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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规章制度与员工守则范本9篇(2023年)

时间:2023-10-06 13:4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规章制度与员工守则范本9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规章制度与员工守则范本9篇(2023年)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为朋友们整理了9篇《规章制度与员工守则范文》,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员工守则与规章制度制定 篇一

企业如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登记和报告,由负伤人或最先发现人报告企业领导。

1、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填定《工人职员伤危事故登记书》以备查证。

2、发生死亡事故时,领导必须立即奖事故概况《包括作伤亡人数、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分析报告企事业主管部门与当地劳动部门逐级转到上级有关部门。

3、发生重伤事故也应尽快用《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书》。

4、凡发生多人死亡事故时,必须填写《因工死亡事故快报》企业领导应用电报、电话或其他快速方法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逐级转报到中央劳动人事部门。

5、组织处理善后工作,接报三不过原则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

员工守则规章制度细则 篇二

一、学习制度规范

1、注册登记、企业监督管理人员应加强政治学习,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文明高效、纪律严明”的注册登记监督管理队伍。

2、学习内容。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

习计划,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治理论及法律法规;对登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适时讲评;对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做到传达学习不过周,及时更新业务知识;通过学习,达到人人讲政治、懂法律、精业务。

3、学习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9:00为学习时间。

4、学习方式。坚持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

5、学习要求。学习要保证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要有学习笔记本,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学习实行签到制度。

6、督导检查。县局定期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通报,各单位对学习情况要做好定期检查和督导。

二、工作职责规范

1、 注册登记、企业监管实行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授权管辖相结合的登记管辖原则。

2、 注册登记管理科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主要负责办理内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其管辖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全县注册登记、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及考核。

(2)负责全县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3)负责县辖区内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和的注册登记;

(4)负责县局直接注册登记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3、各工商分局主要负责本辖区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4、审查人员工作职责:

(1)受理审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2)受理审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3)核准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

(4)核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经营场所)、企业经营(营业)期限的变更登记和办理备案登记事项;

(5)核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年检;

(6)注册登记及年检资料的录入、建档、归档;

(7)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核准人员工作职责:

(1)对审查员决定受理并报送的注册登记申请予以审核,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做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3)组织听证和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核准企业名称;

(5)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登记制度规范

1、注册登记、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实行“一审一核”制、首办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工作制度。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登记制度,各单位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离岗培训;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审查员、核准员资格,调离注册登记、企业监管工作岗位。

3、 一审一核制

(1)注册登记、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核准、谁负责的“一审一核终身负责制”。

(2)登记注册由受理、核准两个程序完成,受理人履行审查职责;核准人履行核准职责;简易登记事项登记及年检(验照)事项由受理人员直接核准。

(3)审查员、核准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商注册登记的相关规定,依法审查、依法核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首办责任制

(1)申请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事务,第一位接待申请人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责任人应做到热情接待,详细解答申请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3)对属于责任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负责处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事项,应及时处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对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耐心、详细的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具体部门,必要时做好协调工作。

5、AB岗工作制

(1)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

(2)注册登记各个岗位都要确定AB岗,保证工作岗位自始至终有工作人员,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的现象。

(3)B岗职责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职责人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

(4)A岗职责人因事由不在岗,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6、限时服务制

(1)限时办结制度是指申请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政务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申请人提出的有关事务。

(2)承诺期限: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手续齐全的,2个工作日

内办结。。

7、预约服务制

预约服务制度是指申请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办理有关事务或进行上门服务的,工作人员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办理申请人提出的有关事务。

8、一次性告知制

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事项或咨询有关事项时,工作人员在受理过程中,应采用书面形式(两联单、双签名)全面、准确地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依法应当提交的所有文件、证件以及申办条件、办理依据和注意事项等。

9、 重大(疑难)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

(1)注册登记审查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2)对登记中涉及的一般(疑难)事项,由注册登记科长召集相关工作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对重大(疑难)事项,由县局注册登记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重大(疑难)事项无法准确把握的,应形成文字材料,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4) 集体讨论决定有关登记事项应有专人记录。会议记录是有关事项登记的重要依据,应作为内部资料保存。

10、数据录入和档案移交制

(1)工商登记档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留价值而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的,以备查考的文书记录资料。

