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教师考勤制度办法五篇,供大家参考。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5篇《教师考勤制度办法》,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一
1、学校教职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负责,村小由村小负责人负责,分块进行。考勤情况每周一结,月底汇总,公示后报档案室存档。
2、审批权限及手续
1)、审批权限
请假半天之内(含)的教学人员中心校由分管领导、村小由村小负责人签批;超过半天在一天之内由教导主任签批;请假超过一天在一周以内由校长签批;超过一周(含)则通过校务会研究决定后由校长签批。公假由行政会决定校长签批;行政会成员请假由校长签批。
2)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需按照规定,先根据请假时限长短持学校统一制作请假条到规定责任人处批假,由责任人签字同意后,再持条到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填写请假日志。
3)销假
请假结束后要销假,先向批准人销假,再到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所误时间以旷工计。
4)补假
若遇有紧急情形,在校可先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难情况,可先行处理,过后再到校相关责任人处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3、病假
1) 病假必须出具乡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或病历)
2) 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疗需陪床时,假期期限为:
陪父母为住院天数除以子女人数;陪配偶为住院天数;陪子女为子女住院天数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亲属为其住院天数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数以医院住院结账清单为准。超过两个月的作个人请假处理。
3)、意外事故以病假论。
4)、病假除以上规定外,不再作处理,但量化时按规定处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为一周,连同星期六、日在内共计7天(晚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准假2天;超假以事假论。
2)、丧假
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过世,可请丧假。假期视其情况为3——7天,工资照发,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论。
3)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长15天。但若遇跨学期情形或学校人员紧张,一般休假3个月,满三个月后上课。上班后6个月内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机动;满6个月后恢复正常上班。女职工意外怀孕后流产者,根据医院或计生部门证明给予两周工作日休假。产假和流产请假期间一切待遇正常。但流产请假需自行调整好自己工作后报相关处室备案。
4)、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
按主管部门(或进修学校)通知时间准假,离校前3天向学校提出口头申请,并填好请假条参加学习,按时往返,逾期不归或提前不假离校者以旷工论。所任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安排。旷课一节扣40元。
5)、凡规定公假不予处理。
5、会议、升旗、临时集会、各种日常常规会议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3元,并扣1分/次;旷会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请事假超过2次后即按旷会处理。旷课每节扣40元,并扣2分/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10—20分钟扣20元,20—30分钟扣30元,并扣1分/次。3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处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职工每月合计请事假最多累计1天,每超过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节课或每半天(非教学人员)扣5元,并扣1分/次。1天内不予经济处理。
7、一学期病假超过20天,事假超过10天或有2次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晋级。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
8、考勤每周统计公布在公示内上,如有出入,请及时找相关人员核对。考勤在每期期末时与教育教学成绩挂钩。
9、全学期无任何迟到、早退、旷课、事假、病假等即按全勤处理。学校将视学校具体情况在学期末对全勤者予以表扬。
10、教师因病请假,另请其他教师代课,每节课补助该代课教师5元。
11、凡上级文件有规定的一律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教师考核管理制度 篇二
一.工资制度
1、每月以15节为标准,初中、小学每节按18元计算,高中按20元计算。
2.按月发工资,满一月推后10日发工资,并扣除初中、小学老师30元,高中老师50元作为保证金。
二.奖励制度
1重担奖:每月以15节为标准,15—20节,多一节加10元;21节以上,多一节加8元。
2、加班奖:因临时原因需加班的,加一班按正常课时费的一半算,初中、小学老师9元,高中10元
3、进步奖:班级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者,每门奖励20元。
三.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5分钟者,不签到者,给予口头批评,月内累计出现2次者,罚8元,连续出现3次者,按旷课一节课算。
2.迟到早退20分钟者,给予严重警告,发现一次扣10元,月内累计出现2次者,罚18元,连续出现2次者,按旷课2节计算,属于严重教学事故。
3、旷课一节,工资加薪扣除,扣完为止。旷课连续2天者,工资扣除50%,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的,辞退,工资扣50%。
4、每位老师须有自己的教案,给学生安排作业和课堂笔记,随时抽查,发现一次不合格者,扣除工资的20%。
5、例会无故缺勤者,一次扣除8元,两次扣15元,予以严重警告处分,迟到者一次扣5元,两次扣12元。
6.发现一次,扣除工资5元。
7、辅导课按节计算,给予补贴,每节10元。
8、拒补服从调派者,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9、无故补参加培训者,没有工作总结者,按旷课算。
10、一学期未满者,按零工资算。
11、辞职须在2周前打报告,私自离职按零工资算。
12.原则上鼓励学生上辅导班,严禁老师在外单独辅导,若有例外由学校派遣专门老师进行辅导。
1、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教师需求数量,公布招聘信息及其条件。
2、个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申请书、简历各一份。
3、资格审核:需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及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主要审核身体状况、以往学习成绩和在校具体表现等情况,经审查合格填写《晨光家教辅导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4、面试
(1)自我介绍:包括个人信条等。
(2)讲课30分钟:内容为预带科目教材内容,面试方式为班级授课制。
(3)面试时有3-5名评委,根据应聘者言谈举止及具体表现,给出综合成绩并提出意见。
5、上报招聘名单,并在面试后3日内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应聘者面试结果。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中,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聘。签订《兼职协议书》
6、办理入编手续
注 应聘条件:
1、性格开朗,责任心强。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3、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板书整洁大方。
4、在其所在班级综合考评前十名。
5、学生会和班委会成员优先。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 www..com*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XX年2月25日起执行。
教师考核管理制度 篇四
一、考勤制度。
(一)坚持签到签退制度,如发现代签,扣被代签人2元,如清出代签人,代签人扣罚4元。
(二)各种会议坚持考勤。
(三)有事必须先请假,未经学校同意不到校视为旷工。
(四)学校各种活动或劳动要坚持考勤。
(五)请假诊病作病假处理,不假离校视为旷工。
(六)未按时上课或到会视为迟到,提前下课或离会视为早退。上课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课堂,违者视为旷课处理。坚持上午2-3节,下午1-2节的坐班制度。
