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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学校保安安全工作计划【五篇】

时间:2024-02-25 14:38:01 来源:网友投稿

学校保安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一、突出宣传教育,深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一)创新教育形式,增强知识守护生命理念1、新生安全常识教育。对新生进行安全法纪专题教育,普及法纪、校规基本知识,使全体同学在安全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学校保安安全工作计划【五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保安安全工作计划【五篇】

学校保安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突出宣传教育,深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一)创新教育形式,增强“知识守护生命”理念

1、新生安全常识教育。对新生进行安全法纪专题教育,普及法纪、校规基本知识,使全体同学在安全问题上明确责任义务,熟悉制度规定,掌握操作要领,实现“知识守护生命”。

 

2、重要节点安全教育。抓好全院重大节庆、大型活动、重要工作安全教育,使每一个重要节点部署任务提安全要求,实施过程有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含安全内容。真正做到“安全伴我行”。

 

3、安全问题警示教育。针对教职员工在安全工作的思想反映和突出问题,剖析通报典型事故和案例,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4、重点学生强制教育。对行为失范,教育无效、引发突发事件风险较高的重点学生,邀请学校法制辅导员(警察),或将学生唤至派出所,对其进行强制教育,落实预防在先。

 

(二)开展争先创优,培育师生安全情结

大力宣传学院年度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不断激发师生员工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安全比学赶帮活动,努力打造群抓群防的工作基础。

(三)完善制度标识,提升安全文化氛围

校园重要部位、重点区域要完善安全制度标志,消防设施、设备标注维护日期和使用说明,大幅增设禁烟标识,全面展示平安和谐大学文化。

二、建全两个机制,全面优化治安预防体系

 

(一)加强沟通,营造齐抓共管治安预防机制。

1、发挥保卫主体作用:一是实行保卫部门相对独立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模式;
二是保卫处制定全院控制目标,各校区保卫科分解完成指标;
三是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纳入学生对保卫工作满意度评价系列。

 

2、营造通力协作局面:一是各教学单位、学生处及全体辅导员认真落实学生管理制度规定,将学生行为表现与素质拓展学分、与评定奖助勤贷挂钩;
二是各保障部门、宿管等服务人员各伺其职,重点是通过责任追究,严格门卫管理制度,落实学生内控,降底校园夜间治安管理的压力。

 

3、完善治安预防措施:一是调整工作方向。辅导员、保卫人员力量下沉,片区责任制管理,一道抓教育、抓骨干、打基础;
二是关注重点学生。对性格暴虐、有打架行为的,有酗酒、吸烟等突出不良习性的,拉帮结派、影响校园公共秩序的,经常晚归、不履行登记手续或填写虚假信息的个别学生,在重点教育的同时,掌握其活动规律,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
三是准确及时干预。对重点学生可能导致的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干预,防止行为升级和后果的恶化。

 

(二)加强外部联系,警校共建和谐周边环境。

1、强化周边治安防范措施。邀请公安、社区介绍社会及校园周边治安形势,严防不法分子渗入和破坏。对师生校内外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求助公安机关支持,妥善加以处理。

 

2、建立学生骨干信息组织。在党员、学生干部、纪检队员及事故易发场所工作人员中建立信息员,全方位、多渠道掌握动态,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网络,实现校园安全情况的动态控制。

 

3、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将突发事件的当事人、为首者带离现场,防止围观起哄;
一般情况下,主要以沟通交流的方式缓解矛盾,控制事态,防止扩大或转移;
在危及的情况下,果断采取人身控制措施,切实保护好师学安全。

 

三、狠抓三项整改,及时消除重大隐患

 

1、加大消防隐患整改力度。以构筑“防火墙”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夯实校园消防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学院每月、校区每周、保卫后勤与教学单位每天安全隐患检查、抽查、巡查制度。对违规用电现象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公共场所吸烟进行教育和登记,并根据情节,按照消防法规和学院相关制度作出处理。

 

