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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抓“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的若干措施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三牧”。各级党委必须深刻认识做好今年“三农三牧”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深入贯彻******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三牧”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抓好农牧业稳产保供和农牧民增收,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持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农村牧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一)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落实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压实旗县主体责任和**乡镇具体责任,做到重视程度不减、投入力度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脱贫质量不降。成立脱贫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组,对脱贫攻坚重点难点工作实行挂牌督战。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坚持精准扶贫,完成剩余**万贫困人口和新致贫返贫人口脱贫任务,确保国贫旗县全部摘帽,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落实特殊贫困群体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保障、防贫保险等政策,构建多层次、复合式的防贫保障体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政策。做好考核验收工作,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成就,推广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补齐“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的短板。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档案。健全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动态识别,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加强常态化督导,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四)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贫困旗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深化京蒙扶贫协作、定点扶贫、“万企帮万村”,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保持扶贫工作队伍基本稳定。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旗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加强专项扶贫资金形成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发挥扶贫资产收益带动作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五)做好持续减贫工作。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深入研究全面脱贫后解决相对贫困的目标任务、扶贫标准、工作对象、政策措施,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二、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六)加强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推进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大路长制推行力度,建立**村内道路管护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千人以上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牧区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全面解决饮水型氟超标问题,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完成抵边自然**村电网升级改造计划,提高电网供电可靠率。提升乡村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水平。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七)抓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十县百乡千村”示范行动。分类推进厕所革命,选择适宜的改厕技术和模式,一类旗县和有基础有条件的二类旗县基本完成户用厕所卫生化、无害化改造,确保农牧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扩大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加强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收运处置体系,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以旗县为单位编制治理规划,优先解决**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问题,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个,推进“美丽家园”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牧区公益事业**村民缴费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公共设施维修养护给予适当补助。
(八)提升农村牧区教育水平。优化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旗县基本消除大班额办学,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全部达到自治区基本办学标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的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增加农村牧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农村牧区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做好动态监测工作,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增加中心城区学位供给,确保农牧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学校在农村牧区的招生规模,引导和鼓励农牧民接受职业教育。
(九)加强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办好旗县级医院,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在人口较少的边境牧区开展**乡镇卫生院人财物由旗县级医院管理试点,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对应聘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盘活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允许旗县从现有编制中拿出一定比例,按程序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村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推动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与基层服务贡献挂钩。探索建立定人定时定点的驻**村责任医生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巡诊制度。健全农村牧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返乡人员、流动人口健康管理,做好新冠肺炎、鼠疫等重大疫情防控。
(十)加强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全区统一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盟市域范围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加强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合理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互助养老幸福院和养老公寓建设,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多形式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供养服务机构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改善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
(十一)改善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以行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便民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广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生产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非遗人群研培计划,扶持农村牧区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传承民风民俗民肴等优秀文化遗产。加强名镇名村、历史街区、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古树名木等历史遗存保护利用。办好农民丰收节。
(十二)治理农村牧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施用有机肥补助政策。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推进地膜回收处理示范县建设,推动秸秆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利用。加强生物资源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规违法行为。完成9个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开展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以水定需试点和农村牧区水系综合整治试点。抓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大荒漠化防治力度,持续推进“一湖两海”等重点湖泊水生态综合治理。编制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2020—2035年)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抓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国家试点工作,推进**及周边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完善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
三、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重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
(十三)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制定加快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以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为刚性约束,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流域、**河流域、**平原、**灌区等粮食生产功能区,实行以水定地、以水定粮,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等牧区,科学核定草原载畜量,走少养精养的畜牧业发展路子。农牧交错带重点区域实行分区施策,适宜种粮食作物的耕地推行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技术,不适宜种粮食作物的耕地实施粮改饲和退耕还草,发展以舍饲养殖为主的畜牧业。着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建设玉米、马铃薯、肉羊、肉牛等15个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带,培育奶业、玉米2个千亿级以及肉羊、肉牛、羊绒、马铃薯、小麦、杂粮杂豆、向日葵、蔬菜、饲草9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发展蒙中药材、燕麦、葡萄、禽类、驴、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
