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兴文秘网为您提供优质参考范文! 工作汇报 思想汇报 发言稿 主题教育 教案设计 对照材料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3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会上的辅导授课(全文完整)

时间:2023-01-09 14:2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会上的辅导授课(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2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会上的辅导授课(全文完整)

制定合理调查策略提升办案工作质效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会上的辅导授课

同志们,

要做好案件的调查工作,必须讲究案件的调查策略,要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也需要使用调查策略。这是因为案件调查存在着阻力,这种阻力主要来源于被调查人违纪前后的一些有目的的活动。比如,有些违纪人员行动诡秘,活动方式隐蔽,把深知内情的人缩小到“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极限;有些违纪人员作案前就策划防护措施,从过去被动地反查变为超前性的防查;还有些违纪人员为了增强自身的防护能力,想方设法设置一个复杂的背后环境,编织关系网,形成保护层,增大案件调查的阻力。要克服这些阻力,查清问题,就必须分析研究案件调查中双方力量及态势,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运用多种调查方式方法。

一、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案件调查更是这样。做好调查前的准备工作,是搞好案件调查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不作任何准备就匆忙进行调查,不是办成“糊涂案”,就是办成“夹生案”。调查前要做到“两熟悉”:

一是熟悉案情,制定调查方案。主要是熟悉反映了哪些方面问题,进行疏理和归纳,然后根据这些问题的性质、特点和涉及的范围,制定出比较详细的调查方案。方案主要包括:调查组成员、需要查清的问题、调查步骤和方法、调查组分工、注意事项等。对反映问题较多又比较复杂的案件,还应列出谈话提纲,防止谈话时因漏项而造成反复或被动。事先制定好调查方案和谈话提纲,可以把调查的细节考虑得更周到、更全面,防止“打无准备之仗”。

二是熟悉政策,做到有备无患。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案件调查中,一些被调查人员往往会找出许多“理由”,为自己的违纪行为辩解,把自己的违纪行为“合理化”、“合法化”。调查人员如果不懂有关政策、规定,心中没有底,就辨别不了是非,发现不了问题,很容易轻信违纪人员提出的“理由”,从而影响问题的查处。所以,如果案件涉及到政治、经济、组织人事、社会管理、社会道德,以及后勤管理和供应保障等哪方面的问题,就要熟悉这一方面的政策规定,才不至于被对方所蒙蔽。

二、如何做好案件调查的策略工作

要想“决胜千里”,必先“运筹帷幄”。讲究案件调查的策略,便是做好案件调查的关键,更是取得办案成功的重要条件。案件调查中使用的策略,主要有三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抓住要害,选准突破口。

纪检机关查处的一些违纪案件,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案情复杂,涉及面广。调查中,如果不抓住主要矛盾,眉毛胡子一把抓,不但办案力量不好分配,顾此失彼,而且还可能“打草惊蛇”。因此,每查一起案件,都要全面分析案情,综合所有线索,反复研究案件涉及人员的相互联系、利害关系和个性特点,从中找出全案链条中的薄弱环节或者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突破重点,带动全案。

一是抓住重点问题加以突破。一般来说,案发后违纪人员的心理戒备严实,对核心问题不仅一口否认,封得很死,而且采取了许多防查措施。如果选择违纪人员重点设防的核心问题作为突破口,案件调查就可能出现僵局。这就需要从核心问题的侧翼或外围,选择线索清楚具体,违纪人员疏于防查的重点问题作为突破口,由外向内,逐步突破。从具体的重点问题入手,不仅容易突破,而且突破后可以震慑违纪人员,摧毁其心理防线,迫使其交代问题。如我们在XX年查处XX科长XX问题时,举报信中反映他存在公车私用、公款私存、吃喝玩乐等方面的问题。我们考虑到除了用车问题外,其他涉及的都是经济问题。所以我们就从查账入手,发现他们冒用其它科的名义从银行取出后勤经费XX万元,存入地方另外一家银行一年进行投资理财,获得利息X万元。这些钱主要用来发福利、购买高档办公设备等。随后,我们又从他报销加油费问题上进行突破,最终把用车问题查清了。

二是抓住重点人员加以突破。从被动地反查变为超前性防查,是当前违纪人员作案的一个重要特点。有的违纪人员作案时就订立攻守同盟,制造各种假证、伪证,作好对付组织调查的各种准备。因此,案件调查中必须认真分析研究违纪人员、涉案人员之间的利害关系,充分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抓住其中的重点人物,采取相应的对策,分化瓦解,加以突破。一般来说,违纪人员、涉案人员既有利益相关的一面,又有亲疏远近之分,不可能铁板一块。一些在案件中处于从属地位、起次要作用、对问题后果负次要责任者,从其心理状态看,都不愿意与共同违纪中的主要责任者承担同样大的风险。只要我们科学冷静地分析比较,恰当地选择突破对象,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关系,各个击破,就能取得案件突破性进展。

三是抓住重点环节加以突破。经济案件中,违纪人员追逐的目标是钱和物。钱、物不是静止的,而是流动的。违纪人员正是利用钱物的流动过程中出现的时间差、空间差、价格差等,贪污、侵占公共财物,或收受回扣、贿赂,或挪用公款进行违法违纪活动等。因此,查办经济案件中,查账和查物是基本的,也是重要的环节。紧紧抓住钱物流向这个环节,从钱物的起点追查钱物流向的终点,或者从钱物的终点追查钱物流向的起点,就能顺藤摸瓜,发现问题,突破案件。