2、强化盗窃案件防范措施。各部门、各教学单位的公共财产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凡未落实防范措施被盗者,责任自负。辅导员要教育并督促学生落实个人贵重物品的防护,动员学生使用指纹保险柜,个人原因造成被盗,责任自负。外部因素发生被盗,追究公寓和校区门卫值班人员责任。

 

3、严肃查处学生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学生手册”规定,对个别酗酒打架,从事黄、毒、赌行为的学生,随发现随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凡属行政责任性学生突发事件,各教学单位都要彻底查清原因,提出改进管理教育的措施和办法,保卫部门将通报情况,各单位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以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四、抓好四支队伍,努力实现“五个避免”

 

1、提升保卫干部素质。一是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和深入地沟通交流,提高全体干部对保卫工作的认可,增强个人职业光荣感、责任感,以校为家,学生为本,恪尽职守,团结奋进,塑健康人格,展高雅品味,坚守保卫岗位,书写辉煌人生。二是结合工作和个人实际,开展业务训练,重点提升日常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办公自动化操作能力。三是开展工作研究,更新理念,创新方法,提高工作时效。

 

2、推进保安队伍改革。一是改革的目标。力争在两年时间内,在不增加学校整体负担的前提下,通过人员调整和机制创新,使队员收入达到保安行业中上水平,达到稳定队伍、减员增效目的。二是改革的重点。通过量化考核,严格纪律,优胜劣汰,逐步解决队伍老龄化、属地化、兼职化、业务边缘化现状,优化队伍的组织基础。三是抓好培训。组织学习《劳动法》、《保安管理服务条例》、《**天一学院保安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增强职责意识,强化纪律观念,端正职业作风,严整警容风纪,提高学生满意度水平,提升学院“窗口”单位形象。

 

3、拓展学生纪检队业务。与学生处共同完善学生纪检队的组织机构制度规定,将这部分学生的工作纳入素质拓展学分考核。进一步完善纪检队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使其在维护校园秩序、规范学生行为、协助门卫值班的实践中,“能做、能说、能合作”综合素质得到充分的锻炼和提升。

 

4、提升义务消防队作用。各校区已建立由保安、宿管和学生骨干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与工作制度建设,使其真正成为拉得起,打得响,靠得住,能作为的校园消防有生力量。

学校保安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财务方面

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局机关及教育系统的各种经费预算;局机关工资正常发放和工资套改工作,招生办及人事股的招生报名收费工作;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套改和医药费及时报销工作;春季学期免学杂费资金、补助公用经费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及时发放及内审工作;在工资发放、职工差旅费报销、公务业务经费的审核报销以及各项专款的拨付过程中,做到认真审核把关,没有发生大的差错。

(二)工程建设方面:

一、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中小学校排危工作,2006年起建立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举措。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建立对于排除我县d级危房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巩固“两基”成果,促进全县教育健康发展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机遇。2009年主要完成2008年下达危改项目,总资金360.37万元,涉及20个项目学校,在项目管理上大部分由中心校和中学校长直接参与管理,现这些项目已全部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大部分决算审核工作已完成。2006年至2008年总的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在今年7月13日至7月23日省审计厅对我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下达、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2006年至2008年中央和省级计划安排指令性项目51个,排除危房11457平方米,投入资金988.77万元。

二、“世行”项目

由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支持的“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经过几年的实施,现已全部结束了。我县“西发”项目还款期为20年,其中执行期5年,宽限期8年。我县获得额度为104万美元的贷款,按照要求以不低于贷款总额的0.5提供配套资金,额度为52万美元,以规定中美元对人民币的计算汇率为1:8.25来计算,本项目共有资金1287万元人民币。我县共有4个项目乡镇,分别是永春乡、白济汛乡、叶枝镇、塔城镇。我县的项目包括改善学校设施、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学校设施包括土建采购、设备采购、图书采购和课桌椅采购;加强行政管理包括学校发展计划、校长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和信息系统的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包括学双语教师培训、复式教师培训、计算机培训、实验课教师培训、图书管理人员培训等内容。

