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谈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规范研讨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行:
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此次行政执法规范研讨会上发言。今天,我想重点谈谈行政执法中规范化的重要性以及如何确保规范执法的有效落地。
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但如果执法过程中缺乏规范,就有可能引发不公正、滥用职权等问题。因此,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既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提升行政效能的关键。
首先,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助于建立公正、透明的执法机制。规范化的执法程序能够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合法性,使公民对执法的公正性有更高的信心。
其次,规范执法有利于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滥用职权情况。通过明确执法行为的限度和依据,规范化的执法能够有效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规范执法还能提高行政效能。明确的执法程序和标准能够指导执法人员的行动,并依法进行权责配置,使执法更加高效、科学、有序。规范执法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能,从而对社会和经济的良性运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那么,如何确保规范执法的有效落地呢?
首先,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通过加强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使其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能够熟悉并遵守相关执法规范。
其次,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严格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对违法执法行为进行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确保执法的公正和权威。
同时,我们还需要推进法治化建设。加强对执法规范的立法工作,完善各类执法规章,确保执法程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要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法律素养,增强公民对执法规范的认识和支持。
最后,要强化信息化手段在执法过程中的应用。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起高效便捷的执法信息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的全面记录和共享,提高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总之,行政执法规范化不仅是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提升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权益的必然要求。通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建立监督机制、推进法治化建设和强化信息化应用,我们将能够确保规范执法的有效落地,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幸福生活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篇二:谈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新时期如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第一篇:新时期如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新时期如何做好
行政执法工作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质监工作它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质监执法形象的好坏,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质监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那么,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做好质监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呢?下面,笔者结合实际工作浅谈一些看法。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是整个队伍的“领头雁”、“排头兵”,能否把它建设成为团结、勤政、廉洁、高效、务实、讲学习、讲正气、讲纪律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的坚强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是能否带好一支队伍、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的关键。
首先,领导班子要从提高理论水平入手,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地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是、提高理论水平还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领导班子的思想统一到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的各种学习制度,在学习交流中要注意发扬民主,避免“一言堂”家长制,通过学习交流,沟通班子成员思想,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其次,要配备好基层领导班子。这样才能带出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纪律严明、作风顽强、能征善战、无私无畏,敢打必胜,能够适应新世纪要求的高素质队伍,才能出色完成新形势下赋予的使命。
二、加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质监总体素质一支好的队伍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还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这就需要培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是质监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
政治思想素质的提高,是质监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关键。首先,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次是根据队伍的现状,抓好经常性教育。要在队伍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自觉抵
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三是结合实际工作,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四是紧密结合大练兵活动,从质监工作实际出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练兵,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五是加强科技装备,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通过送去进修、岗位轮换,到相关业务部门跟班学习,培训一批“复合型”人才。
队伍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加强教育。历年来,全国各级质监机关先后开展了如“三项教育”、“三讲”教育、“反腐警示教育”、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教育等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五条禁令”的颁布执行,在全国质监机关乃至全国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列的反响,质监队伍中违法违纪问题明显得到了遏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
实践证明,搞好质监工作,必须有一支领导过硬,纪律过硬的队伍。否则我们就无法实现上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因此,我们应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首先解决党员队伍的政治思想问题,新时期,讲艰苦奋斗,讲不怕流血牺牲等奉献精神,是要解决党员干部不要脱离群众,政治思想问题解决了,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执法执纪能力自然就会提高。另外,我们还要坚持“从严治队”、“依法治队”的方针,要以法律法规为治队依据,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全面加强队队伍和理,保持队伍廉洁性,提高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战斗力。
第二篇:浅谈收费站如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槐奇岭收费站地处319国道,征费环境复杂,从建站以来特别重
视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查处各类违章车辆,依法行政,有力的打击了利用各种手段逃缴通行费的违法行为,较好地维护了收费秩序,改善了收费环境,确保了收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执法培训班的学习,要求执
法人员熟悉行政处罚的基本概念、处理程序,对政策和交通法规的规定把握必须到位,避免出现不良影响;制作详细的行政执法案卷样本,提供给办案人员参考,使办案的案卷逐渐程序化、规范化。站里还规定行政执法必须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办一个案就必须有新的提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和各收费班组学习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已办理的案卷组织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使行政执法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提高,在办案运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做到了事实充分、证据确凿、程序规范、案卷整理规范、归档及时,所查处的车辆也没有发生一起投诉事件。我站执法人员迅速锻炼成为一支优秀的行政执法队伍,发挥业务能力强的优势,无论白天黑夜,始终战斗在收费一线查处使用假牌假证车辆和其他违章车辆,在行政执法工作当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二、严格依法行政,打击拒(逃)缴通行费的车辆
1、严格执法。槐奇岭站严格按照省高管局的规定,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在办案时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执法;在办案过程中向当事人仔细的宣讲公路法规的有关条款,展示处罚的依据;调查取证时注意方式方法,使被查处的当事人口服心服,自觉地配合我站执法人员的工作。2007年我们发现长沙、湘潭等地的车辆冲关频繁,而且行为恶劣,收集这些冲关车的牌号发给各收费班严密监查,发现回头车即按行政执法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外地车冲关逃费的现象迅速减少。2006年收费员反映,湘潭、宁乡、益阳等地的出租车在收费现场冲关行为猖獗,收费员处于人身安全等方面考虑无法拦截。站领导立即加大稽查力量,经过一段时间严密地日夜布控,湘cx1590、湘axn217、湘axn299、湘axn336、湘hx1788等相继被查截,我站除按章予以行
政处罚外,并将司机的检讨书进行张贴,对出租车的震撼很大,出租车冲关的行为得到一定的遏制,特别是宁乡属地出租车在我站再未出现冲关行为了。社会车辆使用“大吨小标”等假牌假证成风,我站在收费过程中也陆续发现不少假牌假证车辆。我站组织员工互教互学,员工的积极性很高,识别假证的能力提高很快,收费员识别假牌假证的准确率很高。随着使用假牌假证车辆在我站陆续被处理,我站收费员识别假证的能力在司机中广泛流传开来,使很多车主望而生畏,起到了很大的威慑作用。一台牌号为湘h43536的沅江大货车,车主在运输途中睡觉前特意嘱咐助手:在槐奇岭收费站不要使用假行驶证。
2、积极开展打击套办月季票车辆的行动。有一部分外地车主利用衡龙桥镇的关系在槐奇岭站套办优惠月季票,严重搅乱了该站的收费秩序,损害了当地村民的正当权益,也使一部分费源遭到流失。针对这种情况,站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每年坚持开展一至两次以“规范收费秩序,完善我站的月季票管理工作”的打击套办月季票车辆的行动。如在2006年整治行动中,一些自知套办优惠月季票的车主,主动刷ic卡,对湘h34798、湘h35368、湘h54268、湘a09315等,查实确属套办月季票车的车主进行了行政处罚,在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理,做到了“有理、有力、有节”,整个行动共查处套办月票车辆26台,行政处罚两万多元。
