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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机关单位科长述职报告【五篇】

时间:2024-04-11 09:19:02 来源:网友投稿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律为基础,以个人自查、民主测评、组织监督、整改提高为措施,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为目标,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机关单位科长述职报告【五篇】,供大家参考。

机关单位科长述职报告【五篇】

机关单位科长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律为基础,以个人自查、民主测评、组织监督、整改提高为措施,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为目标,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机制,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立足教育原则。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通过述职述廉活动,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制定措施,增强述职述廉活动的针对性。

3、注重实效原则。通过述职述廉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找准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积极整改,务求收到实效。

三、对象范围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乡镇党委、政府科级领导干部;
县委各工作部门科级领导干部;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科级领导干部;
县直各企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
各人民团体科级领导干部;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科级领导干部。

四、方式方法

采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述职述廉和县委统一组织集中述职述廉相结合。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进行述职述廉考核的基础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由乡镇党政“一把手”、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一把手”进行会议述职述廉。大会述职述廉对象现场抽签确定,乡镇和县直部门均不少于5人。

五、内容要求

1、本年度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及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情况。

2、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面的情况。

3、本年度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省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

4、遵守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科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上述内容,认真准备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须客观准确,具体实在,言之有物,简明扼要。班子主要领导的报告不超过4000字,班子成员报告不超过3000字,个人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领导班子也要就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写出专题报告报送县纪委。

六、程序步骤

1、征求意见,准备报告。述职述廉考核之前,述职述廉对象要根据各自分工,深入村组和分管单位及个体私营企业、工商户,收集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述职述廉专题报告。述职要讲个人出了什么思路,干了什么实事,解决了哪些问题,存不存在不廉洁行为,切忌写成单位的工作总结。述廉要严肃认真,不回避问题,不一语概括。

2、述职述廉预告。在考察考核工作开始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按考察组通知要求,对述职述廉工作进行预告,公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别开通的投诉举报电话,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建议和意见。预告期不少于七天。乡镇除在集镇、街道张贴预告外,还要在广播上进行播放。

3、召开述职述廉大会。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副乡镇长在乡镇党委(政府)全委(全体)扩大会议上报告情况,其他党委委员可不在大会上述职述廉,但必须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乡镇党委委员、人大**、不是委员的乡镇领导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站所负责人、乡镇机关全体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

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政府直属机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报告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所有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县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党政班子扩大会议上报告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所有党政班子成员、工会成员、行政管理人员、所属科室(含车间)等中层负责人。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不属班子成员的科级领导干部可不在大会上述职述廉,但必须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搞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确定会议时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会议。

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参会范围: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各组长及成员,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县纪委各委员、各室主任,由县廉责办确定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群众代表。

4、现场提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或者依据廉政法规制度的规定,统一制定简明扼要的问话提纲,在述职对象会议述职述廉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现场提问,由述职对象分别回答。

5、民主测评。在述职述廉大会上发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测评表》(分廉洁、基本廉洁、不廉洁三个等次)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测评表》(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无记名方式划票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既参加所在党委(党组)组织的述职述廉考核又参加县上组织的集中述职述廉考核的科级领导干部,其民主测评情况按照60%、40%的比例分段计算后相加即为最终结果。

6、廉情公示。科级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专题报告在所在单位办公场所开设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外公布征求意见专线电话,收集意见和建议。

7、汇总上报。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由考核组汇总情况分别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述职述廉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通过一定方式向科级领导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党委(党组)反馈民主测评及公示期间群众的反映。

8、认真整改。述职述廉中反映出班子方面的问题,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纠正并将结果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反映出的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由党委(党组)负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采取诫勉谈话等方法督促帮助改正。

七、组织实施

1、述职述廉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在所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负责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2、述职述廉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八、结果运用

1、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根据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集体讨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县委审定。

2、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要记入本人廉政档案或人事档案,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

3、对述职述廉中反映出的班子和干部履行职责及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督促整改。对群众公认的廉勤兼优、实绩突出的科级领导干部予以表彰和重用;
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对经查实有重大违纪问题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惩戒,确保述职述廉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机关单位科长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考核对象

镇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部门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教育系统学校除外)。

二、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水平、科学发展实绩、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

2、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履行职责、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三、考核时间

镇区2017年12月中旬,市直部门(单位)2018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考核组另行通知。