目前我县的14所学校的土建项目,已全部完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为8251平方米,总投资为744,2292.55元人民币。信息技术管理设备采购由省项目办2006年统一采购,我县已将下发的办公设备按计划和要求分发到项目学校。图书及课桌椅采购,2006年按规划已配了部分课桌椅,其中:课桌椅700套,学生用床1200张,费用为300000元课桌椅采购用配套资金支付。去年10月份我们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了书架和仪器柜各200套,已全部按规划分配到相应的项目学校,图书和仪器由省项目办统一采购,现在已全部按规划分配到各项目学校。到目前为止我县共完成1501人次的培训,共产生培训费用736965元人民币。

三、校安工程情况

(一)、校舍排查鉴定及学校建设规划工作

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排查鉴定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校舍排查鉴定实施细则》的要求,成立了**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于2009年8月7日成立专家组开展排查和鉴定工作,并对部分需要现场排查和鉴定的学校进行现场排查和鉴定。在建设局、教育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水电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中心校等单位的共同努力奋斗下,2009年9月30日全县共完成排查和鉴定学校380所(不含幼儿园),993栋单体,面积212856.86㎡,其中a级10336.14㎡、b级95562.75㎡、c级25228.44㎡、d级81729.53㎡。现校舍排查和鉴定工作已全面完成。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排查和鉴定结果,考虑我县城镇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与中小学校点撤并、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校园规划相结合,与中小学校舍标准化相结合,立足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局长亲自指导编制了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

根据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全县长期保留1所进修学校和6所中学:**县进修学校、**县高级职业中学、**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拖枝中学、塔城中学、叶枝中学;中期保留4所中学:攀天阁中学、白济汛中学、维登中学、中路中学;短期保留1所中学:巴迪中学;当前撤并1所中学:康普中学。

全县长期保留22所完全小学:永春乡四保完小、拖枝完小、永春中心校、腊普湾完小;攀天阁乡皆菊完小、勺洛完小;白济汛乡白济汛完小、小**完小、巴倮完小、黑日多完小;塔城镇塔城中心完小、柯那完小;康普乡康普中心完小;叶枝镇叶枝中心完小、梓里完小;巴迪乡巴迪中心完小、真朴完小;中路乡中路中心完小;维登乡维登中心完小、富川完小;县民族小学、保和镇完小。

中期保留58所小学:各乡镇村中心小学(除去长期保留的各乡镇完小)。短期保留78所小学:当前各乡镇无法撤并的校点。当前撤并211所小学:各乡镇校点。

布局调整规划实施后,全县共有30所学校(教师进修学校1所、高级职业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22所)高级职业规划在校生1150人左右,完全中学规划在校生3000人左右;初级中学规划在校生8000人左右;小学规划在校生14000人左右。全县共规划撤并学校351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包括校点346所)。

根据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针对不同情况,对我县中小学当前撤并的211所学校校舍的危房不再改造,确保拆除不再使用,d级危房面积统一并到所并入的长期保留学校进行规划;对短期保留的79所学校校舍危房进行适当加固,确保学生安全,d级危房面积统一并到所并入的长期保留学校进行规划;对中期保留的61所学校校舍危房采取维修加固、改造加固,无法再进行加固的危房,为确保师生安全,拆除后新建和建设为适用的简易房,d级危房面积统一并到所并入的长期保留学校进行规划;对长期保留的30所学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对须维修加固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d级危房拆除后,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把被并入学校的危房面积统一规划重建,学校布局调整后,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再规划新建。全县中小学共规划改造加固涉及87所学校,237栋单体,建筑面积为92982.77㎡,计划总投入资金7438.62万元;规划新建涉及30所学校,129栋单体,建筑面积125080㎡,计划总需投入资金17022.4万元;现规划方案已通过州、省专家组的评审。

