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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村监会成员履职报告【五篇】

时间:2024-02-23 16:38:01 来源:网友投稿

1、村监委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组织,村监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村务、财务及村干部勤政廉政等实施监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村监会成员履职报告【五篇】,供大家参考。

村监会成员履职报告【五篇】

村监会成员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一、组织机构

1、村监委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组织,村监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村务、财务及村干部勤政廉政等实施监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村监委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等小组。村监委在镇党委、纪委的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2、村监委一般设主任名、成员至名,村监委主任一般由村支委兼任,由村党支部提名,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村监委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公推,村民代表会议差额直选的办法产生。村支委兼任村监委主任的,一般要同时兼任村纪检委员。

3、村监委成员任职条件:具有村民代表身份,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熟悉村情,热心为村民服务,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除由支委兼任的村监委主任外,其他成员采取回避制度,从非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及村文书、村报帐员的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

4、村监委成员的辞职承诺。村监委成员选举产生后,要逐一签订“村监委成员辞职承诺书”。村监委成员承诺在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主动申请辞去现任职务。

(1)年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监委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信任度低于%的;

(2)村监委成员因违法违纪、严重失职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的;

(3)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二、工作职责

村监委主要是对村级事务实行全方位监督,享有对各项村务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检查权、质询权和建议权。

1、在村党支部领导下,配合支持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2、对村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特别是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以及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村监委主任应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

3、对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先期审核公开内容,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对村级财务和一些重要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4、定期和不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和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村民情沟通日和民生服务日活动。

5、参与村干部述职评议活动,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6、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7、本村五分之一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可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8、对村两委干部违反履职目标承诺的行为,建议镇党委、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协助督促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协助督促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按规定启动辞职程序。

9、接受镇纪委的工作指导,协助镇党委做好对村干部的考核工作。

10、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村务公开监督

1、对村务公开具体方案进行审查,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提出补充完善意见。村务公开资料经村监委主任签字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

2、负责村务“点题公开”点题意见的收集、受理和登记,及时提交村两委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督促点题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和回复,办理结果在公开栏中公开。

3、受理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投诉和点题意见办理结果的质疑,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村务公开内容确有遗漏或者不真实的,督促村委及时补充更正;
群众对点题意见办理结果有异议或不满意的,督促点题办理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办理,不能再办理的及时向群众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4、督促村务财务定期及时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村级财务一般每月公开一次,涉及到重大问题或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及时公开。

5、督促抓好村务公开资料行政村和镇备查制度的落实,建立完善村务公开和“点题公开”工作档案,以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二)财务管理监督

1、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村级财务帐目及相关的村级经济活动事项。

2、监督村级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在每月“集体财务审批日”,对本期村级财务收入情况和各种支出票据进行集体会审,对手续不完备的票据退回整改,对不合理的开支予以否决。村监委主任对收支合理性情况进行审核签字后,按“村账镇”工作规程进入报销程序。同时,做好村级财务联审联签情况详细记录。

3、村级财务审核时发现收支项目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当事人解释并可向镇纪委反映,经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有关开支。

4、监督村级财务逐笔公开制度的落实,村级财务所有收支按“日记账”形式逐项逐笔公开。审查村级财务公布表中收支项目是否齐全、明细清楚,经村监委主任签字后,在公开栏中公开。对财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监督

1、督促村级重大事项按照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等“五步程序法”进行决策。听取村民对决策动议案的意见建议;
列席村两委对决策案的审议;
督促决策案上报镇审核;
列席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决策案进行讨论表决;
督促决策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备案和归档。

2、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村级重大事项和其他村务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工程建设和资产资源管理监督

1、督促村委认真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

2、参与本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经营性项目承发包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监督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债权债务的结算以及经济合同的拟定和履行等情况,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对村级物品采购实施监督。

3、当发现规避招标、暗箱操作、标后增减事项等现象或在材料采购、工程质量、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及时向村两委提出整改建议,如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立即向镇纪委反映。

