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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打假工作总结【五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4-02-26 12:19:02 来源:网友投稿

2011年,农业部等九部门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据统计,2011年全国农业、工商、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打假工作总结【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法院打假工作总结【五篇】

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2011年,农业部等九部门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据统计,2011年全国农业、工商、质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33.4万人次,查获假劣农资4.7万余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55个。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假劣农资案件3000余起,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犯罪嫌疑人83人,全国法院共审结假劣农资案件28件,生效判决31人。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共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88亿元。随着农资打假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据中消协统计,2011年消费者对农用生产资料投诉数量比上年下降了25.2%。农资质量水平的提升,为实现我国粮食“八连增”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议上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农业农村经济实现稳中求进、再夺丰收任务繁重,面临发展基数和生产成本高、气候条件和市场变化不确定等诸多挑战,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力以赴,狠抓落实,确保今年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韩长赋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以净化农资市场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农资打假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资质量和数量,持续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农民较快增收提供基础保障。一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要在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集中力量抓好种子打假、饲料监管、禁用农药查禁等工作。特别是在种子打假方面,继续深入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二要加强农资生产源头把关。严格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资质审查,着重加强证后监管,坚决执行不合格退出机制。强化生产过程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三要强化农资市场整顿。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加强对农资市场和物流配送等环节的监控巡查,开展农资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加大农资抽检力度,健全质量抽检通报制度。四要狠抓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建立假劣农资涉案线索移送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严管,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五要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大力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等农资经营模式,继续组织开展“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快构建以县级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为基础的农资监管网络。

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年的6倍;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我市公安、税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多次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偷税、骗税等扰乱税收秩序的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存在,已由增值税专用发票蔓延到其它发票,由过去的街头兜售为主转向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寄等方式进行交易,甚至出现了专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和从事代开发票的团伙,进行网络化、专业化、产业化的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税收管理秩序、威胁国家经济和税收安全,也为财会造假、贪污贿赂、洗钱诈骗、侵吞国家资产等其它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制售假发票案件往往与制售假文凭、假证照等其它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交织在一起,成为恶化社会治安环境、破坏社会稳定的重要诱因,严重败坏了社会诚信,扰乱了社会秩序。

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周密配合,迅速行动,从根本上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日趋泛滥的势头。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的职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围绕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虚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使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阻截,兜售假发票的高发区域得到整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发票监管机制和多部门联合打击发票犯罪活动的协作配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一)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依靠基层群众组织摸清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源头和渠道,对易于隐藏印制假发票窝点的城乡结合部、不法分子兜售假发票较为集中的车站、各类市场、商场等区域进行重点整治。着力打击制售假发票的团伙和窝点,查处虚假注册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空白发票并非法倒卖或代开发票的行为。依法查办一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惩办一批性质严重、屡教不改、涉黑涉恶的累犯惯犯。

(二)虚假发票和非法票据使用专项整治。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开展虚假发票和非法票据使用的专项整治活动,严查使用假发票、非法票据行为。以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能源矿产等行业为重点,坚决查处纳税人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对使用虚假发票虚列支出、报销的,依法按贪污公款、侵吞国家资产从严惩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行政、刑事责任,还要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追究相应责任。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曝光,并限期整改。

(三)发票管理印制综合整治。对发票承印厂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以及发票印制各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保证发票的使用和流向依法、规范、有序。

(四)发票违法信息专项治理。深挖信息的源头,建立发票违法信息管控制度。对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传播的发票违法信息进行技术阻截。及时收集、汇总涉税违法短信息,进行过滤。对频率出现、流量较大的发票违法信息,及时处置。认真梳理信息线索,追根溯源,深挖制售假发票和非法出售、代开发票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窝点,从源头上加大监控和联合打击力度。

(五)现金管理综合整治。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鼓励转账支付。纳税人应保存银行转账凭证,以便税务机关能够有效核对发票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加大对大量使用现金的纳税人的检查频度和力度,严防利用现金交易掩盖涉税违法犯罪。大力推广纳税人使用公务卡、利用银行卡等进行零星购买、差旅费支付等。

(六)财政票据专项整治。对财政票据印制、领购资格审批、票据的使用监督和使用财政票据收缴资金的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整治。重点查处虚领、冒领、改变或扩大使用用途、不及时缴销和非法印刷财政票据的行为。

(七)非法广告专项整治。按照“综合治理、疏堵结合、惩防并举、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对街头散发传单、名片、喷涂野广告等违法广告的专项整治,依法对非法广告的制造者和传播者严管严惩。采取得力措施,对主要道路、车站、广场、旅游景点、居民小区的非法广告进行全面整治,最大限度清除通过散发传单、名片、喷涂野广告等手段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现象。