(二)、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数据信息采集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按《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及“校安工程”数据采集指标体系》的要求,学校基本情况数据、学校校园和单体建筑的照片及视频、校舍排查鉴定资料、学校规划等资料都要录入到网络系统中,此项工作占用了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目前各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排查鉴定和规划的录入工作已完成。基本数据汇总和校对已完成。

根据**县中小学校总体布局规划,及(云校舍安全办[2009]12号)文件的要求,2009年要完成加固、改造与重建工程总量的30%;2010年完成加固、改造与重建工程总量的70%;所有加固、改造与重建工程要在2011年2月份接受省的验收,6月接受国家的验收。2009年我县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排除危房12953㎡,我县已完成13907.86㎡(其中拆除保和镇完小11号房、拖枝完小04号房、塔城中心完小10房、永春中心完小05号房3541.2㎡,各乡镇校点撤并后停止使用10366.66㎡);规划新建项目中永春乡拖枝完小学生宿舍楼已开工正在建设,永春乡拖枝完小学生食堂、永春中心完小学生宿舍、塔城镇中心完小学生宿舍、康普乡中心完小学生宿舍、中路乡中心完小学生宿舍,已完成地勘、图纸设计、审图、预算等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三)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云南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施行)通知〉的通知》(迪校舍安全办[2009]02号)文件和《云南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室对〈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迪校舍安全办[2009]13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规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建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把每一所学校、每一座建筑,都按要求建立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形成全县完整的、系统的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并要在档案室安装摄像头,省校安办对县及档安室实行全程监控。目前,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的收集、整理、检查工作正在进行。

(四)新农村卫生校园规划;

(五)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调查情况填报;

(六)中小学校舍规划的进一步完缮;

(七)寄宿制项目的资料和图片的完缮;

(八)2001年—2007年完成的所有项目的完工图片的报送工作;

(九)做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世行贷款”项目的月度季度进度报表和年度计划报告,完善了项目档案资料。

(十)完成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积极配合其他股室完成好相应的工作。

二、2010年度工作计划

(一)财务方面

配合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处理好报帐业务,认真做好工资发放、职工差旅费报销、公务业务经费的审核报销。处理好教育专项资金预拨决算和各种项目的报帐工作。进一步确保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报销门诊、住院医疗费不发生差错。

(二)工程建设方面:

1、做好“校安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校安工程是一项长期而繁杂的工作,不过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我们定会努力把它做好。

2、做好各种项目的进度报表和年度计划报告。

3、做好各种项目的申报工作。

学校保安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学校保安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
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
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
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
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
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
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
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
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
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
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
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
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
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
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
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
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
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负责制定营养食谱;
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
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
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卫生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
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
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
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
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
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
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
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质量责任追究。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蛋奶粮油及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取消供货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学校保安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主要任务:从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年完成加固、改造规划三年总工作量的30%,年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年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当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充分考虑社会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

2.统筹安排,均衡发展。整合项目和资金,把校舍安全工程与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等专项工程结合起来,促进区域间、校际间办学条件均衡发展。

3.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市本级重点负责对市属学校的排查、加固和改造,县区政府分别负责本辖区内学校的排查、加固和改造。在确保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展开的前提下,要确定优先顺序,分清轻重缓急。根据绝大多数区域属工程重点解决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及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实际,应优先解决好规模较大、寄宿学生较多学校校舍的加固改造。

4.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筑设计规范以及重点类抗震设防标准(在一般建筑设防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度)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中小学校舍的选址、勘察、设计建设和加固改造,确保安全、经济、实用和适用。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含初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年底前撤并的学校不再加固改造。其工作步骤是:

(一)全面进行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含民办)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按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出具校舍安全排查报告。根据排查结果,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校舍逐栋鉴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凡是没有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建设的校舍,以及建筑管理基础资料缺漏严重、建设程序不合规范的校舍,都要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依据排查、鉴定结果,为每一栋校舍建立安全档案,并纳入全国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反映中小学校舍基本安全情况,并据此研究和制订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和具体工作方案。年月底前,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要完成校舍的排查鉴定。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市直学校的排查、鉴定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按照优化中小学布局和结构的要求,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与具体改造、加固方案。

