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住建局等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本着务求实效、群众自愿、公开公正、优先改造最困难群众的最危险房屋的原则,我镇我镇危房改造及“小黑屋”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危房改造工作总结【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2019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住建局等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本着务求实效、群众自愿、公开公正、优先改造最困难群众的最危险房屋的原则,我镇我镇危房改造及“小黑屋”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从根本上改善了大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
为了加强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XX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由分管镇长为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和调度等工作,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织,由村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负总责,村委会主任和下乡工作队具体负责,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经旗危改办鉴定危房改造对象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五保户X户,低保户X户,一般户X户。已开工建设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五保户X户,低保户X户,一般户X户。未开工建设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低保户X户,一般户X户。建立特殊档案X户,其中低保户X户,一般户X户。
“小黑屋”改造完成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五保户X户,低保户X户,残疾人家庭户X户,一般户X户。
三、坚持公平、公正,走正规程序,加强质量监督。
农村危房改造和“小黑屋”改造工作是改善民生及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我镇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要事,是惠及百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精准脱贫的实事。我镇危房改造及“小黑屋”改造工作从摸排调查、评选、公示到上报的全过程,都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到目前为止无一人上访。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及“小黑屋”工作专项推进方案,成立督查组,随时对各项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实施机构
各市、县(市、区)应按照粤府办〔*〕1号文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组织得力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各市、县(市、区)应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和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下称危改办)。请各市于2月28日前将本市政府和所辖县(市、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及危改办的文件汇总报省教育厅危房改造办公室。
县(市、区)危改办的职责:编制危房档案,拟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办理每个改造项目的立项和报建等报批手续,依法组织招标、签订合同、申请拨付资金和组织竣工验收,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进行档案收集和管理,统计工程进展情况并向上级报告等。
地级以上市危改办的职责:组织审核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并上报,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各项工作,汇总工程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和上报等。
二、制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的原则和要求
制订危房改造规划,要坚持“以县为主”的原则,要坚持与规范化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修复受灾学校、解决大班额和校园环境美化相结合的原则。
各县(市、区)制订的危房改造规划要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全面掌握和摸清本县(市、区)现有的C、D级危房校舍,并建立危房档案;
二是确保危房档案中的每一栋危房均得到改造,*年底改造完成后本地区不再存在C、D危房。
各县(市、区)制订的危房改造规划应满足四点要求:一是对C、D级危房校舍要分类处理。C级危房应尽可能维修加固后保留使用,D级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年底前全部拆除。二是应分别编制维修项目和新建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所有项目应列明项目名称、所在镇和学校,维修(新建)建筑面积,总投资和资金来源,计划工期、开工及完工时间等内容。三是维修项目和新建项目所需的建设总投资必须全部落实,不能产生新的教育负债。四是各县(市、区)新建校舍的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拆除原有危房的总建筑面积。
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应在2月底前制订完毕并上报市,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汇总后,于3月底前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
三、制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的内容和步骤
(一)建立现有危房档案
在*年7月份上报省教育厅的危房校舍基础上,各地应按照国家规范进一步排查和复核,建立现有危房档案(见表1)。危房档案涵盖的范围是:辖区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现有教学行政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C、D危房。教学行政用房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和学校行政办公用房;
学生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含浴室、厕所等)、学生食堂(含厨房);
教师校内工作用房不包括产权属于个人的房改房。
各地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建立危房档案,不得虚报、漏报和瞒报。
(二)制定危房拆除计划
由于D级危房承重结构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因此,此类校舍必须停止使用。各地应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危房拆除计划(见表2),确保将现有危房档案中所有D级危房校舍在*年底前全部拆除完毕(个别具有历史文物保留价值且可以修复的除外)。
