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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文化局双拥工作计划【五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4-02-20 14:57:02 来源:网友投稿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局系统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双拥工作例会制度。配备专职干部,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双拥工作专题会议,定期交流双拥工作信息,充实完善军民共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文化局双拥工作计划【五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文化局双拥工作计划【五篇】

文化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局系统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双拥工作例会制度。配备专职干部,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双拥工作专题会议,定期交流双拥工作信息,充实完善军民共建服务内容。形成一个覆盖全局,齐抓共管的双拥工作网络,为拥军优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积极宣传,营造双拥氛围。市管局(市接待办)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服务部门,积极营造军人优先、军属优先的氛围,努力在局系统内一些重要的服务窗口设军人和军人家属优先标识牌,在行政办公中心及一些公共场所,均悬挂和张贴拥军优属宣传标语,设固定宣传牌,充分利用板报、简报、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活动。开展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参观市人防工程或请老红军做传统教育报告。

3.全面把握,制定双拥计划。在谋划全年机关后勤工作目标时,将拥军优属工作计划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终有总结。

4.主动作为,建立双拥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局领导要带领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走访慰问部队、院校,或邀请他们到后勤系统参观、座谈,征求他们对后勤部门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了解部队家属就业、生活等各方面情况,更好地为部队家属提供就业等优质服务。

(二)落实有关政策,结对共建帮扶,在局系统认真做好军属安置、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材料的归档

5.干部安置。对分配到我局干部安置任务,局党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后勤系统的接受安置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军属就业安置。切实做好分配到我局系统的家属安置工作,遵照《市现役军人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尽可能发挥后勤系统的优势,把他们安排在工作条件、经济效益都较好点的部门、单位工作。

7.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干部家属后顾之忧,积极为干部家属工作生活提供更多的帮助和优质服务,解决幼儿入托、孩子入学等实际困难,提供日常生活帮助。

三、充分发挥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提供再就业、相关培训及后勤服务

8.做好调研工作。为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我们要经常性的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军属就业生活等实际情况,在局系统内,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有针对性为下岗军属提供帮助、就业和培训。

9.积极上门服务。积极提供后勤服务,主动上门联系,最大限度地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立足双拥工作,把握和谐发展,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各项活动

10.创新双拥活动。局党委积极主动与共建部队进行勾通协商,双方签定共建计划协议书,科学安排军民共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活跃部队业余文化生活。

11.开展双拥慰问。在“八﹒一”建军节,局领导要带领局属单位负责人、有关科室同志一道前往,看望慰问共建部队官兵。精心组织局属单位联合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编排文娱节目到部队演出,送文艺到军营,与官兵同乐。

文化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促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和军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的,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夯实基础、创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按照双拥模范县创建程序、命名周期,从现在开始启动实施,2019年8月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全面提升全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双拥联席会议等制度,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组织、协调和指导双拥工作有力。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形式、方法多样。双拥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成果丰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社会氛围浓厚。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的意识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广泛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部队建设的支持作用和部队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城乡基础设施兼顾国防需求充分,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富有成效。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配合和保障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成效明显。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活动,动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协助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建设成效显著,应急保障能力强。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利用军队资源和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援县域发展、地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等工作。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防范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充分发挥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作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团结影响群众的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配套地方法规政策。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人员、残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以及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得到落实;
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征兵任务按时完成,兵员数量质量得到保证;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住房等保障落实到位,并保证其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享受优待;
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做到功能突出,作用明显。军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的和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开展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实效。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推进双拥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军民共学科学理论、共树文明新风、共育优秀人才、共办文化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提高军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活动,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开展经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军地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

三、实施步骤

按照“集中时间、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达标”的要求,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制定《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创建部级双拥模范县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力营造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的浓厚氛围。

2.工作推进阶段(2017年3月—2018年3月)。全县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县标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逐条逐项对照落实,确保各项双拥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3.检查自评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县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做好迎检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申报迎检阶段(2019年1月—2019年5月)。结合自查情况,制定迎接省级考评验收方案,全面汇报我县双拥工作成果,认真做好各项考评验收工作,确保通过省级验收,创建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5.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6月—2020年8月)。巩固发展我县双拥成果,健全双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同时,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及时衔接申报,力争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成功。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双拥模范县创建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与富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一致。具体组成为: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人武部政委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外宣办、团县委、妇联、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国土局、水务局、卫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经发局、工信局、文体广电局、文物旅游局、粮食局等部门,以及城关街道、淡村镇、庄里镇、驻富部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导推进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服务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县委办:制定党委议军会议和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并抓好会议制度落实;
制定、出台奖励办法,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奖励。

