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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农村主任履职报告【五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4-03-02 08:19:01 来源:网友投稿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德,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政治态度、思想品质、理论学习。以及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掌握基本理论、把握政策水平的情况。能,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农村主任履职报告【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村主任履职报告【五篇】

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全镇所有农村村级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2016年1月1日——1月15日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德,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政治态度、思想品质、理论学习。以及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掌握基本理论、把握政策水平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组织领导能力。重点看在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农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党建服务民生工程、创先争优和解放思想等工作中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开拓创新和业务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对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能力。

勤,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看事业心、责任感与永济的科学、迅速发展是否相适应,思想观念是否得到了解放,是否求真务实、勤奋敬业。重点查看干部落实日志,调查研究,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工作实绩。看履行本年度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重点工作情况,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复杂问题和注重长远建设情况。重点考核在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农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党建服务民生工程、创先争优等重点工程、中心工作中的现实表现,有何建树。着重看各项工作的总体发展情况,看其在重大问题上的科学决策水平。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看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严于律己的情况。

在市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由镇党委组建考核组会同村级党组织组织实施。

1、召开述职大会。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村主干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述职述廉报告。召开会议,村主干分别代表“两委”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

参加年度考核会议人员的范围是: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村“两委”成员,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进行民主测评。

组织参加考核大会的全体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要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前,考核组要组织参与考核的人员认真学习评价要点和填表要求,对理解不清的,要做好解释和说明。测评结束后,要做好汇总。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是: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村“两委”成员,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3、个别座谈。

通过与熟悉、了解情况的人员谈话,掌握农村主干2015年度各种情况,谈话内容以考核内容为主。谈话中,考核组要注意谈话方式,引导参加谈话的人员积极反映情况,提出问题,重点了解掌握农村主干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作风以及与领导班子的团结情况、干群关系情况等。谈话情况由考核组负责梳理,汇总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科。

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是: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的人员一般不少于20人。

4、实地查看。

查阅被考核人的工作日志、工作总结、调研文稿等资料,检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及为群众所办的实事。

5、综合评价,确定等次。

根据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和实地查看等情况,联系所在村工作基础、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先由考核组对农村主干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镇党委根据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及时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其中镇确定的优秀等次人数不能超过农村干部总数的15%。正在受到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或处理的,考核等次的确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1)优秀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全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高;
②组织领导能力强;
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
④工作实绩突出;
⑤清正廉洁。

(2)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强;
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
④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⑤能做到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弱;
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
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
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4)不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②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岗位;
③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④有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
⑤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
⑥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
⑦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的;
⑧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

6、整理反馈。

考核组将考核有关情况整理、归纳、汇总后,将农村主干民主测评情况和实地查看情况,特别是个别座谈中了解的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由考核组向被考核对象进行反馈。反馈意见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提出问题,更要提出努力方向。

7、总结汇报。

镇党委在认真听取派出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考核组情况,写出专题考核汇报材料

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不断创新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完善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和村民权益的维护保障,进一步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镇、街道办事处纪委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对原村级理财小组进行整合,职能划归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进行监督。具体包括:对村集体资金流向、费用开支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与制定村集体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及招投标活动;
对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及其它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审查等。

(三)对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及程序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查。

(四)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指出和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

(五)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主持对村“两委”成员及其他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人员的民主评议。

(六)协助当地镇、街道办事处纪委调查处理事项,完成镇、街道办事处纪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负责办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它事项。

三、权利与责任

(一)权利。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党组织会议、村民委员会会议及村“两委”联席会议,有权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2.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与履行职责有关事项开展询问质询,有权要求村“两委”及其成员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

3.审核权。对村级拟公开事项先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可要求补充或改正;
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对村级日常收支及有关财务凭证进行审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的意见,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入账;
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及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实行全过程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派员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可对村民委员会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其它事项进行检查,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情况。