(十四)稳定粮食生产。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和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春耕备耕生产,保持粮食生产能力基本稳定。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推广增施有机肥等保护性耕作措施,推进耕地轮作试点,扩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面积,抓好以**平原、**平原和**平原等3个盐碱地集中区为重点的盐碱化改良,发展旱作有机农业。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加强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提升旱涝灾害监测预警防范能力。
(十五)推进草畜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形成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在天然放牧区域,引导牧民整合草场、牲畜等生产要素,发展适度规模养殖,走规模化集约化养殖、标准化加工、品牌化经营的产业化发展道路。在沙地人口聚集区域,积极发展生态畜牧业,坚持少养精养优养,探索户繁企育养殖模式。在农牧交错带以种植业为主的区域,按照为养而种的原则调整种植业结构,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模式。推进草畜一体化要充分考虑当地农牧民养殖能力和习惯,重点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奶产业、肉产业和绒产业,形成优势特色产业体系。
(十六)保障乳肉等绿色畜产品供应。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打通信贷、保险、用地、环评等瓶颈,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推动农牧交错带和农区牛羊提质增量,增加优质绿色牛羊肉供给,推动畜禽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转移。全区肉类产量稳定在260万吨左右。推进奶业振兴行动,改造提升中小牧场,建设优质奶源基地,推动奶业和乳制品向中高端攀升。完善市场准入、检测检验、标准化建设等扶持政策,促进民族传统乳制品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发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加强猪肉等重要“菜篮子”产品的市场监测和调控,建立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维护“菜篮子”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健全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大经费和设施设备保障力度,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等疫病防控。加强基层兽医队伍建设,在畜牧养殖大县实施防疫人员特聘计划。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和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加强现代农牧业设施建设。围绕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农牧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东部产粮缺水区推广以浅埋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技术,在西部黄灌区开展渠道防渗硬化工程,通过综合运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肥一体化、浅埋滴灌、农艺节水、结构节水等措施,加快推进主要粮油生产旗县等重点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兴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同步建设田间工程和用水计量设施,开展现代化灌区建设前期工作。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统筹推进农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启动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落实农村牧区保鲜仓储设施电价优惠政策。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开发农牧大数据综合信息系统,加快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牧业领域的应用。
(十八)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农牧业生产标准化行动,完善主要农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集成推广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创建标准化生产示范旗县,推动种养大县和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整建制按标生产。支持行业协会商会、龙头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持续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监管体系、质检体系、执法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过程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试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出口食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十九)加强农牧业支持保护。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农牧业支持保护政策,开展农牧业大灾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完善市场化农牧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推进玉米、小麦、稻谷、马铃薯等全成本保险试点和收入保险试点。扩大自治区政策性肉羊、肉牛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探索开展蔬菜、马铃薯、肉羊、生猪、牛奶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开展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和农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试点。加强农牧业保险理赔管理,确保赔案处理规范、赔款及时足额支付。探索农牧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的有效模式。
四、拓宽富民渠道,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
(二十)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实施农牧业产业集群提质升级行动,做大做强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建设一批农畜产品加工强旗强县、休闲农牧业示范旗县、农牧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进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设好扎赉特旗水稻产业园、科左中旗肉牛产业园,创建更多国家级产业园,认定一批自治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一批农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和精深加工基地,2020年年底前全区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5%以上。鼓励龙头企业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发展富民产业,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实施“蒙字号”品牌提升行动,加强有机、绿色、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畜产品认证和管理,打造企业品牌和农畜产品品牌,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开展“**绿色农畜产品全国行”活动,办好**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扩大“**味道”品牌影响力。实施“互联网+”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一批旗县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支持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延伸乡村物流网络,促进交通、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推动农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加强农牧业及相关产业分类统计核算,全面反映农牧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
(二十一)支持农牧民就业创业。落实稳就业、涉企减税降费、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等支持政策,实施支持企业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稳定农牧民工就业。实施“春潮行动”、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能提升计划,提高农牧民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开展“春风行动”“京蒙劳务对接”等专项活动,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农村牧区劳动力,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农牧业产业,探索设立乡村保洁员、道路养护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支持农牧民就地转移就业。建设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基地、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将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执行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实现2020年基本无拖欠目标。
(二十二)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农牧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探索建立合作社登记信息通报机制,完善示范社评定指标体系,做好示范社建设及联合社培育、扶持和服务工作。完善家庭农牧场管理制度,推进示范家庭农牧场建设,探索组建区域性家庭农牧场协会或联盟。加快培育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服务组织提供科技推广、农资供应、代耕代种、托管代养、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牧户融入农牧业产业链。突出产业导向开展分层分类培训,重点抓好农牧业经理人培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含现代青年农牧场主)、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农牧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培育高素质农牧民。