(八)开展警示教育,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途径,广泛宣传正确领用发票、鉴别真假发票的知识,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向全社会宣传使用虚假发票的危害性,提高群众防假防骗能力及依法取得和使用发票的法制意识。同时,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企业提供发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查实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奖励。

四、方法步骤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声势。

(二)摸底清查阶段。对车站、商场、酒店、娱乐场所等贩卖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区域排查摸底,广泛收集信息,梳理出案件线索,确定打击整治的重点区域和对象。

(三)集中打击阶段。在前一阶段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掌握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集中行动。坚持每月对车站、市(商)场、宾馆等兜售假发票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一次突击检查。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整治车站、市(商)场、广场周边等区域社会秩序。根据集中行动取得的成果,依托现代技术手段,深入进行打击,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捣毁一批制售假发票窝点,打掉一批犯罪团伙。行动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随时向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查处的案件要快查快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尽快移送、、审判。认真分析发票违法犯罪的新手段、新动向,研究提出打击和防范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和意见,建立完善预防发票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阶段。认真总结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情况,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广泛的宣传、展示,积极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具体措施。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总结报送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一)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铜川军分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整治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市地税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与市公安局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以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旅游以及房地产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对纳税人违法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
加大对大量使用现金纳税人的检查力度;
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对发票承印单位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环节安全情况;
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
依法严肃查处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机构等。

2、市国税局:与市公安局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开展对纳税人违法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税收检查,加大对大量使用现金纳税人的检查力度;
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对发票承印单位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环节安全情况;
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发放购物卡的商业机构的发票管理;
依法严肃查处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机构等。

3、市公安局:与市地税局、国税局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指导各区县公安机关继续加强发票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会同市工商局做好印刷企业的特种行业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会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研究发票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提出建议。

4、市财政局: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严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接受正规税务发票,查处违法违规制售、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

5、市审计局:加强对审计监督对象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
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对涉嫌税收违法问题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税务机关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市监察局: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非纳税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监督工作。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市工商局:依法查处利用虚假注册公司从事虚开、代开发票和制售假发票、假证件活动,加大利用散发传单、名片等传播发票违法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市地税局、国税局研究建立银行、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8、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依法严格监测大额现金交易,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力度,减少现金使用。会同市地税局、国税局研究建立银行、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9、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部门研究提出修订刑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意见;
会同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研究提出修订税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的意见;
会同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研究提出修订《现金管理办法暂行条例》的意见。

10、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做好发票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11、市人民检察院: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加强发票犯罪案件的批捕、和诉讼监督工作;
指导区、县人民检察院查处隐藏在发票犯罪活动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
对发票违法案件审查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给予指导。

12、铜川军分区:加强对军分区及军分区所属单位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
依法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对使用假发票或其他不合法凭证涉嫌犯罪的,依法侦查并移送。

13、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各级综治组织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整治;
会同市工商局开展街头非法广告专项整治;
逐步将发票违法犯罪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体系。

14、市委宣传部:组织地方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依法使用发票的宣传教育;
组织媒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曝光工作。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主管领域涉及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同时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形成快捷的信息传递制度和快速反应的联合打击机制。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而又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区及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渎职的部门,依法追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今天,国务院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年整规工作,谈谈这些年来,也就是本届政府将近5年来整规工作的一些经验和体会,部署*年整规工作。4月6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经国务院批准后已经正式印发,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今年2月8日国务院已经召开了电视电话会作了部署;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我们将在5月份专门召开一次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再作出具体安排,这两方面的工作我就不展开讲了。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年整规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打击商业欺诈成效明显。近年来,商业欺诈尤其是虚假药品和医疗服务广告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极坏,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顽症。为此,在*年全国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去年我们密切配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大了打击商业欺诈的力度。一年来,在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6.2万件,责令停止1.9万余件,责令公开更正3600余件。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案件近2万件,涉案金额20多亿元。开展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检查45万余次,取缔无证行医7.9万余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8万余户,查处有出租、外包科室行为的医疗机构2234户。同时,还查处了商贸领域欺诈活动和通信等领域价格欺诈行为,全国整规办开通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在河北等地开始试运行。