四、方法步骤

1、准备工作。领导班子按照“述党建、述作风、述德、述职、述廉、述学、述稳、述法”的要求,结合干部群众意见,形成年度工作总结(4000字左右)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工作总结中要专题报告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岗位目标,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1500字左右)。

2、召开述职测评会议。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作工作总结(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书面印发),考核组组长对民主测评工作提要求,与会人员填写相关表格。出席对象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镇区另行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出席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带队市领导讲话提要求,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工)委书记。

3、个别访谈。考核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个别访谈。谈话对象一般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下属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等。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谈话范围。

4、综合分析。考核组按照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总结、个别谈话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分析,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出评价,形成综合考核报告。

5、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束后,将向被考核单位书面反馈民主测评情况,各单位根据反馈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比例,综合评定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等次。

五、其他事项

1、年度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负责实施。镇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由市纪委负责衔接。

2、市直部门下属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由考核组会同主管部门同步进行,市考核组重点了解科级干部情况。相关单位述职测评可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测评结果汇总后报考核组。

3、调入所在单位未满3个月的,在现单位参加民主测评,同时结合原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机关单位科长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面向社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诚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为民、服务经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水平,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应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应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使其既能加强群众对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又能切实保护工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结合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有重点地开展述职述廉工作。采取切合实际的方法,使述职述廉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达到加强监督、增进沟通、促进工作、提升形象的目的。

(三)内外互动、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对待批评,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通过述职述廉活动,广泛宣传工商职能,使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工商、理解工商、支持工商。

(四)注重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高度重视述职述廉中社会各界及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和关心的实际问题。

三、述职述廉人员范围

面向社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活动主要在基层工商所中实施,也可在各县(市、区)局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职能科室中开展。参加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的人员为基层工商所正、副所长和直接参与行政执法的工商所干部以及局机关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和直接参与行政执法的工商干部。

四、述职述廉主要内容

(一)关于履行工商职责,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

(三)关于发挥工商职能,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和谐发展的情况;

(四)关于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改进服务态度的情况;

(五)廉洁从政和执行工商总局“六项禁令”、省局“二十条规定”等各项规定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五、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向行风(效能)监督员、乡镇街道及监管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要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增强述职述廉汇报的针对性。

2、确定参加述职述廉评议会议人员名单。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效能)监督员、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乡镇街道等部门和政府领导、村(居)委会代表及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总人数不少于40人,其中监管服务对象不少于50%。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监察、人事教育部门或商请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乡镇机关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从辖区内经济户口台帐中随机抽取,同时,应有一定比例的受处罚对象作为特邀人员参加评议会议。人员确定后,提前发放通知并告知有关评议事项。

3、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人员要按照述职述廉的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本人的履职情况、服务群众、企业和消费者的情况以及廉政方面的情况。

(二)实施阶段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按要求组织召开述职述廉评议会,由应述职述廉的人员向与会代表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完毕后,现场发放社会评议表,由参加评议会的代表对工商所正、副所长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工作进行评议,评议表当场收回。社会评议表由县(市、区)工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统计。组织者也可视情选取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进行座谈,面对面接受代表问询。有条件的单位,可将测评结果在内部进行公示。

对参加面向社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的工商所和局机关职能科室的一般行政执法干部,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可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干部的工作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述职述廉工作。

(三)整改阶段

针对述职述廉活动中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及被评议个人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整改措施和相关情况要向县级工商局党委报告,并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评议代表通报。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组织查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基层工商所的整改进展情况要跟踪问效,整改完毕后要向提出意见建议的代表进行个别反馈。评议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均作为对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纪检监察、人事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工商局领导要妥善安排工作,参加所联系的工商所述职述廉评议会议。

(二)各县(市、区)工商局要从本系统的实际出发,统筹安排,确保每年不少于辖区工商所总数三分之一的工商所开展面向社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活动。对当年度没有安排工商所正、副所长述职述廉的工商所,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在当年安排三分之一直接参与行政执法的工商所干部面向辖区开展述职述廉,其他干部不参加述职述廉,但要接受评议。工商所一般干部面向社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工作由基层工商所按要求自行组织。

机关单位科长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计划工作制度。年初,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时,要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单位和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与粮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制度,健全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建立并落实廉政风险定期自查制度。各科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照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落实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粮食局;
市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要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一并报市纪委派驻一组。

