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范文第1篇[关键词]公立医院;职称管理;岗位聘用;探讨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临床医学是典型的应用学科,需要医疗技术人员通过不断地学习基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高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五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立医院;
职称管理;
岗位聘用;
探讨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临床医学是典型的应用学科,需要医疗技术人员通过不断地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和积累临床实践经验,才能解决医学上层出不穷的技术难题,为人类的健康保驾护航。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周期长,基层医疗工作强度大、风险高、薪酬偏低等原因,导致基层公立医院的医疗技术人才紧缺日益严重。随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会医疗机构的不断增加,医疗人才流动性加大,整个医疗人才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现象。医疗技术人才的管理,尤其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培养人才等内容成为基层公立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职称管理与岗位设置、薪酬管理、干部任免等医院管理工作紧密联系。目前,公立医院的各项工资、奖金等收入的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参考指标即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级别。想提高收入,提高职称水平是最快捷的途径。因此,职称晋升与聘用是专业技术人员最为关注的内容[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科学实施岗位聘用工作是基层公立医院留住人才、调动人才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1基层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的基本情况
1.1职称分类
医院的职称主要有卫生、会计、经济、工程、统计及档案等系列,其中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是公立医院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分为医、药、技及护理四大类。
1.2职称级别
职称一般分为初中高级,其中初级分为员级(士级)和助理级(师级),高级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
1.3职称的取得方式
职称的取得形式主要包括职称考核认定、职称考试和职称评审。目前除了个别职称可以通过初次认定的形式取得外,基本上都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形式取得。1.3.1职称认定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参加工作后通过见习期的考核而取得的首个职称资格。用人单位根据拟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等,进行全面的考核。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可按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再进行考试或评审,目前只针对国家未开始组织统一考试的系列。1.3.2职称考试职称考试按照不同专业要求在时间和形式上有不同的统一安排。医疗技术人员的职称是从事医疗技术工作基本要求,是依法执业的凭证。医疗技术人员从医学院校毕业后到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根据不同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可报考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医疗技术是社会实践学科,医疗技术人员的职称报考条件中十分重视实际临床经验(即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经验和年限)。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已于2003年起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单独开考,其他专业统一考,原则上进行1次/年,一般安排在每年1月份左右报考,5月中旬考试。由于基层公立医院年轻医疗技术人员较多,所以每年的4、5月份为迎接初中级考试而出现人手相对紧张现象。1.3.3高级职称一般通过考评结合形式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般由各省市根据实际制定评审办法,有些省市考评结合,一般在年初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每年的8至10月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主要以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和科研、论文著作等条件作为依据。基层公立医院由于高级人才较缺乏,而上级主管部门往往以高级人才的比例作为对医院的管理考核重要指标。所以基层公立医院都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以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1.4公立医院职称管理的重要性
医疗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贯穿于整个职业生涯。医疗技术人员从医学院校毕业后到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开始就要考取职称作为从业资格,随着专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通过晋升职称并聘用而提高个人薪酬待遇,直至退休也要根据聘用的职称级别享受相关退休待遇。职称可以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水平和学术地位,同时也是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及干部提拔等的重要依据。因此,专业技术人员十分重视自身职称的管理,职称管理的合理性与公平性,直接影响着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2基层公立医疗单位的职称与岗位聘用现状与分析
职称聘用是职称管理工作的核心,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但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2]。尤其实施岗位设置后,岗位总量控制,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单位功能、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设置,使职称聘用与岗位聘用存在不统一。基层公立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紧缺,为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上采取鼓励提高、适合聘用为主的原则。下面以某基层公立医疗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分析为例展开探讨。
2.1岗位设置与职称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公立医疗单位的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三类,其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中公立医院是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0%以上。根据医疗卫生单位的功能、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是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的主系列岗位,其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0%。该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原则,核定总岗位数为共119个,其中管理岗位16个、工勤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100个,专业技术岗占总岗位总量的84%。表1显示卫生技术岗位占全院技术岗位的90.3%,是该基层医疗单位的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但编内技术人员仅占全院技术人员的41.7%,这为职称管理带来了政策上的不均衡性。表2显示岗位设置后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和实际取得职称人数差距较大,高中级岗位“岗少人多”,编内人员近1/3人存在不能聘到与职称相应岗位的情况。这使专业技术人员存在心理落差,影响工作积极性。岗位设置要根据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和工作任务进行,设岗的原则是“以事定岗、因事设职”,结合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及要求等确定不同岗位。由于公立医院岗位设置只将编内人员纳入管理,但“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是不分编内外的,编外技术人员是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职称管理上应尽量除去身份管理,严格按照岗位管理程序执行,充分考虑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平性,以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用制度留住人才。