(七)因外出开会、学习或函授离校后,又不出席会议事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
(八)事假一天10元,旷课(含早晚自习)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元,一月内各类迟到、早退超过3次以上一次扣3元。教研活动无故缺会一次扣5元。教职工会无故缺会一次扣5元,升旗仪式无故缺一次扣2元,教师无故不坐班一节扣2元。以上所扣经费在当月不够扣除时,在下月发放经费中继续扣除或本人期末工作奖中扣除。
(九)每学期旷工累计三天以内(不含三天)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给予批评教育外,本学期不予评优,评奖或降低年度考核等级。凡旷工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者,该年度考核视为合格。
<一>教职工每期允许3天机动假,每月最多休息一天,机动假未休息者不予补假,开校的第一月,期末最后一个月原则上不休机动假。学校有特殊工作时间内不休机会动假,(在同一天内,同一班,只允许一人请假离校)
<二>教师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出示住院手续),本人自行请假护理,超过一周的视为事假。
(十)开校一个月和期末一个月所有考勤均按双倍处理。(特殊情况例外)
(十一)每学期考勤结果由学校记入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档案。
二、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私事、公差、外出学习、公假、机动假等均应先办理好调课工作(包括岗位工作交接)填单,一天内的各类假,交教导处签字,一天以上,交校长签字同意后(部门负责人一律交校长签字)。未履行有关交接手续或交接工作的未落实或学校未同意自行离校者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例外),但应及时完善请假手续,作好情况说明。所有请假必须本人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一律无效。
(二)教师请假诊病视为病假,但需向学校出示医院药费收据发票。教师住院视为允许假不考勤。
(三)产假:教职工产假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正常产假90天,育120天)
(四)请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丧假5天。如需到区外地料理超光速的适当增加1-3天。
(五)1-2天内的请假,其课程自行调好报教导处登记,2-5天由教导处协助调好其课程,一周以上的代课由学校安排代课费3元/节。公假由学校支付代课费,私假由当事人支付,婚丧假由学校安排代课。
(六)未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之间不得擅自调课。
三、教师会议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务会、教职工会、教研组长会、班主任会等会议制度。会议的召开由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
(二)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有事必须先请假,值周领导坚持考勤,违纪处理按考勤制度办理。
(三)开会期间,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说与会议无关的话,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学校检查,将其视为工作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四)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1、 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必须书写请假条,申述理由及需假节数,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批准生效,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代为请假或补办请假手续。
2、 教师(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2―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4―10天本人申请,校长审批,10天以上者,由本人写出请假申请,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核批准。
3、 干部请假:年级主任,处室干部必须到分管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兼课干部请假应到教务处备案)。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
4、 教职工请假前,必须安排好本人所承担的课程,自习等工作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需续假的,按上述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旷课论处。
5、因公出差,开会,学习,进修,需事先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1、 事假
(1)教职工有事可以请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者,工资照发,但需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2)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绩效工资的50元,扣完为止。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3)连续事假超过半个月,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良好。连续事假两个月,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2、 病假
(1)请假一个月以内,必须凭相关医学证明进行审批。一个月以上,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并附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批。
(2)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局逐级批准后方可正常上班。
(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良好。
(4)因病不能按时正常上班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5)因亲属(父母,配偶,孩子)看病,本人请假,按事假标准减半扣分。
(6)一般病症,不能上课(住院除外),每天扣款20元,每月600元,并按事假扣分。
3、 产假
产假90天(含寒暑假,公休假日)。
4、 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7天(含公休假日)。
5、 丧假
教职工的父母(包括岳丈、公婆)、配偶死亡,可休假5―7天(含公休假日),需到外地料理丧事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续假,工资照发。
6、 假期计算
病假、产假、婚假、丧假、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
三、考勤处理
1、 办公,上课:学校规定办公时间,私自离开办公地点或课堂岗位,均按旷工(旷课)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所述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者;
(5)任课教师擅自停课者;或工作安排不到位者。
(6)学校安排的工作日无故不到者,或有工作不做者。
2、 年级会,教研会,升旗,班主任会,教职工会,学校集体活动,因事请假者,按请会假处理。
3、 旷工(旷课)处理
(1)旷工(旷课)期间不发工资、津贴,由学校财务部门如数扣除,专户管理,专款使用,用于学校聘请教师的课时费和工作奖励,对旷工(旷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聘或落聘。
(2)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者,由学校核定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进行处理,并予以落聘。
教职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工资10元,另行扣分处理;旷工,旷会,旷课,旷活动一次扣绩效工资40元,另行扣分处理。
4、考勤记分:20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未签到每次扣0.5分,事假每节扣0.3分(每天按6节计算),会假每次扣0.5分,旷工,旷会,旷课,旷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总分扣完为止。
5、办公时间:
领导:早0.5小时,上午3.5节,下午3.5节。
教师:上午3节,下午3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职工:上午3.5节,下午3.5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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