2.县政府办: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有关双拥、议军方面会议的记录,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实施方案及走访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等事件的记录和汇报材料审核把关等工作。

3.县委组织部:结合富平实际,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制定并按时完成年度安置任务;
加强对军队复转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的骨干作用;
把双拥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范围。

4.县委宣传部: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动员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
在电视台、网站开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专栏,拍摄双拥宣传专题片;
加强优抚安置法规和军事法规宣传教育;
宣传双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组织和指导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把双拥内容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

5.人武部:负责将双拥工作列入军队干部政绩考核范围;
协调各驻军部队做好拥政爱民工作;
整理收集部队政治教育、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国防教育基地、双拥活动简报及上报信息、双拥典型人物和党政军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照片、图片、剪报、影视或文字资料;
军地各基层单位“双拥”组织建设资料齐全(村居委会有拥军优属服务组织,连队有群众工作活动小组),联谊活动、结对帮扶等活动情况有记录;
军民共建点、共建协议书、共建活动及军警民联防联治、征兵情况材料齐全;
爱民工程点内容充实;
建立军民矛盾和纠纷预警机制,成立维权领导小组,制定维权政策和法律援助中心;
严格落实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

6.民政局:督促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法规和政策;
强化优抚安置政策法规建设力度,做好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
做好烈士褒扬工作;
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
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积极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7.双拥办:负责双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
负责与成员单位和驻军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推广典型,表彰先进;
指导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县活动;
组织协调大型双拥宣传教育活动;
指导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展双拥工作;
参与协调军地军民纠纷;
收集整理有关双拥工作资料。

8.编办:负责落实县双拥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扩编;
对符合安置条件、妥善安置到各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落实编制。

9.人社局: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子女的接收和安置工作;
总结表彰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先进典型;
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
做好干部随军家属中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接收安置;
协助解决好困难企业中干部的生活。配合做好城镇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做好部队随军家属包括下岗军人家属的安置、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10.经发局: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协调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参与协调驻军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11.文体广电局:负责将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双拥专题片和典型人物的影视资料拍摄,在电视台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做好我县双拥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12.公安局:配合人武部、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制定联防联治方案;
总结军警联防联治、维护社会治安的经验做法;
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
负责建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机制,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
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为部队训练演习提供方便和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及其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工作;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部队军事运输安全畅通;
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的政审工作。在县城各宾馆设立“军人优先”服务标志牌。

13.财政局:保障创建经费及时到位,保证优待抚恤资金及时拨付。负责将军地合署办公的专项经费和专用车辆、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活动经费、烈士陵园维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负责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和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并逐步增加;
负责落实经费解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问题;
配合民政部门研究制定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

14.卫计局: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
在各医疗机构设置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等服务标志,开设优抚对象门诊、病房,建立优抚对象医疗档案,有档案可查,双拥工作有计划、有总结。配合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体检工作。

15.交通局:负责在车站、公交车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的标志。负责公路、桥梁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在各类停车场设置军车免费停放标志;
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应享受的各项优待。

16.教育局: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军训组织、文化科技拥军;
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
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17.国土局:帮助部队做好军事用地的征用工作,协助驻军搞好土地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处理军地土地纠纷。

18.文物旅游局: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应享受的各项优待;
在旅游景点设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志及军人免费标志。

19.粮食局:负责我县驻军的军粮供应工作,保证供应优质、及时,开展行业拥军,深化“好米好面供部队”等优质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和参加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为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

20.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支持部队的改革和建设;
指导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对军供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及优抚对象、转退军人、随军家属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和支持,落实军人创业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在各大超市以及有关企业设置军人服务窗口和军人优先标志。

21.住建局:积极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优待,在城乡基础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要,制定优先优待政策。负责在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设计安装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并负责管理和维护。

22.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做好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设立、管理工作。

23.农业局: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24.总工会: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各级工会的工作计划,做好国防和双拥宣传,发动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25.妇联: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妇联工作计划,配合部队宣传表彰女军人先进典型,培养支持部队建设的好军嫂典型,发动妇女开展为驻军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军人家庭、婚姻等合法权益。

26.团县委:将双拥共建工作列入各级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加强对青少年和团员的爱国主义和国防观念教育。组织军地青年联欢联谊,发动各级团组织、青少年志愿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办好事。

27.各镇(街道):制定每年双拥工作计划,成立双拥工作领导机构;
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按时兑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各项抚恤补助金;
认真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双拥活动。