2.2职称聘用与岗位聘用
基层公立医院医疗人才紧缺,尤其是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单位好不容易培养成业务骨干甚至学科带头人,如果其职称不能聘用、待遇不能兑现,就很容易产生消极情绪甚至考虑离职。因此,基层公立医院在职称聘用上制定条件相对宽松,以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但编内人员的岗位聘用由于受岗位设置原则及结构比例所限,存在岗位“僧多粥少”现象,所以对于编内人员只能通过择优聘用方式进行聘用岗位。2.2.1职称聘用该医院制定了《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成立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和应聘条件进行应聘。应聘条件按照高、中、初级的不同要求,主要以任职年限、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专业技术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科研教学能力等为依据,另外按要求完成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任务、继续教育学分和学时达标、现聘职务考核合格、无违反院内相关规章制度等作为基本条件。聘用程序主要通过个人申请,经科室及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科审核后递交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并确认聘用。其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聘用由院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讨论评审,对通过评审的拟聘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院统一下发任职通知并兑现相关待遇。这种职称聘用模式以激励为主,不分编制内外身份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只要按要求完成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符合基本聘用条件且无违反原则性问题的,基本能聘用并兑现职称待遇。2.2.2岗位聘用职称聘用是对符合相应等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达到相应水平的认可,而岗位聘用对同级职称的人的专业水平高低和等次的界定。岗位聘用较职称聘用来说,存在竞争性和淘汰性的特点。岗位设置严格限定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为解决编内人员的岗位聘用问题,该院制定了《专业技术岗位择优聘用办法》,当同一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竞聘人数多于竞聘岗位数时,通过综合计分排序,择优聘用。通过综合计分择优聘用办法确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综合计分根据竞聘者资历、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多项考评指标,结合院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得出综合得分并进行排序。工作能力是要从任职岗位、职务及学术职务等评价,工作业绩主要以考核结果、科研、论文及获奖情况等为依据。专业技术岗位择优聘用实行院、科两级考评,尽量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3探讨
3.1抓住医改时机,倡导创新管理机制,是基层公立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改革方向
随着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全面实施和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制的试行,医疗人才的流动性将越来越大,这给基层公立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转变理念,创新机制,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是基层公立医院当前的重要工作。2006年全国推行的岗位管理,范围仅局限于编内人员,十年来对基层公立医疗单位的规模、实际工作及服务要求已不相适应。从医疗服务供需角度来说,公立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人民群众所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是无差异性,群众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和技术要求也是无差异性的。群众到公立医院就医并不清楚哪个医生是编制内或编制外的,他们只知道医生的专业与岗位,能“看好病”是最终目的。那么医院的岗位设置应该涵盖全院各个岗位,打破现行机制,即真正按需设岗,按岗管理。基层公立医院吸引专业技术人才的资源和让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平台有限,所以首先从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开始,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岗位聘用不拘一格,一视同仁。
3.2岗位聘用条件的科学化、合理化
基层公立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事临床一线工作,工作强度大、效率高,以解决危急病和常见病为主,科研、学术论文的能力相对大医院的技术人员来说较薄弱。因些建立符合基层医院实际的量化考核制度,是体现岗位聘用公平合理的重要方法。随着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量化考核指标可以更细化、更科学、更合理。科学、合理的聘用条件,能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避免了单纯以科研能力的强弱和论文数量的多少来评价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3]。
3.3完善聘期考核制度
大部分基层公立医院由于医疗技术人才相对较少,对职称管理和岗位聘用都缺少聘期考核,或者虽然有考核,但只是常规式考评,只要未明显违规或犯错就能续聘。这样造成个别专业技术人员想方设法取得高职称,而聘用后就一劳永逸地等退休了。这种能上不能下的体制,令一些年轻的优秀技术骨干始终不能聘到高一级岗位上,严重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完善聘期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程序,通过择优竞聘上岗,使岗位能上能下,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内动力,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4结语
职称管理工作贯穿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个职业生涯,职称是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加强职称管理工作,不断优化职称评聘机制,让职称真正能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实现能、职匹配,是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深化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按需设岗,全面推行定员定岗,真正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根本转变。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基层公立医院加强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李安琪.浅谈公立医院专业技术职称与人才管理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5(11):174.