三、抓好硬件建设、执法法律文书和罚没票据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我站在房屋紧张和经费开支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一间办公室作为行政执法专用,配备办公桌椅和文件柜,改善了执法条件。我们严格按上级要求对执法法律文书和罚没票据进行管理,行政执法案卷和法律文书由专人进行装订、整理、归档,专柜保管。罚没收据在监控室设立保险柜,既方便行政执法,又加强了保管力度。从开展行政执法以来,我站的罚没收据保管措施严密,领用手续完善,从未出现任何问题。
在行政执法工作上,我站积极探索,不断进取,获得了丰富的经验。在今后的工作,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搞好行政执法工作,为征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三篇:做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探讨
做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探讨
【摘要】随着国家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对消防行政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部多次明确提出了公安消防行政机关要将消防行政执法活动全部纳入消防法律规范内,公安消防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既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又要严格遵守程度法的要求,公安消防机构在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加强消防行政办案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
【关键词】规范
消防行政执法
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规范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世贸组织的加入,我国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体系面临巨大挑战,监督对象的多元化和消防高科技技术的运用,对公安消防机构消防执法行为要求越来越高。针对现代消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采用系统思考的方法,来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
公安消防机构如何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是摆在公安消防机构一个很重要的突出问题,因为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的好坏是衡量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指标,消防行政处罚是消防行政执法的核心问题。
二、公安消防机构在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和途径。
公安消防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的时候专业术语不规范,一是体现在:使用专业术语能力不强,语言混乱,例如:消防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事实及证据,办案人员在引用证据中,经常是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询(讯)问笔录等证据为证,用语很不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证据种类主要有:
(一)书评;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证人证言;
(五)受害人陈述;
(六)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鉴定、检测结论;
(八)勘验、检查笔录。公安消防机构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最常用的证据我个人进行归纳认为是,一是把照片作为物证范围内;二是把证人口头的陈述,由消防办案人员作的询问笔录作为证人证言范围内;三是把办案人员作的讯问笔录作为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范围内;五是现场勘验笔录作为勘验笔录范围内。这样我们对消防行政执法的证据进行了比较规范的归类。
公安消防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的时候对受案理解和把握不够。在很多消防执法人员中,普遍认为受案是消防行政处罚案件中一种形式上的法律文书。其实公安消防机构在决定受案的时候,不能盲目的受理,必须把握好三点:一是是否存在违法事实发生。公安消防机构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前提是有违法事实发生,有足以证明违法事实发生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应当通过受理案件时审查,如果没有违法事实发生,也就谈不上进行调查处理。当然证明违法事实的全部材
料,并不要求在受理阶段全部完成,在确认违法事实发生的基础上,仍然通过调查或者审理去收集、调取其它相关证据;二是是否需要追究消防行政责任。所谓消防行政责任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对其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法律后果。消防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追究消防行政责任情形的,公安消防机构也不应当调查处理,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六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三是是否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消防行政机构各有其职,各负其责,只有对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才有权处理,原则上是由属于谁管辖就由谁处理。以上三个条件是确定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
公安消防机构在书写笔录和法律文书时用圆珠笔或者铅笔,这是绝对不可以的,这也是一种最基本的常识性问题,《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应当用钢笔或者签字笔书写,能够长期
保持字迹的墨水。公安消防机构在做行政处罚案件的时候,在受案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是否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管辖,这一点尤为重要,在《受案登记表》中简要案情一览中应当注明此案属于某某公安消防机构管辖,这样显得更完整。
公安消防机构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询问和讯问的使用范围,询问和讯问是两个不同概念的词,讯问是办案人员为了揭露和证实违法,依照法定程序,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进行面对面
审查的一种调查活动,也就是公安消防机构在对违法嫌疑的人员实施传唤后才进行的。其中最值得消防执法人员注意的一点是在讯问未成年违法嫌疑人的时候,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教师。而询问是向了解案情的人员进行的一种“调查访问”,其适用对象是证人、受害人等,为了保证证人能够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中向公安消防机构如实陈述他所了解的案情,因而在对证人和受害人进行询问时,要特别注意询问方式。当然询问未成年人同讯问未成年人一样,同样要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教师,在调查火灾案件中也是一样的。
我作为消防工作的初学者,只能谈谈自己一些初浅的看法,只能通过自己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进一步总结和探索出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好的方法和经验。
【结语】
其实,要做好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做好消防执法工作,是一条漫漫长路,从每名消防执法人员到整个公安消防机构整体执法素质,从各级公安消防执法团体到广大基层消防大队,都必须在其中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独特的作用。在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一要靠理论,二要靠实践,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和完善,做到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二者有机统一,才能提高公安消防机构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第四篇: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近年来,全国各地随着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监察执法网络逐步
建立,行政执法工作迫切地摆在各级安监组织面前。各地虽然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有益的尝试,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工作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行政执法规范运行。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浅谈一些体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础薄弱,一是目前多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还局限于某些方面或仅限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知识,缺乏对行政法律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的条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有偏差;二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太规范,对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等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规范,还有一定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理解重视不够,多数模式上习惯于重检查而轻监察,重行政手段而轻执法手段,行政执法中也是重实体而轻程序;四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也相对滞后,对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准确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的检查和纠正。
这些问题主要有:
一、发展与安全的矛盾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刀阔斧上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在一部分领导同志头脑中“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明显存在,主要表现为:
一是担心安全检查多了、要求严了,影响软环境,怕留不住客商,影响投资热情,所以人为限制各种安全执法检查;二是一味追求速度,不按程序办事,怂恿投资商“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造成“先天性”安全隐患;三是为违法违规者说情,有的甚至直接干预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处罚;四是给执法部门领导加压,要求采取各种变通手段,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等等,致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检查、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职责时很难到位。
二、法制建设滞后,给行政执法带来困难。一是目前的安全生产
的立法和细则滞后于实际工作。二是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法律法规得不到及时修改。随着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如何监管缺乏具体法规。三是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法律条款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有法难依”现象时有发生,比如“三同时”如何具体实施没有配套规定。四是法律、法规规定与现实存在一定差距。许多法规、规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刀切”的问题,造成了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容易,而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困难。
