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throughcomparewithverticalkilnenvironmentofanenterprisethatareaunderone’sjurisdictionclosed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物业环境部工作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物业环境部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总量减排;环境统计;二氧化硫
abstract: through compare with vertical kiln environment of an enterprise that area under one’s jurisdiction close down this result of calculation and total amount, sulfur dioxide of emission is it arrange sulfur dioxide new result that increment checks and calculates to reduce in counting, sketch the total amount and reduce and arrange the close relation counted with the environment.
key words: the total amount is reduced and arranged ; the environment is counted ; sulfur dioxide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节能减排这项约束性指标,地方政府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相继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完成上级政府下发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目标和减排任务,其中环保部门主要负责污染减排工作。根据国家 发展 改委《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第50号《水泥 工业 产业发展政策》,水泥立窑生产高能耗、高污染、高成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而控制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是实现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的关键,立窑水泥生产线被政策性关停。下面就关停水泥厂简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与环境统计之间的联系。
1环境统计中二氧化硫污染物的计算方法
1.1用排放系数法计算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
以华辉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的数据为例,计算二氧化硫排放量,2008年环境统计报表中水泥产量为12.87万t。
(1)工业废气排放量(万标m 3 )
=水泥产量(t)×5 605÷10 000
=12.87×5 605÷10 000=72 136万标m 3
(2)二氧化硫排放量(kg)=水泥产量(t)×2
=12.87×10 000×2=257 000 kg=257 t
1.2实际监测法计算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
2008年第一季度华辉水泥有限公司监测报告2#立窑烟气排放量平均值为2 529 1m 3 /h,二氧化硫排放量平均值为7.46 kg/h,第二季度华辉水泥有限公司监测报告2#立窑烟气排放量平均值为21 485 nm 3 /h,二氧化硫排放量平均值为6.27 kg/h,两季度2#立窑烟气排放量平均值为23 388 nm 3 /h,二氧化硫排放量平均值为6.865 kg/h,华辉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工作时间为3 900 h。
(1)工业废气排放量(万标m 3 )=23 388×3 900÷10 000=9 121。
(2)二氧化硫排放量(kg)=6.865×3 900=26 774 kg=27 t。
1.3产排污系数法计算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七分册3111水泥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3,产品名称为水泥,原料名称为钙、硅铝铁质原料,工艺名称为立窑,规模等级为≥10万t ——水泥/年,末端治理技术名称为直排,全硫含量少于1的情况下,窑炉的工业废气量的排污系数为2 644 m 3 /t ——熟料,二氧化硫的排污系数为0.234 kg/t ——熟料,华辉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环境统计水泥产量为12.87万t。
(1)工业废气排放量(m 3 )=12.87×10 000×2644=34 028万m 3 。
(2)二氧化硫排放量(kg)=12.87×10 000×0.234=34 028=30 116 kg=30 t。
对比以上三种计算方法,华辉水泥有限公司同一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存在较大的差别,实际监测法和产排污系数两种方法计算出的二氧化硫结果较接近,用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结果相差较大。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2001年9月编写的《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的要求,以上三种方法都属于“三废”排放统计计算的基本方法,作为基层统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选用,但应遵循使用经环保局监测站认定的监测数据计算得出的排污数据,须再与使用排放系数法计算得出的排污数据对照验证,如与排放系数法计算结果偏大,应以排放系数法计算结果为依据进行调整,尤其是二氧化硫排放量的计算一定要以排放系数法计算结果验证。
2总量减排中二氧化硫新增削减量的核算
作为一间结构减排的 企业 ,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由基础性准备工作、数据核查验证工作、总量审核工作三部份组成。也就是说,我们基层环保部门在完成了该企业的取缔关停文件、供电部门下发的停电通知或出具的断电证明,关停照片等相关验证文件及用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核算的基础性工作后,环保部各督查中心根据上报的资料,抽查验证该企业关停和二氧化硫新增削减量 计算 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将经审核认定后的核算结果及其主要参数的取值依据等上报国家环保部。根据国家环保部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中二氧化硫总量减排量的核算中规定结构调整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的核算原则中有“纳入上年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名录的企业,按环境统计排放量核算新增削减量,没有纳入上年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名录的企业,按排污系数法核算新增削减量”。以本辖区的高要市华辉水泥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2008年8月31日关闭,其2005年—2008年环境统计so2排放量分别为512 t、327 t、377 t、257 t,4年的环境统计数据都是采用排放系数法进行统计。2007年水泥产量为18.86万t,2008年水泥产量为12.87万t,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中的公式(3-34)核算,2008年我市上报so2减排量=(g上年-g当年)/g上年×e上年=(18.86-12.87)/18.86×377=120 t,国家环保部核查组核算减排量是以产排污系数计算,只认可减排39 t。
3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与环境统计的关系
各地“十一五”期间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排放基数按2005年环境统计结果确定,并综合考虑各地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 经济 发展 水平和削减能力,也就是说,总量减排与环境统计是密切相关的,环境统计数据库是核算的基础,作为最基层的总量减排任务的制定是以环境统计为依据,国家环保部对于关停立窑水泥企业新增削减量按产量排污系数法及企业环境统计排放量进行折算。在2008年所属地区结构减排的立窑企业中,有60%的企业减排量的核算是重新以产排污系数来计算,40%的企业减排量的核算认可了环境统计的数据,核查组的核算说明中一部分因环统异常,用产排污系数计算,一部分经过资料核查,予以确认。鉴于国家政策,被关停的水泥企业既要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又须面对生存和债务偿还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政府方面要承受较大的税收损失,上级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市政府和企业以环境保护为重,下大决心关停了落后的水泥企业。对于减排企业的排污量,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的要求,不同的核查组有不同的核查结果,但基层的减排任务的制定是以环境统计为依据的,但减排结果又以其他不同方法进行计算,地方关停了计划中的所有落后产能企业,最终还是无法完成减排任务。值得探讨的问题是,能否统一用一个标准,比如直接用关停水泥的生产能力来核算该企业的减排量,这样都是在同一平台上的。另外,最重要的是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制度,着力做好污染源排污数据的统一采集、统一核定、统一公布。