[2]杨晓华.陈志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分析[J].中国医院管理,2010(12):53-55.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范文第2篇
一、关于申报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凡属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适用范围,在本市(含驻外机构)企事业单位具体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农村实用人才。已经调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事关系尚未调入我市但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协约(聘约),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的外省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按规定程序自主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时,经定为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带研究性质的事业单位,经省人事职称部门批准后,其工作人员可以比照同类人员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它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除会计、审计外一律不得申报。
企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人,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中专学历后,在对口或相近专业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已取得并聘任中、初级职称人员,可以申报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从2011年起,我省恢复高级公证员资格评审工作,符合相关要求人员,可以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也可以按原省人事厅有关文件规定,申报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桥梁、水利、矿山等工程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装与制造,医疗卫生及制药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专业技术人员,只能申报国家统一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民办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仍可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力量举办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即未到退休年龄、长期聘用(不含兼职)在民办学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不受户籍、人事关系的限制,比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关于申报晋升的学历、资历条件
除符合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各系列学历、资历条件人员可以申报晋升相应资格外,下列人员也可正常申报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一)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以上,期间取得本科以上学历。
2、1970年底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
3、1984年底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以上。
4、中专毕业后,一直在生产型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中专毕业后,在生产型企业和农场,县、乡农林牧渔水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以上,受聘助理职务满4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农艺师、畜牧兽医师。
(四)由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调动表和工资套改表时间为准),符合申报条件的,比照同类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五年之内申报不受台阶限制,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在机关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结果,可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参加全国统考。
三、关于职称外语要求
外语能力是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条件之一。按照国家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提高的原则,2007年我省结合实际,对职称外语水平要求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规范。职称外语水平要求仍然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7]3号)规定执行。从2011年起,我省医古文和古汉语实行并卷考试。
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需填写《省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附件五),申报时贴入《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中的外语免试证明栏内,并附相关依据(如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要附工资套改表复印件),按照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程序进行审核。
2012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效的外语合格证为:2004年及以后取得的国家A、B、C级合格证;
2012年取得的A、B、C级省级合格证。
四、关于教学质量和职业道德评估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成立评估委员会,制定评估标准与办法,认真做好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职称部门备案(附件三)。中学系列在“表一”的“单位意见”栏中填写评估结果时,必须明确该同志在当年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的排名,格式为:本单位今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总数为人,经评估:该同志在申报高中级人员中排第名;
本单位申报中级人员共名,经评估:该同志在中级申报人员中排第名。未按要求进行评估的单位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该单位当年评估结果无效。
高校、高职、党校、中专、小学、幼儿园等教学质量和职业道德评估按各系列有关要求执行。
五、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0号)和《关于印发省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6]10号)规定执行。申报初级资格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6]9号)规定执行。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执行。以上这些资格条件是通行的基本条件,即起点标准,各级专业评委会可以制定本专业量化细化评审的具体量化要素指标和赋分值,形成符合本专业实际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评价体系。
对于我省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问题,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赣才办字[2008]5号)已作出了相应规定,各级评委会在评审工作中应按其实际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贡献,对其在国内外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予以充分认可,比照同类人员优先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六、关于考评结合
考评结合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指符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今年继续对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卫生正副高级、高级统计师、高级公证员和非国有高级资格实行考评结合方式进行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机对话考试”考试成绩仅限于当年有效,对于破格申报晋升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高“人机对话考试”的分值比重,取消破格答辩。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原计划今年起也实行考评结合方式,但由于当前汛情较重,抗洪抢险形势严峻,原定考试工作暂时取消,明年年初再作布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转换
工作岗位性质未发生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实行系列转换评审。如确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转换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先申报转换评审现岗位所对应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年再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凡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得通过评审或系列转换方式取得资格。