(三)制定危房维修计划
从节约办学的角度出发,各地应因地制宜制订危房校舍维修计划(见表3),对危房档案中的C级危房进行维修加固后保留使用。危房的维修加固,必须做到“技术上可行,造价要合理,效果能保证”。
(四)制定新建校舍计划
在确保将D级危房全部拆除和对C级危房进行全面维修加固后,结合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各地应制定详细的新建校舍计划(见表4)。
新建校舍计划,应严格依据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和中小学校舍设计规范,合理确定校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不允许超规模和超标准建设;
应优先考虑最急需的教学行政用房,其次再统筹考虑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
应优先在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学校中建设,原则上不安排在准备撤销的学校;
应优先安排在建设用地已经落实,且供水、供电、道路等开工条件已经具备的学校中建设。
三、各类改造项目实施过程的要求
各类改造项目(包括危房校舍拆除项目、危房校舍维修项目和新建校舍项目)的实施,必须由县(市、区)危改办实行“统一建设”,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建设进度。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各类项目的实施,必须坚持先报批后建设,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各地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快办理各项前期审批手续;
各地危改办应结合本地实际,依法依规提出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对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粤府办〔*〕1号文的要求,各地应参照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和管理办法,既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又做到管理规范、专款专用。
(三)强化对各类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规定必须实施监理的项目,应对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实行监理;
其他项目,应优先采用监理制,实在不具备监理条件的,县级危改办应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程监督小组进驻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四)抓紧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各类改造项目竣工后,各县(市、区)危改办应立即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交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和审核情况,将作为省财政厅拨付余下的15%省补助专项资金的依据之一。
(五)完善有关档案的管理。按照《建筑法》和《档案法》的规定,校舍维修项目和新建项目竣工后,应建立和完善校舍建筑档案;
危房校舍拆除计划和维修计划完成后,应及时对危房档案进行更新,逐一消除原有危房。
四、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安排和信息反馈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目前正是建筑施工的黄金季节,上级分配给我县的危房改造任务指标刚刚下达,我们就立即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目的就是要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号召全县上下立即行动起来,抢时间,抢进度,在去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把我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得更好。下面,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去年9月份危改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全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没有可供借鉴的现成经验等问题,加班加点,扎实苦干,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全年共确定改造项目1102户,改造房屋全部开工,其中竣工997户,还有5户将于今年“五一”前竣工,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全部足额领取了补助资金,资金总额576万元。我县2010年的危房改造工作,在全省20个试点县的综合评比中排名第一,一些先进经验被集中推广。可以说,我县危改工作在为贫困户谋福的同时,也为全县增了光,县委、县政府对此予以充分地肯定。
今年,省、市分配给我县的改造指标是1800户,比去年增加了将近一倍。虽然今年的工期比去年延长了半年,但从做细、做实和确保稳定的工作要求考虑,担子仍然很重。因此,希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克服困难、再建新功。
安居才能乐业,住房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民生问题。这些年来,由于一系列惠农富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农村包括住房在内的民生问题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上仍比较落后,还有相当多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还比较差,有的还居住在十分简陋的危房里。因此,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扶助农村贫困户改造危房”的有利契机,积极推进这项工作,争取在近两年把全县范围内的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完毕,使农村困难群众都能够实现“住有所居、所居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按照规定步骤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今天会上印发了《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总结借鉴去年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争取更加出色地完成2011年改造任务。
一是严格履行程序。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操作上,必须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四个步骤进行,每一个环节都要执行好,不能出现漏项。要准确界定建房的对象,并对建房对象、补助标准进行逐级审核,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防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更不允许,确保公平、公正、合理。今年省市分配给我县的1800户改造指标,给各乡镇进行了重新分配,所参照标准包括各乡镇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去年完成情况三个方面。今年的指标分配更为合理、细致,除给各乡镇定出了总户数以外,新建和维修的户数也进行了明确。各乡镇在确定改造对象时,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户数执行,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补助资金总额不得突破、确保改造总户数不得突破。