(2)工商登记电子信息实行“谁受理,谁录入”的原则,登记纸质档案实行“谁受理、谁装订”的工作原则。

(3)工商登记电子信息要做到及时录入;纸质档案要做到及时整理,每月装订移交,并由移交人员做好档案移交记录;对档案未能按时装订、移交而产生不当后果的,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4)县局要定期对本单位登记信息录入和档案整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规范。

四、工作纪律规范

1、注册登记、企业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应做到“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文明高效、纪律严明”,时常牢记“六五六五”禁令,树立良好的工商窗口形象。

2、注册登记、企业监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六不准”、“六禁止”工作纪律:

(1)“六不准”:

①不准迟到、早退、离岗、脱岗,严格遵守单位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②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③不准办人情照,收人情费、验人情照;

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代理注册业务;

⑤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

⑥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可能影响依法登记的宴请等娱乐活动;

(2)“六禁止”:

①禁止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②禁止电脑屏保使用美人照、家庭照,一律使用风景画面;

③禁止使用反动、粗俗用语,散发恶意信息,进行人身攻击;

④禁止登录非法、黄4534535aaa色网站,浏览非法、黄4534535aaa色信息;

⑤禁止随意打开来历不明的文件、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维护网络安全;

⑥禁止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电脑,更改电脑设备。电脑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按规定报修。

3、凡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一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年内评先、评优资格;二次停职、待岗培训;三次调离工作岗位,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五、着装礼仪规范

1、注册登记、企业监管人员工作时间要严格按照规定着工商制服,着装必须按季、整洁,标志佩戴齐全;工商制服不得与

2、工作时间应使用工作规范用语。

3、申请人到窗口办事时,工作人员应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4、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稍候”、“不客气”等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蛮话、狠话,不得高声说笑,要保持工作场所安静。

5、对服务对象的咨询和意见,要耐心倾听,认真解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

六、办公场所规范

1、注册登记、年检场所是工商部门的形象窗口和脸面,代表工商部门的对外形象。登记场所要保持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做到“三齐、四无、五到位、”。

“三齐”即:资料、表格、文具等办公用具摆放整齐;桌椅、电脑、职责牌等办公物品排列整齐;法律法规、办事指南、政务承诺等展示牌匾规范整齐;

“四无”即:办公场所无浮尘、无垃圾、无杂物、无安全隐患;

“五到位”即:工作职责规范到位;登记事项公示到位;文书格式示范到位;工作纪律提示到位;政务承诺公布到位。

2、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每天上班后应先打扫办公区卫生,保持桌面、地面的整洁;下班后,要对桌面重要物品做好清理保管。

3、对废弃的文件、资料、证照要做好及时处理,严禁随乱丢弃;对需销毁的文件、资料、证照应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员工管理守则规章制度细则 篇三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该条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制定规章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一、制定规章制度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而不是用人单位的职能部门或者个别领导,比如说人力资源部或者是办公室,如果以用人单位职能部门名义制定的规章制度就存在无效的风险,用人单位的职能部门可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但是规章制度的发布和实施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

二、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

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是指规章制度的内容与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不相冲突。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同程度存在着违法内容,有的在工时、休假、加班等方面违反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有的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生育,上下班要搜身检查,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的规定员工入职要交一笔保证金或者扣押员工的身份证件;有的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而不发加班工资等等,这些规章制度都有可能因为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三、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企业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第一步,由职工代表带回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第二步,规章制度形成方案或者意见后,用人单位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决定。有的用人单位没有工会,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协商决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为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有的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随意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没有履行上述程序,那么劳动者因为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那么用人单位存在程序瑕疵的规章制度就有无效的风险,不能达到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因此,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特别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制定程序,并且把规章制度的形成的程序用书面的形式记录和确认下来。

四、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有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必须有人执行才有价值。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就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后没有告知劳动者,同样这样的规章制度也有可能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而无效。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通过公示的方式告知劳动者,比如将规章制度张贴在用人单位的公共区域,或者放在的劳动者可以自由访问的企业局域网内。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告知劳动者,比如说通过培训的形式直接告知劳动着,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劳动者,或者直接将规章制度给劳动者,让劳动者签收等等。总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必须让劳动者知晓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守则规章制度细则 篇四

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在市公安局分管局长领导下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对公司的发展方向、重大决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职工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人民警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2、对公司发展方向、目标规划、重大事项决策及经营管理的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和决策权。

3、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保证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决策。