(二)打击传销取得阶段性成果。打击传销是去年全国整规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深入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年来,工商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3500余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422起、2111人;
公安机关破获传销犯罪案件1900余件,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6713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6.64亿余元。在*清远、广西来宾和玉林、云南曲靖、安徽阜阳等传销活动相对集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开展了集中整治,查处了一批跨省市、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大案要案,遣散、解救受骗群众上百万人。此外,商务、工商行政管理、教育等部门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加强直销监管工作,广泛开展防范、抵制传销行为的宣传教育活动;
开通了"规范直销禁止传销信息系统",打击了网上传销;
建立了防止传销进校园的教育预防体系。总的看,重点地区传销活动反复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传销危害在校学生、农民工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现象明显减少,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企业守法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农资打假等其它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行业、地方的特点,积极开展了农资打假等其他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由于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全年农资消费投诉举报同比下降20.5%,农民的满意度有所提高。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共查获假冒伪劣建材货值8.8亿元。反走私综合治理立案侦查走私犯罪案件1139起,案值136亿元。开展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电力价格、医药价格、人事和劳动系统收费、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万多件,涉案金额32亿元。加强税务稽查,查补税收收入386亿元。规范银行业和保险业经营行为,处分相关责任人7000多人,对高管人员实施处罚和取消任职资格300多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查处无证开采和勘查、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9.6万余起(次),关闭矿山2.5万处,吊销采矿许可证2434个,追究刑事责任2154人。继续深入开展了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以打击仿冒诺基亚手机为重点的手机市场专项整治,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也深受芬兰等国家来华投资者的欢迎。

(四)长效机制建设取得进展。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去年我们继续制定、修改和废止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反垄断法》立法工作,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依法撤销了地方政府制定的排斥外地商品和服务、对本地商品和服务予以特殊保护的各种公文。推动行政执法体制的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基层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及时解决处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高检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监察机关查处了对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移送而不移送、以罚代刑的行为,加快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新闻宣传单位围绕重点整治特别是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加大了宣传力度,发挥了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此外,还组织开展了"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作了许多有益探索。

总之,*年的各项整规工作都很有成效。尤其是,不少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了整治工作。比如:浙江省把整规工作纳入"平安浙江"的考核内容,对各市、县(市、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
江苏省启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首批联网省级单位共18家,包括检察院、法院、公安厅、监察厅、法制办及整规办、工商局、文化厅、财政厅等;
北京市启动《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对涉奥企业和奥运食品进行备案、监控和风险评估,提前两年实施动态监控;
湖北省制定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应急预案,明确"一把手"负责;
贵州省开展电煤打假,电煤质量稳步提高,等等,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应该说,在过去的一年里,同志们都是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非常辛苦。在此,我代表国务院,向所有从事和支持整规工作的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然,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程度和整规工作的力度及成效,离社会公众的要求和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其中既有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等客观原因,也有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和队伍素质等主观原因。我们要全面地、客观地、发展地认识和对待整规工作,振奋精神,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二、总结经验,坚定做好整规工作的信心

本届政府组成不到一个月,也就是*年4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了本届政府任期内整规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总理作了重要讲话。此后,国务院每年都把整规工作列入工作要点,并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近五年来,整规工作涉及的范围之广,投入的人力物力之多,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虽然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但是总的看,我们改革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充实执法力量,整治领域不断扩大,措施不断加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对于增强消费信心,提高增长质量,促进科技创新,改善投资环境,都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了对外开放进程,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

特别可贵的是,在整规工作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也有一些体会。初步概括起来,主要有:

第一,必须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这些年,我们始终把整规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上狠下功夫。先后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消除毒鼠强、打击非法采供血、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和传销等重点专项整治;
同时,还围绕农资、建材、烟酒等商品,安全生产、进出口、财经、税务、价格、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以及货币、外汇、保险、证券、文化、土地、建筑、房地产、电信、旅游等市场,进行深入整治。经过数年的持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得到了解决,生产经营和消费环境不断改善,重点领域的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第二,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立足抓源头,建立长效机制。我们深知,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不仅是靠打击和整顿得来的,更是靠规范和建设得来的。这几年,我们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重,处罚与教育并重,注重追根溯源,积极探索治本之策。打假治劣时,一方面端"黑窝点"、抓主犯,另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印刷假商标、假包装、假标识等违法行为,同时严把产品质量关,积极探索电子监管等现代监管方式;
开展食品整治时,狠抓了农药兽药残留治理,打击了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突出了对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和食杂店的整治;
打击盗版行为时,一方面深挖盗版光盘生产线,另一方面治理正规企业非法生产盗版产品的行为。与此同时,我们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
改革食品安全等监管体制,建立健全了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推进城管、农业、文化和商品市场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不断充实执法力量;
加强监管的基础和技术能力建设;
探索建立诚信体系,等等。可以说,经过这几年的努力,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整规长效机制开始形成。

第三,必须坚持依法整治,注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照法律办事,整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据不完全统计,*-*年,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域,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修订法律20余部,国务院公布实施行政法规50余部,高法院、高检院制定司法解释20余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部门规章数百部,法制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了震慑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势力,我们一直*,要从查处大案要案入手,特别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到当罚则罚,当刑则刑。近几年,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第310号令),全国整规办和高检院、公安部、监察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和《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
各地区、各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互派联络员等工作制度,明确了立案、会商、移送、反馈等工作程序,衔接方式多种多样,绝大多数切实有效。*年,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万多件,比*年增长11.9%;
全国检察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3.3万件,建议移送案件857件、1077人;
立案侦破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职务犯罪案件113件、130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依法整治、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确保了整规工作的健康高效推进。