参考 文献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2001年9月编写的《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物业环境部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主要做法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全面推进和抓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全州环保工作会议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和推进全省2009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元政发〔2009〕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采取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减排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强化环境执法检查、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等五项措施推动污染减排,从而从思想上、行动上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相关企业负责人和我局干部职工对污染减排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地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㈡签订目标,落实责任
根据2009年全州环保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县2009年重点污染减排单位**天生桥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污染减排项目为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110吨。为切实抓好落实**县110吨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⒈加强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县政府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减排整体工作统一组织、实施、落实和督导,县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为落实各项污染减排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⒉周密安排。按照上级减排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年度工作进行统一谋划部署,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扎实推进,积极落实,做到各项工作量化有目标、落实有措施、责任有单位、推进有时间、考核有奖惩,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⒊明确责任。制定印发了我县《环保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了考核范围、考核目标及责任单位及奖惩,把减排工作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相关企业。并于2009年4月15日,与南沙镇政府等14个乡镇和**天生桥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相关企业签订了总量削减与控制目标责任书,把削减任务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企业,明确任务,压死责任,确保完成,为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㈢多措并举,营造污染减排氛围
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多次到云南考察调研时提出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为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人群的环保意识,大力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知识,我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制发了《**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元环发〔2009〕1号)。
二是6月5日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广播电视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等部门,大力宣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弘扬安全生产,倡导生态文明。宣传现场设立咨询、投诉点,发送环保购物布袋、相关资料和宣传册共1500份,并在显眼的街道和路口悬挂纪念“6·5”世界环境日和节能减排标语口号布标5条,现场悬挂了宣传画40余幅,为近千人发送了宣传环保主题的手机短信。
三是根据4月1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八部门)联合召开2009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并制定下发《**县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各自实际,正在制定上报了《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活动。
四是将环境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并结合开展矿山整治、环境执法,深入水源保护地、矿山、选厂和其他企业,全面宣传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切实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送进基层,让更多人群了解环保、支持环保,促进企业间相互监督,起到以点带面宣传效果,从而为污染减排创造良好的环境。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㈣污染总量控制情况
⒈加强建设项目管理
对新、改、扩建项目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同时,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二高一资”项目的批建,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⒉加强现有企业的监管
结合日常监管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开展,认真履行环境监察,严格执行重点污染企业月查、一般企业季查制度。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年初以来,我县许多工矿企业已自行停产,污染源自然切断,少部分生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管理严密,设施运行正常,能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因此,现有生产企业未发生超、漏、滴、跑排等排污现象,切实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总量。
㈤全面完成污染减排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圆满完成红河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实现年度削减目标。我县主要污染减排企业—**天生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与江西上饶市嘉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治理工程项目协议开工建设,并在相关部门的积极监督与深入指导下,公司于6月30日完成了glx—egsb—厌氧处理的全部工程,累计投入污染减排资金250.0万元,比原计划投资225.3万元超额投资24.7万元。已到位付款180.0万元,减排工程完工率100%,目前,待试运行、监测验收。
二、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困难及其问题
㈠取得的经验
从取得的成绩中总结到,坚持科学发展观是加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
严格执法是加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公众参与是加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的关键;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根本目的;
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是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的保证。
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9月以来,我们立足本职工作,围绕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为实现年初提出的目标,为维护全县环境质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环保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⒈工业企业布局不合理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县工业布局分散,同行业企业不集中,给污染集中排放、集中治理带来很大的难度,而分散点源治理所需的资金和治理的难度都很大,效果不尽如人意。
⒉环境污染防治严重滞后
环保投入严重不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加剧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环境管理力量薄弱,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将是长期面临的重大而艰巨的课题。
⒊环保意识不高,污染减排意识不强
受多种条件的制约,公众环保意识总体不高,对节能减排的认识不够。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不顾,破坏生态、浪费资源,偷排、直排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
三是加强领导,严格督促检查和监管,确保2009年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完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内环境。
四、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为“十二五”规划打下良好基础的关键之年,因此,计划好2010年环境保护工作特别重要。故此,经过认真分析研究,为2010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㈠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切实改善环境。