八、关于资格申报与材料受理
(一)2012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年龄和业绩终算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资历、聘任年限终算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外语免试年龄等均按周年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专业技术
工作业绩,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至业绩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否则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均应根据岗位及从事的专业技术情况准确选择报送的专业(系列),避免因选择专业(系列)错误而导致贻误评审或评审无效。凡在职业院校中从事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要求,申报评审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
(三)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我省不再进行“高教管理”专业资格的申报评审。从事高教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申报相应的其它专业技术资格。
(四)为切实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假学历、假资历、假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的要求,遵循“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原则,认真审核申报人的学历、年龄、专业、考核等有关情况,对申报人的业绩、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内容进行审核后,须签署审核意见。申报表格上应由单位填写的内容,不得由本人进行填写。所有申报人所填写的表格和业绩材料必须按规定在单位进行公示后方能申报,公示结果(附件四)由单位报同级政府人事职称部门备案,未经公示上报的材料一经查实,当年不再受理。
(五)申报表格应按规定认真填写,不得自制表格或改变表样,否则省厅将不予受理。评审材料及申报人员统计表(附件二)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附件一)统一上报主管部门或县(区)、管委会人事职称部门,主管部门或县(区)、管委会人事职称部门对受理的材料应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应重点审查申报人推荐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可靠,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是否一致。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申报资格,严禁将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报送市人事职称部门。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申报单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必须5天内通知到申报者本人,并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在我市各级政府人保部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实行人事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手续由中心负责。尚未办理人事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手续由聘任单位负责,经属地政府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
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可直接报送所在地政府人事职称部门。由所在地政府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分类报送上级政府人事职称部门。其时间安排与国有职称评审同步。
农村实用人才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申报,时间安排与国有职称评审同步。
九、关于评委会建设
(一)各专业评委会的评委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入库成员连续担任执行评委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请县区、管委会人事职称部门,教育、农业、城建、规划、城管等主管部门及高职院校,在7月31日之前完成推荐工作。
(二)政府人事职称部门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各级评委会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三)评委会一律实行封闭评审,评审期间评委不得对外联络。每一位评委必须按照《评委会章程》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认真审阅材料,严格把握条件,切实履行好评委职责。
(四)进一步完善对评委会的监督和管理。实行评委会及成员的评估备案制度,对有不良表现的评委将及时进行调整撤换。对评估不合格或明显违背职称政策的评委会,其当年评审结果无效,并视情况对其进行整顿或予以撤消。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关于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保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人保厅有关规定,我市高、中级评委会评审结果由市人保局汇总后在市人保局网站上公示,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
十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与自主评聘
(一)各级政府人事(职称)部门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保厅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要求及岗位设置意见,以“科学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动态管理”为原则,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聘任制度,真正做到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
(二)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根据原省人事厅下发的《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试行)》要求,在结构比例内,依据岗位性质、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调整工作,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组织竟聘工作。竞聘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各级人事职称部门审批。
(三)市直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核定实行一年一核,集中在每年的12月进行。当年审核的岗位职数在下一年度的竞聘中使用有效,岗位职数审核后各单位应及时完成竞聘工作。对于初聘专业技术高中初级人员,如在4月30日之前在职称管理部门办理了聘任手续的,聘期可以从上年度的12月起算,5月1日之后在职称管理部门办理聘任手续的,聘期从审批备案的当月起算。对于岗位等级内部级别调整人员,聘任年限终算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聘期从审批备案的当月起算。县(区)、管委会高中级职数及聘任管理有关数据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份报市人保局职称科审核备案,统一发放聘任证书。
(四)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和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从08年第四季度开始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使用全国统一的测试模块,执行国家合格标准。原已取得合格证书的,五年有效期内仍可使用。
(五)职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都是职称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中,有些已明确规定,取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可直接聘任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有的则没有明确。对于已明确了的按文件规定直接聘任。对于没有明确的,仍需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继续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工作。对自我约束能力较强,专业技术人员相对密集,学科、专业、职务结构较为合理的单位,可以申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仍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
十二、关于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工作
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必须严格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考核认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文件执行。已实行考试的系列,必须参加考试获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认定。县区人事职称部门每年定期(上半年5月20日,下半年11月20日)将认定人员花名册报送市人保局,由市人保局职称科统一发放资格证书。
十三、关于职称工作纪律
