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3篇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篇1
党管干部,归根到底要用制度管干部,让好的制度充分发挥效能。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是自该《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党中央时隔x年对《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它既是保持百年大党生机活力的战略考量,也是推进党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成果。用人导向是最大的导向。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管好用好干部。***总书记强调,对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不违法就行的水平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但也还存在某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由于干部队伍用人机制存在一定的“凝滞性”,以至于让少数党员干部产生了一种错觉:只要不犯事、不出事,哪怕是不干事,就可稳戴“帽子”、稳坐“位子”,不用担心被降级、免职。如果任由这些“庸懒散”、推脱绕躲的人占着位子不干事,必将贻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这次新修订的《规定》列举**种情形,对规范干部“能下”问题做出细致规定,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从制度层面真正解决了干部队伍中“不能下”“下不来”“不愿下”等问题,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实操性、实效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目标所指是为了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这次新修订的《规定》,旨在打破一些干部“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一些干部“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在整个干部队伍中推动形成“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鲜明导向,打破“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等认知偏见,形成“上、下是正常人事安排”的共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执行是关键环节。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亟需通过有效的“吏治”锻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推动干部“能下”常态化,是管好用好干部、激励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的“上策”,各级党委要认真领会贯彻中央精神,剑及履及,精准施策,激活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揽才蓄力。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篇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中,第四条要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第五条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引发广泛关注。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管好用好干部。让有理想、有抱负的干部有干劲,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干成事,首先就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能上能下、有出有进,这是人才流动的规律,也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如果能上不能下、有进没有出,不仅容易滋生浑浑噩噩的“太平官”,而且容易使锐意进取者撞上“玻璃门”。现实中,有人在其位不谋其政,有人碌碌无为贻误工作,更有甚者,遇事塞责敷衍、见利闻风而动。凡此种种,不仅堵了人民群众的心,而且堵了干事创业者的路。让不作为、不称职的干部“下”,让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上”,才能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蓬勃生机活力。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规定》从**个方面对那些该“下”的干部做出了精准画像。在此基础上,《规定》指明了调整的方式及组织程序。明确“让谁下”“怎么下”之后,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了操作依据和根本遵循。强调“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意味着整肃吏治、扫除歪风积弊有了更强有力的顶层设计。值得一提的是,能上能下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上”不代表“一劳永逸”,“下”也不代表“永不翻身”。其中的关键在于,“下来“之后怎么办?《规定》指出: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由此不难看出,只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即使暂时“下”,也依然有“上”的机会,这本身也是能上能下的题中之义。,建立权责对等的人事管理机制,用好“能上能下”的指挥棒,必能打造出勇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的干部队伍,激活干事创业的“一池春水”。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篇3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始终保持百年大党生机活力的战略考量,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成果。《规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总书记强调,对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水平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试行x年来,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务必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让干部精神抖擞起来,通过新陈代谢保持生机活力和组织机能健康。
此次修订,就是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踔厉奋发、笃行不怠,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实现能下,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干部能上能下本是正常的规则,但长期以来,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普遍存在,上来容易下去难。从实际情况看,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洗礼,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仍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比如,有的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有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想为;有的能力平庸、思路不清,不会为;有的急功近利、盲目蛮干,乱作为,等等。如果任由这些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的人占着位子不干事,必将贻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将有力推动形成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干部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徒法不足以自行”,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
党委(党组)书记和组织部长要带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准确认定下的情形,充分研判下的依据,严格履行下的程序,合理运用下的方式,注重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结果,使干部下之有据、下得服气。要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下的干部不“一棍子打死”、一下了之,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引导他们继续发挥作用,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使之有盼头、有干劲,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要强化督促检查,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对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要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看待干部进退留转,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能上能下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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