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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时间:2023-02-19 08:10:0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中旬,县人大视察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形式,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下简称未检工作)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未检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惩防并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5人,审查批准逮捕4人,不予批准逮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0人,审查提起公诉5人,不起诉5人;批准逮捕侵害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0人。

1、坚持依法严厉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从严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侵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犯罪。对于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治,做到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的涉罪未成年人,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理念,应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积极构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体系。一是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在依法严惩未成年人犯罪同时,注重保护未成年受害人权益,建成全市首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联合县公安局、县医院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一次性询问、全面取证,避免了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二是有序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县教科局共同出台了《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细化责任分解,在制度上保障“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推动从源头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校园安全建设专项检查,检教联合、检校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三是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关爱救助。针对涉案未成年人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认真落实帮助涉案未成人回归社会的未检基本任务,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援助、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社会观护等综合救助,让涉案未成年人及家庭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爱。

3、强化法治教育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一是高标准建成集法治、道德、安全等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县教科局联合下发实施方案,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分批组织到基地开展法治教学实践活动,让学生通过参观、体验、互动来接受法治教育,实施三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法治教育效果;二是助力法治校园建设,建立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通过法治课堂、法治讲座、专项检查等措施,推动学校加强法治教育和安全管理;三是助力社会治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协调督促教育、文化、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主管部门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防范和打击侵害未成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4、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整合力量,抽调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工作人员,成立了XX检察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团队。建立健全未检办案工作机制,扩大未检工作覆盖面,实行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模式,逐步形成了“捕、诉、监、防、教”一体化业务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1、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近年来,我县性侵害案件量逐年上升,熟人作案比例高,侵害次数多、学生受侵犯多、犯罪危害大。食品安全、网络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禁而不绝。

2、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不够完善。一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救助机制还不完善,各部门之间缺少牵头抓总的机构和协商配合的机制;二是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比较薄弱,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资源较为分散,没有产生规模效应,社会力量参与力度小,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帮教服务、行为矫正等社会化组织建设不足,难以满足未成年人检察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需要;三是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针对性不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和服务管理措施还不到位;四是部分家庭教育缺失,家长监护不力,对未成年人疏于管教,导致侵害行为发生,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结合还不够。

3、未检工作组织体系建设还有差距。我县未检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还存在着“专人不专”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向“未成年人检察”转变的新要求;未检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大多停留在刑事检察要求层面,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执法、民事诉讼等方面的法律监督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几点建议

1、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不断适应新时代未检工作要求。未检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一项重要工作,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个人行为,更触及到每个家庭的命运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县检察机关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持续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深入开展,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一是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将社会各种资源导入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创新路径,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二是要强化司法衔接,加强与共青团、关工委、妇联、学校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检察机关负责引导、多部门合作和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帮教的长效机制,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促使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面衔接;三是持续深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与教育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育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等长效机制,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四是争取县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未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未成年人工作有关问题,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形成推动未检工作的强大合力;五是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监督,对有关部门怠于履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依法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法律监督,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未检工作社会认知度。要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高未检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要深化检校合作、检社合作,稳步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努力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闲散未成年人等群体法治教育需求,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以鲜活的事例警醒未成年人,增强法治宣传实效;要积极推进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相结合,突出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辅导,共同教育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4、强化专业规范建设,着力提升未检工作整体效能。要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同案、同人、全流程办理,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完善纵向一体、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升未检工作整体效能;要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选优配强未检工作力量,提高未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未检工作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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