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11篇)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 大学生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注意事项和具体做法 一、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1.组织关系接转办理流程:了解清楚自己组织关系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11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
大学生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注意事项和具体做法一、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1.组织关系接转办理流程:了解清楚自己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党组织的准确称呼→到学院党委登记党员组织关系去向→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由学院党建辅导员到组织部办理转出盖章→介绍信发放给个人携带→个人仔细核对→凭介绍信到单位办理转入→个人督促寄回回执。2.离校前必须办理,报到时若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任何单位党组织都无法认定你的党员身份。离校毕业生党员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将要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清楚自己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党组织的信息,主要指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准确称谓,即介绍信正确抬头称呼,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并将信息报学院党建辅导员处登记备案。3.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填写有错误需要更改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学院党组织反映,由学院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老师到组织部统一办理更改手续。4.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一旦遗失须向学院党委和组织部报告,做出书面说明,学院党委出具证明,组织部将根据调查情况给予处理。5.个人亲自办理。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党员必须亲自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报到,办理转入手续。不得随意交给他人办理。特殊情况通过机要和特快专递邮寄,收件人应为持介绍信本人查收,负责邮寄的党员同志必须保留好邮寄存根以便备查。6.在有效时限内及时“落户”,三个月逾期自动失效。要注意,在省内外工作、学习或托管的毕业生党员,在报到时必须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于工作、学习或托管单位立即落户。工作单位暂未确定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托管或转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个人居住地党组织等。7.组织关系“落户”后,及时寄回“回执联”。毕业生党员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履行义务的原则在组织关系落户后三个月以内将回执联寄回所在学院党委,表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已顺利接转。8.工作单位变更或修改等必须在三个月内回校修改。若因工作单位变更或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地点有误等原因,必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三个月内)回校更改,不得延误时间。9.留校工作和继续在本校深造的毕业生党员,由学院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其他手续参照一般程序进行,务必确保本人党组织关系顺利转接,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中写明具体学院或单位名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是留校工作或读研。10.学校不留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
关系转移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党组织。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11.毕业生党员不按要求及时转移党的组织关系,超过六个月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是组织观念淡漠、违反党纪的表现,造成自行脱党的,学校将不得不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12.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的区别: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作为学生档案的一部分,在学生离校前已装入本人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转移(例:人事档案转往湖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则入党材料也一并转往湖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入党材料是党员按规定程序被发展为党员的凭证,只有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才可作为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依据,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与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可以不是同一单位(例:某毕业生党员毕业后,如符合相关政策可将人事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但按有关规定该生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不可因档案未转出而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时仍为预备党员,为了便于毕业后办理党员转正手续,应将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往同一单位(例:某生毕业时将组织关系转往家庭所在地居委会党组织,将人事档案托管于人才中心,这样不利于毕业后办理转正手续,可将组织关系一同转往人才中心)。二、介绍信单位确定方法1.组织关系需要转移到省内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以直接开到省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分党委),党的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系统所属基层党委。例如,工作单位为某县某街道所属的,介绍信开到某县某街道党委组织部(科);到三峡大学工作,介绍信开到三峡大学党委组织部。2.组织关系需要转移到外省(市、自治区)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1)到外省(市、自治区)地、市、州、县(区)工作,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地、市、州、县(区)党委组织部。例如,到南京市鼓楼区所属单位工作,应将介绍信开到南京市鼓楼区党委组织部;到河南省某县所属单位工作,应将介绍信开到河南省某县党委组织部。(2)到外省(市、自治区)省直单位工作,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处)。也可直接开到所去的省(市、自治区)委组织部。(3)到外省(市、自治区)大型企业和高校工作或学习的,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省委大型企业工委组织部(处)、高校(教育)工委组织部(处)。也可直接开到所去的省(市、自治区)委组织部。如去浙江大学读研,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4)到外省(市、自治区)金融单位工作,应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省级金融分支机构党委组织部(处)。如到中国银行广东省及地、市、州、县分行工作,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组织部。3.组织关系需要转移到中央各部门及军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到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工作,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的机关党委。例如,到教育部所属单位工作,应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教育部机关党委。(2)到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工作,应按照该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开具介绍信。(3)到部队工作,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将介绍信开到部队师(旅)一级或相当于师(旅)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4.毕业生党员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组织关系可直接开到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5.毕业生党员出国、出境,因公出国、出境,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外交部党委国外工作局。因私出国、出境的,建议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6.改派的毕业生党员,已到原单位报到并办理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由原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新单位。未到原单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应在有效期内以一定形式向学院党委报告备案,组织部可以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且未备案的,组织部不能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篇二: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二、转接操作步骤三、转接要求四、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转移办法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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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相应的介绍信。(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三、转接要求1、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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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4、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转接工作,转出单位要及时把转出党员的档案及时寄往转入单位;转入单位要主动和转出单位联系。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分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两种。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含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2)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一般程序①党员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②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证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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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③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样式的“中