第四,必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是这些年来整规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全国整规领导小组作为整规工作的指挥中心,主要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对全国的整规工作作出统一部署,确定工作任务和整治重点;
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工作方案,搞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具体组织实施由各个地方负总责。这一点,从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那天起,就十分明确,并*必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依法处理了97名有关责任人员;
*"齐二药"假药事件,也处理了21名有关责任人员,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0人。实践证明,只有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三方面的责任都落到了实处,整规工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第五,必须建立健全以公众参与、舆论监督、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整规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必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开通了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网站、信箱等,实行了举报奖励制度。目前正在运行的全国性热线主要有:工商系统的12315,质检系统的12365,价格系统的12358,全国整规办系统的12312等。新闻媒体发挥了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各级消费者协会和商会、行业协会积极开展维权服务和行业自律。可以说,社会面的市场经济秩序监督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同志们,多年的整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上五个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只是粗浅的梳理。希望同志们共同总结,以指导我们今后的工作。

三、部署*年整规工作。

这里,我重点*以下几个问题:

(一)着力抓好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

国务院已经把食品药品监管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非下大力气抓好不可!2月8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作出了全面部署。3月底,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近期还将印发食品专项整治方案。《国家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也已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即将公布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部署,抓好贯彻落实。我想再讲一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问题。我认为,一定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抓紧完善信息通报和机制,逐步建立统一的制度,既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更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二)坚决打击商业欺诈。

商业欺诈依然严重干扰着市场经济秩序。从这几年的典型案例分析,无论是山东众旺公司的消费储值案,还是亿霖公司造林案和山西众奥公司集资诈骗案,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虚构事实,虚假宣传。因此,打击商业欺诈,重点是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控制住虚假信息产生的源头,切断传播渠道。今年,要把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方面的广告作为重点,加强监测,坚决落实好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报、广告企业资质认证等制度,确保广告监管执法到位;
宣传、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强化对广告环节的监管,落实媒体广告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媒体的审查把关责任,指导媒体加强自律。

(三)坚持不懈地查禁传销。

打击传销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绝不能麻痹,不能满足于一地或一时取得的成绩。要知道,传销分子十分狡猾,总是想方设法逃避打击,哪个地方管得松,传销活动就向那个地方蔓延,什么时候工作懈怠了,它就趁机滋长,甚至泛滥。总的看,目前传销活动开始化整为零,由公开转入地下。因此,国务院决定,把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延长到年底。各地都要继续认真实施《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建立跨区域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重点要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要广泛开展无传销社区、无传销镇(村)和学校活动,严密监控网上传销。教育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主动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协同整治的局面和高压打击态势。传销问题突出的地方,当地政府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彻底查禁。与此相关的是要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四)抓好其他专项整治。

各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根据《*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作出部署,抓出实效。今天我*三项工作:一是继续打击走私。从最近海关查处的走私案件来看,当前反走私形势依然严峻,走私问题将长期存在,这项工作,年初国务院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走私工作的通知》,专门作出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各司其职,重点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和走私货物交易行为,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坚决防止走私回潮。二是打击地下黑血点、黑血站。最近,"血头""血霸"胁迫群众服用禁药催血卖钱的事件又在一些地方死灰复燃,有的贫困地区和省区交界的边远地区依然有地下黑血点或黑血站,这实在令人发指!对这种恶行,要露头就打。要认真查找血液安全的薄弱环节,对重点地区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进行检查,规范采供血行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和原料血浆的质量安全,防止艾滋病等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要建立健全血液安全监督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及时查处。三是整顿农村市场。去年底以来,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农村市场的整治和监管,着力解决种子、化肥、农药的假劣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落实,务必在年内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当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监管薄弱的问题,合理调配执法力量,重心下移,加强基层日常监管。

(五)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和配合。

这项工作十分重要,近年来我们十分重视这项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进展。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开发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很有意义,*、四川、云南等省的衔接工作也抓得不错,要认真总结他们的经验,在全国加以推广。

下一步,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线索通报制度、案件交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证据保全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逐步建立完善有关执法单位之间,以及政府社会公众之间的工作平台。修订有关规定,细化移送程序,明确案件移送标准。积极支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与同级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的机制,必要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动。监察机关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而不移送案件、以罚代刑的,公安机关应当接受而拒不接受案件的,都要依法追究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要通过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总结经验,解剖典型,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的问题。