4、对公司建设、职工管理教育、队伍建设等负有领导责任。

5、严格行政管理,加强机关建设,使部门协调一致,提高办公效率。

6、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关心、支持党群工作。

7、定期向市局领导汇报公司经营状况,自觉接受市局党委领导和治安支队业务管理和监督。

8、领导公司完成市局赋予的其它任务。

副总经理职责

1、协助总经理实现公司工作目标,积极做好分管工作。总经理不在时,受托代行总经理职责。

2、研究制订公司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当好总经理的助手。

3、协调好公司上下级关系,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

4、协调好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千方百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5、协助总经理抓好保安队伍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行政工作。

1、协助经理组织召开公司大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并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内容的执行情况。

2、负责并组织公司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种请示、汇报材料的拟写工作。

3、根据总经理指示,负责办理与各职能部门有关的协调工作。

4、接待来宾、来访工作,负责各种信息的反馈工作。

5、负责组织公司考勤工作。

6、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生活物资的计划、采购、供应和保管工作。

7、负责公司保安员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8、负责公司保安装备的采购、发放、保管工作。

9、负责公司职工劳资管理和福利待遇的发放工作。

10、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工作。

11、负责维护公司的正常的办公秩序、环境卫生、做到定期检查。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在总经理和分管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全市保安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保安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目标,指导计划和日常管理制度,并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组织实施。

2、负责保安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3、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对保安员进行训练、考核、定级、调配使用等工作。

4、负责基层组织管理、骨干配备、审批、任免等工作。

5、负责保安员劳动合同的签定、续签、解除以及保安员的辞退工作。

6、负责履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条款,组织调配人员,下达任务,提出要求,不断监督检查,圆满完成公司和客户交给的各项任务。

7、负责保安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四项达标”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8、负责保安文件资料存档和保安员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保安部各类会议会务准备、会议记录、材料汇总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在总经理和分管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公司与用人部门合同签订及保安服务费回收工作,协调公司与用人部门的关系。

1、负责起草、签定保安服务公司合同书,协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甲乙方违约索赔,协议的续订和终止等工作。

2、负责收取客户服务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3、负责协调客户与保安队伍的关系,适时听取客户对保安服务的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4、搞好合同存档工作,防止合同霉变、虫柱和丢失。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员工守则与规章制度遵守 篇五

一、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关心公司的利益,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树立为公司、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及企业形象。

二、保洁员工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如有急事须向直属上级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当值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三、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过失的处罚。

四、保洁员对商家、客户、甲方人员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五、当值期间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统一着装,不得穿短裤、背心、超短裙、拖鞋等。

六、保洁员在工作上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得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造成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七、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一经查实,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不得私吞。严令禁止偷窃行为。

八、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九、保洁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十、保洁员的入、离职,转岗等人事问题,参照公司人资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离职员工离岗时应做到“上不清下不接”,离职员工必须将物品、工具、设备、工作范围交接清楚后,直属主管签字确认,在人资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岗。

十一、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的,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公司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如请假未经获批,擅自休假,则视为自动离职。相关规定参照公司人资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直属领导反映,并积极配合领导进行处理。

十三、保洁员在当值期间不得喝酒,高空作业、使用登高器具时必须在使用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方可操作,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小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守则 篇六

一、日常管理制度

1、着装仪表规范

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2、工作行为规范

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部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办公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

3、员工手机应保持上班时间畅通

行政部每天安排部员值日,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上班时间打牌、看电影、玩游戏 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发生。

保守企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准对外泄露公司有关的事情。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及行政处罚,严重的将以辞退。

工作区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严禁从窗户向外或从楼上往下倒水、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4、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

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的不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每位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维护集体利益,爱护集体财产,严禁将集体财产居为私有。

加强学习,学习型组织是分公司 的追求目标,每个人都应该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各种学习活动中来,不能以各种理由逃避和拒绝学习。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办公室人员执行签到的考勤制度

每天早9:00上班,晚6:00下班,禁止无故迟到早退现像发生,违者予以20元处罚。不允许代替签到,9:00起不再签到;

忘记签到者须在2小时内向部门领导说明,并由部门领导出具证明;按时间早晚顺序签到;凡没有事先请假说明理由(病、事假)不签到人员一律视为旷工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

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购置回的办公用品统一放在办公室管理、登记和发放。

领用办公用品用具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提交OA《办公用品申请(领用)表》。

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单位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保管和使用的物品 退回办公室(消耗品除外)。