(五)村干部廉政勤政监督

1、参加村干部的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对村干部廉政勤政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询问、质询和意见、建议。

2、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对履行职责不力、作风飘浮、责任心不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的村干部,向镇党委、纪委及时反映。

3、督促抓好村干部履职目标承诺考核、诫勉教育、廉洁自律承诺等制度的落实,协助镇做好对村主职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推进村干部作风建设和责任落实。

四、工作制度

1、学习培训制度。镇纪委至少每年要组织一次村监委成员的学习培训,集中学习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依法依规和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2、工作例会制度。村监委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时间一般为村民生服务日,研究分析村务监督情况,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对村监委提出的意见建议,村党支部和村委要及时作出答复。

3、工作报告制度。村监委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向村两委通报村务监督工作情况,主要是村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村监委主任每半年向镇纪委汇报一次工作,主要是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4、检查考核制度。村监委要有专门会议记录本,建立工作台帐,记录开展工作情况、参与的重要活动、监督的事项、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镇纪委负责对村监委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村监委成员每年年终开展一次述职述廉和信任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对村监委及其成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纪律

1、村监委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检查、质询、建议权,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配合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不能以监督为由,影响干扰阻碍村两委的正常工作。

2、村监委成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甘当参谋、乐于奉献,做到不利于发展、不利于团结、不利于稳定的事不做、话不讲。

3、对工作不力、村民反映问题较多的村监委成员,由镇纪委对其实施诫勉教育,督促整改落实。

六、工作保障

1、各村要切实加强村监委的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明确村监委主任和其他成员的待遇,采取领取固定报酬或误工补贴等形式;
明确村监委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定期组织村监委成员开展活动,切实发挥村监委的职能作用。村监委应加强与村两委的沟通,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和帮助;
村两委要支持村监委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工作经费,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2、当村两委不接受村监委监督或在办理、答复合理的建议、意见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拒不答复等现象的,村监委可向镇纪委反映。镇纪委应及时调查了解,并督促村两委限时办理。及时调查处理村监委反映的村干部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村监会成员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报告主体

村(社区)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应当向村(社区)党组织(专指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下同)报告工作。村(社区)自治组织主要是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村(社区)集体经济联合社、村(居)民小组经济合作社,群团组织主要是指村(社区)团支部、村(社区)妇联、村(社区)工会小组等,其他经济组织主要是指村(居)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主要指村(社区)理事会、接受社区管理指导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等。

二、报告方式和时间

主要分为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两种方式。

(一)定期报告。每半年,各类基层组织要向村(社区)党组织汇报一次。其中每年第一季度汇报上年度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可结合年度党建述评考工作开展),当年7月汇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采取书面报告形式,由基层组织撰写工作报告递交村(社区)党组织,并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村(社区)“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听取基层组织负责人现场汇报。参会人员还应包括: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镇驻村工作队成员、村(社区)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召开会议前,要制定会议方案报镇党委备案同意。

(二)即时报告。主要是日常工作中遇到突发情况、重大问题或紧急事件,由基层组织负责人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报告;
党组织书记未能及时联系上的,可向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报告。

三、报告内容

(一)定期报告内容

自治组织中的村(居)民委员会主要报告如下内容:1.班子建设情况;
2.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情况;
3.召集村(居)民代表会议,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情况;
4.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情况;
5.支持和开展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情况;
6.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情况;
7.履行工作职责及在班子建设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8.下一步工作设想。

村(居)民小组主要报告如下内容:1.主要工作,包括乡村振兴、社会稳定、乡风文明、资源管护等,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存在问题,主要是开展工作过程遇到的各种困难,以及其他影响发展、稳定的情况等;
3.工作计划,主要是对下一步的工作设想等。