(六)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责任。

几年来的经验表明,哪个地方真正重视了,工作抓实了,那里的市场经济秩序就好转;
哪个地方松懈厌战、消极应付,那里的问题就反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把整规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要做到"见事早,行动快,措施得力",不要等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领导批示才作出反应;
要认真对照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整规工作的各项部署,对于没有完成的任务,列出时间表限期完成;
要深入基层,加*查研究,准确把握本地区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整改;
要支持下级政府和执法机关依据法定职责放手开展工作;
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整规工作敷衍应付、失职渎职、大案要案频发的地区,依纪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法院打假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各级打假职能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加大打假力度,有效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工商系统:全省工商部门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全面履行职能,突出重点,加大打假力度,连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截至*年11月份,全省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5.53万人次,立案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6696宗,案值21144万元,罚没入库7055万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货值1228.8万元。一是广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把食品打假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4次,前三季度共查获假冒伪劣食品555.8吨,货值430.2万元。其中,1月29日,*、*、珠海、*、*五市共出动5500人次,车辆591台次,检查店铺9770间,查获假冒啤酒17102瓶,劣质食品3.1411万公斤。8月13、14日,全省工商系统开展食品专项打假行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3.0903万人次,检查经营户6.5168万户,查获变质和假冒食品8.5224万公斤、酒4320瓶,不合格罐头、饮料3.0650万罐。在大力开展流通领域打假的同时,积极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年以来全省工商部门对市场和各大旅游景点的食用油、肉类制品、酒类、茶叶、糖果、饮料进行监督抽查420批次。并召开新闻发报会公布抽查结果,对经销质量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查处。全省工商部门不仅在流通领域加大食品打假力度,而且大力开展生产领域的食品打假行动,拓宽线索,追根溯源,端窝打点,切实抓好源头打假工作,从源头上堵塞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年9-11月,*、*、*、*、*、*等地工商局在全省开展生产领域的食品打假行动中,查获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窝点37个,查获食油、调味品、饮料、副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一大批。二是组织开展酒类专项打假。今年6月,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统一开展酒类商品打假执法行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组织*、*、*、*、*、*等市开展查处假冒“二窝头”酒的专项查处行动,查获假酒32991瓶。*市工商部门会同酒类专卖、*等部门,对全市夜总会、酒吧、酒店、酒楼等酒类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三是组织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全省工商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775宗,案值1018.97万元,罚没入库478.05万元,查获假冒伪劣农资416.9吨,农药60.8吨,种子322公斤。四是组织对旅游市场专项打假。全省各地工商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加大力度对旅游市场旅游商品的管理,共出动12214人次,检查旅游景区、景点7489家,查处案件138宗,罚没款83.49万元,查获假冒水晶项链、珍珠项链、手表、玉器、服装皮具一大批。五是开展查处潲水油专项行动。各地工商部门于*年12月开展统一清查潲水油专项行动,查获潲水油8900公斤。

质监系统:全省质监部门严格按照朱镕基总理提出的“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严格把关,保国安民”的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发展这一根本任务,下大力气,狠抓源头打假工作,按照“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三个转变、四个结合、五个方面入手”的工作思路,着重抓好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的专项整治和食品、絮棉制品、汽配产品、锅容管特、农资、建材、进出口产品、危险化学品等开展专项查处工作。一年来,全省质监系统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17410人次,查办案件13539宗,查处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15977家,仓库622家;
捣毁窝点954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20991万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货值1535万元,罚没款6958万元,查处大案要案59宗,移送*机关45宗,法院判处制假售假案件5宗。全省质监部门在食品专项查处行动中,检查食品加工、经销企业4326家,查处窝点45个,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533万元,销毁假冒伪劣食品价值约79万元;
联合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畜禽肉类产品冷冻、加工企业、酒楼800多家进行了检查,共查获涉嫌有质量问题的冷冻肉品约5037吨。在“查农资、保春耕”活动中,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482人次,检查了农资生产、经销企业3127家,捣毁窝点5个,查获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货值447万元。在“黑心棉”专项查处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1782人次,检查生产企业、商店496家,查获使用“黑心棉”生产的床垫、沙发、棉被6925件,原辅材料数百吨,捣毁窝点7个,查获黑心棉的货值约46.77万元。在洗涤用品专项查处行动中,全省共捣毁窝点57个,移送*机关7宗,查获假冒伪劣洗涤用品货值约842.96万元。在“地条钢”查处行动中,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1169人次,检查了建筑钢材生产、经销企业和工地3295家、捣毁窝点71个,查获“地条钢”9579.96吨,无证生产的螺纹钢2008吨,其它劣质钢材4482.49吨,货值约3633.91多万元。在加油站专项查处行动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省加油站和加油机进行成品油质量、计量、防爆监督检查,查处经销劣质成品油和利用加油机作弊的行为。至11月底,共对4468个加油站的1693台经税控功能改造的加油机进行了防爆检查,共查获假冒伪劣成品油5444吨,货值1185万元。在印刷制品专项查处行动中,全省质监系统出动执法人员586人次,检查印刷企业192家,查处生产假冒商品标识和包装物的印刷企业63家,查获假冒商品标识111.4万张、假冒商品包装物69.6万个、假冒伪劣练习本及产品说明书12.7万本、印刷胶片(板)2122张(块),总货值为28.6万元,同时查处造假工具一批。在旅游商品的专项查处行动中,全省稽查部门对旅游景点的旅游商品、游乐设施、饮食服务场所以及出租车、加油站的计量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200人次,检查商铺600多间,查获假冒伪劣酒类1000多箱,饮料1000多箱,检查游乐场所30多个,游戏机等设备300多台件,查处涉嫌安全隐患和无证运行的设备19台。通过这次专项查处,有效地打击了旅游景点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和利用计量器具进行蒙骗消费者的行为。