三、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一是随着烟花爆竹和职业危害监管职能列入安监部门,各级安监机构的监管范围越来越大,而各级安监执法机构力量非常薄弱。执法装备落后,不仅人员数量不能满足面广量大的执法工作需要,而且新招录的执法人员由于刚进入安监队伍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又未经过专业培训,在进行执法、处理案件时必然会遇到困难,加上基层安监部门有的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或懂法律的专职人员,没有对日常行2政执法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与监督,使基层行政执法工作难免出现疏漏。
四、综合监管无抓手、影响了安监部门的权威。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但如何实施综合监管、没有具体的规定,监管缺乏必要措施和手段,导致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或脱节现象,造成某些领域的安全管理不协调、不到位,影响了安监部门执法的权威性。
根据以上的问题,如何做好安全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几点对策措施:
一、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就是要公正、合理、客观,如何正确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一是用权要正当,此权乃国家民众所给,此法为国计民生所执,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不可偏私。执法过程中要尽可能地考虑相对人的权益,采用尊重相对人权利的方式和程序,要平等地对待相对人,要平等地对待有类似行为的相对人;二是一定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凭主观意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
律依据准确、充分;三是要顾全整体利益,既要严格执法,认真执法,又要考虑到发展生产,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涉及当事人的利益,要慎重考虑。
二、严格执法程序,注意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常见的错误有以下几种:一是适用程序种类错误。有的行政处罚没有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采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等,如对应该采用一般程序做出决定的却采取了简易程序,不按照规定采用听证程序等;二是行
政执法文书使用类错误。如检查安全生产不用现场检查记录,而是口头说说。处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不是下达执法文书,而是用发文件的形式下达整改通知书,行政执法文书不全,违法事实记录不清,缺少适用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等;三是执法步骤类错误。按照一般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然后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单位的法制机构审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做决定,这些环节和步骤是不能缺少的;四是缺少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满足相对人的知情权,相对人有权了解行政机关行为的权利,有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陈述、辩解和获得救济的权利。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必须注意:一切违反程序的行政行为都是违法的,行政主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程序违法会产生以下后果:一是因程序不正确所做出的决定就不正确;二是行政行为因违反法律程序无效;三是行政行为没有合法证据证明,视同不作为。
为此,行政执法必须严格遵守程序,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是每一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者,一定要增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严肃性的认识,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严格按程序依法行政;二是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一点都马虎不得,要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在行政处罚决定前,要让相对人了解调查及处理的具体内容,要按照规定给对方提出反对意见,进行对质、辩论的机会,按规定组织听证
会等;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建立法制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负责法制工作的人员负责对执法工作进行审核。
1、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的案件,建议办案负责人批准后告知当事人;
2、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安全生产监察员修改;
3、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安全生产监察员进一步补充完整证据;
4、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监察员纠正;
5、对超越法定职责范围处理的案件,建议撤销并及时移送有处理权的部门。
三、弄清个人与生产经营单位的区别
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作为一个基本单位出现的实体(即主体),其标志是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个人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员。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设立是有一定条件和程序的,并且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第9条三款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经职能部门项目设立审查批准后,申请人凭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第29条二款经营危险化学品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只有登记注册手续齐全,方可领取《营业执照》。目前,安监部门的部分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后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等法律文书时,不分青红皂白一律使用“单位”名称进行称谓。殊不知,有的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市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也就是说该建设项目和门市主体不合法,不具备“单位”的法律效力,在给这样的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市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等法律文书,只能
使用该项目或门市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进行称谓。同样,在对这些建设项目和门市进行行政处罚时,也只能针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不能对“单位”进行处罚。同时,处罚也只能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第五章法律责任的有关针对个人的条款进行,不能按《安全生产法》进行处罚,因为《安全生产法》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是这样的,其他行业也类同。因此,是否有工商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是判断个人与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区别的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工商管理部门的《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不具备“单位”的法律效力。
四、弄清复查的作用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采取先“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措施,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274号)的要求,安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存在的问题(或隐患)要给一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整改期限到期后要及时进行复查,并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复查的作用有:首先,复查是安全生产执法中必不可少的程序,只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而不去复查,《责令改正指令书》无任何实际意义;其次,复查是立案的前臵条件,在复查中,安监部门对未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都要进行立案查处;最后,复查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处罚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整改复查意见书》就是证据之一。因此,安监部门在对隐患整改复查时要重视《整改复查意见书》的填写,凡问题(隐患)改正的,在《整改复查意见书》上要写明“已整改”;未整改的,在《整改复查意见书》上要写清“**问题(隐患)未整
改,继续整改”字样。
五、弄清“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时间
安全生产法》规定,安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一般问题(或隐患),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措施。在给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的整改期限时,要充分考虑两个方面因素,一是时间不宜过长,时间过长引起不了单位或个人的重视,而且问题(或隐患)会随时造成不可预测的事故;二是时间不能过短,时间过短问题(或隐患)整
改不了,安监部门就要进入处罚程序,有刁难和为处罚而处罚之嫌。因此,本着在执法的同时搞好服务的目的,根据问题(或隐患)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特别是涉及增加安全设施的,要把图纸设计、职能部门审查时间充分考虑进去,给予单位或个人适当的整改时间。充分体现安监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宗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是国家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工作中,必须吃透法律法规,把握好执法尺度,严格依法执法才能更行之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总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等多个部门和环节,涉及面广,需要在政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第五篇: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作者:代翔
来源:《新农村》2010年第12期
摘要:近年来,安徽省定远县农机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积极引导,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实现治机观念的新转变。抓学习,明意义,抓典型,重教育,抓讨论,严解剖;加强领导,在强化职能上下功夫,实现工作机制的新转变。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优化机制;内强素质,在队伍培训上下功夫,实现整体结构的新转变,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外出培训的方式,提高队伍整体执法素质;外树形象,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实现工作方式的新转变。从严要求、严监督、从严考核,树立良好形象;规范行为,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实现管理体制的新转变。制定了《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廉政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和《大要案备制度》,建立了严格的纪律约束机制。从而使农机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近几年来,安徽省定远县农机化事业在省、市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农机化事业的跨世纪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近几年来,我们紧紧抓住《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