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更正,须加盖更正章。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要根据被介绍人的实际情况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如果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并加盖组织部门的印章。
④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自己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⑤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转出单位的党组织应负责督促党员按期转移组织关系。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到指定单位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六个月党员仍无故不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接转手续要求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给党员本人,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⑦党员组织介绍信一旦丢失,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新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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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员证明信(1)党员证明信的用途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党员临时外出时,持党员证明信以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以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党组织关系没有从原所在的党组织转移出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开具党员证明信的要求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由党支部写出证明,由基层党委负责办理。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用统—印制的式样。证明信应写明党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及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并注明证明信的使用有效期限。党员证明信应统一编号,加盖基层党委公章。党员证明信一般由本人亲自递交所去的党组织,也可以由开具党员证明信的基层党委寄出。四、应该注意的问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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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
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省、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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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恢复党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复党籍之前已调动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经基层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十、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调动工作或临时变动党小组,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必开具党员证明信。
十一、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5天。
十二、如果党员成批调往新单位,党支部可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另附名单,所附名单要加盖印章。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要分别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三、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系统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十四、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十六、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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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
毕业后党组织关系转到哪里一、可以将党组织关系托管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先与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档案户籍托管合同,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将档案移交至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省内院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所在毕业学校组织部门开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XX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去往单位写“XX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省外学校毕业的省内生源介绍信抬头写“XX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去往单位写“XX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党员档案须和学籍档案一起移交,不能单独分开。
二、也可以放到省人才中心(一)、到原所属党委(支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省内填写:中共XX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委员会,省外填写:中共XX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二)、提交材料。将以下材料提交到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人事代理服务窗口。1、《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党员档案。党员档案可合并人事档案机要转递,也可以单独密封携带。
(三)、缴纳党费。流动党员按年度缴纳党费,标准为60元/年。可登录省人事代理网站通过支付宝支付,也可持
本人身份证到省人才中心二楼人事代理服务窗口缴纳。你也可以转到居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党组
织,一般是学校党组织转到市委组织部,然后一级一级的转到社区党组织。如果找到工作以后,单位有党组织可以转到单位,没有的话可以放在社区。
篇四: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问答党委组织部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2、什么情况下使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3、如何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4、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总的要求是什么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为党员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5、在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对党员的要求是:(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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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2)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6、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7、对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意见》(组通字〔1980〕54号)要求,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经过教育,如果本人仍然继续把党员组织关系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其情况,要给予党纪处分,直至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8、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9、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转移和接受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权限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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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署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他组织部门。10、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组织关系怎么办?10、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组织关系怎么办?这些人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其组织关系一律由原单位党组织保存。11、党员证明信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何区别?11、党员证明信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何区别?在什么情况下可出具党员证明信?具党员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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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2、12、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的要求,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按下列规定执行。Ⅰ、省内转接:省内转接:(1)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在宁高校(以下简称在宁高校)党委组织部之间可以直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在宁高校转到省内其他高校(组织关系非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先接转到该校所在市(县)委组织部。(2)在宁高校党委组织部可以与我省各市、县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相互转接党员组织关系。Ⅱ、跨省转接:跨省转接:(1)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2)由在宁高校转往省外及省外转入在宁高校的组织关系,需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递。该程序已委托在宁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具体办法为:①转入:党员须有省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组织部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要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持该介绍信直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即可。②转出:由在宁高校党委组织部直接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介绍信开具组织关系。要按照能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准确填写抬头,如不能确定,务必与党员本人的工作单位或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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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入组织关系的街道、乡镇、人才中心、毕业生服务机构等联系,认真核实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正确名称,以免造成转接失误。(3)在宁高校与部队之间互转组织关系,按照跨省转接的程序办理。13、1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图一、在宁高校与省外单位互转1.省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2.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到本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即可)