三、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综合部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

考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准确真实,相关票据要和考勤表有照应可追溯。所有职员不得代签到。

出勤规定

周一到周六上班,周日休息;

上班时间:9:00-18:00

午餐时间:12:00-13:00

所有职员应按时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应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

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加强考勤,做到不虚报、不乱报、不徇私情;

考勤表必须与所批复 的请假条 相一致。无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奖金,月旷工天数累积超过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资福利。

考勤表在每月的`1号由考勤员负责整理,报送财务部门经领导审查后作为当月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

员工请假不超过12小时,由部门主管批准;超过12小时需报经理批准。

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须无条件上岗,不批假。病假需经领导批准后休息

各部门主管请假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

所有批准假期时间包括往返时间。

四、会议制度

公司实行例会制度,主要包括周会、月例会临时性会议和其他部室会。

周会在每周一上午9:30召开一次。周会须有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月例会每月月末召开一次,会议由经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门人员参加并签到。同时要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在会后一天完成,同时分发各部门。

各部门临时性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时间召开,但原则上要务实简单。

每次会议凡通知 到的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形成书面理由,主管签字后同签到表一并留存。如未请假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到达会议现场的,将给予通报 批评。

会议期间,避免频繁进出或早退,并主动将手机调至静音。

事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

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

五、出差

公司人员出差一律书面报批,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由经理签字批准。

部门以上负责人出差需报公司经理批准;各部门部员出差需报部门主管和公司经理批准。

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差,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六、行政接待

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宣传企业形象,广泛获取信息。

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符合礼仪 要求,杜绝随意性。

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执行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

行政部负责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办理重要接待事务;对涉及较强业务性的接待事务,应由有关部门接待,行政部配合

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贵姓、您找哪位、请稍候、谢谢等类似的礼貌用语,做好电话记录。

客人来访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导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如本人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贵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事务性接待标准、要求。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着装大方、举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权范围外作任何决定和承诺,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体公司形象。

员工管理守则规章制度细则 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部主任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 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 行政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室)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 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

1、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3、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4、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5、经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

8、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三条 生产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设置生产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车间、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五条 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四、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 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条 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 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 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三条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叉车驾驶员、电气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必须按《安全生产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行政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五条 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 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八条 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条 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章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五条 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生产技术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 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条 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四十条 压力容器的管理和监督由工程设备部负责。

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维修计划;

2、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档案资料的审查、总结。

3、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

4、负责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上报,并对事故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规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压探伤和变形测定。一般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每半年校对一次。

第九章电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合肥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三条 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四十四条 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 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六条 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条 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十八条 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业。

第四十九条生产车间使用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第第五十七条 对作业场所的照明、空气质量、噪音、粉尘浓度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护措施。

第五十条 对从事高温、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中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九章 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十二条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十四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五十五条 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六条 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五十七条 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第五十八条 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五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5、根据国家安全有关管理办法,应进行处理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第七十条 本规定如有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小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守则 篇八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强大,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员工的技能、管理水平,来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实行岗薪制来分配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会根据经济发展来不断提高员工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公平的竞争机制,多劳多得。

五、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挥集体创造精神,增加集体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追究。

员工规章制度守则管理制度 篇九

一、服务承诺

1、凡聘我公司家政服务人员,完全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

2、客户因合理需要需更换服务员,以客户要求为准。

3、家政人员服务水准不到位,可随时进行再培训再上岗。

4、服务人员如有违法乱纪的,经查实按法律程序交有关部门处理。

5、服务人员上岗后,一切入乡随俗,确保家政平安和睦。

6、服务人员与用户不协调时,本公司将随时配合客户加以教育并可考虑换人。

二、客户合同签订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客户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2、合同内容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以及选择的服务项目、时间、费用等,根据您的需要为你选派合适的家政服务人员。

3、家政服务员按照合同内容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客户提供服务。

4、根据合同客户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其造成的损失。

5、客户应按合同约定向家政服务员支付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其工资。

6、客户不得强迫家政服务员从事约定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

7、服务期满若客户续用本公司家政服务员,应提前10天与本公司续签合同。

三、家政工作人员守则

1、遵守国家法令,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

3、初入客户家中,一定要按客户意愿行事,积极主动做好份内的工作,尽快熟悉客户家庭环境和生活习惯,牢记客户忌讳的事情及特别要求。

4、在客户家中工作,给业主及家庭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移动物品轻拿轻放。

5、家政人员要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时候不要喧宾夺主。在业主及其家人在谈话、看电视、吃饭时,做好份内工作后应自觉回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间。