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出台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契机,确立了“依法治理,合理收费,搞好服务,树立形象”的指导思想,加快使农机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开创农机管理工作的新局面,适应依法治国新形势的需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农机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机行政执法工作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积极引导,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实现治机观念的新转变
长期以来,由于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在农机管理工作中,习惯于行政命令的做法,可以说是脑海中没有法,工作中不用法,法制观念非常淡薄。为此,我们充分认识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行执法责任制,做到依法行政,必须要首先解决好认识问题。一是抓学习,明意义。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利用每周学习日的时间集中学习农机化政策法规,弄懂、弄清依法行政的内涵、意义并进行测试,使执法人员真正明白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真正掌握农机化政策法规。二是抓典型,重教育。我们把发生在身边依法行政和不依法行政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汇编成材料,发给每一个干部职工,以活生生的事例教育人、引导人、启发人。使大家懂得了依法行政给工作带来的好处,不依法行政给工作造成的失误,进一步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抓讨论,严解剖。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我们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推行依法行政,我该怎么做”的大讨论,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对照《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严格解剖自己,撰写心得体会,张贴公布上墙,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相互教育,增强了法制意识,强化了法制观念。
通过学习、教育和讨论,不断加深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对农机管理工作在思想上产生了深层次的质的飞跃,更新了治机观念,理清了治机思路,初步实现了由人治向法制的思想转变,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在强化职能上狠下功夫,实现工作机制的新转变
实行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扎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突出首要地位,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到在领导上加强,在机构上完善,在运作上优化。在加强领导上,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股、站长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各中心站和局直属站也分别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成立组织专人抓,相关部门协助抓的领导体系,强化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在完善机构上,在人员、经费、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率先成立了行政执法办公室,由调4名同志,专门从事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办公室的工作任务、职责,并配备了专车,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车辆四落实。在优化机制上,为了强化行政执法办的职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我们大胆地改革传统的行政管理的工作的方式,强化管理机制,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执法办为主体,成立了行政案件核审委员会、行政案件诉讼委员会、行政案件复议委员会和行政案件赔偿委员会,按法律程序办法,把行政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从而避免了以政代法的现象,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促进了农机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实现了农机管理体制的重大转变。
三、要内强素质,在队伍培训上下功夫,实现整体结构的新转变
依法行政需要一支素质较高、知法、懂法的执法队伍,没有一支较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就难以做到依法行政。我们把培训队伍、提高素质作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培训投入,拓宽培训渠道,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送下去相结合,骨干培训与职工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对全体执法人员全面进行了一次培训,使执法队伍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一是集中培训。我们多次将全体执法人员集中起来培训,采取请政法部门专家授课、看录像、学法规、考试等形式,使大家进一步学好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武器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二是分散培训。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同志送法下乡、送学下乡,以农机管理中心站为单位,分片举办培训班,采取讲座、座谈与个别辅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出现的具体问题,成效显著,深受农机管理人员的欢迎。三是外出培训。组
织了执法工作者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同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县里统一组织的举办的培训班。大多数同志通过认真学习,取得较好的学习成绩。目前,所有参与执法的同志都取得了执法证。通过强化培训,我县农机执法队伍的法制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学法、知法、护法尉然成风,真正做到了脑海中有法律,工作上讲法律,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外树形象,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实现工作方式的新转变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关键在于能否严格执法,这是依法行政的关键。我们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从着装抓起,教育我们的执法人员,使大家懂得,在执行过程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节处处体现农机人的形象。因此,我们对执法工作做到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考核。一是从严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在岗时必须做到着装整齐,持证上岗,熟悉法律,行为端正。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岗。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绝不手软,违反一次,口头警告;违反两次,黄牌警告;违反三次,取消执法资格。去年在执法工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位同志多次违反规定,我们就取消了这名同志的执法资格。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强化他们的自律意识,教育我们的执法工作者。既有助于树立农机人的良好形象,也有利他们的健康成长。二是从严监督。授权县农机行政执法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办)负责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执法情况。仅去年以来,执法办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执法情况进行了四次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纠偏治乱,堵塞漏洞。不仅查出了个别执法人员的违规违纪现象,也查出了执法中的疏漏之处,及时纠正了违规经营59户,补办了《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29个,《农机维修人员技术等级证》13个,《农机供应技术合格证》17个,净化了农机市场,消除了农机隐患,不仅起到了监督检查的作用,也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三是从严考核。为了调动广大农机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他们更好地依法行政,每年对执法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在考核平时执法情况的同时,注意听取机手和群众的反映,奖优罚劣,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规范行为,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实现管理体制的新转变
靠良好的机制调动人,更要靠完善的制度约束人。近年来,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同时,强化制度的管理,守制必奖,违制必究,充分发挥了制度的威力。一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执法制度。针对执法特点,我们先后制定了《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廉政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和《大要案备制度》等,从执法的各个环节完善了制度,使执法人员的行为有制可约,有度可量。另一方面,强化制度的约束与管理。有了制度关键看落实。我们严格按制度办事,充分发挥制度约束力作用,对违反制度者,坚决按规定给予处罚,决不手软,使制度不仅写在纸上,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使执法者只能按制度办事,不能超越制度,自觉地把自己的执法行为规范在制度之下。
制度的制定、完善与管理,给我们的依法行政带来了很大的益处,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减少了工作上的随意性,促进了农机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篇三:谈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如何提高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1.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的能力和水平.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统一,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4.
加强公共监督和问责制度建设;5、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6、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7、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8、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学习、培训,真正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制约和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等行为,严肃查处,真正落到实处。
这是一个大课题,不是几句话能够说透的。简单说,就是解决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只要是完备的法律制度建立了,就必须解决严格执法的问题,如果有人胆敢拿法律当儿戏,那就看追究的力度了。政府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政府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尊重少数的原则。政府依法行政还要求做到: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明确的执法体制,促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篇四:谈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结合实际工作谈谈如何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合法正当.