第二种方式是,抓住时机,以快制胜。

查办案件就像部队作战,贵在神速,尤其是调查初期,更为重要。抓住时机,快速调查,不仅是个办案速度问题,而且是迅速突破案件的重要条件。“快”,能置对手以措手不及。违纪人员对突如其来的调查,由于缺乏充分的心理准备,很难招架,即使编造情况,也难自圆其说,往往漏洞百出,更来不及串供毁证。案件调查,主要应做到三“快”:

一是快速出击。就是办案人员掌握案件线索后,应抢在当事人之前,在其未及准备的情况下,尽快开展查证工作,不给对方以“做手脚”的机会。如去年我们调查XX工厂食堂做饭烧煤油的问题,我们一到厂里,与纪委领导简单见面后就直接到食堂,也不与任何人谈话,首先查食堂的帐,查两年里买了多少燃油,开支了多少钱。然后问负责人每月做饭要烧多少燃油,把买油量与实际烧油量一比较,相差不少,负责人就只好交待拿航空煤油做饭的情况。最后,我们才找厂里有关领导和知情人谈话,进一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步核实了有关情况。

二是快速布防。就是在同一时间,办案人员对同一事件的不同当事人同时出击,分别接触询问,使他们不能相互串通,统一口径,从而获得真实的证据。现在一些违纪者防查意识强、关系多、消息快,又拥有先进的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因此,只要一“打草”,肯定就“惊蛇”。这就要求办案人员不仅要快速出击,而且要集中力量,统一时间,分头同时行动,使他们没有呼应的机会,以利于各个击破,迅速取得证据。

三是快速取证。以快制胜,实际上是以快取证,以证制胜。因此,快速出击,快速布防,目的都是为了快速取证。实践证明,取证工作得越快,越容易发现和取得充分而确凿的证据。如果行动迟缓,就会错过取证的时机,一些重要证据就可能因违纪人员的串供、毁证而无法取得,一些大案要案只好变成小案,甚至难以定案,不了了之。这就是,取证工作有时迟一步就可能前功尽弃,先一步就会柳暗花明。

第三种方式是,机动灵活,出奇制胜。

纪检办案工作中,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案件,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调查对象,即使同一调查对象,由于案情的发展,其思想反映会不同,其反查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因此,案件调查不能采取一个模式,也没有一种包查百案的策略。无论突破口的选择,还是调查策略的运用,都要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因地而异,机动灵活,出奇制胜。寻求出奇制胜,可以从两个方面努力:

一是从案件调查活动双方的互动中,寻求出奇制胜的策略。案件调查中,当被调查人寻找种种对策对付组织调查时,就出现了调查的一方与被调查的一方之间的对抗性活动。在不同的案件中,这种对抗性活动的形式、程度是不同的。案件调查策略,就是研究这种活动对抗的规律和赢得对抗的艺术。从纪检办案实践看,双方互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示假隐真;另一种是行动与反行动。

所谓示假隐真,就是被调查对象为了对付组织的调查,需要制造种种假象,以掩盖案件的事实真相。调查的一方为了造成对方的不意和不备,以获取真实证据,也需要掩盖自己的真实企图和行动。案件调查中的虚实并用、内紧外松、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等策略,就是这一规律的实际运用。例如,对违纪者全力扼守的问题避而不查,先查其他问题或查有牵连人的问题,转移其视线,分散其注意力,待其稍有放松时,迅速回头查其要害问题,使其防不胜防。

所谓行动与反行动。是指案件调查活动中双方互动的一种基本形式。表面上看,案件调查活动中的双方都是依据自己的对策行动的,但双方的对策选择并不是任意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调查中,当双方都针对对方的行动、企图来设计自己的行动计划时,就产生了一种行动与反行动的现象。由于双方都以对方的对策为自己思考的起点,因此,调查人员的策略中,无形地包含了对被调查人对策的判断。一个优秀的调查者,就在于他能看出被调查人的下一步行动,或预测出对方下几步所使用的对策,从而总是计高一筹、先人一步,就能掌握“行动与反行动”的主动权,并最终取得案件调查的全胜。比如,当被调查人早有防范时,声东击西;当对方订立攻守同盟时,分而治之;当对方内部有矛盾时,分化瓦解;当对方恐惧不安时,单刀直入;当对方可以利用时,欲擒故纵,等等。

二是从奇与正的辩证关系中,寻求出奇制胜的策略。奇与正,是相反相成的两种案件调查方法。一般地讲,“正”是指案件调查的常法,反映着案件调查工作的一般规律;“奇”是指案件调查的变法,反映着案件调查工作的特殊规律。具体讲,常用的调查方法为正,特殊的调查方法为奇。奇正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两相比较,奇变之法表现得更为丰富多彩。因此,案件调查策略的重心应放在出奇制胜上。调查策略新奇,才能使自己的行动处于对方的思维天地之外。在对方想不到的时间、想不到的地点和想不到的问题上,使用对方想不到的策略,能收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功效。从某种意义上说,最好、最有效的调查策略,就是突出常规。突破常规,出奇制胜,就是要敢于创新,不受传统习惯做法和成功经验的限制,在前人没有涉及的地方,另辟蹊径,独树一帜。

推荐访问:会上 纪检监察 授课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会上的辅导授课 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 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