28.驻富各部队: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部队教育规划,建立国防和双拥教育基地并组织开展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
制定本部队每年的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建立扶贫联系点和“美丽乡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
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
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捐赠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
参加驻地绿化美化、植树造林、环境整治;
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为驻地群众办1-2次有影响的实事好事;
参与平安富平建设,加强军警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体纪律,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良好形象;
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共约和共建活动制度;
制定贯彻落实《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双拥模范县是一项崇高的政治荣誉,是军地和谐、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创建工作任务,投入创建工作经费,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人武部、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教育。要采取组装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意义、目的。县电视台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对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先进典型及时跟进报道,引导群众树立拥军优属意识,形成“爱国拥军、人人有责”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3.严格落实责任。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量大面宽、任务具体,必须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创新创优。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创建各项标准和工作任务,明确专门机构人员,全力推进日常创建工作。要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4.严格督查考核。县创建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考核办要将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各相关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纪委、监察局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监督,对工作推脱、行动缓慢、工作滞后的,严格追究责任。

持续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

2016年7月29日,泉州市再次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实现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这是全市军民共同取得的崇高政治荣誉,也是全市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标志性成果。第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155次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坚持军地合力,军民同心,全面提高双拥工作水平”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八连冠”为新起点,启动“九连冠”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双拥工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实成效上发展。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同步发展,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同步发展,全力深化我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全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力推动“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现代化泉州建设和驻泉部队“能打仗、打胜仗”能力提升。

创建目标

2017年,创建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力争第三次实现“满堂红”创模目标,为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夯实基础;
2020年,泉州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分别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六连冠”、“四连冠”目标。

创建任务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规定内容: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军分区、人武部党委工作报告;
党政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完善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双拥联席会议制度,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设有相对固定的联络员,双拥活动年度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
地级以上市双拥办有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县级双拥办有相对固定的地方工作人员和部队人员参与工作,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有人负责双拥工作,双拥办工作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
双拥工作经费及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创新特色内容:建立健全述职制度,结合每年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宣传、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国资委、国税、地税、工商、人民银行,泉州军分区政治部等军地成员单位进行工作述职;
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形成网络,鲤城区、丰泽区各选择3个社区(居委会),试点成立“拥军优属服务站”、“拥军优属法律援助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市双拥办、司法局,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规定内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
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
当地主要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
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
运用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定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用语;
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
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
编印工作刊物、开办双拥网站或网页,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等;
双拥文化产品创作推广富有成效,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重视培养和宣扬双拥先进典型。

创新特色内容:出版《文都鱼水情》---泉州拥军群英谱,宣传双拥模范人物;
将市区公交停靠站作为中心城区宣传主阵地之一,在5%的公益广告版面中,根据实际需要分配适当比例的广告版面,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征兵宣传标语,在市区工人文化宫建立双拥宣传园区,进一步完善鲤城区江南兴贤路国防教育一条街,增设新门街文旅街区为国防教育示范一条街,依托郑成功公园建立丰泽区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
建立泉州双拥公众微信号,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双拥办相关人员组建泉州双拥微信群。(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交通委、市政公用事业局、国资委、总工会,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

规定内容:广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意识普遍增强;
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促进应融则融、能融尽融、努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结合实际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措施,设立军民融合发展项目;
进一步完善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等相关保障措施;
着眼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开展军民协同创新,积极推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和军事需求;
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
充分发挥部队装备、设施、场地等的民用效能,支持地方建设发展;
配合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协助解决合同协议解除相关问题,避免发生军民纠纷,保持军政军民关系和谐。

创新特色内容:推行“互联网+”军民融合产业项目服务,建立健全全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产业项目奖励制度,及时奖励进入军工行业的企业和取得军工生产资质认证企业,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生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泉州潜力优势,引导先创、军鹏、亿仁等企业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适应新形势下部队建设需要,争取更多泉州产品纳入军需采购目录,及时主动对接,推动更多部队技术创新成果在泉州转化;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及部队相关规定,从东宝、龙兴小区经济适用房划出约100套保障性住房,优先解决31集团军泉州片区干部住房困难,部队申购人员资格由31集团军负责,报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各级住建部门每年牵头深入辖区部队实地调研,掌握驻军现役军人住房保障需求,逐年分期分批拿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确保现役军人按照上述规定优先购买驻地保障性住房,集中建立拥军楼、军人楼,解决好驻泉部队现役军人住房困难;
抓紧解决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项目,促进相关项目在部队训练中发挥更大作用。(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双拥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