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报告内容:1.当年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情况;
2.经营性项目发展情况;
3.发展集体经济遇到的困难和设想等。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要报告内容:1.监督农村(社区)经济社会事务民主决策情况;
2.监督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3.监督村(居)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4.监督农村(社区)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5.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村(居)民小组长和由村(居)民或者村(社区)集体等承担误工补贴人员廉洁履职情况;
6.维护村(居)民监督权益的情况;
7.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群团组织主要报告内容:1.当年组织建设情况;
2.主要工作,包括履行各自章程时应该向党组织报告的情况;
3.存在问题及工作设想。

村(居)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经济组织主要报告内容:1.当年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
2.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设想。

村(社区)理事会及其他社会组织主要报告内容:1.当年开展各项活动情况;
2.组织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设想。

各类基层组织作定期工作报告时,须经过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报告。

(二)即时报告内容

自治组织中的村(居)民委员会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班子建设情况;
2.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情况;
3.召集村(居)民代表会议,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情况;
4.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情况;
5.支持和开展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情况;
6.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情况;
7.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村(居)民小组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本村(居)民小组村(居)民有因重大伤病住院治疗、有家属去世、有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
2.本村(居)民小组的水、电、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因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灾害受到损毁的情况;
3.本村(居)民小组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受到人为破坏的情况;
4.与本村(居)民小组村民或集体利益有关并可能引起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的情况;
5.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受到侵占、流失等情况;
2.集体经营性项目发生变化的情况;
3.利用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开展经营性项目的情况;
4.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监督农村(社区)经济社会事务民主决策情况;
2.监督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3.监督村(居)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4.监督农村(社区)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5.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村(居)民小组长和由村(居)民或者村(社区)集体等承担误工补贴人员廉洁履职情况;
6.维护村(居)民监督权益的情况;
7.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群团组织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履行各自章程规定的职责时遇特殊情况需要即时报告的;
2.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村(居)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经济组织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合作社经营过程遇到影响生产经营的紧急情况;
2.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村(社区)理事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如遇以下情况应即时报告:1.按规定在登记注册社会组织之前需要报告的事项;
2.成功登记注册成立社会组织的情况;
3.组织开展涉及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活动情况;
4.其他应即时报告的情况。

针对即时报告内容,重大紧急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其他情况要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

四、相关要求

各村(社区)党组织听取其他各类基层组织报告情况,应及时报告镇党委,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针对定期报告,要建立报告档案,做好会议记录,重要情况要向镇党委报告并做好材料归档保存。

(二)针对即时报告,在村本级可以处理的,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给予及时处理;
影响较大,需要向上级报告的,应即时向驻点本村的镇领导和镇党委报告。党组织收到的即时报告内容,应做好登记备案和应急处理。

村监会成员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7〕67号)、《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湘办发〔2011〕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整合村级纪检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三方力量,构建起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一体化监督模式,切实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缺位、虚位、越位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为目标,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为核心,不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村务监督委员会能真正发挥作用,不流于形式;

2、不增加村级工作负担和财务负担;

3、人员大稳定、小调整。

(三)工作目标。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权责明确、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

规范建设好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

(1)机构简况: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党员担任,其中应当有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提倡老中青搭配。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接受镇纪委和村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以镇纪委为主。

(2)准入标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②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全年常住在本村(社区);
③熟悉村情,协调议事能力强,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④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限定,身体健康。⑤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人选审查严格按照村级组织成员“九不选”要求进行,不得把“两委”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安排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

(3)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产生实行“两推一选”。镇纪委、村党组织要把好人选关,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019年10月底之前完成全镇所有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建设,对符合标准、运转良好的,应规范管理,对明显不符合标准的、运转不正常的应依法依程序重新改选。

(二)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1.监督民主决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村支两委成员会议,主要监督“四议两公开”程序到位;
重点监督惠农强农政策落实、支农资金物资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民主决策。

2.监督“三资”管理。监督制定村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村财务事项按月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票据不得入账;
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当场提出质疑,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配合镇按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三资”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