烟草系统:今年是我省卷烟打假工作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一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部有关卷烟联合打假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我省各级烟草专卖局在省委、省政府和有关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密切加强与打假办和*部门及其它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发挥烟草稽查队伍打假主力军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端窝点、打团伙、追主犯、堵通道、查市场的卷烟打假高潮,形成了卷烟打假斗争的高压态势,摧毁了一大批卷烟制假窝点,查获了大量的制假机械、假烟、烟丝、烟叶及其原辅材料,严厉惩处了一批卷烟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成效显著。一年来,全省烟草专卖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46478人次,查办案件5433宗,捣毁窝点838个,查获制假烟机等各种制假机械865台,涉案货值3.9亿元,抓获涉嫌违法人员1245人,移送*机关处理1245人,拘留113人,法院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判刑169人。

*司法系统:全省*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办理大案要案、抓捕涉嫌制假售假犯罪分子为宗旨,加大力度,开展打假工作。一年来,出动执法人员66730人次,查获案件2625宗,捣毁窝点746个,涉案货值40764.52万元,罚没金额4534.99万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货值7277.1万元,抓获涉嫌违法人员2728人,拘留668人,法院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判刑155人。

药监系统:全省药监部门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抽查,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药品打假工作。按照国务院、国家局、省打假办的部署,把过期失效药品、擅自添加成份药品及国家、省药品公布不合格的药品作为打假的重点;
按照省打假办的统一部署,牵头组织在全省开展药品、一次性使用器械为主的专项打假联合行动;
根据《*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把*市清平药材市场、普宁中药材市场进行重点监控市场,把粤东地区、*市、茂名、开平、*、增城列为重点监控地区;
同时大力配合司法部门加大追刑力度,如,五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制假药分子判处7年徒刑,普宁市司法机关对11名制假药分子判处7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由于工作思路正确,措施得力,打假工作取得较大成绩。一年来,全省药品监督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5195人次,查办案件6137宗其中,捣毁窝点38个,涉案货值2426万元,罚没金额1653万元,销毁物品货值1396万元,抓获人员21人,移送*2人,法院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判刑1人。通过对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打假工作,全省重点监控药品质量合格率为89.26%,比去年提高6.71个百分点。

卫生系统:全省卫生部门按照国务院、卫生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卫生部等十一部委局《关于继续开展食品打假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整顿和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市场秩序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打假行动。截至11月份,全省卫生监督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5854人次,查处案件2936宗,捣毁窝点1462个,查获假冒伪劣产品893吨,涉案货值1717万元,罚没金额286万元,销毁物品货值1632万元,注销卫生许可证1474家,移送*机关17人。主要做法是:一是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粮、油、调味品、肉类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食品。二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集体食堂等有关食品卫生方面进行检查,共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省18个市的1869间中小学、托幼机构进行检查。三是开展“舒心旅途,放心食品”活动,省卫生厅在春节期间组织力量在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对食品经营单位及周边的饮食摊档进行突击检查。四是对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五是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桶装饮用水行动,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21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桶装水单位1458家,共检查562个品种,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8家。六是加大违法医疗广告市场的清理整顿和查处与健康相关产品违法宣传行为。对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刊播的医疗广告进行监测,截止10月31日,查出违规医疗广告519条。出动1656人次,检查药店、食品店1256间,查获违法宣传产品320个品种共2911盒。七是严厉打击非法加工食用油脂地下窝点,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工作。八是贯彻落实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九是开展对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全年共开展6次全省性大检查,查处28家企业的46种产品。十是开展全省医疗垃圾专项整治,据不完全统计,共检查医疗机构2068家,对不符合医疗垃圾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责令整改。

