻《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准确识别、定性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核审查、备案审查,及时开展评估、清理、修改、废止和延期实施等工作。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3日

篇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2.25?

  【字

  号】烟政办字〔2022〕5号

  【施行日期】2022.0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烟政办字〔2022〕5号

  市委、市政府: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努力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提高行政决策规范化。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逐一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行政复议备案审查、行政诉讼应对、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事

  项,实现法律要求和实际工作的有效结合。进一步规范以市政府名义签署的各类合作协议,严把内容关、法律关、程序关、实效关,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为市政府对外战略合作和“双招双引”工作提供坚实保障。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完成备案审查、审签市级合作协议46个,备案审核行政复议案件266件,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01个;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理程序,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烟台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1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顺利推进。

  (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需求度为抓手,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在疫情防控、六稳六保、营商环境、财务预决算、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精心打造政府网站专题专栏,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公开的内容日益丰富。在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等重大工作事项中,按时在政府网站开设飘窗,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明显提升。2021年,累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作的政府信息470条,同比增长38%。

  (三)加强政策公开发布解读力度,全面促进政策落地落实。全力构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公开格局。建立“烟台市政府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和“政府公报库”,权威发布政策文件,全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入库管理,实现政策文件统一查询;在烟台日报、大众网、大小新闻APP等主流媒体开设“政企通·政策连连看”专版,对惠企政策进行宣传推广;全面梳理国家、省、市三级营商环境政策清单,形成《政企通·烟台市服务企业政策连连看(一)(二)》、《政企通·烟台市现行税费优惠政策连连看》、《政企通·烟台口岸惠企政策连连看》等4本政策汇编手册,向全市3万余家企业免费发放;组织市政府

  各部门、有关单位梳理筛选了第一批市级“免申即享”政策,共计20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将免于申报、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奖励资金直达账户,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搭建“烟台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便民惠企政策的主动推送、免申即享;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服务能力建设,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性公文合法性审查职责,建立健全备案、审核、公开属性认定、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坚决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建立健全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策发布解读机制,综合运用文字、图文、动漫、H5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要会议解读。

  (四)创新举措提升服务,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细化便民助企服务举措,对标国内先进经验和最佳实践,制定并完成了三批1090项优化措施工单任务,形成“企业开办跨国办”“云办税”“5S办电”“留抵贷”等70多项亮点工作。组织开展了企业大走访和“爱烟台·@市长”营商环境媒体调查活动,坚持主动听取企业和群众的需求,积极为企业宣讲政策,建立“4+1”问题收集整改工作机制,为企业解决问题2031条。

  (五)全面完成热线归并,持续优化热线服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归并各级设立在我市接听的非紧急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将邮箱、短信、微信、APP等多种互联网渠道统一并入热线受理系统,建立健全12345热线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联动机制,依托12345热线设立“政企通”企业服务专线,实现12345热线与公安、信访工作联动,叫响“12345,有事找政府”服务品牌,高水平打造我市政务服务“总客服”。定期以政务热线信息快报形式,对热线平台受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受理情况、办理情况、舆情焦点、督办落实情况、满意度评价情况、受理热点等内容进行通报,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六)畅通政民互动,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公开机制,常态化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以会议解读、图文直播等形式加强会议公开,让政府行政决策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相关会议制度,202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共7次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13人次列席相关会议;为加快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共500余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400余条,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二、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市政府机关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认真研究、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坚持高标准推动依法行政,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明确专门科室负责法治工作,切实承担起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职责。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定期学法制度,采取书面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组织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以及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学思讲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普法培训,邀请司法领域专家就《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行授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拓宽法治视野。

  三、存在的问题不足

  市政府办公室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

  委员会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办公室内部学法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创新性的应对办法。习惯于用以往经验解决问题,不能够完全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三是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与工作实践结合不够紧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行政事务的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没有从制度层面建立起长效机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法制培训、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依托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载体,增强领导干部自身的法制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提高以法辅政能力;结合“学思讲堂”切实加强法制培训,努力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应诉方面研究,提升基层矛盾化解水平,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政策落实效果。

  (二)充分发挥法治导向作用,实现政务服务质效再提升。坚决把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政务服务、参谋辅政、文稿起草等具体工作,全过程遵循法治导向和法治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应诉事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政府文件前置审核,不断提升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再优化。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网上服务能力提升等顶层制度设计,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规范化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盼愁”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保障政策实施效果。一是进一步完善“烟

  台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平台宣传推广,构建起政策精准匹配、服务精准推送、诉求一站受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涉企服务“总门户”,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继续加强政策宣传推广,用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图片、音视频、一把手解读等方式开展解读,增强解读的可读性。充分发挥报纸、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作用,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三是做好与发改、财政、人社、金融、税务等部门的对接,切实抓好惠企政策的落实工作。

  特此报告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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