4.建议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现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擅自作出决定,损害村集体利益或村民利益的,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改正,也可直接向镇、街道办事处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与村民委员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也可按程序向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和纪委反映,上级组织应及时予以处理。

(二)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责任:

1.认真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督工作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

2.正确履行监督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省村务公开条例》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和反映问题,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3.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公益事业、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

4.密切联系村民群众。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等方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活动,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质疑、建议、反映和举报等监督权利,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5.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例会和工作报告等制度,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搞好内部分工,密切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成效,确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及专项工作报告;
每半年向镇、街道办事处纪委至少报告一次工作,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区纪工委要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镇、街道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二)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适应当前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纳入农村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整体规划,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充分尊重村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对无理阻挠村务监督工作、打击报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行为,要及时调查处理。

(三)各镇、街道办事处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与管理。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法依纪监督的能力和政策水平;
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的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认真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扩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管理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为促进村级民主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乡针对当前农村村干部长期外出、“在位不在岗”明显增多的趋势,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制定出台了《关于在部分行政村试行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通知》,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换届后村干部的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村干部管理新模式。

一、实施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背景

**乡全乡总面积84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总人口7040人,2007年农民人均总收入4640元,是省级生态乡和省级教育强乡。2005年村级换届中选出村两委干部96名,但在换届后不到一年甚至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有部分村干部“在位不在岗”。有的长期外出打工经商,当“外出”村官;
有的住在城里,当“走读”村官;
有的忙个人事务,置村务于不顾,当“挂名”村官。全乡96名村干部中长期外出村干部有12名(其中村主要干部3名),阶段性外出(两个月以上的)村干部有31名(其中村主要干部12名),平时忙个人事务,置村务于不顾有4名。村干部这一现象,直接影响了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发挥,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些情况和问题,群众看在眼里,反映也比较多。在这种背景下,**乡党委决定在部分行政村探索试行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注重从源头抓起,坚持严格管理,坚持标网本兼治,督促广大农村干部安心工作,确保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职。

二、实施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具体做法

1、明确村干部职责任务。规定村干部要履行好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工作落实、村情民意调研、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具体工作有四项:一是宣传党在农村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抓好本村工作落实。二是制定本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三年规划,落实好年度工作计划,抓好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三是经常入户走访群众,摸清村情民情,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四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群众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2、建立三项日常管理制度。一是干部“六必到”制。规定村干部每个月在村不少于10天,并做到:村里召开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到会按时参加;
村里生活困难户必须到位走访服务;
群众有急难问题必须到户帮助解决;
村里有上访事件必须到户解释劝导;
村里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到场及时处置;
村里重要建设项目必须到场了解指导。二是外出报告和公示制。村干部外出1个月以上的,村支书、主任必须向乡党委报告,其他村干部必须向村支书报告。村支书、主任不能同时外出,“一肩挑”的一次外出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有集中或重大活动时,村支书、主任一般不得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不得超过1周。村干部外出起止时限、事由、费用通过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在位在岗承诺制。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要求村两委干部对创业、廉洁和遵守制度等承诺外,要对在位在岗进行承诺,签订在位在岗承诺书。村干部在任职中如果违反了在位在岗承诺书中的条款,将受到有关问责和惩处。