㈡严格落实省、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的安排部署工作,确保2010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分别控制在“十一五”计划的1300吨和600吨以下。
㈢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监管,加大督促治理力度,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为市民生存环境安全提供保障。
㈣加强理论、业务学习,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环境执行提供优质服务。
物业环境部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总局组织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培训和核定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两天来,同志们比较系统地了解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进展及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的情况,认真学习和研讨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试行)》。通过学习和讨论,同志们对监察系数核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增强了信心,对核算工作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如何做好监察系数核算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监察系数核算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党的*报告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将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提出了“三个必须”,即抓好节能减排,必须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必须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必须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总理提出了“六条措施”,一是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二是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
三是加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四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五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六是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把节能减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要污染物减排是目前各级环保部门的中心工作,是第一位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节能减排这一重点进行。
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我们将减排的各项措施归纳为三项基本措施,分别是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
工程减排是指通过新建污染治理工程实现减排目的,主要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火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
结构减排是指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减排目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对小火电、钢铁、焦炭、造纸、酒精、味精和柠檬酸等行业的淘汰目标。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将会陆续出台更有力的措施。
管理减排是指通过一系列管理政策的出台和管理措施的执行实现减排目的。一是通过提高排放标准,促使企业深度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出台相关政策提高企业自主守法自觉性,如信贷政策,联合金融部门了绿色信贷的指导意见,将1.8万家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目前已有1400余家企业因环境违法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限制;
排污费征收标准将大幅度提高,二氧化硫将达到每当量1.2元,COD将达到1.4元。城市居民的污水处理费将不低于每吨0.8元。三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提高了电力、钢铁、石化等13个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否决了一批违法违规项目。四是通过严格监管提高企业稳定达标率。从近几年环境执法的形势看,总局派执法人员到这样的地区进行检查,该地区的水质就能好转。这说明存在突出环境问题地区的主要原因还是工业污染问题。总局检查的企业达标率都很低,大家经常讲企业稳定达标率也就60%,我看实际上可能50%都不到。企业真正做到了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就能明显削减,环境质量就能明显改善。因此,通过提高企业稳定达标率是减排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除此之外,实行“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通过联合检查机关加大追究行政责任,也是管理措施。
上述三项基本减排措施中,工程减排措施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建设部门和企业。结构减排的主要责任部门是经济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在着力配合协助。而环保系统最应该做好,也能够做好的就是管理减排。
日常监管是环保部门的基础工作,要靠执法监管才能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各地已将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但是能否实现减排目标,关键还要看执法监督能否到位,其中很重要的手段就是要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达标运行。设置监测与监察系数就是要强化环境现场执法与节能减排工作的关系,将环境执法工作纳入节能减排中心工作,冲向主战场,进入主干线,走上大舞台。
第一、做好监察系数的核算,将有效提高各级政府对环保部门现场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污染物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国务院批转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将按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地方政府已经开始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由于减排工作中监察系数的重要性将随着减排项目的不断落实越加明显,因此,各级政府必将更加重视环境现场执法监察工作,从而为环境监察机构的工作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在执法人员、资金保障、执法装备配置等各个方面创造更好的执法环境。
第二、做好监察系数的核算,将有利于促进排污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设立监察系数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保障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从而真正改善环境质量。企业作为减排任务的直接责任者,尤其在二氧化硫总量数据核算中,在企业被查出脱硫设施三次非正常运行后,企业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就等同于其未运行脱硫设施。对企业的减排影响是相当大的。企业完不成总量削减目标将对企业造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各地已出台了许多惩处措施,国家对完不成脱硫总量任务的电力公司也会继续采用“行业限批”措施。因此,排污企业,尤其是二氧化硫排放大户,将在监察系数的督促下,加大对治污设施的管理力度,促进其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三、做好监察系数的核算,将促进环境监察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确化,有效提升执法效能。环境监察现场执法的两个基本职责,一个是日常监察,一个是违法行为的查处。前者是环境监察执法的基础。通过日常监察,督促排污单位自觉履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排污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1996年总局制定的《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对现场环境监察的频次做了规定,要求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对一般污染源每季度不少于1次。但此项制度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究其原因,执法条件差可能是主要的客观原因,但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执法行为不规范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同时,在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检查时,做到认真细致地去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持续改进环境行为也是环境监察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