4.学校基层党组织
3.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在宁高校与省内单位互转
1.学校基层党组织
2.学校党委组织部
4.所在单位(社区、街道、乡镇、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机构等)党组织
3.省委组织部、各市、县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三、在宁高校之间互转
2.学校党委组织部
1.学校基层党组织3.其他高校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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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1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随意委托他人代为办理。15、毕业生党员党费一般交到几月份?毕业生党员党费一般交到几月份?毕业生党员党费一般交到毕业生离校前的这一个月。如6月份。16、党员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其组织关系怎么转?16、党员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其组织关系怎么转?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17、毕业生党员暂时没找到工作或毕业后拟出国留学,17、毕业生党员暂时没找到工作或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组织关系应该怎么转?怎么转?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18、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什么?18、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2)、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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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4)、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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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⑼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同时具有相互直接转接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及市(地、州、盟)各部门的机关党组织,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党(工)委,乡镇党委,城市街道党(工)委,企、事业单位党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或相当于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可以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接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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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名单
1.南京大学2.东南大学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南京理工大学5.河海大学6.南京农业大学7.中国药科大学8.南京邮电大学9.南京林业大学1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1.南京工业大学12.南京师范大学13.南京财经大学14.南京医科大学15.南京中医药大学16.南京审计学院17.南京体育学院18.南京艺术学院19.南京工程学院
21.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2.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23.三江学院2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5.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6.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7.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8.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9.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30.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3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3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33.钟山职业技术学院3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35.金肯职业技术学院36.应天职业技术学院37.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38.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党总支)39.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
20.江苏教育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注:转入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组织关系抬头开“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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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组织部的在宁中央企业和科研院所名单
1.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江苏省电力公司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仪化集团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5.江苏石油勘探局6.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7.江苏省石油集团有限公司8.江苏核电有限公司9.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10.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11.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12.中国东方数控公司13.中国联通江苏分公司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15.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16.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17.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18.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19.苏美达集团20.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21.中国冶金设备南京有限公司22.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23.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4.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25.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江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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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27.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江苏分公司28.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所29.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30.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二十八研究所31.大唐江苏分公司3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五十五研究所33.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仪器研制中心34.国网南京自动化研究所35.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36.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37.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3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39.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四研究所4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41.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八五一一研究所42.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43.国土资源部南京地质矿产研究所44.江苏银行
(注: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以上单位,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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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国资委的企业名单
1.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3.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4.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5.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6.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7.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8.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9.省建设集团公司10.省纺织(集团)总公司11.省物资集团总公司12.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13.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5.江苏东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6.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7.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8.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江苏钟山宾馆集团有限公司22.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3.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24.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以上单位,介绍信抬头写:“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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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