篇一:浅谈城市管理中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浅谈城市管理中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工作作为政府行政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要手段,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强调依法行政。我们仙女山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根本目标,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工作重点,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要内容,以强化执法监督为必要保障,强化执法责任制落实,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新机制、新方法、新手段,努力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一支依法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
这里所讲的体制,是仅从行政执法角度讲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因为执法机构的依法组建、行政权的合理配置和机关的规范运作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在机构组建上,仙女山新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作为在新区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单独设置,并通过委托执法等形式,将多个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在经费保障上,坚持权力与利益脱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款全额上缴国库;在机构运行上,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系配合机制,循序推进职能到位;在配套建设上,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有关职责权限、处罚程序等事项予以明确。及时出台了各项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组建与运作,体现了依法行政目标。理顺了行政执法体制,营造了行政执法环境,建立起了一支依法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执法过程规范化,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中之重
行政程序的法律化是现代法治国家重要的法律原则。依法行政,不仅要求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合法,而且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程序也要合法。行政机关在执行公务时都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所以,执法过程的规范化程度直接体现执法行为是否规范。为此,在执法过程中着重抓好三方面内容: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
程序规范是实体正确、规范实施的途径和保障。我们深入
研究有关法律,严格依法制定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先行登记保存、扣押及没收物品管理规定》等有关执法程序的规范性文件。在有关业务文件的制定中,还依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执法出示证件制度、告知制度、调查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听证制度、行政救济制度予以明确与细化,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予以遵守。并就规范执法程序制定了一些可操作性要求,明确执法程序流程。这些制度、措施都有效地保证了程序的规范性、执法的公正性。
(二)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执法行为
这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根本所在。《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对促进依法行政意义重大。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要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坚持严格执法,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1.严格依法办案
坚决做到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得处罚,应受处罚的行为构成符合法定情节,不得徇私枉法,保证行政处罚的内容和程序合法;
2.严格做到执法公开、公正
我们制定办法严格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加强内部行政合理性审核,杜绝执法畸轻畸重,尽量保证司法公平、公正。加强政务公开建设,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程序、相关内容等
规定。还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一些社会影响面较广、较为重大案件的处罚情况,和一些群众反应较强烈的违章现象执法整治情况。
3.切实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我们积极注重法制宣传,多次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在日常执法中,倡导教育先行,并推出了“一宣传二警告三劝说四保证五罚款六取缔”的人性化执法制度,对当事人能主动意识到违法并积极整改的,一般不予处罚。
4.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日常执法过程中,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实行调查取证和处罚决定分离,严格遵守各项执法程序制度,保障当事人行使其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行政救济权等合法权益。
(三)注重依法办事、办文,规范案卷管理
内务管理规范化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全大队每名监察员在上岗前,均须先参加执法资格培训,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才能上岗执法。目前,我单位执法人员执证率达100%,而且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实行亮证执法;二是规范文书使用与管理。文书使用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对一些重要文书还实行备案留档制度。对各类执法文书统一格式,规范填写,避免执法随意性;三是规范案卷管理。我们专门制定了《案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案件档案归档、保管、借用制度。还参照人民法院案卷档案管
理的先进做法,加强投入,建立标准、规范的案卷档案室,对所有处罚案件进行统一归档;四是规范扣没物品管理。严格依程序对有关物品进行扣没,并严格按规定对扣没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处理。
三、以人为本,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关键所在
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所以,管理好一个城市首先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江泽民同志讲过“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标本兼治”。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就是从根本上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城市管理工作本身就具有执法范围广,适用法律多,专业要求高、执法情况复杂等特点。而且,目前我国的法律更新速度在加快,各项新的法律层出不穷,及时组织对于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再培训尤其重要。否则会出现用八十年代的法律观念来进行二十一世纪的行政执法,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机关能否做到规范执法以及让群众满意就可想而知。此外,加强业务培训,对于树立执法人员接受公开监督的信心和提高执法能力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对此,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配合各项专项整治,加强法制业务培训工作。建立以中队为基础、以大队为核心的全方位、多形式的培训机制;实现培训方式“四个结合”,即
上岗培训与年度计划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基础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培训提高与吐故纳新相结合;做到系统培训有方案、年度培训有计划、日常培训有落实。两年来,我们先后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专题业务知识培训;邀请法学专家、教授及有关业务权威开展讲座;坚持每周一次执法知识讲座等均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还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目标,开展“权力观大讨论等”淡化权利、强化服务意识的宗旨教育,将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化、制度化,将行政执法工作文明化、人性化,从而建设了一支新型的有战斗力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有效提高了队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保证了依法行政方向。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一条有效途径
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机制制约,否则就会导致滥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对行政执法的合理监督机制造成的。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为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行政自由裁量权受司法审查的范围仍然有限,司法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要建立起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接的机制。尤其应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对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当然,也应加强行政机关
内部监督,从而消除行政执法中因利益驱动而造成的对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侵害。
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方面,我们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
务。通过各种具体工作制度和规则来约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执法的随意性,规范其执法行为。两年来,先后制定了《依法行政实施计划》、《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四五”普法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实施计划》等多个规范性文件,通过明确的执法责任制度、严格的监督制约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我们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审查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和定期检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既建立了一道严把行政执法质量关的防线和纠正错案的有效机制,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以追究责任的形式来强化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制裁的威慑力来保证执法人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防止错案发生。
(一)建立机制,强化内部行政执法监督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行政执法机关内部所制定的工作制度和流程,都要以
有利于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实现上下级之间、平级之间经常性的工作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中出现的不良倾向,保证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合理和高效。
1.建立考核评议机制
制定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逐级分解工作目标,严格逐级进行考核,有效推动了队员工作积极性,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了基础。这项考核制度,作为工作奖惩的依据,激励竞争机制的依托,也有效保障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2.建立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通过建章立制,实行中队执法监督检查日常化,大队对中队、中队对队员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并实行监督检查备案制。每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执法规范化进程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今后,我们将把执法检查作为法制监督、指导的一种重要手段,长期坚持不懈。
3.建立错案责任追究机制
错案责任追究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制度。经多次调查研究,既借鉴其他部门先进经验,又征求一线执法队员的意见建议,制定了错案追究制度,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性。
(二)落实责任,切实重视外部监督
外部监督是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积极重视外部监督,完善自身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自身执法行为,能够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践证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所涉及的领域正在不断扩大,权力也在不断扩张,如果不受制约和监督,所导致的必然是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所以,必要的外部监督是非常重要的。在外部监督上我们主要突出三方面工作: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重视议案提案办理
对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专题研究,专心办理,认真答复,严格落实。2011年我们办理议案提案7件,实现办理答复率、反馈率、满意率均为100%,受到了上级部门与广大群众的好评。
2.重视法制和司法部门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积极接受县法制办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工作,严格按规定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上报县政府备案审查,并自觉加强对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认真重视复议与诉讼工作,坚持有错必纠。对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我们组织全大队进行剖析讨论,认真开展学习,对照检查,并以此为指导,开展日后执法工作。通过复议与诉讼程序,及时总结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并进一步加强对自身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3.切实关注群众监督,着力增强服务意识
我们始终把群众呼声、舆论监督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来抓。两年来,共办理群众举报、投诉150多件,绝大部分举报、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反映较好(来自:WWw.xlTkwj.com小龙文
档网:结合实际工作谈谈如何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合法正当.)。大队还建立行风监督员队伍,在县法制办、行风办、治软办、司法局,全县各单位及工商业户中方泛聘请执法监督员,进一步加强社会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征求工作意见,加强工作反馈,对反映的问题积极整改,狠抓落实,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有效运转的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深入。
五、解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存在问题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途径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实现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个长期的过程。新时期,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就必须继续不断探索行政执法法治化,着手解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其制度的顺利实施。目前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立法问题