农业系统:全省农业部门根据农业部和省打假办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行动。一年来,全省共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50102人次,查获案件739宗,捣毁窝点39个,涉案货值1048.91万元,罚没金额137.79万元,销毁物品货值136.17万元,抓获制假售假人员1642人,移送*4人。检查农资企业和网点18791个,整顿农资市场2438个,查获假冒伪劣、三证不全、标签不规范种子34502公斤,假冒伪劣、失效化肥1245840公斤,农药59026公斤,没收假冒伪劣饲料56585公斤,兽药18178公斤,挽回经济损失2710万元。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全省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认真承担农资打假牵头单位的职责,积极联合海洋与渔业、质监、*、工商、打假办等部门开展了全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品残留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打假下乡,为农服务”活动。各级农业部门开展对剧毒农药和鼠药专项治理行动,各地共出动检查人员4099人次,检查乡镇885个,市场1649个,收缴杀鼠剂386公斤和35785包(支),查处未经审定的杂交种子案件10宗。三是加强农业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在较大程度上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

酒类专卖系统:全省酒类专卖根据《*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继续坚持突出重点,各负其责,联合行动,进一步扎实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违法行为的斗争。一年来,各级酒类专卖管理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万人次,检查企业350个,经营单位1.5万个,捣毁制售假酒黑窝78个,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酒案件800宗,没收销毁了一大批假酒、假商标和作案工具,查获假冒国产酒28648瓶,进口酒3500瓶,销毁假冒伪劣酒31000瓶,涉案货值4800万元,抓获造假人员10人,移送*机关7人,刑事拘留4人,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酒的违法活动,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较好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主要做法:一是从源头抓起,杜绝制假苗头,重点打击制造假冒伪劣酒窝点,不让假酒流入市场。二是从终端市场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酒店、零售店,真正让老百姓能喝上放心酒;
三是查处大案要案,对制假、售假分子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如,2月8日在*市天河区一制假窝点查获假冒五粮液和假洋酒150箱,原材料、标签、包装工具一大批,货值40多万元。5月29日,在*市天河区五仙桥查获今年以来最大的制假窝点,查获酒类包装物、防伪标识标的物货值200万元。7月1日,*市酒类专卖局连续在*、大沥查获制假窝点,由于涉案货值较大,已移交*机关处理;
10月2日,省酒类专卖局在白云区捣毁一制假窝点,共查获假冒多个品牌的假酒5550瓶,热缩套5万套,瓶盖约3万个,包装箱3000多个,封存制假用乙醇1800公斤。

检验检疫系统:*检验检疫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打假工作部署,开展以“保护生命健康安全为主题”,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UL等违法行为,有力地打击*地区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出国境。一年来,共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345.4万批次,货值869.25亿美元。查获出口假冒UL产品9宗,涉案标的115万元。与省质监局紧紧围绕从源头“查假冒伪劣、保生活安全”、“查热销商品、保假日经济”两个主题,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百日打假联合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3499万人次,检查生产经销单位和仓库8163家,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总货值3402万元,查办案件2697宗。同时加强对入境冻肉、水果、旧医疗器械、旧机电产品和废旧物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严把国门。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和技术优势,为有关涉案物品提供司法鉴定450宗。

盐业系统:全省盐业部门围绕整顿和规范食盐生产流通秩序,大力开展打击假盐、私盐专项行动,确保合格碘盐的正常供应。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3.38万人次,查案3360宗,捣毁窝点168个,检查市场81793个,检查食盐经营店档306147间;
检查生产厂家7892间。查获私盐41265吨,涉案货值3812.2万元,罚没金额434万元,销毁物品货值498万元,抓获人员6人,移送*机关6人。

知识产权系统: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省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组织了省*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和省版权局开展了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及宣传活动,主要是新闻,首次公布知识产权10个案例,同时对重点市场进行检查,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一年来,全省知识产权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查办案件239宗,捣毁窝点4个,涉案货值412.5万元,罚没金额0.45万元,销毁物品货值20万元。

新闻出版系统:全省新闻出版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组织书刊和电子出版物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防范封堵政治性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专项斗争,坚决打击盗版盗印和各种非法经营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1136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和档摊14457家,处罚违规店、摊1112家,取缔非法店摊708家、印刷厂、点32家,抓获涉嫌违法人员52人。

二、各级打假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与协调,极大地推动了打假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打假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的动态管理工作。省打假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我省打假工作的现状和形势,制定《*省*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明确了全省打假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确定了18类产品为全省打假重点产品、8个市场为全省打假重点市场、17个市、镇、区为全省打假重点区域以及以食品、药品、农资、安全产品等为主的9个专项打假行动。根据《*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对上述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实行重点监控,从而对促进了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力度开展打假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做好对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中,*、*、珠海、*、阳江、*、江门、揭阳、顺德、汕尾、潮州等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或重点市场进行综合整顿治理,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达到了整治目的,符合《*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关于“摘帽”的条件。

