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建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省、市、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我区大气优良天数指数达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要求,着力解决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问题,形成政府领导、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建筑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机制,为全区大气污染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环境保护条例》《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册》及“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建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改善我区空气质量,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区住建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建筑领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落地,全面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管控
1.严格施工现场大气污染各项管控措施。认真抓好《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贯彻落实,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册》及“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强化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做好建筑工地围挡设置、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定型式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的车辆进行清洗;建筑物内垃圾应当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通道方式清运,严禁临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在规定区域内的作业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扬尘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现场进行易扬尘施工作业活动时,应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对市政道路进行铣刨、切割等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进行环保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场使用,对场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进行台账式管理,严格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控要求。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区质安站
(二)强化拆迁工地大气污染防治
拆迁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爆闪灯;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需爆破作业的拆迁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降尘或喷淋措施;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覆盖措施;拆迁现场进出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出场;清运垃圾、渣土车辆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清运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严格按要求进行封闭运输,不得乱卸乱倒垃圾;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区住保中心
(三)强化商混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
商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的措施,全封闭生产、围墙安装喷淋、进出厂的车辆冲洗、整个生产现场扬尘控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的车速控制、车辆自身的整洁卫生、严格遵守施工现场车辆冲洗管理规定等。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建筑业与安全管理股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建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全年优良天气指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监督检查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对大气污染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将建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重点内容,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情况下,建筑领域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及要求采取响应措施,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危害,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技术支撑与工作指导。
(三)常态化机制
建立健全建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固定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稳得住,可持续。
(四)加强行业自律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行业规定,不及时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等要求的,我局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或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并对相关企业纳入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