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房地产年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
县房地产2021年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抓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根据x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围绕房地产开发中土地、建设、信贷、销售、房价、税收等环节,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全县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x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组,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发改委、国土局、房产局、建管局、规划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x支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房产局(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县房产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方式、范围及时间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对全县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出让的经营性土地且尚未开工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县房产局负责列出全县在建、在售、已出让经营性土地且尚未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和要求开展检查,6月17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汇总材料和表格,送县检查工作组办公室。检查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检查情况,于6月19日报x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
四、检查的重点内容及责任分工
1、土地闲置和炒地行为。坚决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开发企业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进行开发。(县国土局负责)
2、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开发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发改委备案,并依据备案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县发改委负责)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等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审批程序报批。(县规划局负责)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建设工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项目招投标、项目转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县建管局负责)
5、挪用房地产贷款、假按揭骗贷及其他违规融资等行为。重点检查开发企业信贷、融资行为是否规范。(县人民银行负责)
6、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开盘销售,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严格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审查备案制度和销售现场公示要求。(县房产局、物价局负责)
7、违反房地产税收管理规定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登记制度,按规定申报纳税,严厉查处偷税漏税等行为,重点检查x年和x年度房地产企业纳税情况,其他房地产建设项目可暂缓检查。(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按职责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工作要求
此次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和各自检查内容自行设计表格,及时上报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