3.监督村务公开。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符合规定或村民有合理要求的,应督促及时重新公开。

4.监督工程项目。对村、组两级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投标、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以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5.监督廉洁履职。主要监督“两委”干部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存在工作态度蛮横粗暴,工作纪律散漫随意,生活作风腐化堕落等问题。参加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年终考核考评工作,在村民代表会议上主持对上述人员公开进行民主评议。

(三)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须按照职责权限、工作内容进行履职,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社区)“两委”日常工作。

1.密切关注,收集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对监督职责所涵盖的内容保持时刻关注,尤其是对于涉及村级问题决策、村组干部任免、项目工程以及1000元标准以上资金使用等内容要重点关注。同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2.定期商议,提出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时间每周至少要有一天,全体会议应每月定期一天,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召开工作月例会,定期对村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梳理村务、财务等情况,并围绕监督事项,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收集到的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3.严加监督,事前提醒。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情况应严加监管;
对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应要及时掌握情况,及时提醒,加强疏导,督促解决;
对于既成事实的有关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督促有关方面立即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向村党组织、镇纪委反映。

4.及时报告,通报反馈。对于获准公开的各项监督事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可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通报反馈监督结果。对于群众反响的信访问题,尤其是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镇纪委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一次向镇纪委报告监督工作情况;
每半年向村党组织汇报一次村财务监督情况;
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未经镇纪委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监督掌握情况,不得煽动群众与基层组织对立。

(四)组织开展考核评估

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半年度工作检查和全年工作考核。半年度工作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走访调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内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日常基础工作考核50分;
二是民主测评50分(其中镇纪委测评20分,村(社区)“两委”干部评分10分,村民代表测评20分);
评议和考核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结果划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评议和考核情况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岗位补贴相挂钩。

1.日常基础工作考核(50分)

①监督民主决策(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一项惠家强农政策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一项支农资金物质使用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一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一户农村危房补助对象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一项精准扶贫政策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

②监督“三资”管理(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未制定村财务计划扣2分,未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扣2分,未按月对村财务事项进行审查每次扣2分,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票据入账每次扣2分,未配合镇按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三资”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每次扣2分。

③监督工程项目(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立项未监督每次扣2分,招投标未监督每次扣2分,建设工程未监督每次扣2分,质量验收未监督每次扣2分,资金预决算未监督每次扣2分,资金支付未监督每次扣2分。

④监督村务公开(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未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每次扣2分,未按时间张榜公布每次扣2分,未按程序村务公开每次扣2分。

⑤监督廉洁履职(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村(社区)“两委”干部有违纪违规被查处的每人次扣10分,未主持村“两委”成员民主评议的每次扣5分。

2.民主测评。(50分)

由镇纪委、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民主评议。

①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评价计分(20分)。测评综合满意率在85%以上的得20分,75%-84%得16分,60%-74%得12分,59%以下不得分。

②村(社区)“两委”干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评价计分(10分)。测评综合满意率在85%以上的得10分,75%-84%得8分,60%-74%得6分,59%以下不得分。

③村民代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评价情况(20分)。测评综合满意率在85%以上的得20分,75%-84%得16分,60%-74%得12分,59%以下不得分。

3.一票否决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当年绩效奖金。

①不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干部群众意见较大,引发因村务管理问题的越级访、集体访或恶性事件的。

②不充分履行监督职责,致使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或村监会成员违法违纪被查处的。

③村监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

④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

⑤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

4.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共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的使用。实施奖惩机制,年底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中评选出若干“村务监督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劝退辞职或依照规定程序予以罢免。

(五)明确相关经费保障

村监会成员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述职评议会

我镇党委于2015年2月5日上午,召开了基层党组织书记2014年党建工作述职大会,对基层党组织书记2014年党建工作进行了评议。镇委书记主持会议。参加本次会议人员应到66人,实到66人,其中:镇委委员应到8人,实到8人;
述职对象22人,实到22人;
镇干部应到16人,实到16人;
大学村官应到9人,实到9人;
西部志愿者应到1人,实到1人;
群众、养殖大户代表应到10人,实到10人。