目前有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方面的立法,还仅是《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原则性规定,国家、地方在相对
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方面立法仍为空白,不利于这一制度的落实完善。比如执法队伍的编制问题与职能到位问题,在操作上全国各省、各城市还不尽统一。城市管理实体法中,有的已不适应城市化发展的要求,急待修改,比如,目前对乱张贴、乱喷涂“191”办假证等野广告的处罚就比较棘手;还有的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批审批项目的取消,需要对其进行清理、修改完善。这种城市管理法制建设的严重滞后性,已经阻碍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推进。因此,篇二:谈如何依法行政
谈如何加强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是要求行政机关的任何职务活动都必须于法有据。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行政的水平如何、行政执法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当前,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依法行政?下面我结合自己的认识谈谈对如何加强行政依法的一些看法。
一、提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
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整个社会更加迫切需要整合一个遵循法则的有序状态,使商业行为有规范约束,交换关系有信用基础,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能有效的得以化解。这些都需要行政机关加大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以及商家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创
11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在当前我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以及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仅仅依靠运用简单的行政指令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难以有效地解决经济领域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纠纷和利益冲突。因此,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治政府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行政机关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要把各种经济管理活动纳入法律轨道,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自觉把自身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切实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从而杜绝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切实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法治观念,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因此,作为行政机关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做到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
1、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支配权力的观念,纠正权力支配法律的错误思想。要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自觉将行政权严格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
12领导干部除要认真参加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之外,还要重点学习《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
2、按照“五五”普法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知法、懂法、用法。通过教育树立责任意识,使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从片面强调公民责任向强化政府责任转变,使其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责任意识,自觉维护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自觉依法行政。
三、加强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依法行政,就是要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法纪严明、吃苦耐劳的行政执法队伍,就必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执法工作开展的好与坏,很重要的一点就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如果执法人员没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很容易造成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的不满和对社会的损害,就没有达到执法者的职业道德要求。因此,执法人员平时要加强对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工作,并善于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和提高,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同时,要不断强化自身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学习及应用,由简单粗暴执法向文明执法转变,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要做到在行政执法中宣传法律法规、明确违法事实、提出法
13定依据。摒弃“开口就是处罚”的简单执法方式。
2、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全区行政执法队伍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执法能力高低不一,整体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距离。为此,要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推进
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把“入口”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要加大培训管理力度,分期分批对全区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要进行严格的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颁发行政执法证件,不能赋予其行政执法资格。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的历史记录,案卷评查是规范执法、监督执法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政府法制部门要通过采取不定期抽样评查、定期全面评查等措施,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4、建立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要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便于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防止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滥作为。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强有力的行政监督体系
1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依法行政的保障,能很好地解决依法行政中不依法的问题。
我国在制定大量行政法规,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各项管理职权的同时,也制定了专门监督与制约行政权、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特别是修订后的刑法,加大了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贯彻落实这些法律,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责任感,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维护行政机关正常的管理秩序。
1、加强人大监督。法律的本质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最可靠力量,不是执法者,而是每一个公民。人民如何监督?人民的监督是可以建立在一个制度化的平台之上的,完全是可操作的。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方式就是通过他们自己选出来的代表进行监督即人大监督。
2、强化新闻监督。强化新闻监督是一种具有人民性的监督形式。由于这种监督的公开性,往往会产生一种其他监督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特殊效应。事件一旦被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披露,就会产生一连串的震动效应。因此,要搞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就要发挥新闻监督的特殊作用。
建立强有力的行政监督体系是依法行政的保障。行政权力属于国家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和单方面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依法作出的各种行政行为都是行政机关单方
15面的意志表示,不需要与管理相对人协商,极易造成违法和越权,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权的实施需要加强法制监督,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1、不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要选调综合素质高、熟悉法律的人员,作为法制机构的专兼职人员,不断提高本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法制机构人员要结合工作实践,努力钻研业务,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切实发挥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2、探索建立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制度。聘请经济和法律专家,为全区重大决策的论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合同的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言献策,为行政执法培训提供智力支持。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共识,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的实行,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行政权利的肆意侵害,有利于发挥行政权利的积极作用。因此,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就应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自觉体现科学、民主、依法的要求,不断提高行政能力,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为依法行政提供良好的环境。
16篇三:行政执法论文1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近年来,全国各地随着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监察执法网络逐步建立,行政执法工作迫切地摆在各级安监组织面前。各地虽然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有益的尝试,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工作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行政执法规范运行。《安全生产法》颁布几年了,我省出台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并已于
2005年
7月
1日起实施,结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浅谈一些体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础薄弱,一是目前多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还局限于某些方面或仅限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知识,缺乏对行政法律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的条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有偏差;二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太规范,对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等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规范,还有一定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理解重视不够,多数模式上习惯于重检查而轻监察,重行政手段而轻执法手段,行政执法中
也是重实体而轻程序;四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制
1约机制也相对滞后,对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准确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的检查和纠正。
这些问题主要有:
一、发展与安全的矛盾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刀阔斧上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在一部分领导同志头脑中“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明显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担心安全检查多了、要求严了,影响软环境,怕留不住客商,影响投资热情,所以人为限制各种安全执法检查;二是一味追求速度,不按程序办事,怂恿投资商“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造成“先天性”安全隐患;三是为违法违规者说情,有的甚至直接干预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处罚;四是给执法部门领导加压,要求采取各种变通手段,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等等,致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检查、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职责时很难到位。
二、法制建设滞后,给行政执法带来困难。一是目前的安全生产的立法和细则滞后于实际工作。二是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法律法规得不到及时修改。随着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如何监管缺乏具体法规。三是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法律条款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有法
1难依”现象时有发生,比如“三同时”如何具体实施没有配套规定。四是法律、法规规定与现实存在一定差距。许多法规、规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刀切”的问题,造成了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容易,而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困难。
三、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一是随着烟花爆竹和职业危害监管职能列入安监部门,各级安监机构的监管范围越来越大,而各级安监执法机构力量非常薄弱。执法装备落后,不仅人员数量不能满足面广量大的执法工作需要,而且新招录的执法人员由于刚进入安监队伍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又未经过专业培训,在进行执法、处理案件时必然会遇到困难,加上基层安监部门有的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或懂法律的专职人员,没有对日常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与监督,使基层行政执法工作难免出现疏漏。