(一)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确保职称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一是要层层把关,坚决杜绝假学历、假资历、假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二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违反职称工作纪律的人和事,对提供假学历等虚假材料的人员,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晋升。单位串通舞弊的,取消该单位二年的申报资格,并建议有关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处理。三是要加强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五公开、一监督”的有关规定,主动取得纪检监察部门、政协、人大和有关媒体的监督,使职称工作的全过程始终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始终成为“阳光透明”工程。
(二)在资格申报、审核、评审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凡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审核与评审工作的部门、评委会,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与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范文第3篇
是指技术人员的职称达到了中级或者高级水平。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
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中级职称,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最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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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范文第4篇
一、目的和意义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
5.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单位相应系列的业务考核。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低一级职务的考核。
6.每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由局职称办装入本人技术业务档案。
八、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日期:
职务名称
人数
考核成绩
45岁以下人数
当年新晋升职务人数
备注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等级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未定级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范文第5篇
摘要: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岗位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高校在实践探索中取得了较好的经验和效果。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实施,笔者提出了本人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几点建议,与工作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中的同仁们共同探讨。
关键词:高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2008年6月起,河北省高校开始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在此基础上,于2009年4月开展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各高校以省人事厅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冀人发[2007]76号)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冀人发[2003]8号)、冀职改办《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2009]83号)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河北省省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冀教人[2008]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开始制定和实施聘用办法。
在上述文件中,对相关问题的处理已经有了明确的意见,但因各高校的情况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如缺编或超编、“双肩挑”、以工代干和因院校合并而产生的非高校系列职称等问题。经过对省内十几所大学相关资料的研究,笔者认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主要是解决好的问题有“双肩挑”问题、政工系列职称问题、主系列和辅系列职称指标的分配问题和各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的制定,解决好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方案也就基本完成了。另外,在本校聘用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和民主的原则。
1“双肩挑”岗位设置
我国高校“双肩挑”人员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双肩挑岗位设置应根据岗位职责特点区别对待,首先确定什么样的岗位设置为双肩挑岗位,然后确定其基本聘任条件。在管理上,建立以竞聘上岗方式的选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岗位转换的过渡机制及行之有效的培养提高机制。一般应将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人事处及各二级教学单位的负责人及主管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岗位设置为双肩挑岗位,另外与技术相关密切的管理岗位如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科研和教学管理岗位也应适当设置“双肩挑”岗位。除岗位设置中明确为“双肩挑”岗位之外,其余管理岗位上严格限制双肩挑。
2政工系列职称问题
政工系列职称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几个省市在事业单位进行政工系列职称评审的,因政工系列职称是为企业而设置的,在事业单位进行政工系列职称评定从开始就有很多不同的意见。经河北省政府及人力资源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在事业单位以后不再进行政工系列职称,现有政工系列职称人员以后逐步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这就要求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时应留有余地,为政工系列的下一步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另外,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事业单位政工系列职称人员的转评和如何对待的相关规定,为继续深化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改革做好前期工作。
3主系列和辅系列职称指标的分配
高等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两个系列之间比例的确定应按照职称主系列所占比例高、等级高,辅系列所占比例低、等级低的原则进行聘用,辅系列一般应低于本职级最高等级岗位。在主系列之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对于学校科研水平比较突出的,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织批准,可聘用在本职级最高等级岗位。
4各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的制定
在首次聘用中专业技术各级岗位任职条件的制定是最重要的工作,其不同于职称评审,也不同于简单的工资晋升和评奖评先,此项工作即要肯定聘用人员以往的工作业绩,也应该在方案中明确今后的导向。经过对河北省省内及省外几十所高校岗位任职条件进行分析,笔者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1)任现职务年限应做为首要条件做出规定
在职称评定和工资晋升政策中,年限都是第一要限制的条件,此做法有其科学和理论基础。按照职称评定相关文件中一般五年可以评定上一职级职务的规定,根据本校的现在本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情况,科学制定各级岗位任职年限限制,在满足任职年限的同时需要满足相应科研和教学业绩条件,即要保证任职年限长者的优先权,又要有意识鼓励科研才教学业绩突出的人员的脱颖而出。
(2)科研和教学业绩应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科研和教学业绩是高校衡量和考核专业技术岗位特别是教师岗位的最好尺度,在条件制定时应占有最重要的地位。但在各级岗位条件制定时科研业绩和教学业绩应区别对待,如在正高级岗位应突出科研业绩的重要性,在副高级岗位条件中科研业绩和教学业绩并重,在中级及以下岗位条件中注重协作能力,然后是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3)个人荣誉应是不可缺少的因素
个人获得上级部门的荣誉是对个人过去工作优秀的鼓励,从很大程度上表明一个人的综合能力是比较优秀的,也体现了个人与集体之间较好的协作能力,在中级及以下岗位中应将个人荣誉做为聘用条件,建立年轻人争先争优和上进的导向,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辅导员”、“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等都应该做为条件之一。
(4)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在坚持制定的原则前提下,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个人提出的意见应在对全局考虑的基础上提出更人性化的条件,如临近退休人员没有机会去争取,可以适当考虑照顾。年轻人则不应给予太多荣誉和优先条件,建立鼓励其进步的导向。
5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和民主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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