塔里木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一、日常组织关系接转程序(一)由校外单位转入我校1.由外省、区(市)的单位转入我校⑴党员先从原所在单位党委将本人组织关系转至原单位所在省、区(市)委组织部或省、区(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⑵由所在省(区、市)委组织部或省(区、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组织处;⑶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⑷校党委组织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院级党组织;⑸院级党组织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属党支部。2.由本省、区范围内的单位转入我校
⑴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由原所在单位党委(县处级以上)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⑵校党委组织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院级党组织;⑶院级党组织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属党支部。(二)由我校转至校外单位1.由我校转至外省(区、市)的单位⑴党员先从所属党支部将其本人党员组织关系转至院级党组织;⑵由院级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校党委组织部;⑶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⑷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2.由我校转至本省(区)、市范围内的单位⑴党员先从所属党支部将其本人党员组织关系转至院级党组织;
⑵由院级党组织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校党委组织部;⑶校党委组织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其接收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县处级以上);⑷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的相应党委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三)本校范围内接转1.党员先从所属党支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院级党组织,再从院级党组织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校党委组织部;2.校党委组织部开具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3.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的院级党组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4.院级党组织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属的党支部。二、新生组织关系的管理1.各院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仔细审查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看其发展时间是否符合规
定,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对于相关材料或手续存在问题的须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接收入党、介绍人是谁、谈话时间等”,谈话须有记录。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突击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违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新生党员,请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党委组织部。2.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要尽快将他们编入到一个党支部中,档案材料要尽快转给院级党组织相应管理人员。中学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也要转给院级党组织相应管理人员。对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如无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其预备期,超过6个月无故不接转组织关系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3.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各院级党组织需将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集中收齐,并将组织关系待转的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按外省(区、市)、本省(区、市)类别填入《新生党员登记表》。
4.各院级党组织负责将《新生党员登记表》及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交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各院级党组织应召开一次全体毕业生党员大会,就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保留等有关事宜做出必要的指导。1.学习或工作单位已经确定的党员。由院级党组织负责按学生分配至省(区、市)外、省(区、市)内、校内、院内分别填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表》交至党委组织部,届时党委组织部将开好的介绍信发至各院级党组织,由各院级党组织按时将介绍信发给毕业生并在有关表格上签字备案,由院级党组织代表党委组织部在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上签字,同时告知组织关系介绍信务必妥善保管,实行有效期管理。2.毕业后去向待定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的党组织或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确因需要将户口落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由学院党组织负责填写《滞留毕业生党员情况登记表》(原则上不滞留),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所属学院党组织,保留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在保留期间,所属学院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指定联系人。滞留毕业生党员本人要主动与所属学院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并要按有关规定缴纳党费,具体要求见《关于组织关系滞留在校的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暂行规定》4.因私出国(境)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的党组织或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篇六: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
大学毕业后,工作单位不固定,组织关系放在哪儿?我去年大学毕业后,工作单位一直固定不下来,先后在两个单位干过,最近又应聘去一个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党组织关系该放在哪儿?
在工作不固定的情况下,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上级单位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篇七: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
附件一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流程
1、校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转入分党委(集团党工委)
集团党工委接收登记转入支部
2、校内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由本人向支部提出申请
支部接收登记建立党员个人档案,至此党员组织关系正式转入转出时支部向集团党工委提交党员组织关系具体转出单位及党费交纳情况
3、校内调动党员组织关系地转接
集团党工委审核开据校内、省内(或省外)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
党员个人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单位报道,至此组织关系转出办理完毕
转入各分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问答
1、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怎样办理转移手续?党员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升学、转业,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及其上级党委组织部办理,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2、党员组织关系信件有几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两种: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前者通常叫做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后者通常称为党员临时组织关系。3、哪些党组织可在全国X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1)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2)中央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3)党中央各部委的机关党委和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政治部。(4)解放军师一级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5)各铁路局政治部。(6)中国民航局政治部、组织部、局直属机关党委。(7)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4、哪些党组织可在省、市、自治区X围内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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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省、市、自治区的X围内,省、市、自治区直属的机关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可以与本省、市、自治区X围内的各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5、在一个县、旗、市X围内怎样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在一个县、旗、市的X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及以上各级党委,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6、民航系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什么规定?凡中央组织部规定的能在全国X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可以向民航系统的、XX、XX、XX、XX、XX管理局,民航所属各大专院校民航各飞行总队,民航各省、市、自治区管理局等单位党委或组织部(处、科),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民航上述单位要向外单位转移关系时,须经所在地区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接转,民航XX省管理局可由XX市委组织部接转。7、铁路系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什么规定?(1)铁路系统的各铁路管理局政治部可以在全国X围内与以下的党组织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XX、XX、XX四个中央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的政治部、机关党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或相当于军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2)各铁路分局政治部可以与其所在省、市、自治区X围内的各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3)铁路系统内部各党组织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按铁道部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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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制定的《关于铁路系统内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规定》执行。8、同一党委下属的非独立的党支部间的党员调动,是否要转移党员组织