规定内容: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推动新调整组建部队的新营区、新设施、新阵地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划拨、资金投入、费用减免、水电供应,给予必要倾斜;
结合公共资源均等化,促进教育、医疗、交通等优质公共资源向部队周边配置,为部队官兵提供便利;
主动配合部队有关单位撤并转改工作,协助搞好人员分流、营产管理、在建工程善后、涉法涉诉问题处置,促进转隶移交平稳顺利;
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支持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审批规划、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
积极配合部队进行体制编制、政策制度等调整改革;
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
军供站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设施、设备完善,保障能力强,为过往部队提供优质服务;
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
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
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社会化拥军活动开展经常。

创新特色内容:开展科技文化进军营,坚持和创新师旅团部队科技文化拥军现场办公制度,增加市科技拥军专项资金每年至500万元以上,加大扶持部队科技文化项目建设力度。开设“温陵讲堂”、“心理健康讲坛”、“泉州讲古”,提升官兵精.气.神;开展项目建设进军营,按照驻闽部队有关问题专项任务部署会议要求,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到驻军单位现场办公,帮助部队解决军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开展支前保障进军营,坚持和发扬“驻泉部队军事行动到哪里,支前保障就延伸到哪里”的优良传统,市双拥办、支前办要建立起实物慰问部队的制度;
开展法律进军营,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拥军优属服务功能,市县两级法院要向部队官兵发放维权工作联系卡,公布维权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服务制度和服务承诺;
全市车站、机场、码头、医院、商场、广场等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张贴“军车免费”停放标志。泉州中心市区公交车辆均应张贴“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休干部”中心市区免费乘坐标志。开展交通专线进军营,加强对9条拥军专线运营的指导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大运营企业扶持力度,将拥军专线运营亏本补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补助资金,确保现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免费乘坐,成为我市双拥宣传流动窗口。(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局、交通委、卫计委、体育局、旅游局、人防办、国资委、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

规定内容:驻军拥政爱民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积极参加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开展扶贫帮困,积极参加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行动和驻地新农村建设或城市社区建设,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援建有项目、有成效;
开展助学兴教,帮助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开展德育美育体育等特色教育,组织团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助学;
开展医疗扶持,团以上单位医院(门诊部)积极为驻地群众开展医疗服务活动;
参加驻地生态文明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明显;
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为驻地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谐创建,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有效;
支持驻地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支持小学和初级中学开展少年军校活动;
开放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
军分区、人武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成绩显著。

创新特色内容:召开驻泉部队拥政爱民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讨论部队为民办实事项目;
开展三峡移民村的军民共建活动,各县(市、区)人武部牵头,组织驻军继续与三峡移民村开展共学共建活动,扶持移民融入泉州,促进移民发展生产;
引导东部战区陆军所属驻泉部队开展与龙岩革命老区的结对精准帮扶活动;
开放73141部队红色尖刀连、73311部队红军一连、73146部队海峡神炮连、海军泉州舰,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
开展美丽乡村共建活动,驻泉各部队以连为单位,组织官兵帮助驻地乡村整治村容村貌、植树造林、生态建设,参与驻地乡村公益事业。(泉州军分区政治部,驻泉各部队政治部(处)负责)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规定内容: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
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明确奖励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
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现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当地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享受优待;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
省和县级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步增加;
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或高于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实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乡一体发放的地区,可参照城镇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本地区结合实际制定;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落实编制、人员、车辆、维修改造和日常运行经费,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优抚医院、光荣院的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功能发挥良好;
开展医疗巡诊,承担短期疗养服务;
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妥善安置好转业、复员、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军人、无军籍职工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得到落实;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且列入财政预算;
针对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措施,妥善安置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身份随军家属,积极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未就业随军家属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
军队离退休干部妥善安置,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
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车辆、工作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按政策接收安置,地方补助补贴落实;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
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创新特色内容:认真落实总理关于“拓展后路、巩固后院、扶持后代”的讲话精神,一是做好安置工作,排除干部、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依照《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及相关干部安置政策要求,抓好干部的安置工作,按上级规定落实团职以上干部的实职安置率和营职以下干部进入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比率,落实好干部各项福利和政治待遇。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5﹞80号),提高干部随调家属一次性安置费标准;
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补差的通知》(泉政文﹝2006﹞14号),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认真做好企业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确保全市企业干部总体和谐稳定。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当年度完成。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确保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落实。二是完善优待抚恤政策体系,增强军人荣誉感和军事职业的吸引力。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城乡同一标准制度,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增长比例和义务兵年度优待金不低于省定标准。针对国防和军队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配套措施,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泉州军分区批转市人社局、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下发的《泉州市军人军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48号)的要求,军地双方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军人军属随调随迁、安置就业等工作。三是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军人子女教育的需求。要认真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政策,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制定下发的《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要求,切实做好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要认真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履行双拥职责、以及涉军“三后”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特事特办原则,切实帮助官兵解除“三后”之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人社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