(二)组织开展打假专项行动,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一是组织开展查处来自疫区的进口冷冻肉专项行动。1月6日,省打假办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组织省质监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市*等有关职能部门,并抽调了*、*、*、珠海、清远、*、江门、*、顺德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组成19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分成10个行动小组对*市、*市的14个有重大嫌疑的冷库进行了统一清查,查封涉嫌有问题的进口肉类产品3987.7吨,其中来自疫区的311.25吨。二是组织开展查市场、保两节联合打假行动。*年元旦前后至*年春节期间,省打假办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查市场、保两节联合打假行动的通知》,组织我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的应节食品和粮、油、调味品、肉类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食品。据统计,全省各执法部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29个,经查生产和销售企业8984家,查处涉案货值约6269万元。三是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非法拼装倒卖烟机团伙专项行动。1月份,省打假办与省烟草局、省*厅联合发文,确定*、揭阳、潮州、汕尾、惠阳、*市白云区、花都区、*市卷烟打假重点整治地区。各地市打假办积极组织、协调、烟草、*等部门,组成打假领导小组,开展大规模的卷烟打假行动。在各级人民政府支持下,全省烟草、打假办、*、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粤东地区卷烟制假售假活动得到有效遏止,珠江三角洲卷烟制假售假活动受到沉重打击。四是组织开展“打假下乡、为农服务”活动。3月5日,春耕大忙即将来临之际,省打假办召开全省农资产品专项打假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全省农业、供销、工商、质监等部门立即行动,开展“打假下乡、为农服务”活动,对全省的农资生产流通领域进行大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和规范农资市场正常秩序,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次行动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5万人次,检查乡镇885个、经销单位、摊档7000多个,取缔违法经营摊点1220个,捣毁窝点18个,查获假冒伪劣化肥426吨、农药60吨、种子322公斤。五是组织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夏秋攻势行动。5月8日,省打假办会同省工商局、省*厅、省质监局、省监察厅等28个省直打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打假专项整治夏秋攻势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全省打假专项整治夏秋攻势行动。这次行动至10月底,全省出动执法人员387305人次,检查生产企业6368家,经销单位49535个,查办案件17387宗,其中大案要案121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50宗,端掉制假窝点1972个,刑事拘留201人,判刑39人,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总值22605.28万元。

(三)落实领导批示,督办大案要案。4月23日,省打假办接到游宁丰副省长在《首都媒体关于我省假冒影碟机市场的报道》上的批示后,迅速部署查处工作,组织*、*、*、惠州、顺德等市开展打假行动,从4月底到8月初,共出动执法人员2048人次,立案查处案件94宗、缴获假冒影碟机10857台,半成品、原材料、包装物一大批,制假设备3台,总货值275.6万元,向*机关移送案件4宗,批捕5人。4月24日南方日报读者来信部编发的《来信摘编》反映:个别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黑瓶”罐装饮用水的厂家,采用从浙江黄岩等地生产的“劣质瓶”罐装饮用水,在城乡结合部搞“促销”活动。对此,游宁丰副省长专门作了批示,要求加大查处力度。省打假办接到游宁丰副省长的重要批示后,及时组织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和*、珠海市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从源头上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产品的监管工作。*年7月16日,省打假办接到李长春书记、游宁丰副省长在中央政策研究室简报(60)刊登的《医疗垃圾交易触目惊心》上的批示后,立即召集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8月27日,省打假办与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联合发出《关于全省开展清查医疗垃圾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打假办组织卫生、药监、工商、质监部门,在辖区范围内依照各自职能,开展清查医疗垃圾行动。据统计,全省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4122人次,其中卫生部门出动4730人次,检查医疗机构9749间(省级医院3间、市级医院24间、县级医院582间,镇级医院1707间,个体诊所7022间),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4间,经销单位2465个。检查废旧塑料回收点档1337个,查获一次性回收医疗器械653.5公斤(已全部没收销毁),检查饮用水生产企业318个,查获不符合标准的饮用水瓶458个(已全部没收销毁)。6月,一批香港同胞到*市旅游时被导游欺诈,购买了假冒“冬虫草”产品,香港同胞愤而向省有关领导反映,省有关领导当即把投诉信批转省打假办立案督办。省打假办立即组织*市打假办以及*市工商、旅游、质监、经贸、卫生、药监、物价、*等部门,联合对*市的旅游商品购物点进行检查。并对有关违法生产、经销假冒“冬虫草”产品的单位进行了处罚。另外,省打假办还督办了普宁市下架山制售假冒衬衣暴力抗法案、饶平县钱东镇生产假烟暴力抗法案、从化市良口镇制售假冒牙膏案、*市大沥镇制售假烟案等大案要案7宗。

三、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联合打假治劣的良好机制和态势

一年来,我省各级质监、工商、*、卫生、药监、烟草、盐业、酒类专卖、农业、农机等部门在当地政府和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形成了联合打假治劣的良好机制和态势。全省开展的以食品、药品、农资、卷烟、“黑心棉”、洗涤用品、成品油、安全产品以及“查市场、保假日经济”等为主的专项打假行动,之所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就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分工协作,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的结果,充分体现了“联合”的作用和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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