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局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供大家参考。
2021年局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权威和 集中统一领导。
2.严格遵守党章,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模范遵守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3.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家风建设,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4.作为**x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主体、主责和主动意识,树立标杆、示范引领、狠抓落实。
5.履行领导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执纪问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召开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带头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6. 认真开展“红脸出汗”谈话提醒工作,做好每季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指标填报工作。
7.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
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1.严格遵守党章,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不断锤炼作风。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3.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廉洁从政,强化看齐意识,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的财政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4.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督促分管科室(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5.认真开展“红脸出汗”谈话提醒工作,做好每季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指标填报工作。
6.检查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分管方面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袒护、敢批评、抓整改。
7.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局主要负责人: 局班子成员:
签订时间:2021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21年 月 日
分管领导的责任
1.严格遵守党章,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不断锤炼作风。
3.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委市政府、市纪监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廉洁从政,强化看齐意识,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的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4.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督促分管科室(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市政办纪检监察组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
5. 认真开展“红脸出汗”谈话提醒工作,做好每季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指标填报工作。
6.检查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分管方面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袒护、敢批评、抓整改。
7.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科室(单位)的责任
1.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要求,严格遵守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和省、市纪委***精神,积极参加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廉洁从政意识。
2. 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省、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局党组“二十条”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3.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和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落实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引导本科室(单位)所属人员确立廉洁自律的高标准,守住廉洁底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5.结合工作实际,自觉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制度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化解或降低廉政风险。
6.结合本科室(单位)职能任务,抓好人员管理、政风行风建设、效能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
7. 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8. 科室(单位)负责人每年对所属人员至少进行2次廉政教育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9. 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分管领导: 科室(单位)负责人:
签订时间:2021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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