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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05 12:30: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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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得到了新的发展。

一、严格履行服务保障职责,护航社会进步再立新功

围绕开放发展示范,保障高质量发展。完善服务保障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轮驱动”工作新举措,突出惩治合同诈骗、强迫交易和职务侵占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86人,起诉156人,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民事和行政监督案件12件,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9件,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参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突出惩治网络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46人,起诉123人。提前介入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金额103亿元、涉及20余万人的“鑫圆系”互联网传销案①,在证据指引、涉案书证和言词证据等方面引导侦查,44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突出惩治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和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起诉21人。定点帮扶联系村10个、联系户307户。与本地扶贫移民部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运用“四则运算”工作法②着力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救助困难群众91名,发放司法救助金66.1万元。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境司法保护,突出惩治滥伐林木、非法采矿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19人,起诉75人,办理的王国军等16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③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构建涉林领域生态修复协作机制,在洪雅县玉屏山、丹棱县梅湾湖和彭山区锦江乡等地牵头建立补植复绿基地,35件案件涉罪当事人在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就地或异地补种树木,已补植复绿258亩3.5万余株,《人民日报》等20多家媒体专题报道。牵头沙溪河治理,地表水质由原来的劣Ⅴ类转变为Ⅲ类,达到阶段性治理目标。

聚焦社会治理创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建成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54人次,受理控告、申诉523件。有效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办理刑事、民事和解32件,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560人,不诉214人。立案复查、公开审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及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12件,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诉信访案件54件,实现连续12年涉检案件进京到省“零上访”。依法稳妥办理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和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1件。开展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等专项监督,办理支持起诉16件,支持159名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帮助追回劳动报酬328万余元。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深入村社、企业和学校等开展释法说理、以案说法活动,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紧扣民生民利民意,增强群众安全感。开展打击网络犯罪专项活动,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窃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72人,起诉173人,依法起诉“5.24”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④的55名被告人。加强妇女权益保护,成立以女性检察官为主的办案小组,建立专案专办、快捕快诉办案机制,起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案件50件,办案准确率100%。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人,起诉65人。深化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犯罪记录封存和附条件不起诉等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捕31人,不诉11人。东坡“小羚羊”、彭山“护苗”、仁寿“暖阳”、洪雅“青葵”、丹棱“珍珍”、青神“爱源”6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活跃于学校、社区和乡村,在关爱留守儿童、救助事实孤儿和预防帮教未成年人等方面创新工作方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纵深推进禁毒工作,重点整治外流贩毒、制贩合成毒品和未成年人涉毒等突出毒品问题,批捕285人,起诉369人,依法起诉沙文凯、沙文聪等特大贩毒案⑤的4名被告人。

二、全面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法治建设富有成效

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办法,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1条,引导侦查取证31件,以涉黑涉恶认定并批捕79人,起诉57人,对任飞宇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和王棋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坚决“破网打伞”,实行每案必查、一案三查,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8条,针对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行业乱象推进源头治理,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结合办案对3144名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受过刑事和行政处罚进行摸排,供党委政府在村两委换届时参考。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28人、移送审查起诉的6人不认定为黑恶势力,纠正公安机关漏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人,通知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8人,确保专项斗争沿着法治轨道向前推进。坚持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不放松,批捕1328人,起诉2489人。其中,批捕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2人,起诉5人;批捕杀人伤害、强奸猥亵和偷拐骗抢夺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573人,起诉929人。

以加强诉讼监督为基础,推动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均衡发展。刑事检察重在纠防冤假错案保障人权。针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8件,监督撤案28件,纠正漏捕、漏诉15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0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纠正审判违法26件,提出(请)抗诉12件,法院审结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7件,提出抗诉的李小双贩卖、制造毒品案⑥,被告人李小双由死缓改判死刑立即执行。针对刑事执行活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30件,对95件存在执行不当情形案件发出检察意见并被采纳;纠正刑罚执行、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违法情形177件;立案羁押必要性审查85件,督促变更强制措施64件;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提出纠正意见28件。民事检察重在对民事诉讼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9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件,办理个案再审检察建议案件6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2件,办理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6件。行政检察重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权履责。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6件,紧扣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对部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履职提出检察建议18件。探索操作规范化、场所标准化、程序仪式化和监督社会化的检察建议公开宣告⑦模式,实现检察建议刚性制约。全市建成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专门场所6个,在基层财务规范管理、税款追缴和医保资金规范管理等方面开展公开宣告检察建议5件。

以保护公益为核心,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安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摸排线索137件,立案8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其中,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件,督促恢复损毁林地19.4亩,督促恢复非法占用耕地42.8亩,督促挽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损失51.64万元,督促清理非法占用河道约3公里,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500余吨,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废物企业4家,督促整治违法养殖场1个,督促增值放流各类鱼苗。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查处销售伪劣肉食品109千克,督促查处10家零售药店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办理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国土部门起诉追缴土地出让金1210万元,督促收回国家扶持资金50万元,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70.06万元。

三、深化改革创新重点突破,推动业务发展落地落实

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作用,83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入额院领导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示范作用,带头办理案件487件,出庭支持公诉33件。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健全检察官择优选升机制,建立检察官遴选制度。注重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现机构整合、职能优化。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政法专项编制划转和干部转隶。继续在反腐倡廉中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与纪委监委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在提前介入和涉案财物移送处理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3人,依法起诉眉山市水务局原局长李俊受贿560余万元、彭山区医疗保险中心原会计兼出纳徐喆贪污国家医保资金1400余万元等一批重大案件。