第四、做好监察系数的核算,将有力促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20*年*月底,我们在长春召开了两个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会议,具体部署了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两个减排项目将实现对占全国主要污染物负荷65%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自动监控,全面提高环境执法的现代化装备水平。在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后,环境执法监督将通过自动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更加科学、准确、实时地掌握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污染减排工作取得实效。目前,两个建设项目正在全面实施,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中央财政拨款的59268万元于20*年全部到位;
地方应配套资金34*1万元,其中北京等17个省(区、市)的地方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全国配套资金到位率已超过80%。目前,有些地区项目执行进展顺利,一些地方已经买到了很好的越野车。但这只是能力建设的第一步。目前,按照总局领导的要求,我们正在编制20*年污染减排专项资金中能力建设项目的预算,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会越来越大,我们执法监察机构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
二、全面掌握监察系数核算办法
监察系数核算工作是总量减排核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介入这项工作时间不长,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监察系数对于总量减排和环境执法的重要性。经过两天的学习、讨论,大家已经对监察系数核算工作有了一定的理解,我就如何核定监察系数谈两点看法。
一是核定二氧化硫监察系数。二氧化硫监察系数就是对不正常运行的脱硫设施在核定减排总量时进行核减。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就是指生产设施运行期间,脱硫设施因故未运行而没有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没有按照工艺要求使用脱硫剂、使用旁路偷排手段等其他违法行为。发现被检查企业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一次,监察系数取0.8,不正常运行两次监察系数取0.5,超过两次,监察系数取0,就不再核算该企业的减排量了。可以看出,对脱硫企业的执法监察,对总量减排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二是核定COD监察系数。COD监察系数全称是监测与监察系数,在总量核算统计中按省核定,核心是企业稳定达标率。核定的范围主要以国控主要污染源和减排项目为主。监测按照《减排监测办法》,监测数据第一是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平网并通过数据有效性校核的自动在线监测数据;
第二是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性监测数据。
总局现场检查的所有污染源均计算在核定COD监察系数范围中,查出一个不达标企业就扣一个达标企业数,对于投诉举报的,总局去现场查处的,涉及几个企业不达标就计算几个不达标企业。目的就是督促地方加大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总局在检查中发现区域问题严重的,可以直接扣减监察系数。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要求于20*年底全部安装,到年底没有安装完、不能实现联网的也要扣监察系数。
在这里还要强调,日常监督检查需要基层执法人员付出大量艰苦细致的努力,在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掌握辖区重点污染源的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来源,熟悉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和监察要点,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现场执法工作,才能达到执法监督的目的。
三、认真负责地做好监察系数核算工作
监察系数核算工作对核定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有很大影响,各省都十分重视,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省环保局在收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试行)》后,很快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印发了《*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考核办法(试行)》,体现了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下面我就做好监察系数核算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勇于承担责任。在减排统计中设计这个系数的来源就是环保部门对企业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察,是我们执法监察机构的基本职责,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勇于承担起这个职责,绝不能推托。监察系数直接影响着减排总量数据,这项工作有一定的压力,但我们作为执法人员一定要经得起,抗得住,绝不能弄虚作假。
二是要切实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化。规范日常监察是环境监察机构的最基础工作。各地要制定辖区污染源的日常监察计划,根据企业排污情况、环境敏感度、企业守法情况等因素确定本级重点监管企业、加大监察频次。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情况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日常监察记录,这是监察系数核算工作的基础。总局已在12369环保热线网站上开通了监察系数信息管理系统,还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完善,作为各地监察系数核算的工具。也希望大家在这两天的培训中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总局制定的环境监察工作办法和现场执法技术规范已经征求了几轮意见,争取今年能够印发执行,将会对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物业环境部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要求,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我区整体环境质量。坚持标本兼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保证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督促辖区内各行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我区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二、整治任务
1、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我区排污申报和污染源普查结果,全面排查区域内涉及重金属排放行业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对含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进行清查。通过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相关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环境安全。
2、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问题的整治。在巩固我区*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监管,严查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环境隐患,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重点排查排放氰化物或汞、铅、镉、铬、砷等一类污染物的排污企业和涉及重污染行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整治工作要达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无废水积存、无恶臭异味排放、无黑烟跑冒、无固体废物乱堆乱倒、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目标。
3、加强对全区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企业执行有关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
有无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污染物等行为。对企业废物处置,特别是废弃危险化学品未做无害化处置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在检查过程中,对依法需要停产、关闭的企业报请区政府批准,对取缔、关闭和无照经营的环境违法企业,经环保局查处后,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或吊销其营业执照。涉及其他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要在查清违法情节后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分别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4、开展涉及群众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查找并解决容易引发的隐患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难点、热点问题,包括:企业外租厂房滋生环境污染;