二是严格工程质量。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要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具有减灾抗灾能力、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真正建成“放心房”、“满意房”,决不允许将危房改造工程建成新的危房工程。
三是严格竣工验收。要按照“乡镇自查、专项验收、检查到户、综合考评”四个步骤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时对照本户的档案资料逐项检查。对于新建户以老人名义在自家院内建偏房的,取消其接受政府补贴的资格;
对于维修户投资比例低于政府补助金额的,责令其返工重修,达到要求后再拨付补助资金。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数额大,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强资金管理。要设立危房改造资金专账,分账管理,单独核算。要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危改资金。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危房改造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今年年初,县危改办组织有关部门,对2010年度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发现个别乡镇有“批而未建或建而未批但领取了补助资金”的现象。这虽然是极个别的现象,但要引起高度重视,我们已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今年,要加大资金管理的力度,再发现此类问题,坚决取消违规户所在村下一年度的指标,消减所在乡镇下一年度的指标,同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实施改造的农村危房分布范围广,总户数多,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切实落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必须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主体是乡镇。只要各乡镇长真正重视了,亲自抓了,工作就能得到推动,反之,这个乡镇的工作肯定在全县是落后的,拖全县的后腿。今天各乡镇长都在,希望你们真正把农村危房改造这项工作重视起来,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县危改办要加强对各乡镇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要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农村危房改造不是某个乡镇、某个部门的事,而是全县上下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各自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三要强化督导,及时检查。县危改办要设立专门的督导检查小组,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时时跟踪,定期通报,要严格督促,铁面无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到领导小组成员的手中,以利于安排下步工作。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的总体要求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848户危房改造任务,D级危房拆除、农户搬迁入住、水电路基本到位。具体做法是:核查档案资料,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检查五项内容。在年12月29日以前完成验收工作,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验收内容
按照总体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分资料检查、现场检查两个部分,具体内容有:
(一)资料检查:
1、查验并收取各乡(镇)危改办机构成立的相关资料。
①各乡(镇)成立本乡(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情况,并专门进行发文,有公文材料;
②各乡(镇)有专门危改小组的成员名单,并配备了危改专职工作人员(在公文材料中有体现);
2、查验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资料:
①是否填写《县二OO九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要求:有乡镇公章,填表人、负责人签名;
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否公示。公示内容要求:1、房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危房危险程度,乡(镇)主要领导电话和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公示期为一周;
2、公示相片清晰度要达到能看清监督电话并在8月20日前已张榜公示;
③是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规划”鉴定材料。要求:每户的鉴定报告书、危房情况统计表、危房情况汇总表三份材料齐全;
④是否提交整体验收申请书。要求:填写数据真实,有据可查;
⑤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是否做到一户一档。存档资料是否齐全,要求:一式三份,资料规范、三张相片齐全、印章和签字等情况俱全,证明材料与收入情况相符,时间相符,面积符合规定,无明显错误;
每户现场验收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见附件),要求:验收人员现场签字,乡镇出具验收意见及加盖公章;
⑥集中建房点是否办妥用地手续。如手续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⑦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信息是否录入互联网。要求:录入完整,特别是三张相片要齐全,且无明显错误,面积符合规定。
(二)实地核实、查看补助对象建房情况:
1、清点建房数量:
清点建房数量是这次验收的主要工作。根据各乡(镇)提供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逐户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核查建房竣工(房屋封顶,门窗安装完成)和维修房屋竣工的总数与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数是否一致;
核查有无以旧代新,以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修)的房屋抵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修)房屋的情况。
2、核实维修对象:
随机抽查10%的农村危房改造维修户,对照花名册、户口或身份证,询问住户,核定是否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3、检查五项内容
(1)现场验收:
在清点房屋数量的同时,对每户建房户根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见附件),并安装“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要求:验收人员现场签字,乡镇出具验收意见及加盖公章;
标识牌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做到每户必挂。
(2)规划执行情况:
①新建房屋选扯科学,是否遵循村庄规划要求;
②是否做到“四避开”,即:一避,就是避开山体滑坡、泥石流、土质松软地段;
二避开水道、风道;
三避开高坡、高地、高台上建房;
四避开高压电线,地震断裂带;
③集中建房点是否按规划进行建设,是否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土地确权资料;
④新建住房面积是否符合规定。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①水到家,解决建房户生活饮水用水;
②电入户,装配规范,无乱搭乱接现象;
③道路平整,排水顺畅;
④检查附属用房,即猪牛栏、禽舍与住房是否分离。
(4)工程质量情况。
现场入户查验:检查农户新建住房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部门颁布的质量标准,是否存在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屋面漏水等质量情况。
(5)拆旧还基情况。
现场查验旧房拆除情况:查验D级危房是否全部拆除;
异地建房户的旧房宅基地是否交回;
集中建房点是否办妥用地手续(如手续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三、验收办法
验收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评分表》,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打分。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按百分制计,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为合格,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评分表》中档案资料情况占30分;
建房数量完成情况占20分;
检查其他五项完成情况(补助对象、规划执行、水电路、建房质量、拆旧还基)占50分。
对验收不合格的乡镇,要限期整改,并进行补验;
验收合格的,原则上不进行补验。
四、方法步骤
(一)验收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原则上成员单位挂点哪个乡(镇),就负责哪个乡(镇)的验收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各验收检查组组长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二)验收组到达各乡(镇)后,先听取各乡(镇)关于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后查阅文件、档案资料、有关表格等,并深入村、组逐户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情况,对建房(维修)农房进行验收。
(三)各组完成验收工作后,由负责该乡(镇)验收检查的单位将有关材料(含汇报材料、档案资料及相关资料、评分表等)汇总,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安排在年12月24日开始至12月29日结束。具体安排为:
(一)各乡(镇)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于12月23日以前完成验收资料、档案资料准备和自查自验工作,并于12月23日以前将本乡(镇)的《二OO九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等材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年12月24日开始,各验收组人员将分赴各乡(镇)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组长单位与受检乡(镇)商定,但必须在12月29日以前结束验收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情况报告,于年12月30日前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此次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是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一个总检验,具有政策性强、任务重大等特点,各乡(镇)和各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此项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受检和验收的单位务必相互配合、协调,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严格地做好验收的各项工作。
(一)对受检乡(镇)的要求
1、各乡(镇)要对照验收的内容先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完整、真实地提供本乡(镇)的验收档案资料和工作总结;
2、为验收工作组配备相应的能到达各农村危房改造现场的交通工具;
3、严格按照县验收方案要求及县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评,数据要求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若出现数据失真,将按照误差率翻倍的原则扣除该乡(镇)工作考核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4、对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将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验收工作人员的要求
1、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参加验收工作;
2、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不怕艰苦,不厌其烦,实事求是地进行验收检查;
3、验收实行验收组组长和组员共同签字负责制,对核点的建房(维修)数量、拆旧还基和其他验收事实负责;
4、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任何礼品,做到严格公正,严格按照县验收方案要求和县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对因、马虎了事或不实事求是而造成情况不实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5、往返各乡(镇)的交通工具由各成员单位自行安排。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协助农民提高发展能力的基础上,以政府为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制定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支持乡村危房的集中改造,切实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分期推进,重点解决困难户危房和危倒房问题。既要体现对收入低、生活困难农户的特殊照顾,又要兼顾对生活条件刚改善而又不宽裕农户的扶持。
2科学规划。结合村屯合并,科学制定乡村危房改造规划,实行整体推进。要坚持因地制宜,就地翻建为主,节约集约用地,保证耕地面积不因危房的改造而减少。如果危房住户在高速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干线规划范围内的必需经乡(镇)政府批准在原所辖区域内另选宅基地新建,防止重复建设。危房改造要建新房,拆旧房,严禁一户多房现象发生。