3、加大问责惩处力度。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规定了五种情况将被视为在位不在岗并予以问责:一是未经乡党委批准同意连续外出时间超过2个月,或虽每次外出不到2个月、但多次长期外出不在岗的。二是平时忙于个人事务,无法履行职责或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其工作职责的。三是无故连续2次或一季度内累计3次不参加村两委会、党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四是村里发生突发事件、上访事件不及时处理等。五是群众有急难问题和生活贫困不问、不管的。被问责的村干部,乡党委政府结合签订的在位在岗承诺书,采取以下惩处措施:一是口头警告。通过电话联系、寄公开信、上门走访等措施,及时与村干部取得联系,口头对其提出警告。二是谈话诫勉。要求被问责村干部回村复岗和履行职责,并向组织汇报离村和不履行职责原因,找其谈话对其实行诫勉。诫勉期限一般为6个月,诫勉期内被诫勉人每月必须向乡党委汇报工作。三是引咎辞职。对诫勉期满后仍不改正问题,或因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村干部,可以主动请求降职或辞去担任职务。四是责令辞职。乡党委根据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可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对凡应引咎辞职而不提出降职或辞职申请的,乡党委将责令其辞职。对拒绝执行责令辞职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由乡党委给予免职处理;
对拒绝执行责令辞职的村委会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提请罢免。凡被认定为在位不在岗村干部的,当年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将此情况作为今后村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村干部“在位在岗”管理制度的初步成效

1、增强了村干部责任意识。村干部通过学习“在位在岗”管理制度和签订“在位在岗”承诺书,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切实认识到当了干部就必须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职,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否则就会受到问责,甚至被依法免职。

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工作的一系列意见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实事求是、注重实效,通过推进镇街区纪(工)委“组织机构完备化、职责任务明晰化、工作运行制度化、设施配备标准化、考核监督常态化”,全面提升镇街区纪检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明确职责任务

(一)镇街区纪(工)委主要职责

1.督促本镇街区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协助镇街区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3.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4.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5.受理群众举报,调查所辖党组织和党员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6.受理党员的控告,保障党员的权利。

7.监督指导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村级便民服务室工作。

8.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纪检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升镇街区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加强管理监督,打造过硬队伍。

9.履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街区纪(工)委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做好对镇街区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监督检查推进党务、政务、村务等公开情况,督促镇街区、基层站所、行政村等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
督促建立健全村干部述责述廉、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监督;
组织指导基层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督促基层站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和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在扶贫救灾资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等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督促落实征地拆迁“阳光补偿”;
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纠正加重农民和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负担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3.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的监管。督促健全民主理财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全面落实村级集体“三资”委托制度;
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调查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关注网络舆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查处党员违纪问题;
剖析违纪案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5.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协助镇街区党(工)委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建立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活、诫勉谈话、述责述廉等日常管理制度;
督促镇街区、基层站所和行政村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岗位责任、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和廉洁履行职责等相关制度;
组织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和“廉洁乡村”创建工作。

6.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履职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自律意识、法纪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加强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站所、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进家庭活动,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7.监督检查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室工作。协助镇街区党(工)委、政府加强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室建设,督促指导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推进村级便民服务和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所辖区域做好公开信息的采集、把关和报送工作;
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定期对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室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机制。

8.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制定村务监督目录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细则,明确村务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强化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
定期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协助建立健全激励约束保障机制,培育推广先进典型,强化工作考核,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的落实。

三、健全组织机构

(一)规范组织设置

1.镇街区纪(工)委在镇街区党(工)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各镇纪委一般设委员3至5名,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各街区纪工委由书记、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组成。

2.镇街区纪(工)委书记由镇街区党(工)委副职一级的干部担任。镇街区纪(工)委书记由镇街区党(工)委委员担任,其党(工)委委员职务排序应排在资历相同的委员前面。

3.镇街区纪(工)委除书记、副书记外,有条件的还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1.镇街区纪(工)委书记人选,由市委组织部与市纪委共同酝酿,报市纪委备案后,由市委决定任免或选举产生。镇街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调整,需事先征得市纪委的同意。各镇纪委委员空缺时,应及时增补。

2.镇街区纪(工)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同时,参与镇街区党(工)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

3.严把镇街区纪检干部入口关,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工作经历和知识结构适合的干部,充实到镇街区纪检工作岗位。

4.推进干部交流,增强干部队伍活力。镇街区纪(工)委书记任职满5年的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或交流。新任镇街区纪(工)委书记一般不在原籍、成长地任职,镇街区其他纪检干部也应加强轮岗或交流。