积极探索检察工作创新试点。立足检察职能,先行先试,生态环境修复机制、案件质量评查等10余项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全省经验交流10次。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⑧和参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⑨精神依法办理刑事案件两项工作分别被列为全国、全省试点。其中,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建立对在押未成年人的“认领”跟踪帮教、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等制度,首创“检察+学校+家庭”未成年人监护承诺机制,向全市未成年人家长定期发送未检预防信息,为全国、全省试点提供了实践样板。参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神依法办理刑事案件试点,成立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试点领导小组强力推进,量化盗窃罪、诈骗罪和交通肇事罪等13个常见罪名量刑标准,明确量刑建议的刚性约束力,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参与机制,确保案件认罪真实、认罚合理、从宽有据。全年共试点案件918件1178人,占同期受案总数的62.62%,不起诉64件81人,值班律师介入785件999人,量刑建议707件913人,法院采纳695件849人,采纳率97.2%,高出全国试点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认可。全省参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神依法办理刑事案件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重庆、江苏和浙江等省内外多家单位前来考察学习。

积极做响“两法衔接”⑩工作品牌。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该决定为全省首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市级地方性人大决定。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咨询、备案审查和监督考核制度,切实做到各个环节程序化、制度化和实效性,初步形成“党委坚强领导、政府有力推动、人大加强监督、检察机关协调推进、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关方面积极配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工作大格局。全市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604件,同比增加1824件。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9件,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公安机关全部受理,受理率首次达到100%。同时,还与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双向业务咨询29次,针对监管中的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0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0件。上海、江苏、吉林的17名全国人大代表予以高度认可,《人民日报》《四川日报》等媒体持续报道。

四、强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队伍素质能力整体优化

强化政治建检和从严治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引导意识形态规范管理。集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通过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力求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制定干部提醒、函询、诫勉管理办法,建立检察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对2名干警进行纪律处分。全面启动全市检察系统巡察工作,完成对彭山区检察院巡察工作。

推进人才强检和文化育检。推进人才强检,参加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年轻干部等专题培训班40期,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专项活动18次,深化“检校合作”搭建共享平台,开展理论研究、实务探讨、论坛交流等研修活动12次,组织检察干警上挂下派、对外互派等多岗位锻炼19人次。全年有20个(名)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涌现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的东坡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秦晓丽等一批先进典型。坚持文化育检,在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基础上,升级打造东坡“苏香检察”、彭山“忠孝检察”、丹棱“五雅检察”等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融合共生、具有检察职业特点、充满人文关怀和文化魅力的检察文化名牌。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继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完善基层院建设成效评估机制,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开展智慧检察建设,完成“两法衔接”信息中心、远程提讯、远程接访和智慧检委会等各项应用。深化对阿坝州金川县、小金县检察院和凉山州美姑县的援建力度,选派4名干警挂职援建,着力在提升办案能力、信息科技建设、培养培育人才等方面加强援助。

五、主动接受监督规范司法,检察公信力持续提升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40次,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两法衔接”工作的专题审议,扎实推进自查、报告和整改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主动走访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68人次,在门户网站设立代表委员联络专区征求意见建议,为全国、省人大代表建立微信群,推送手机报210余条,编辑联络专刊4期,寄送4200余份,及时传递检察工作情况。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65次。

持续推进规范司法。持续开展办案规范化建设,出台对公诉案件受案和结案管理工作办法,细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案流程,不断丰富和完善刑事案件审查体系。严格执行客观性证据审查、疑难案件备案审查等规定,继续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刑事申诉及国家赔偿案件反向审视机制,做到案中案后质量把控全覆盖。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在我市召开。开展律师执业权利“回头看”活动,整改突出问题8个。加强案件流程监控,纠正办案活动中不规范情形110件。

精心打造阳光检察。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249件,重要案件信息81件,公开法律文书1836份。加强检察新闻产品供给,推动融媒体运用,讲好***检察故事,让检察更加贴近群众,在省级以上媒体上稿632条,“两微一端一网”推送检察信息13976条,5个新媒体作品在全国、全省各类比赛中获得6类大奖,“仁寿检察”“眉山检察”分别荣获“全国检察头条号二十强”“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奖”,青神县检察院《小院大作为》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类“十佳作品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二是检察工作自身发展不够均衡,监督成效不够突出;三是检察工作的新增业务点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还不够高。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决贯彻执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精神和市委四届十一次***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中心,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工作水平,为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围绕中心顾大局,为眉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有效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慎重稳妥办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决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把案件质量关,重拳“破网打伞”,坚决清理“害群之马”。三是拓展创新谋发展,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领域找准短板、主动作为,构建公益保护整体格局。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切实提升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质量和监督刚性。严格行使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侦查权,依法开展工作。四是勇于改革重自强,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办案责任制。全面从严治检,持之以恒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建设一支听党指挥、服务人民、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担当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紧紧围绕眉山高质量发展各项部署,不断增强专业本领、改革效能和监督实效,为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繁荣富裕美好眉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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