年月底前,各县区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以及本年度完成安全工程总量30%的要求,制订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并启动实施一批加固、改造工程项目;
年月底前,要制订出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各县区上述工程计划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汇总报省审定。

(三)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
对经鉴定需要重建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
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
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以及不具备加固条件的校舍要及时拆除,不再使用;
坚持以抗震为主,综合防灾原则,严格执行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每项工程完工后,各县区、各学校要及时上报,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程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提出处理意见。

三、资金筹措与管理

工程资金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多渠道筹措,中央财政补助。各县区要根据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中央、省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补助工程量大、财力较为困难的县,其它县区工程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县区政府负责解决,市财政视情况予以补助;
市直学校所需资金由市政府负责;
民办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由主办者负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筹措专项资金,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进行。在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国家助学金本级分担资金落实的前提下,县区政府可从以下渠道筹措工程资金:(1)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2)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
(3)中小学布局调整中被调整学校的置换资金;
(4)城建税用于教育事业资金;
(5)按规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后的教育费附加;
(6)年通过调整预算支出结构调剂解决部分资金,、年本级预算安排的部分资金;
(7)市、县(区)政府确定的其它资金来源渠道;
(8)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凡捐赠校舍安全工程的,执行《张家口市捐资助教办法》的有关表彰奖励规定。

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要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资金的分配使用。工程资金要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也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要建立工程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加大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工程管理与监督

(一)实行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重建、迁建项目设计应坚持“安全牢固、功能齐全、方便适用、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建筑安全标准,满足抗震设防和其他综合防灾要求。加固项目应当根据校舍鉴定报告和具体规范进行加固改造,提高房屋结构的抗震和综合防灾能力。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在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

(二)建立工程监测和评估机制。各县区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定期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运行;
市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组织专家对各县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资金落实到位和工作成效突出县区给予表彰奖励;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以及挤占、挪用、截留工程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将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公示制度,实施阳光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所有工程项目,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监督人员姓名等镌刻于项目标志牌上便于群众监督。工程实施方案、规划和年度计划、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列入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工程验收可吸收当地媒体、学生家长代表参加。

(四)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校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涉及的校舍安全负管理责任。要强化工程安全责任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对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影响防灾能力致人伤亡的,或者忽视校舍安全隐患不履行改造职责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以及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一)强化政府领导。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对辖区内校舍进行逐一排查鉴定,建立健全本县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
结合本县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制订本县区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栋建筑的加固改造方案;
足额落实本级政府应承担的校舍安全工程资金;
按有关规定减免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
组织项目前期论证、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办理基建财务决算等环节工作;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学校管理人员的培训,保证校舍安全工程进度和质量;
保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用地;
对学校项目建设期间校舍的使用、管理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更新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定期向上级报告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教育、建设、财政、发改、水利、国土、地震、安监、公安(消防)、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张家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负责审核、汇总本辖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及项目规划;
组织指导工程实施,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相关问题,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及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合力攻坚。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拟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工程规划,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工程全面验收。

建设部门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工作。在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会同国土、地震、水务、公安(消防)等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和监管,督促各责任主体执行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协调相关专业人员对校舍安全性能进行技术鉴定,指导校舍工程验收工作。

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落实好财政预算内应承担的工程资金;
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发改部门要将校舍安全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投资,按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管;
完善相关政策与标准,为校舍安全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给予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学校校舍排查鉴定中的地质灾害评估,负责提供学校中心点的经度、纬度和海拔高度。

地震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给予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学校校舍地震安全性评价。

水务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给予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学校所在地洪涝灾害性质的评估。

公安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工程给予技术指导,由消防安全部门负责对学校校舍消防安全设施进行综合性评估。

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定期巡查,设立举报电话,调查处理工程中的违纪案件。

审计部门要配合监察部门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工程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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