四、综合监管无抓手、影响了安监部门的权威。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但如何实施综合监管、没有具体的规定,监管缺乏必要措施和手段,导致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或脱节现象,造成某些领域的安全管理不协调、不到位,影响了安监部门执法的权威性。
根据以上的问题,如何做好安全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几点对策措施:
1一、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就是要公正、合理、客观,如何正确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一是用权要正当,此权乃国家民众所给,此法为国计民生所执,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不可偏私。执法过程中要尽可能地考虑相对人的权益,采用尊重相对人权利的方式和程序,要平等地对待相对人,要平等地对待有类似行为的相对人;二是一定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凭主观意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准确、充分;三是要顾全整体利益,既要严格执法,认真执法,又要考虑到发展生产,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涉及当事人的利益,要慎重考虑。
二、严格执法程序,注意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常见的错误有以下几种:一是适用程序种类错误。有的行政处罚没有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采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等,如对应该采用一般程序做出决定的却采取了简易程序,不按照规定采用听证程序等;二是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类错误。如检查安全生产不用现场检查记录,而是口头说说。处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不是下达执法文书,而是用发文件的形式下达整改通知书,行政执法文书不全,违法事实记录不清,缺少适用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等;三是执法步骤类错误。按照一般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按照立案、调查取证,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和申辩,然后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单位的法制机构审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做决定,这些环节和步骤是不能缺少的;四是缺少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满足相对人的知情权,相对人有权了解行政机关行为的权利,有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陈述、辩解和获得救济的权利。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必须注意:一切违反程序的行政行为都是违法的,行政主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程序违法会产生以下后果:一是因程序不正确所做出的决定就不正确;二是行政行为因违反法律程序无效;三是行政行为没有合法证据证明,视同不作为。
为此,行政执法必须严格遵守程序,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是每一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者,一定要增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严肃性的认识,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严格按程序依法行政;二是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一点都马虎不得,要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在行政处罚决定前,要让相对人了解调查及处理的具体内容,要按照规定给对方提出反对意见,进行对质、辩论的机会,按规定组织听证会等;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建立法制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负责法制工作的人员负责对执法工作进行审核。
211、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
22
篇五:谈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谈如何加强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是要求行政机关的任何职务活动都必须于法有据。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行政的水平如何、行政执法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当前,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依法行政?下面我结合自己的认识谈谈对如何加强行政依法的一些看法。
一、提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
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整个社会更加迫切需要整合一个遵循法则的有序状态,使商业行为有规范约束,交换关系有信用基础,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能有效的得以化解。这些都需要行政机关加大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以及商家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在当前我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以及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仅仅依靠运用简单的行政指令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难以有效地解决经济领域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纠纷和利益冲突。因此,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治政府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行政机关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要把各种经济管理活动纳入法律轨道,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自觉把自身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切实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从而杜绝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切实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法治观念,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因此,作为行政机关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做到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
1、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支配权力的观念,纠正权力支配法律的错误思想。要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自觉将行政权严格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领导干部除要认真参加法制讲座、中心组学法之外,还要重点学习《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
2、按照“五五”普法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知法、懂法、用法。通过教育树立责任意识,使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从片面强调公民责任向强化政府责任转变,使其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责任意识,自觉维护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自觉依法行政。
三、加强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依法行政,就是要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法纪严明、吃苦耐劳的行政执法队伍,就必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执法工作开展的好与坏,很重要的一点就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如果执法人员没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很容易造成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的不满和对社会的损害,就没有达到执法者的职业道德要求。因此,执法人员平时要加强对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工作,并善于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和提高,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同时,要不断强化自身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学习及应用,由简单粗暴执法向文明执法转变,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要做到在行政执法中宣传法律法规、明确违法事实、提出法定依据。摒弃“开口就是处罚”的简单执法方式。
2、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全区行政执法队伍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执法能力高低不一,整体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距离。为此,要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推进
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把“入口”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要加大培训管理力度,分期分批对全区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要进行严格的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颁发行政执法证件,不能赋予其行政执法资格。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的历史记录,案卷评查是规范执法、监督执法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政府法制部门要通过采取不定期抽样评查、定期全面评查等措施,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4、建立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要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便于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防止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滥作为。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强有力的行政监督体系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依法行政的保障,能很好地解决依法行政中不依法的问题。
我国在制定大量行政法规,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各项管理职权的同时,也制定了专门监督与制约行政权、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特别是修订后的刑法,加大了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贯彻落实这些法律,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责任感,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维护行政机关正常的管理秩序。
1、加强人大监督。法律的本质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最可靠力量,不是执法者,而是每一个公民。人民如何监督?人民的监督是可以建立在一个制度化的平台之上的,完全是可操作的。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方式就是通过他们自己选出来的代表进行监督即人大监督。
2、强化新闻监督。强化新闻监督是一种具有人民性的监督形式。由于这种监督的公开性,往往会产生一种其他监督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特殊效应。事件一旦被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披露,就会产生一连串的震动效应。因此,要搞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就要发挥新闻监督的特殊作用。
建立强有力的行政监督体系是依法行政的保障。行政权力属于国家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和单方面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依法作出的各种行政行为都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志表示,不需要与管理相对人协商,极易造成违法和越权,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权的实施需要加强法制监督,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1、不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要选调综合素质高、熟悉法律的人员,作为法制机构的专兼职人员,不断提高本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法制机构人员要结合工作实践,努力钻研业务,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切实发挥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2、探索建立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制度。聘请经济和法律专家,为全区重大决策的论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合同的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言献策,为行政执法培训提供智力支持。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共识,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的实行,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行政权利的肆意侵害,有利于发挥行政权利的积极作用。因此,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就应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自觉体现科学、民主、依法的要求,不断提高行政能力,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为依法行政提供良好的环境。
篇六:谈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关于怎样加强行政执法
摘要: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并精辟阐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当前形势要求必须加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全面推进依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在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的建设中就必然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需要加强人大监督和强化新闻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还必须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在坚持五条重要原则的基础上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行政执法更为规范。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并精辟阐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全面深入的研究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对于我们切实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理想,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担负着我国绝大部分法律和全部法规贯彻执行的重任,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行政的水平如何、行政执法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政府法制建设还不完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企职责不分,政府职责“错位”、“缺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下面我结合自己的认识谈谈对如何加强行政执法的一些看法。