规定内容: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
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
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
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并慰问困难群众;
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军,每年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公祭烈士活动;
积极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群众性双拥活动载体。

创新特色内容: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季度计划总结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成功做法;
组织军地领导开展烈士公祭活动;
盘活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的活动。(市民政局、双拥办,各成员单位负责)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

规定内容:部队连队、舰艇、飞行大队及其相当的队、站、室、所、库等基层单位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经常组织共建活动;
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成效明显。

创新特色内容:一是深化部门共建活动,开展军地共建共学“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扩大领域,引导所属科级单位或相关科室与驻泉部队挂钩连队的班排或家庭贫困战士开展挂钩共建或结对帮扶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深入部队“学兵、知兵、感兵”活动,特别是对家庭贫困战士的帮扶,弘扬乐善好施精神,采取“一挂多”和“多挂一”形式,精准扶持,帮助战士家属发展生产,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二是深化跨区共建活动,洛江区、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继续巩固与驻泉部队团以上单位开展双拥共建成果,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部队共建。组织“兵妈妈”服务队,深入跨区共建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体验部队生活,鼓励子女安心服务,在部队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三是深化军企共建活动,盘活民营企业拥军资源,拓宽企业拥军参与面,充实各级企业拥军协会力量,建立慈善拥军基金,积极帮助贫困战士家属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送岗位进军营”活动,优先安排随军家属就业,解决部队干部后顾之忧。学习借鉴“石狮市老大妈拥军服务队”经验,组织引导企业职工成立拥军服务队,深入驻地部队开展服务活动,激发企业员工的拥军优属热情,进一步打响我市社会化拥军品牌。四是深化“城舰”共建活动,推选新一届泉州市人大代表,举办城舰共建论坛,传承猛虎精神,邀请猛虎英模到我市作典型报告,传经送宝。(市文明办、双拥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拥军协会,泉州军分政治部负责)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规定内容: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
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创新特色内容: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东部战区陆军部、省军区、31集团军,以及泉州军分区、驻泉师旅部队;
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驻闽空军、海军机关,驻泉独立师旅团部队;
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
严禁重大军地军民纠纷发生,遇一般军民纠纷发生,军地领导能亲自出面、妥善解决。(市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创建措施

1、强化职责。军地双方共同维护崇高的政治荣誉,进一步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全力争创,志在必得,努力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抓好各项双拥工作的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泉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完成工作目标,确保在上级的检查考评中不失分、不拖全市双拥工作的后腿。

2、强化氛围。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环境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建双拥模范城氛围。加强与军地媒体对接合作,大力宣传我市双拥工作的特色亮点,扩大我市双拥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抓好一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或一条街的建设,每年搞好一组双拥创模系列报道。

3、强化基层。按照双拥在基层活动,扎实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等九进活动,激发各行各业自觉、自发、自愿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抓好规范化建设,落实达标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夯实基础,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双拥工作上新台阶。认真总结推广双拥在基层的先进典型,老典型要巩固发展提高、出新招、有新意,新典型要有新亮点、新特色。

4、强化基础。针对《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适时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抓好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基础工作。

5、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双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促进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的深入开展。

6、强化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双拥创模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加强检查。把创建工作与评先创优和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做的好的、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创建任务的,实行问责,追究责任。

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2016年9---12月,下发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启动方案,召开全市双拥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创建任务。各单位2016年开展双拥活动的图片、资料,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双拥办(地址:市行政中心D幢517室,电话:22500615、22500636),图片应注明活动时间、内容、人员职务等信息。

2、第二阶段:2017年,为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考评迎检考评年,对照考评内容,查漏补缺、资料归档、迎检环境布置,制定迎接省考评组的接待方案,做好各个环节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实现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奠定基础。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3、第三阶段:2018年,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中期调研督导年,要针对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考评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限期整改,做好中期调研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文化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局党委高度重视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双拥共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双拥委、双拥办交办的各项双拥工作任务,认真研究、专项部署、精心组织、强力推进。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带头抓。局党委坚持把双拥共建工作作为推进全局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双拥共建工作分工负责制,坚持把双拥共建与主体主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在制定全年机关工作目标时,都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考核,年终有总结。

局(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市管局(市接待办)双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市管局(市接待办)2010年双拥工作计划》,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精细抓的落实机制。配备了双拥工作专职干部,局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双拥共建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和督导工作。