5.加强教育培训。把镇街区纪检干部纳入培训计划,镇街区纪检干部每年参加纪检业务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要采取以干代训、挂职锻炼、参与调查和查办案件等形式,在实践锻炼中开阔视野,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6.加强监督,严明纪律。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对不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要予以调离;
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

四、优化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分工负责,切实履行好职责。

(二)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镇街区纪(工)委定期向镇街区党(工)委和市纪委报告工作,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对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镇街区纪(工)委书记每年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德述廉,接受评议。

(三)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制度。建立完善与镇街区民政、农业、土地等有关部门和镇街区基层执法监督部门的协调联系制度,发挥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建立健全调研制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情况应及时向镇街区党(工)委和市纪委报告。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镇街区党(工)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镇街区纪检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镇街区纪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对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抚办发[XX]4号)精神,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扎实推进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使广大村干部不断增强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造就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农村干部队伍,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

三、述职述廉的内容

1、述职的内容

述职述廉对象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情况进行述职。主要报告: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决定等方面的情况;
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的情况;
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处理、落实情况等。

述职的重点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村级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等情况;

(2)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处置情况;

(3)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及公开情况;

(4)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

(5)新农村建设实施情况;

(6)农村救济救灾、种粮直补、特困群众低保等各项补贴发放情况;

(7)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情况;

(8)下一年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述职内容)。

(9)上级组织要求列入述职内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

2、述廉的内容

述职述廉对象主要报告本人执行《江西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中“行政村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的情况,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有在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方面,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2)是否有违反规定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或违章搭建地上建筑物,妨碍土地、规划等法律实施的情况;

(3)是否有在各种选举活动中弄虚作假、拉票“贿选”、打击报复、侵害村民合法权利和在发展党员等方面搞权钱交易的情况;

(4)是否有违反规定擅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用村集体资产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抵押、信用担保等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况;

(5)是否有假借公益事业为名,非法集资、征用群众私人财产的情况;

(6)是否有用公款招待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借用其他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的情况;

(7)是否有在村财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的情况;

(8)是否有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以及变相公款旅游和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情况;

(9)是否有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借机收钱敛财的情况;

(10)是否有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借用公款逾期不还,挪用、侵占和截留扶贫、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和物品的情况;

(11)是否有参与宗族宗派纷争,煽动和组织村民集体上访以及参与色情、和封建迷信活动的情况;

(12)是否有瞒报村级收入、脱离“村财乡管”监督的情况;

(13)是否有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包庇纵容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4)是否有工作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在村务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15)廉政承诺。

四、述职述廉的方法和步骤

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由镇党委负责组织,镇纪委具体实施,每年开展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

1、述职述廉前的准备工作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对象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总结,实事求是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在大会召开一周前将述职述廉报告送镇党委、纪委审核。

(2)确定并通知参会人员

参加村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原则上为:本村全体党员、各村民小组长、本村乡镇以上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会人数根据述职述廉对象所在行政村的总人口数确定,最少不得少于40人。

2述职述廉大会的程序及要求

(1)个人作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对象逐一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履行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2)代表质询。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述职述廉对象的报告内容提出质询或发表意见,述职述廉对象应按职责分工作出解答。

(3)民主测评。向参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职述廉对象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履行工作职责方面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廉洁自律情况方面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4)公布测评结果。将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在大会上当场公布。

3、整改要求

(1)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原汁原味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述职述廉对象认真负责地作出解释和说明,并制定整改措施。

(2)将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整改措施及处理结果在村务、党务公开栏中公开。

(3)奖励惩处。根据测评结果,镇党委政府对述职述廉对象予以奖励或惩处。

(4)发现述职述廉对象有明显违纪违规情况的,由镇纪委调查核实。

(5)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等材料归入本人廉政档案。

五、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者的有效方法,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群众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措施。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绝不能敷衍塞责,马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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