3政府引导。实施中必需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实行民建公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搞强迫命令。
4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的良好风气,有效的解决资金、建材、劳动力等不足问题。
5整合资源。要与新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移民搬迁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对扶持乡村发展的各项资金和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合力推进乡村危房改造进程。
二、条件、规范和进度
(一)改造条件。申请改造的农户。并持有靖宇县乡村户口,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两证齐全的危房住户。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由自己持户口、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低保证到所在居住地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如两证丢失或已成为事实住房的农户,提交申请时需带村集体或乡(镇)政府证明)填写《省农居危房摸底调查分户登记表》乡村危房平安鉴定演讲》经村委会评议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后方可列入本年危房改造计划。
(二)建设规范。新建住房要符合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外地居民激进居住习惯,设计出不同形式、不同格局的样板图纸,供农民自愿选择使用。
(三)补贴规范。依照国家、省、市要求。对危房“五保户”困难户、低保户补助规范为5000元,对危房改造节能示范户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000元补助。
今后不再做重复性补助。此项补助为一次性补助。
(四)实施进度。年。今年改造补助600户,其中节能示范5户,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鉴于靖宇镇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县城城区总体规划,依照低保户、贫困户、分散“五保户”一般户的改造顺序进行。靖宇镇危房改造工程将暂不组织实施。
三、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改造乡村危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新乡村建设的客观需要。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实事办好,依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成立靖宇县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努力增加资金投入。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投资量大。为推动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开展,除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外,县政府决定通过地方配套、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包括新乡村建设资金、扶贫、救灾等资金)社会捐助、相关部门费用减免、包村部门资助、乡村信贷(包括联保贷款和担保贷款)农民自筹等形式积极筹措资金,民政部门灾后重建资金、优抚资金也要向乡村危房改造工程倾斜,努力增加投入,切实保证资金需要。
(三)认真执行扶持政策。凡是列入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规划的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耕地的占一补一”免缴耕地开垦费,并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实施安居工程的乡(镇)有乡办林场的从限额中给每户解决一定的建房木材,没有乡办林场的由乡(镇)政府向县林业局申请,从采伐指标中解决建房木材,建房木材一律按成本价。鼓励农户使用新型墙体资料,为节省改造资金,可采取集中推销,发挥规模推销优势。
(四)积极开展对口帮扶。结合县直部门已开展的扶贫对口帮扶和新乡村建设包扶工作。增加危房改造的帮扶内容,支持乡村危房改造建设。组织动员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武警部队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对口帮扶。健全群众互助、社会扶助、政府鼓励机制,充分发挥乡村闲置劳动力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劳动互助与义务帮工活动,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和积极因素,全力支持乡村危房改造工作。
(五)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依照国家、省、市要求。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对已列入改造计划的农户,根据收入水平,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扶持和补助办法。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改造推进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全县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综合平衡和组织协调、乡村困难户危房的调查核实和组织建设、危房改造选址的规划审批以及建设指导、建筑设计、规范制定以及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各项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的监察工作;
县农业和畜牧业局要结合新乡村建设,积极支持乡村危房改造工作;
县林业局要提供在危房改造中涉及木材相关的优惠政策;
县水利局负责研究危房改造安居工作和乡村饮水平安工程的衔接,做好自来水入户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要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落实好危房改造宅基地审批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工作;
县地税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县扶贫办要结合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争取资金,支持贫困村的危房改造工作;
县科技局负责结合危房改造,做好农民地震平安技术服务工作;
县残联要积极与建设部门配合做好乡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
县乡村信用联社负责融通资金,对乡村危房改造中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优先提供贷款,研究危房改造中小额贷款政策;
各乡(镇)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宣传发动、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各部门要简化审核、审批顺序,危房改造过程中。实行集中一条龙办公,提供绿色审批通道,积极采取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代办制、部门现场办公的形式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