关系?同一基层党组织下属的非独立支部间党员的调动,不必转移组织关系。
但对该党员的党员卡片,党委组织委员要及时进行相应的更改。9、由部队复员、转业分配工作的党员怎样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在没有分配工作以前,可先将组织关系放到所在街道或民政安置部门党
组织。不应长时间由本人自行保管党员组织关系,避免出现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问题。分配工作后,要把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到的,可在全国X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再由这些党组织把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分配的单位党组织。
10、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到哪里?凡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中的党员,党的关系仍留原单位。就地安置的退休退职工人和退职干部,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农村的党组织;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其党的关系都应转到接受安置地区的党组织。11、党员退休后在另一单位找到工作,怎样办理组织关系?党员退休后,其组织关系可以留在原单位,也可以转到居住地街道,应视在哪里参加组织生活方便和条件是否允许而定。当其又在某一单位找到工作时,如果工作是长期的,可以把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如果是临时工作,则不必转移组织关系,可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证明信,在工作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与转移组织关系不同的是,应该把党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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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所在的党组织,而不是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同时还要定期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听取所在党组织的意见。
12、外出党员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其组织关系转到哪里?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XX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13、在人员流动中单位之间发生争议,党员组织关系如何处理?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14、招聘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怎样办理?凡被招聘的正式党员,离开原单位党组织时间在一年以上,应由原单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用工单位党组织。合同期满后,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原单位,同时由用工单位党组织给这些党员写一书面鉴定材料。招聘时间不足一年的,由原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信,编入用工单位党支部参加活动。15、恢复党籍的同志怎样转移党员组织关系?(1)被恢复党籍的同志仍在原单位的,应让本人参加组织生活,不必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2)不在本单位的,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单位,出具盖有区、县以上
篇八: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
大学生毕业后党组织关系哪里去每年的6、7、8月份是大学生毕业的高峰期,也是大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集中期。有的应届毕业生们对自己的党组织关系的去向不明,很担心自己因为没有及时进行党组织关系的接转而影响到党员身份和党组织生活。在这里,埇桥区人才交流中心将统一答复各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党员们如果接转自己的党组织关系。
大学生党员毕业后往往面临四种情况:第一是考入高校研究生继续深造,第二是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第三是进入企业,第四是暂时待业。首先说说第一、二种情况,考入高校和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在毕业时直接将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转入所在学校或单位党支部。
第三种进入企业的情况,进入企业的毕业生应该优先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企业党组织,程序和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一致。如果企业不具备接收党组织关系的条件,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的社区、村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党支部的党组织。
第四种待业情况,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的社区、村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党支部的党组织。
如果以上几种情况仍然不能解决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可以将党员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各位毕业生们根据以上情况对号入座以后,可以先电话咨询接收党员关系的组织部门,确定可以接收后再去学校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持介绍信去接收地的党支部报到即可。(人才交流中心郑迅)
篇九: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保管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精品文档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为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确保每个党员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三、组织关系接转的权限和流程:㈠在全州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有州直机关党工委,州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委。州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委→州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委,州直机关党工委,县市组织部,阿拉山口党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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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接收单位党组织。㈡州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不能相互
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州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州直机
关党工委→州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委,县市委组织部,阿拉山口党委→接收单位党组织。
㈢在全区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州直机关党工委。
州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州直机关党工委→全区各地、州、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党组织。
㈣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州党委组织部。
州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州直机关党工委→州党委组织部→接收地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党组织。
㈤州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四、实行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制度。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工)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党组织在未收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回执前,仍对党员负有管理责任。
五、办理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必须开具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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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层党组织的“接收党员信函”,方可进行接转;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党员,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就业服务中心或其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党组织。
六、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保管,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伪造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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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基本流程.重庆市外组织关系转接基本流程表:由学校转往重庆市外
党员提出转组织关系申请
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
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并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相应基层党组织接收党员
市外有权限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
表:由重庆市外转往学校
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
