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部署,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的有关要求,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区纪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委派驻机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区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的要求,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实现全面覆盖。统一规划,整体推进,通过新设、整合等方式,实现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二)规范设置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
(三)统一机构名称。区纪委派驻机构统一名称为区纪委派驻纪检组。
(四)充实机构力量。通过划转、调剂、适当增配等方式,加强派驻机构力量。
三、职能定位
派驻机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真正体现党章对纪委的定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职责权限
(一)主要职责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2.经区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3.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4.承办区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二)监督权限
1.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2.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3.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4.派驻机构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区纪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5.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五、保障管理
(一)加强业务管理。区纪委安排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有关重要工作、会议和活动,建立健全对派驻机构管理、监督、指导和综合协调等制度。指导派驻机构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等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和程序。
(二)加强履职监督。完善区纪委负责同志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派驻机构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述职述廉制度。
(三)加强干部管理。派驻(出)机构的编制实行单列管理,由区纪委统筹使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配使用的建议意见,由区编办按程序提请编委会研究。
(四)加强后勤保障。派驻机构的办公条件、后勤保障由驻在部门(不含其它综合监督单位,下同)负责,行政办公经费由驻在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派驻机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由驻在部门负责管理,工资福利等享受同级同等待遇。综合监督单位应当提供必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