局属单位的一把手都是双拥共建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开展共建,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局、齐抓共管的双拥共建体系,为深化双拥共建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全员发动全面抓。我们不断增强双拥工作人人有责的使命感,深入进行双拥和国防教育的宣传发动,号召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双拥共建轨道上来。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共先争优活动为抓手,组织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双拥共建的热潮中。按照“四落实”的要求,精心安排教育内容、严格控制教育时间、严格掌握参学人员、注重督查教育效果,做到学习教育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形成了上下携手共建双拥工作、共享双拥成果的生动局面。

同时,加强双拥工作软件与硬件建设,做到硬件过硬、软件强化,下真工夫、深工夫、细工夫,扎实有效地组织双拥共建活动,着力提高局(办)双拥共建整体工作水平,在解决军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求突破。使我们所做的工作看得见、摸得着,为实现“市双拥模范单位”目标,为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创造条件、打牢基础。

三是坚持强力推进精细抓。年初,市双拥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局党委立即行动,率先贯彻双拥会议精神,专题研讨并部署双拥工作,着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及时组织学习蚌拥〔2010〕2号《蚌埠市2010年双拥工作意见》、蚌拥〔2010〕4号《印发〈关于开展双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拥〔2010〕8号《关于印发〈蚌埠市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迎评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在此基础上,党委多次召开双拥共建形势分析会,把研究、部署双拥共建作为专项任务来抓,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拾遗补缺。双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严格按双拥工作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情况,细化目标管理,及时整合调整,精心谋划安排,突出双拥共建工作主题活动,始终力求环环相扣、步步深入,保证双拥共建工作的计划性、整体性和有序性。

与此同时,按照局(办)制定的《市管局(市接待办)双拥工作资料管理措施》的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各类双拥活动的开展情况、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教育情况和双拥图片等相关资料,充分展示双拥共建成果。

目前,局(办)系统已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精细抓”的双拥共建格局,建立了相应的双拥工作服务保障机制,坚决实现好、维护好共建部队官兵及军人家属的利益,确保宣传进军营,联谊进军营,慰问进军营,援助进军营。

二、深化双拥宣传教育,营造军民共建的浓厚氛围

局党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双拥思想文化建设,用先进的科学文化提升双拥理念。在推进双拥共建过程中,始终以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共建活动为载体,大力营造上上下下共同关注双拥、全员参与共建的强烈氛围,形成了健康向上的双拥局面。

一是建立全新理念。大张旗鼓地唱响双拥共建主旋律,推进双拥文化建设、深化双拥共建意识、提高双拥整体素养,不断营造独具特色的双拥氛围。在双拥共建等各项工作中,确立了“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打造精品”的后勤人理念,“忠于操守、勤于小事、乐于奉献”的后勤人精神,“尽心竭力、精细高效、追求卓越”的后勤人追求,以此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把我们后勤人双拥共建的理念、追求和精神,不断转化为推动双拥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是大力营造双拥氛围。紧紧抓住每年重大节日和喜庆活动,充分准备、全力跟进,营造双拥氛围。在行政办公中心及一些公共场所等醒目位置,制作并设置固定的富有时代特色的“军政军民心连心,共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宣传牌,通过悬挂“军民大团结,服务大建设,携手共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等大型双拥宣传横幅、条幅和标语,以及设计精美的双拥宣传图片版等标牌,全方位的宣染双拥工作的节日氛围和色彩,凝聚人心、增强合力,形成了讲双拥、树新风、作表率、争先进的良好局面。

三是不断强化双拥引导。根据当前双拥形势和任务,紧密结合全局性战略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和双拥工作的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贯彻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3月1日新修订颁发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了详细的《市管局(市接待办)双拥学习计划》,采取“一把手”讲课、班子成员领学和专家学者专题辅导等形式,适时选择、有效取舍,突出双拥共建知识专题学习,不断深化双拥学习效果。

通过学习,全局上下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从维护部队稳定、促进国防建设的高度出发,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认识到学习双拥知识是推进双拥共建的重要环节,是提升整体双拥共建工作的永恒主题,更是促进机关事务管理、政务接待和双拥工作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开展双拥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是整体推进双拥活动。一方面坚持从领导层面特别是党委班子层面入手,深入开展双拥和国防教育,不断深化双拥建设,严格执行双拥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筑牢思想基础,增强全体人员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力求从思想意识上渗透,从良好环境中熏陶,从典型事例中教育,从互动平台上沟通,在全局上下兴起学双拥、修品行的热潮,进而为双拥工作提供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另一方面,坚持双拥共建“从娃娃抓起”。着力围绕局属两所幼儿园肩负的神圣职责,从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把未成年人双拥思想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把双拥教育和素质提高同步推进。坚持每年组织广大幼儿及家长赴烈士陵园和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走进部队干休所奉献童真和爱心。