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并接收党员
学校党委组织部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并交档案馆存档
.重庆市内组织关系转接审批流程(党建信息平台网上操作流程)表:由学校转往重庆市内
党员提出转组织关系申请
所在党支部审批
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
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转入目的党支部审批接收
表:由重庆市内转往学校
。。。。。。。
其他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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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提出转组织关系申请
所在党支部审批
。。。。。。。
其他党委审批
转入目的党支部审批接收
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
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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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外转移()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直接转至所去单位的上一级
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
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在市外高校学习或就业的党员本人应电话咨询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确定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重庆市内转移()学习或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转到接收组织关系的党支部。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街道的党支部,或重庆市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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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的党支部,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本校升学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在原学院学习、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不需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由原党组织负责调整至相应的党支部。到学校其它单位学习、工作的毕业生党员,需在党建信息平台上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间安排月上旬:毕业生党员提供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月中旬: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毕业生党员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月下旬:党委组织部审核二级党组织上报的毕业生党员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二级党组织。月:在党建信息平台上完成重庆市内组织关系转移;各二级党组织为组织关系转往重庆市外的毕业生党员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月:跟踪调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情况。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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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党
员介
同志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
绍
信存
组织关系由西南大学学院转到。
根
年月日
(贴回执联处)此联由各二级党组织保存
号
第一联
(加盖骑缝章)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
号
:
同志(男女),岁,族,
系中共(正式预备)党员,身份证号码,
由西南大学去,
请接转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年月。
第
二
(有效期玖拾天)
联
(盖章)
年月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学院党委地址
联系电话:学院党委电话传真:学院党委电话邮编:
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
号
:
第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盖章)
三
年月日
联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
党员原所在二级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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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二)选项(男女、正式预备)在否定的地方斜线划掉;党费交至的年、月统一写成:年月;介绍信的有效期统一写成玖拾天,以免涂改。(三)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二级党组织负责如实填写。(四)回执联由各二级党组织保存,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五)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六)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市(地、州、盟)级党委组织部经上一级党委组织部批权限,也可以印制《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市(地、州、盟)级党委组织部以下级别的党委组织部没有权限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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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西南大学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汇总表
二级党组织:(盖章)
合计
组织关系转往重庆市外人数
组织关系转往重庆市内人数
留校工作和读研人数
正式党员人数
预备党员人数
书记签字:二〇年
月日
经办人:二〇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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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委:
姓名
民性别
族
西南大学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表一(转往重庆市外)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正式或
(电话或电子邮件)预备党员
毕业后所去单位
接受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称谓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党委组织部,一份留存二级党组织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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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委:
西南大学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表二(转往重庆市内)
姓名
性别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电话或邮件)
正式或预备党员
毕业后所去单位
接受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称谓
为便于在党建信息平台操作,党组织称谓必须写到接收党员的支部,如:重庆市某中学高一年级支部;重庆市某区(县)某镇某村支部等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党委组织部,一份留存二级党组织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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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党员关系放在哪
最新整理党员在人才流动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后,其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等党员在人才流动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后,其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等
党员在人才流动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后,其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
问:工作十几年来,我第一次经历调动,请问我的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
(于林)
答: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人才流动是必然的,部分****
员参与到人才流动中去,也是自然的。党员在人才流动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只
要符合人才流动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
为这部分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
本原则是:党员所去单位党
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
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上级单位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
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
(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
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
因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
织生活,收缴党费。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可否担任行政领导职务?
问:我单位最近调来一名受过党纪处分的领导干部,受到一些人质疑,请问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可否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孟新)
答: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可否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应视情况不同区别对待。
受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如果原来担任行政领导职务而又称职的,可
继续担任原职;不适合在本单位工作的,可调整到其他单位担任相应的职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则不能担任原行政领导职务,需要降职使用,另行安排工作。其错误情节严重,群众意见大的,不能担任任何行政领导职务。没有行政领导职务的受处分党员,在其错误没改正前,则不应提拔担任行政领导职务。
党组织能否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问:我单位有一些经常去外地出差的党员职工,提出能否从工资扣缴党费,请问这样是否符合要求?(于国栋)答: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有些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觉得有些党员交纳党费数额不大,就采取自己出钱或用公款集中支付的办法替党员垫交党费,或者图省事让财务人员在核发工资时集中扣缴党员党费,这两种情况都不符合党费收缴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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