一、行政执法的重要性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一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这一强国之路的依法治国,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社会主义和人民群众服务的依法治国。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和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显着成绩。党的十五大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这一治国方略载入宪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
二、如何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必然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我国法制建设的要求。我国在制定大量行政法规,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各项管理职权的同时,也制定了专门监督与制约行政权、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特别是修订后的刑法,加大了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贯彻落实这些法律,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责任感,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维护行政机关正常的管理秩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直接代表国家执法机关,行使一定的职权,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休戚相关,少数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甚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势必激化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1、加强人大监督
法律的本质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法律权威
和尊严的最可靠力量,不是执法者,而是每一个勇于扞卫自身权利的公民。人民如何监督?人民的监督是可以建立在一个制度化的平台之上的,完全是可操作的。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方式就是通过他们自己选出来的代表进行监督即人大监督。按照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当前人大监督主要包括: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和预算,执法检查、询问和咨询,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特定问题调查,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罢免和撤职,以及视察等等。我们希望看到人大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相关职能部门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2、强化新闻监督
强化新闻监督是一种具有人民性的监督形式。由于这种监督的公开性,往往会产生一种其他监督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特殊效应。事件一旦被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披露,就会产生一连串的震动效应。因此,要搞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就要发挥新闻监督的特殊作用。新闻记者可以用自己的照相机、摄像机和笔伸张正义,表达人民的心声,同时将真相曝光,这不仅可以向社会传递真实的信息,并可以引起舆论的关注。今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强调了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明确要求各级干部,一是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二是要自觉和主动地听取来自新闻媒体的意见;三是要根据舆论监督的要求,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
监督就是支持,因为这是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保障。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再完备的法律如果得不到执行,等于一纸空文,甚至比没有法律影响还要坏,其结果不仅会损害法律的尊严,也将损害人民的利益,损害政府的权威。今年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将使我们依法行政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确。
三、如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建立良好了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体制
我们在推动和建设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体制方面,要做大量工
作。主要是强化自身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学习及应用,由简单粗暴执法向文明执法转变,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是一个比较好的体制。并且要求我们做到在行政执法中宣传法律法规、明确违法事实、提出法定依据。摒弃“开口就是处罚”的简单执法方式。这就为我们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了保证。
2、立足现实,服务人民,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观念
作为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只有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把“管理”转到“服务”上来,在服务中体现管理,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观念,才能做到执政为民,随着我国法律、法规作为先进文化的构成要素,从法制的规范强制力上来看,它要求我们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从执法的方式看,必须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热心热情对待执法对象,才符合社会主义执法者的职业道德要求。
3、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就必须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执法工作开展的好与坏,很重要的一点就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如果执法人员没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很容易就会造成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的不满和对社会的损害,就没有达到执法者的职业道德要求。因此,平时即要加强对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执法观,在思想上绷紧职业道德这根弦。要参加各种培训工作,这不仅在业务上需要培训,而且在思想道德上也需要接受培训,使自己的言行举止一致,都符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又要向有经验者,英雄模范学习,并善于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和提高,以推进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
4、树立执法形象,体现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在工作中要体现执法人员的道德水准。这就要求首先要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道德素养,真正树立甘为公仆的精神,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依法行政,团结协作,纪律严明,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真正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具体到工作上,就是要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按照职业道德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及习惯,克服不良的执法行为,使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都得到提高。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廉洁高效、文明执法,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
5、加强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文明执法
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我们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监督力度。对执法行为的主体、依据、程序、文书、结果是否合法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提高。而且还需要能认真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执法才不会偏离方向,才能成长为一支高素质的行政
执法队伍。
要更好地做好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文明服务,我们还必须认真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精神,一手抓法制,一手抓服务,在工作中真正树立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加强文化行政执法的思想道德建设。
四、如何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针的确立标志着政府法制工作已成为当前政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面对新世纪,政府法制工作应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面对新挑战,政府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应如何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
法是国家意志的重要表现形式。法所体现的意志既不是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少数人的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而社会主义法正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坚持法律至上实际上也是坚持了“人民意志至上”。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表述意志的最基本的途径和形式是制定法律。行政机关也就是执行法律的机关。依法行政才能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在取缔流动摊贩过程中,有人往往觉得他们生活困难,值的同情,而使国家的行政法规得不到贯彻执行,但恰恰是这一点却损害了绝大部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人们生活和工作的环境,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坚持法律至上实际上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原则
“严格”指在执行制度或掌握标准时,认真不放松;“公正”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文明”指人类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和具有较高文化,与野蛮相对;文明执法是执法人员以人为本同,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依法办事的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方针。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就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法律化。”这段话确认了依法治国和对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肯定。行政机关是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最直接的执法者,它代表国家在最广泛、最关切群众利益的层面上与广大群众打交道,它是法制形象的重要方面。执法的严格、公正、文明关系到“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
执法必须严格、公正、文明才能更好为人民服务履行自己职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
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也在不断加强和提高,懂得运用法律来扞卫自己的权利,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正体现这一点,特别是执法人员要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要,它使公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了了充分的保障,能够通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当家作主,进行重大决策,管理国家大事,人民真正成为了国家的主人。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才能使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得到充分体现。
3、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原则
作为政府的执法部门公务的对象是广大的百姓,接触的是普通的平民,那么对待百姓的求助要做到笑脸相迎、竭诚办事,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建立一套有效的投诉和联系制度,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如在中高考期间,我们要坚决查处工地夜间违章施工的现象,为居民提供一个安静的夜晚。而对餐饮业油烟的整治过程正体现了当前人民生活环境质量的服务要求。在挖掘城市道路案件中我们更要注重服务原则若当事人是为了群众利益而违章,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免于
处罚或从轻处罚。贯彻服务原则,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4、兼顾效率和保护的原则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必须兼顾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程序保证行政机关迅速有力地打击行政违法现象;二是在此过程中不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既要效率,又要保护,二者不可偏废。行政处罚程序既不能成为行政机关单纯的工作程序,也不能片面只强调保护公民权益,这才有可能通过行政处罚达到维持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目标。在违章案件中当事人既是违章行为者也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对此我们既要效率,也要保护。如在道路遗撒案件中,我们既要及时迅速有力的查处,又不能在处理中‘推、拖、卡’等,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在对违章行为人的处罚过程中,我们要
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处罚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使当事人认识到其违法的行为,通过惩戒达到教育的目的,使其知法、懂法、守法。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只有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有效的改善,多管齐下,让社会重视,让人民关注,才能保证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现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实践“三个代表”,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把21世纪的中国建设成为更加繁荣富强、文明民主的伟大国家。
五、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
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
2、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行政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要切实解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3、健全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
4、建立执法主体资格制度
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要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
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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