与此同时,着眼儿童身心特点和健康成长,组织幼儿走进军营开展“我是小小兵”活动,进行幼儿军事训练,用真心培养、用真情激发未成年人的幼小心灵,培育他们感恩祖国、感恩父母、感恩老师、热爱国防的远大抱负。如今的两所幼儿园以双拥共建为依托,以军民共建为基础,以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办学水平、一流的校园管理、一流的幼教资源赢得了部队官兵和党政机关干部、广大市民的高度赞誉。

五是努力实现双拥共赢。坚持学用结合,推动双拥成果转化是深化双拥共建的立足点和归宿点。我们着力围绕倡导双拥共建、提升双拥素质、树立双拥形象、完善双拥机制这个主题,坚持开展双拥共建与研究现实问题相结合,不断拓宽双拥共建领域,开阔双拥工作视野,增强双拥思想共鸣。注重把双拥学习成果转化放在机关事务管理和政务接待事业发展上,放在促进和谐机关建设上,放在各项工作的创先争优上,放在解决突出矛盾和实际问题上,努力实现共建双赢。

三、创新双拥活动内容,活跃军民共建的团队群体

局党委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分析局(办)双拥工作形势,根据蚌拥[]5号《关于做好2010年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并制定具体的双拥共建活动方案,加大双拥工作的力度。坚持从计划入手,围绕双拥做文章、下功夫,大力开展“双拥共建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坚持走访慰问。局(办)领导班子率先带头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走访慰问双拥共建单位和优抚对象。今年“八一”节前,市委副秘书长、局长(市接待办主任)李新强,带领局(办)领导班子成员走访和慰问了局(办)军民共建单位和局系统内离退休以及在职的转业复退军人,组织他们召开座谈会,谈心了解情况,并对生活困难的双拥优抚对象给予力所能及的补助,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使他们共享双拥共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是推动基层同步。局属单位市直房管分局、机关一幼、机关二幼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坚持把物业管理、幼儿教育与双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重大节日期间走进军营慰问部队官兵,共同开展“警民团结树新风”双拥共建活动。同时,邀请部队官兵走进房管分局和幼儿园上军事课,讲述我军的光辉历史,培养广大干部职工和幼儿热爱军营、为国奉献、保家卫国的崇高理想。

三是发挥群团作用。充分发挥局(办)机关党委和局系统工会、机关工会的主导作用,每年新春佳节之际,本着劳逸结合和活跃部队官兵业余文化生活的指导原则,组织局(办)干部职工与共建部队官兵举办“迎新春联欢会”。我局编排的少儿舞蹈《金虎迎春》、童话剧《四个好朋友》等精彩节目,惟妙惟肖的表演,博得阵阵掌声,受到前去参加活动的市领导高度赞扬。与此同时,局(办)机关和局属单位还经常与车管学院、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等部队官兵,分别举行别开生面的“话双拥、促和谐”座谈会,努力提供资金保障,积极为部队购置体育器械设备和电脑设备,开展“送电脑进军营活动”,密切军民共建关系,促进双拥和谐发展。

四是服务部队官兵。适时号召、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和基层干部职工,发挥聪明才智,发扬个人专长,开展“我与双拥同行”等一系列有益于身心健康,有益于情绪放松,有益于调动工作激情的双拥特色文化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与部队官兵共同举办书法作品展、摄影作品展、棋类和球类比赛等双拥共建活动,丰富部队官兵的业余文化生活。每年春节还组织人员走进军营现场书写春联,开展“赠送春联庆丰年”活动,让广大官兵切实感受双拥氛围、享受和谐生活,此举受到部队官兵的高度赞誉和好评。

四、落实双拥政策规定,提高军民共建的服务水平

围绕双拥共建,我们始终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坚持把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作为推动双拥作风转变、服务工作大局、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抓手,极大地提高了双拥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和政务接待服务的贴近度、满意度和美誉度。

一是不断强化双拥共建的责任意识。我们始终把倡导双拥、践行双拥作为全体人员的共同责任,大力营造办双拥事、做双拥人的良好风尚。积极推行上至领导同志,下至广大干部职工,牢记双拥共建承诺,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双拥服务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努力营造双拥工作的宣传氛围。市管局(市接待办)作为市政府的一个重要服务部门,为营造军人优先、军属优先的氛围,力求双拥共建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是健全完善双拥共建的管理机制。我们把构建高效、精细、管用的双拥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作为衡量本单位双拥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大力推行重操守、重品行、重修养的双拥行为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市管局(市接待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管局(市接待办)双拥共建方案》、《市管局(市接待办)2010年双拥工作落实措施》等文件。随着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坚持把刚性制度作为强化双拥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保证了双拥工作制度执行的法规性和严肃性,开创了全局上下践行双拥的新局面。