6、公司及业主的叮嘱和交代要记清。因语言原因未听清和听懂的,一定要问清楚,不要不懂装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丢三落四。

7、不要打业主的电话,如急需应征得业主的同意或到公用电话亭,更不能把业主的电话告诉他人。

8、做人要诚实,不能欺骗公司及业主,更不要把自家烦心事讲给业主听。切记自己是来赚钱养家的,不是出来找麻烦的。

9、工作时尽量小心仔细,如损坏东西应主动认错,争取公司及业主谅解,切不可将损坏的东西扔掉或推卸责任。

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办公室及业主家。不得使用业主专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动用主人化妆品或好奇而翻看公司及业主的私人用品。1

1、注意细节,不经业主同意不要进入主人卧室,如要进去工作必须先敲门,征得主人同意方可进入,出来时应轻轻把门扣上,平时应衣着简朴,不可穿太透太紧太短的衣服,更不宜化妆或佩戴首饰。1

2、不可把外人带到业主家中来,也不可把业主家的地址及家庭情况透露给他人。1

3、不得在顾客家中看电视、听音乐,喝茶,喝酒,抽烟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1

4、给公司和业主采购物品时,要记好明细账,不得虚报冒领,要帮助公司及业主节约各种开支。1

5、与业主发生不愉快和矛盾时,不论谁对谁错,都不得擅自与业主争论,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出面协调处理。1

6、不得擅自要求业主增加工资,接受业主的小费,向业主借款。1

7、外出施工不能留自己的号码,一律以办公电话为中心。手机自备。1

8、完成任务后,离开顾客家时,一定要留下本公司的办公电话便于更好的为客户下一步服务。

四、奖励和处罚制度

1、出勤天数控制:员工全年出勤天不能低于300天,低于300天者降低全年期内的工资表准版元天。

2、新员工试用期90天,在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正常工资标准的60%天。90天以上者按正常工资标准计付,出勤天数按有关规定核算。协议期内的正常工资在当月付50%,其余部分300天后一次付清,中途不在预借工资。特殊奖励和处罚按规定增减。

3、员工在试用期90天内,纪律松散、不遵守制度、思想麻痹、鼓动他人、怠慢工作,有损公司效益及形象的,将予以辞退。

4、损坏、丢失的财物一律照价赔偿;造成返工的活,一律不计工资,并如实修复完工,造成材料损失的一律照价赔偿。

5、收麦当月和农历____月,分别出勤天数在29天以上者分别每月奖励300元。农历正月出勤天数在25天以上者本月奖励800元。平均工资以年出勤天数计算。

6、请假需提前有请假条,负则按旷工对待。无故旷工一次倒扣一天工资。

7、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

8、不能耽误零星小活(限时20分钟必须联系到用户)否则将扣发20元工资。

9、标志服连续两天不穿的扣工资20元。

10、员工在工作期间干私活走后门(只要是收费的发生交易的均视为私活),偷卖材料,造成损失一律按原价付清,并以私活及材料价格的10倍扣发工资(凡参与此活的人均视为责任人,按人头计算份额)。1

1、员工在进本单位十天后公司将为你办理保险一份,合作期满或300天后可与报销,提前离开本单位的不予报销。

五、风险防控制度

1、家政服务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个人彩色相片三张),交予公司人事人员核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性。

2、家政服务员必须提供卫生部门指定的检查单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且不能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同时客户有义务告知家中是否有传染病、精神病患者。

3、家政服务员并须参加企业对其进行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的培训管理服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职业保险、意外保险:公司要为员工设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尽可能为客户、经营者、家政服务者提供相应的保障,化解彼此的风险。

5、联合诚信:家庭服务消费者、经营者、服务者三方都要诚信。

首先,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提供诚信服务,对消费者和家政员;

其次,消费者得诚信消费,不得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企业的管理;再者,家政人员要诚实服务,要具有责任心和爱岗敬业。

6、法律服务: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应寻求正当的法律途径进行纠纷解决。

7、公司的管理风险防范:员工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为员工做医社保,投保一些相应保险;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引进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

六、其他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适用于全体员工。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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