在居住区内的餐饮、铝合金加工等行业;
群众举报因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等等。进一步畅通渠道,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环保总量下降。强化工作的处理,定期分析工作的热点、难点,通过解决反映的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部署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2、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5月份—9月份)。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于6月21日前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情况。7月---9月,依据实际工作进行进一步整治。
3、督查阶段(10月份—11月份)。区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限期整改发现的问题;
迎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区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督查。
4、总结阶段(12月份)。对此次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上报主要做法与成效,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措施及工作计划,完成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24日前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任务分工
1、区环保局:负责依法加强环境监管,对在行动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区发改委:负责对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进行清查,一律按规定淘汰。
3、区监察局: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4、区司法局:负责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5、工商*分局:负责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规定,超出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
6、区环卫局:负责加强对工程土撒漏等违法行为的治理。
7、区安监局:负责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成立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环保局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单位配合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红旗路以西地区各类工业园的污染源进行逐一排查,同时对全区中小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区大型第三产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监管。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互相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区环保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治理任务,确定执法检点,周密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领导同志对减排体系建设高度重视,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快建设。总理明确指出,“要充分论证,周密制定建设方案,既要吸收借鉴世界先进经验,又要勇于创新,务必使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三大体系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构成。“硬件”就是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统计和信息传输等四个方面的能力建设。目前,能力建设项目进展顺利。“软件”就是每个体系制定一个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三个办法,是建立和完善三大体系的具体要求,是推动完成减排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国家环保总局自去年*月份开始起草三个办法。在历经半年多的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充分听取和吸收了各地方、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多次征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部、中组部、财政部和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的意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多次协调,形成了目前的三个办法。*月*日,同意并批转了三个办法。
新增量与GDP和能耗指标挂钩,减排量与工程措施、结构调整和管理手段挂钩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主要是解决减排指标的科学性问题。办法规定,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新增量按照新增城镇人口数定额计算,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新增量按照GDP增长率方法进行计算;
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按照新增发电量和标准煤耗定额计算,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按照社会新增煤耗量计算。
办法从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个方面对污染物新增削减量的核算进行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业点源治理、电力行业燃煤(油)电厂烟气脱硫、工业燃煤锅炉烟气脱硫、黑色冶炼行业(炼钢、炼铁和铸造业等)烧结机烟气脱硫、有色金属行业各种冶炼炉烟气脱硫及硫酸回收、石油化工行业脱硫及硫磺回收、炼焦行业焦炉煤气脱硫、煤改气等工程,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监管,提高排放稳定达标率和排放标准等措施。
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与减排数据核算挂钩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主要是解决减排数据的准确性问题。主要内容是要求排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以监测数据为依据,向环保部门申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环保部门通过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核定排污单位申报量,并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作为污染物排放量核定的依据。
办法规定,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在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监测数据必须与省级环保部门联网,并直接传输至国家环保总局。各级政府要保证直接为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服务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费用,并将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与地方政府的政绩挂钩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主要是解决减排工作的责任问题。办法规定,污染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政府,国家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级政府减排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告。主要考核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各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二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三是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
考核办法明确了具体的奖惩措施。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在1个月内向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考核结果在报经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依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撤消国家授予该地区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
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对考核结果为通过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优先加大对该地区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全国减排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监察部门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个《办法》标志着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步入了快车道,是减排工作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