三是充分体现双拥共建的人文关怀。局党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及时了解官兵所需,切实维护部队官兵的权益,积极创造条件为部队官兵办实事、办好事。几年来,局(办)领导班子坚持从国防建设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干部安置工作,先后接受安置10余名干部、退役士兵和军属工作,并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经过他们自身的努力,已有9名同志在我局系统担任领导职务。在军人家属安置和子女入托、入学方面,我们严格按照《蚌埠市现役军人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发挥后勤系统的优势,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搞好协调保障,自身有条件办理的全力办好,自身缺乏条件的认真协调办理,努力化解共建干部后顾之忧,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提升双拥工作理念,开创军民共建的双赢局面

我们牢记“市级双拥合格单位”所应肩负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锁定目标,真抓实干,不断拓宽双拥共建领域,着力延伸双拥共建链条,促进了双拥共建开花结果,也促进了本单位本系统的各项工作走前头、树标杆、创一流。

(一)抓班子、带队伍,促进双拥共建。局党委“一班人”是带领团队双拥共建的“火车头”,局(办)机关各科(室、处)长和局属单位负责人,是推动双拥共建的重要骨干,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是具体参与和践行双拥共建工作的主体。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对于确保双拥共建永续发展至关重要。在具体实践中,党委一班人既当组织者,更当先行者,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双拥共建的号召力、影响力、凝聚力在不断增强。同时,我们紧紧抓住中层领导协调上下、带动左右的关键环节,形成以党员骨干为先锋,以志愿者服务为切入,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投身双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共造性,充分彰显学习双拥先进、崇尚双拥典型和践行双拥承诺的良好风气。

(二)抓窗口、立标杆,树立“双拥品牌”。在双拥共建实践中,我们以“构建双拥窗口,提供优质服务”为主题,全面打造后勤服务机关的“双拥品牌”,主要以提升接待水平为突破口,围绕全市工作中心,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牢固确立着眼军地所需,全力做好双拥接待保障。坚持从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抓起,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全方位、全过程地推行双拥共建高端接待模式,坚持把精细化的接待工作体现到打造双拥品牌的每一个细小环节。

文化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加强我乡军民共建、国防教育等工作,为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的社会氛围,为国家和部队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根本保证,在新形式下,要不断完善拥军优属工作,做到:计划、制度、措施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各项优抚政策,本着“一切为军人服务”的宗旨,做到:切实为军人、军人家属办实事。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自觉增强拥军工作责任感

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国防法》,学习党中央关于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双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学习和活动促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双拥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拥军工作的责任感,形成爱国拥军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重视双拥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所长、武装干事、妇联**、团委书记为成员的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二是健全机制,强化落实。要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管理机制,使“双拥”工作与乡镇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强化落实,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使拥军工作不流于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文化局双拥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为了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活动。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促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和军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的,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夯实基础、创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按照双拥模范县创建程序、命名周期,从现在开始启动实施,2019年8月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全面提升全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双拥联席会议等制度,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组织、协调和指导双拥工作有力。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形式、方法多样。双拥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成果丰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社会氛围浓厚。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的意识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广泛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部队建设的支持作用和部队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城乡基础设施兼顾国防需求充分,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富有成效。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配合和保障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成效明显。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活动,动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协助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建设成效显著,应急保障能力强。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利用军队资源和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援县域发展、地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等工作。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防范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充分发挥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作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团结影响群众的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配套地方法规政策。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人员、残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以及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得到落实;
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征兵任务按时完成,兵员数量质量得到保证;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住房等保障落实到位,并保证其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享受优待;
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做到功能突出,作用明显。军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开展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实效。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推进双拥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军民共学科学理论、共树文明新风、共育优秀人才、共办文化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提高军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活动,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开展经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军地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

三、实施步骤

按照“集中时间、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达标”的要求,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制定《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创建部级双拥模范县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力营造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的浓厚氛围。

2.工作推进阶段(2017年3月—2018年3月)。全县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县标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逐条逐项对照落实,确保各项双拥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3.检查自评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县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做好迎检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申报迎检阶段(2019年1月—2019年5月)。结合自查情况,制定迎接省级考评验收方案,全面汇报我县双拥工作成果,认真做好各项考评验收工作,确保通过省级验收,创建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5.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6月—2020年8月)。巩固发展我县双拥成果,健全双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同时,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及时衔接申报,力争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成功。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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