会议进行了两项议程:一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向镇党委作2014年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述职时间110分钟,每人5分钟。二是对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三是镇党委书记同志分别点评并作重要讲话。大会共发出满意度测评表66份,收回66份(满意度测评汇总表见附件)。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自觉履行“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职责,坚决防止抓发展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带头为基层党员干部讲党课6次,党建专题调研、督查16次。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专题调研党建工作12天以上,撰写调研报告2篇以上。二是强化党建工作督查问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汇报制,推动党建工作更具特色和成效。建立帮助群众致富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2015年为群众办实事30件,帮助困难群众100人。三是切实解决抓党建和促发展“两张皮”问题。在思想上、行动上牢固树立起聚精会神抓党建,从严治党意识。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建强村干部队伍。每季度对村支部书记进行1次系统培训,开展党性教育和致富培训,切实增强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建强农村党员队伍。2015年,计划新发展党员6名,其中35遂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以上。培养树立5名典型致富党员带头人,对接困难党员进行“点对点”帮扶,培养1名致富党员为村级后备干部。三是加大村官的重视培养力度。40岁以下后备村“两委”班子成员15人,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村监会成员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2019年,在县纪委、城关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社区党员干部延伸。现将2019年上半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城关镇地处太和县县城,肩上承担着较繁重的工作任务,这就要求有严格纪律做保障,使干部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就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各项工作。聚焦突出问题,抓重点不放松,突出党委政府重要决定、各级中心任务、重点项目等方面的执行落实,运用监督的手段维护政令畅通,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规矩意识,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首先从干部工作日每天签到做起,社区干部也实行签到制度,不定期督查;
对节假日值班情况督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
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购置两部测酒仪,对个别好喝酒的干部有了较好的管束;
加大对秸秆禁烧、文明创建、扶贫攻坚、集中拆迁、环境整治、拆迁资金安全、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督查;
并加强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工作监督。

二、挺纪在前,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一)加强党纪党规宣教。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领镇、社区党员干部学习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社区给广大党员讲党课,宣传党规党纪,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的教育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以案示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警示教育,组织城关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在清明节号召各办事处、社区党员干部瞻仰革命烈士,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同时,利用“城关一家人”工作群、“城关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城关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群”等传播廉政视频、图片、格言、案例等,努力营造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

认真执行廉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一记实工作要求,对班子成员记实本进行督促,让每位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认真执行谈话背书制度,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点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函询谈话等,通过谈心谈话“暖心活动”也使受处理干部积极整改,卸下包袱,消除心理芥蒂,积极投入工作。

落实镇务村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各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通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在镇政府门口设有举报箱。按照要求严格落实镇、社区财务公开制度,在今年让社区书记、主任、报账员填写了《小金库整治承诺书》,抓好村级阳光村务建设,让该公开的要在阳光村务网上公开,并纳入社区季度考核内容。

(四)加强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对工程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对事前、事后验收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并制定了工程招投标制度。

四、深化廉政建设,提升城关整体形象

(一)加强正风肃纪行动开展。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续开展“酒桌办公”问题的专项检查,严禁公款旅游、请客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全镇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和“四风”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外,城关镇党员干部严格实行操办酒席报告制度。

(二)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是积极开展社区作风督查工作,对*个社区开展专项督查。主要看干部在岗在位、工作落实成效等,对于落实慢,工作不力的在大会上表态发言,写出检查,立即整改。二是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社区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充分运用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整改。

四是加强社区监督委员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村监督委员会月活动记录报告制度,发挥好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三)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对有轻微违规问题的党员和干部及时给予提醒和教育,对涉嫌违纪违规的党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查处。到目前纪律处分*人、初核了结*人,函询谈话*人。

(四)加强镇纪委人员素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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