五、加强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三)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压实各级党委特别是旗县党委抓农村牧区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农村牧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村牧区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旗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旗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农村牧区基层巡察工作力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农牧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大在青年农牧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行动,培育**村“两委”干部后备力量。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落实现职**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最低保障标准稳定增长机制,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在农村牧区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
(二十四)完善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牧区治理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压实旗县抓乡村治理主体责任,建立旗县级领导干部、旗县部门主要负责人包联**村制度和**乡镇领导干部包村联户制度,及时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乡镇要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充实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村要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扎实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建设,探索具有**特色的乡村治理模式。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和行业协会商会功能,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探索“枫桥经验”本地化的有效形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化解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牧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方面矛盾,持续整治侵害农牧民利益行为。落实涉“三农三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盟市、旗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家庭律师”、**村法律顾问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十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和扶贫资金、侵犯农村牧区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建立健全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牧区宗教事务管理,防范邪教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开展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完善农村牧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托**村“多网合一”网格化治理平台,加强网格化管理。开展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农村牧区各类安全隐患。
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农村牧区补短板保障措施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中国******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旗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三牧”工作要求,发挥旗县级“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机构建设,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培养懂农牧业、爱农村牧区、爱农牧民的“三农三牧”工作队伍。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三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自治区党委巡视重要内容。
(二十八)优先保障“三农三牧”资金投入。加大各级财政“三农三牧”投入力度,自治区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牧业农村牧区倾斜。加强“三农三牧”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加快拨付支出进度,强化绩效评价,严禁挤占挪用。落实国家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的政策,进一步提高农牧业农村牧区投入比例。在政府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合理扩大水利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支持农村牧区相关项目建设。调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及时将成熟机型纳入农机补贴名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三牧”的信贷支持力度,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金融产品,适当延长农牧业贷款期限,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额度,推进金融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纵深发展,重点做好交通出行、就医购药、农村牧区消费等领域的普及应用。稳步推广农村牧区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活体牲畜质押贷款,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抵押,探索应收账款质押、履约保函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涉牧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等进行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三牧”专项金融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担公司作用,做大农牧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
(二十九)**乡村发展用地难题。加大对农村牧区设施农牧业用地的支持力度,将农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及配套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及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粪污处置、检验检疫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可以使用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强化农牧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牧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非牧建设。开展农村牧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等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腾退出的节余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满足农村牧区产业项目用地需求。自治区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配方案时,单列下达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农牧民建房及农村牧区重点产业和项目建设,对脱贫攻坚、农村牧区发展用地应保尽保。各地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时,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农村牧区产业发展用地,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农畜产品初加工用地。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村牧区集体和农牧民合法利益。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农村牧区产业。推进农村牧区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十)推动人才下乡。围绕补齐乡村振兴人才短板,加强乡村人才培养,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鼓励急需紧缺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支持市民、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牧区干事创业。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健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向基层一线倾斜。盟市、旗县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以及政府部门在乡村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基地、见习就业基地,在全区涉农涉牧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设立新型职业农牧民综合培育基地,探索对急需紧缺涉农涉牧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在职业院校进行学历教育的新型职业农牧民享受全日制学生相应政策。
(三十一)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对农牧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推广示范的支持力度,在绿色高效种植养殖技术、农牧业全程机械化、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农牧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现代种业工程,建设优势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实施奶牛、肉牛、肉羊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落实好白绒山羊、双峰驼等国家保种任务,加强蒙古马保护与利用,推进草业种子建设。加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牧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加快农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加快现代气象为农牧服务体系建设。
(三十二)深化农村牧区重点改革。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工作。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进度,做好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路径和盘活闲置宅基地、农房的有效途径。推动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培育壮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试点,逐步提高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比例。推进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落实执法经费保障。继续深化供销社、农垦、国有林区林场、集体林权制度、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农业综合水价等改革。推进**现代化试点工作。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周围,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三牧”领域突出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亮丽**、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