三、建立职责调整廉政风险机制跟进制度。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化后,在正式任命后1个月内,适时启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岗位调整人员要重新对照岗位职责,查找、确立新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重新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责任人,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附件一)和《驻在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申报表》(附件二),报市纪委派驻一组审核、备案。科级干部《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四、建立临时性工作任务防控机制跟进制度。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接受上级或市粮食局临时交办的重要任务或重大项目时,根据工作任务内容,及时启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明确监管责任人,并填写《临时重大任务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附件三)报送市纪委派驻一组。

五、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岗位廉政风险预警,是针对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出现问题或苗头,及时发出不同级别的警报,督促有关科室(单位)或个人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改进问题,警示自律,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科学评估、分级预警,务求实效,坚持预警监督与鼓励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二)岗位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岗位廉政风险信息采集要以科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不廉洁问题和乱作为、不作为作为重点内容。岗位廉政风险信息的来源:一是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投诉、行风热线反映、举报、媒体网络披露中收集;
二是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廉政谈话等监督活动中发现问题;
三是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关部门移送反映等渠道挖掘等方式,收集、分析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划分。对采集到的岗位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去伪存真,认真分析,重点分析工作人员潜在风险转为现实风险的可能性,可能会带来哪些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根据分析结果,按照存在问题的风险大小、影响程度、轻重缓急,对廉政风险划分为“红、黄、蓝”三级,其预警等级依次降低。具体划分标准是:

1、信息反映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或廉洁勤政方面存在问题苗头,如不提醒制止有可能发生严重违纪问题或构成立案条件的,为“红色”一级预警;

2、信息反映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或廉洁勤政方面存在问题苗头,如不提醒制止有可能发生严重问题的,为“黄色”二级预警;

3、信息反映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或廉洁勤政方面存在问题苗头,如不提醒制止有可能发生问题的,为“蓝色”三级预警。

(四)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根据预警分级,采取质询、告诫、约谈等方式预警处置。

1、被确定为“红色”一级预警的,报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审批表》(附件四),发送红色《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附件五),采取质询和责令限期整改形式进行;
被确定为“黄色”二级预警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审批表》,发送黄色《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采取告诫的形式进行;
被确定为“蓝色”三级预警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审批表》,发送蓝色《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采取约谈的形式进行。

2、按照领导批示,针对不同的预警级别,分别填写不同颜色的《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由局办公室送达被预警科室(单位)或工作人员,由批准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3、被预警科室(单位)或工作人员接到预警通知书和接受谈话后,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针对预警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认真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局办公室。

机关单位科长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我局从月日到月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局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这次考核是统计局成立以来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我局现有人员人,其中:副处版权所有!级以上名、科级名、科员名、干部名、工勤人员名,共有人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

通过考核共评出优秀公务员三名:王智成、马若飞、刘文惠。马克林等名同志(见附表)荣获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属省、部级表彰奖励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直接上报为优秀公务员。其他同志均评定为称职(合格)。

二、主要做法:为了准确评价我局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所属人员的执法素质,局党组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一是领导挂帅,突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局党组就年度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在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了我局年度考核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荣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这次会议为我局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二是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局长刘向荣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马克林、局长助理王智成、办公室主任马若飞为成员,并下设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马若飞、张馨、王宁华。统一组织协调局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了《吴忠市统计局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安排意见》。三是组织学习,提高考核人员的施考能力。月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理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中有关指示精神和规定要求;
对民主测评表的填写规定进行了统一。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报表填写等具体细节问题,提高考核组人员的组考能力。四、个人总结。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根据本职位的职责任务要求和年初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改造思想和指导工作的情况;
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秉公办事,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遵守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大局情况;
团结协作,勤奋敬业,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任务情况。要求述职报告要突出本职工作,详略得当,简明扼要,既要讲成绩,也要讲不足,措施要写实,字数控制在字左右。局各科室的总结报告交局办公室。五、民主测评、述职。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局各科室负责同志以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职,述职完成后,对上述人员进行测评。六、确定考核等次。要以平时考核和半版权所有!年考核情况为基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确定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优秀等次人员按照市人事局规定的程序和比例产生。要按照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的程序产生初步人选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一周。七、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参加考核人员的%以内确定。年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可直接按照规定上报。八、表彰和奖励。局党组将召开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确定为优秀等次和奖励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和奖品。

整个考核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顺利完成了这次考核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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