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完整),供大家参考。
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脱贫攻坚大局,以政策衔接为抓手,坚持“多轮驱动”,“一盘棋”联动,”一体化“推动,靶向施策,迭加救助,用心用情用力用智,坚决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现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2015年县民政局成立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了《永宁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兜底脱贫政策相衔接实施方案》,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在生活、医疗、临时救助等扶助政策与民政保障制度进行衔接。制定了《永宁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永宁县社会救助管理办法》,完善了制度,规范了程序,制定了《永宁县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工作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实施方案》《永宁县民政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作战工作方案》,为全面开展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贡献了积极作用。
(二)强化“四大机制”,搭牢兜底平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社会救助相关事宜,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救助保障联动网络,层层绑实绑牢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受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做到“逢进必核”,逢核必准”。三是强化救助经办机制。实行“一体化推行,一站式受理,一个口上下的“三个一”救助模式,畅通社会救助的“绿色通道”,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办事方便。四是强化绩效考评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公开力度,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救助阳光、透明。
(三)实现“四大突破”,补齐民生短板
一是完善贫困人口认定条件。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在“精准认定”的基础上适当“扩面”;适当考虑其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分析评估家庭困难程度。二是完善家庭收入核算范围。依据自治区审核审批办法,细化刚性支出扣减方法,个人报告配调查为前置条件,推动救助对象主动报告个人情况成为常态。三是精准衔接落实两项制度。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在生活、医疗、临时救助等扶助政策与民政保障制度进行衔接。四是坚持重点保和保重点。重点对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患病者予以重点保障。对低保边缘家庭因家庭的重病者和无业重度残疾人,实行“单人保”政策。
(四)实行“三个统一”**识别难题
强化与扶贫开发部门的有效协同,同步识别低保对象和贫困户,联合认定低保兜底对象,深入基层、农户家中,详细核实救助对象相关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兜底识别“不脱靶”。一是在认定程序上统一。实行“四审四公开”和“五签字”制度;二是在衡量标准上统一。用同一把尺子去衡量低收入家庭的困难程度。三是在组织实施上统一。优化社会救助事项审批程序,联合县、乡、村组织开展低保兜底对象的审批认定,避免重复认定和识别“盲区”,做到“精准施保”。
(五)落实“全覆盖救助”,兜牢民生保障网
近年来,县民政局以城乡低保为基础,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为支撑,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大病救助为补充的“大救助、大联动、大协作”格局,因户因人施策,形成救助合力,放大救助效应,兜实了民生保障网,实现了全县贫困人口急有所助,困有所帮,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确保了精准救助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增强了救助对象的获得感、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取得成效
一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按照民政云信息录入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录入救助对象信息资料,按时完成业务月结工作;2015年至今办结量达21402人次、高龄对象录入3000人次、特困对象录入300人次,同时对85608户困难家庭人进行家庭经济收入核查68.49万人次。
二是保障标准方面,以建立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适时提高各类对象保障标准,全面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县在册低保对象6086户7484人,低保人数占比3.02%。将城市低保标准从480元/月逐步提高到62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150元/年逐步提高到4560元/年,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250元,分散供养人员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830元,纯孤儿养育津贴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37元,事实孤儿养育津贴由500元提高到531元。为全县66个行政村各配备1名“三留守”儿童村主任,建成“儿童之家”55个,覆盖全县82个行政村、社区,覆盖率达到92%,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体系初步形成,关爱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在政策落实方面,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坚持“统筹兼顾、照顾最困难群体”的原则,重点围绕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精准衔接落实两项制度。及时对“三类人群”进行全面监测动态调整,加强数据比对和摸底排查,逐户逐人核实确定兜底保障对象,用足用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帮扶措施,不断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将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关注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启动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全县1439户5649人建档立卡户中,将符合城乡低保政策条件的115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6人、高龄114人、分散特困供养29人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实现了兜得准、兜得住、兜得好的工作目标,做到精准救助下的“应保尽保”“应纳尽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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